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委托创作合同
委托人(甲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创作 动画系列片《笨笨狼与皮皮兔》 剧本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执行。
第一章 剧本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创作如下剧本:
1、剧本名称:
2、剧本的每集长度及集数:
第二章 剧本著作权
第二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原则:
依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七条等相关条款,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第三章相关付酬条款基础上,在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范围内,该剧本著作权由甲方 (委托方)享有。享有方自剧本交付之日起, 对该剧本拥有相应著作权利。
第三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甲方
1、甲方拥有本合同约定创作剧本的著作权
发表权,即决定该剧本是否公之于众、以何种形式公之于众;
修改权,在创作过程中,甲方在支付相关阶段稿酬后,有权按自己的需要 自行/重新安排他人 对该剧本修改(或续写、改编);
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 电影/电视剧 的权利;
复制发行权,该剧本在全球范围内、以各种语言文种、各种出版物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表演权,对该剧本进行公开表演的权利;
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 (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