关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
护条例》的修改建议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充分的做出了各个方面的思考,内容全面,实事求是,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文字也很精炼。谋划未来思路清,目标明,起点高,体现了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的总体思路,整个报告具有很强的感召力和凝聚力,鼓舞人心,令人振奋。 通过对报告的认真研读,其中的一些方面,还有一些可待商榷之处
(一)归纳不准确,在生态保护的范围上有保留,在生态保护的内容上有缺失。
比如:对于城市与农村的绿化方面,垃圾填埋与处理方面,废气废水的判断与排放标准方面,湿地的建设与保护方面等.
(二)环境保护是一个长期而又细致的工作,对于条例而言,其中用词有一定的模糊性。没有很好的做到单位部门负责制度,相关的条例的对口单位希望标明。
(三)对于其中的奖励制度,希望可以明确额度,明确来源,不要让这一块成为灰色地带。
(四)监督制度的不完善,条例上面没有明确的监督方式,这样容易让原本很好的制度,没有落实下去,留于人事,浮于形式。
针对条例和上面的问题,我结合自身所见,所闻,所感提出两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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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城镇环境保护方面,以科学生态为理念,倾力打造靖州特色
一.保护环境,不止是对于现有环境的保护,更是对要科学规划,在认识靖州经济环境、人文状况的基础上,稳定有序并且有针对性的实施靖州特色绿色资源投入。一方面,要提前制定科学的规划方案,明确整个地区发展的总体方向。在规划的时候贯彻高起点、高标准以及重科技的发展理念,考虑最大范围内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情况,提供尽可能多的选择自由,在各个方面都做好相关的布局工作,并且结合各地区的环境状况,制定分期规划工作,防止出现重复建设和盲目建设问题的发生,促进持续性发展。另一方面,规划建设要体现出地方特色,形成独特的城市形态和文化特征。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内在特色的缺失是造成千城一面的深层次原因,应该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我们本地的绿化树种杨梅,加大对具有当地代表性特色植物杨梅的种植规模,彰显靖州特色,体现城市品位。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