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镇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监督责任情况汇报
近年来,古城镇纪委立足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三转”,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一、深化三转,围绕中心,聚焦主业
针对以往纪委干部专岗不专职的问题,镇纪委经过认真反思梳理,通过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做到回归主业,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做到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不分管与纪检工作无关的事项。同时牢固树立“不抓反腐倡廉就是失职,抓不好反腐倡廉就是渎职”的思想,把履行好监督职责放在工作首位,明确目标责任,理清工作思路,做到有的放矢。
二、强化监督检查执纪,确保党纪政令畅通
镇纪委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对党员干部执行政策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了党纪政令的严肃性。
一是加强了党员干部执行“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针对党员干部中大操大办、公款吃喝等现象,镇纪委不仅出台了有关文件加以约束,同时通过设立投诉电话等措施,多方收集有关信息,加大监督力度。二是加强了对机关纪律作风整顿的监督检查。镇纪委定期不定期对镇机关及各基层站所人员工作纪律及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切实整治行业部门中间存在的“慵、懒、散”等不良现象,通过纪律约束使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有了较大的改变,促进了政风行风的进一步好转。三是加强了城乡清洁工作的监督检查。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农村是实现富民强省目标的重要一环。为此,镇纪委牵头成立镇城乡清洁工作督查组,每月两次对各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开展监督。针对个别村庄清洁卫生不力的问题,发放督办卡18张,并对5名村支部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四是加强了农村“三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农村“三务”公开关系到群众对干部的信任,关系农村社会的稳定。为了促进农村“三务”真正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镇纪委每季度对全镇各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甚至不公开的问题,建立督查台帐,责令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对责任人进行问责。五是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加大责任追究,严肃查处有关违纪案件。2014年镇纪委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败工作重点,镇党委书记对案件工作亲自过问部署,在县纪委的指导下,共查办党员干部失职案件5件,妨害生产经营秩序案件1件,分别对6名农村党员干部进行了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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