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毕业生): 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双向选择、相互了解,已达成就业意向。为维护引进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工作的严肃性,防止引进过程中出现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已对乙方所提供的上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全部材料进行了验证核实。
二、乙方保证自己所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完全真实,无作假行为。
三、甲方保证为乙方安排工作,并已向乙方明确告知其工作地点、岗位、工资待遇和服务年限。
四、乙方已充分了解甲方对自己的工作安排和相关待遇,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将不低于协议规定的服务年限。
五、甲乙双方就乙方的引进事宜,相互间不违规收取或交纳任何费用,不弄虚作假。出现违规收取或缴纳费用现象,以及弄虚作假行为的,甲方将接受被取消引进毕业生资格等在内的严肃处理,乙方户口将被退回原毕业学校或原籍所在地。
六、甲方对乙方的引进事宜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正式批复为准。
甲方(盖章、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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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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