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粮食执法工作总结

加大宣传力度 维护市场秩序

全面促进粮食安全、健康发展

粮食执法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新职能,20xx年是我县粮食局改制后的第一年,为切实做好我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尽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体系,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县粮食局结合我县实际,在4月份开始集中开展了粮食执法宣传月活动。

我县是农业大县,人口62万人,常年粮食产量35万吨左右,粮食流通管理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从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保障粮食产业发展入手,认真履行好粮食流通管理职责,积极开展粮食执法宣传,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宣传准备工作 针对广大干部职工对粮食执法信心不足的实际,我们从深入学习领会《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入手,从粮食改革的大局着眼,在我局开展了大讨论活动。通过讨论,大家充分认识到搞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推进依法管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到只有抓住机遇,知难而进,利用执法这块平台,实现行政职能的转变,才能赢得市场经济条件下粮食局应有的地位,从而坚定了依法管好粮食的信心,增强了依法管理好粮食的自觉性。为搞好集中宣传活动,粮食局印制群众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及粮食收购资格证办理的

明白纸,录制宣传材料、制作集中宣传活动展板及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公示栏。

二、积极抓好粮食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在这次集中宣传月活动中,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面上与重点相结合的活动形式。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采取出动宣传车、印制散发宣传材料、悬挂横幅标语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措施,使有关粮食法律法规尽快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所了解、所熟悉,并分组对全县范围内的粮食收购大户及粮食加工企业上门服务,进行面对面的宣传解释工作,为他们提供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并对纳入管理的粮食收购、加工企业的负责人及兼职统计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5月x日利用惠城大集,县委副书记康永彬、县人大副主任宋兴武、副县长李子超、县政协副主席张玉标等县领导应邀上街宣传,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在宣传的同时,积极开展好粮食收购资格证的办理工作,县粮食局将制作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公示栏,公示#b@2的条件、程序,需提报的材料及地点、电话等,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证书9个。 在整个宣传过程中,共发放宣传单、明白纸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45辆次,现场咨询人数120多人。通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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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20xx年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xx年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县政府确定的年度粮食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实施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管理

我局按照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强化政府对粮食的宏观调控,落实好全县100万公斤粮食储备规模,加快粮食市场建设,积极引粮入市,确保全县粮食市场的稳定。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测和预警,组织做好全县5个直报点按周监测市场粮食价格工作,在10、11月份全县粮食市场价格出现恢复性上涨情况下,督促指导各企业做好粮食供应工作,做到不断档不脱销,全县人心安定。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统计报表制度,开展对全社会各种经济成分粮食经营、加工企业的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加大对粮食市场的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粮食市场秩序。一是依法实施了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全县共完成了2家企业粮食收购资

格证年检和发证审批工作。至20xx年底,全县共有2家企业取得了粮食收购资格。二是组织粮油产品质量抽查。完成了4批次稻谷、玉米的抽检,合格率为96.1%,质量水平处于稳定状态。三是开展粮食卫生质量专项检查。检查了74家(次)企业、粮油,合格率为98%,达到了市粮食局下达的治理目标。四是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开展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维护了正常粮食流通秩序,打击了私商粮贩的违法行为,净化了市场,保护了农民利益。

二、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制度

在我局行政决策中,按照《纲要》要求以及20xx年《镇巴县粮食局工作要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坚持开好局长办公会,凡是粮食工作主要部署及决策,均通过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认真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如:20xx年制定《镇巴县粮食安全预警应急方案(试行)》、在局长办公会议通过后,还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对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全局性的工作,我局组织多个调研组在全县开展认真的调查研究,在广泛听取基层及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政策建议,关于国有粮食企业改制问题已彻底结束,新组建的两个企业已步入正常运转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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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粮食行政执法学习心得

我是粮食战线上的一名新兵,20xx年调入新单位。在领导的重视和亲自安排下,我和同志们一起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业务技能学习。重点学习了《粮食行政执法实用手册》上下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三本书,在学习中,我作了读书笔记,并就一些疑难问题请教了单位的老同志,然后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和总结。

通过学习,我初步了解和掌握了一些粮食行业的基本知识和我国目前的粮食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定。逐步理解和认识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关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明确的行政执法职能。在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的新形势下,认真落实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现国家粮食调控目标、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证。

在《粮食行政执法实用手册》一书中,我主要学习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基础理论及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行政执法实务两大块内容以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依据。通过第一篇的学习,我初步了解了什么叫行政执法(包括行政执法的特征及种类以及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执法的依据(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什么是行政执法的主体以及行政执法的特征和种类。接着我们又学习了行政执法的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行政执法监督(层级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通过第二篇的学习,我基本掌握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程序,明确了我们粮食行政职能部门最终目标只有一个,就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为了实现这一总目标,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需要两个抓手,一是执行宏观调控的载体,包括企业和市场。二是实现政策目标的机制,包括发挥载体调控作用的机制和市场监管的机制。认识到新时期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意义有以下五点:一、维护粮食市场流通秩序,保护种粮农民、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打击不法经营者的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国家粮食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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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20xx年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20xx年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汇报提纲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近年来,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指导支持下,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粮食行政法规的要求,我局积极履行职能,认真组织开展了以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为主的粮食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我局粮食行政执法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于下:

一、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依据

(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

1、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

2、第九条:“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登记的经营者,方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

3、第三十五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要求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

(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国粮检[2004]230号)

1、第三条:“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本辖区内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执行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任务。”

2、第七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粮食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1)粮食收购者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在其从事的粮食收购活动中是否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粮食收购政策。(2)粮食经营者使用的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3)粮食经营者在粮食收购、储存活动中,是否按规定执行了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国家有关粮食仓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其收购、储存的原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4)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了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标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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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5)粮食储存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了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6)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是否执行了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的规定。(7)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了国家陈化粮销售处理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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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粮食执法检查总结

宜宾县粮食局

20xx年粮食流通综合检查总结

宜宾市粮食局:

20xx年x月x日,宜宾市粮食局粮食流通综合检查组,对宜宾县粮食局开展的粮食行政执法监督及粮油统计和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检查,并对此次检查结果做了认真的总结。在此次检查总结会上,检查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宜宾县粮食局开展的粮食行政执法等一系列粮食工作,作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充分肯定了取得的成绩,同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十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中会经常遇到的、较为普遍有争议性的问题进行了广泛地探讨和交流。宜宾市粮食局粮食流通综合检查巡视组组长、宜宾市粮食局副局长何启华,宜宾市粮食局调研李建国等同志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宜宾县粮食局对粮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完善,力争20xx年打开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现从以下几方面总结粮食行政执法工作:

一、宜宾县粮食局积极认真地开展了粮油经营者最高和最低库存标准的核定工作:全县核定粮油经营者55户,最高库存核定:粮食类,最高库存901吨/月,最低库存404吨/月;油脂类:最高库存7.4吨/月,最低库存4.3吨/月。存在的问题:对个别粮食经营者(户),根据粮食经营者粮食经

营量核定的最高和最低库存数据不准确,不符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最高和最低库存标准的规定。讨论的焦点:粮食经营量如何才能科学地确定?

二、依据《四川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为全县有资格、够条件、自愿申请从事粮食经营的企业、个人及时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截止20xx年x月x日已办结粮食收购许可证90户,同时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认真开展了《粮食收购许可证》年检工作,在办理许可证的90户中,应参加年检的85户,已年检的32户,占应检总数的38℅;20xx年需延续许可证有效期的56户,已申请换证并已办理延续有效期的17户,占应换证的30℅ 。《粮食收购许可证》年检和换证工作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能只顾#b@2而忽视许可证的年检和换证管理。讨论焦点:如何才能使得粮食经营者对收购许可证的年检和换证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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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20xx粮食局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泗阳县粮食局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们主动适应粮食购销市场形势,探索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建立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粮食流通检查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现将我局粮食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服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做好粮食监督、依法行政,关键要提高粮食经营者自身的依法经营水平,实行逐步规范管理。为此,我们一是加强粮食市场源头治理,做好《粮食收购许可证》核发、年审工作,截止今年x月份,全县共发证198户,今年x月10前年审通过85户。二是加强粮食经营者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工作,于今年x月x日与工商银行联合召开全县夏粮收购工作会议,共邀请通过年审的80余户粮食经营者参加,取得很好效果。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粮食管理者依法行政水平,我局以分管科室为主,抽调公司骨干进行粮食行政执法培训学习,提高自身政策、业务水平。四是加强粮食流通监管,我局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在人员不足、经费困难的情况下,仍挤出资金在报纸上刊登粮食法规宣传文章,印刷宣传单,组织人员和车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法规宣传,对粮食经营者上门宣传和服务。此外,结合我县实

际,与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做到了亮证执法,对个别违规经营者进行口头警告,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建立台账,耐心指导如何填报统计报表;检查经营场所是否规范并及时指正;调查了解有无向农民“打白条”行为;查看收购粮食的质量情况和原粮卫生情况。逐步规范粮食收购行为。对一些不能按照要求,甚至违规的粮食经营户,我们反复宣传、指正,发放有关法规资料,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粮油销售企业,我们采取不定期的检查,节前全面检查的方式进行。通过以上执法工作,确保我县粮食市场健康、正常、有序地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我县粮食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我局现执法工作的最大不足就是执法机构力量薄弱(现只有2人持有省粮食局核发的粮食监督检查证,根据有关规定,我局目前尚无执法资格,也无持有执法资格人员,尤其是自xx年x月我局与原县外经局合并成县商务局后,粮食工作仅一个科室两个人,不管从人力、物力、财力来说都很薄弱,也谈不上什么执法。从今年夏粮收购我们监督检查情况看,也证明了这一点,有些无证收购、违规收购的粮食经营户当面唯唯诺诺,可我们前脚走,人家还是照收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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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关于粮食行政执法有关问题的思考

关于粮食行政执法有关问题的思考

20xx年5月26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赋予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全社会的粮食流通和对市场主体准入资格审查的职能,标志着我国粮食流通管理迈向法制化轨道。从《条例》颁布实施七年来的实践来看,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当然,也仍存在一些值得探讨和完善的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如何依法对全社会粮食经营主体进行管理,做到执法不缺位、不越位,履行好职责,搞好市场监管,建立公开公正的粮食流通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全新课题。

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来,粮食执法取得的成绩

(一)粮食行政执法的法规不断健全。《条例》颁布后,围绕着《条例》的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先后制定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粮食行政复议办法》等部门规章。省政府也颁布了《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这些部门和政府规章,进一步细化了粮食行政执法的范围、原则、方法和步骤,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基本满足了粮食行政执法的需要,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打下了基础。

(二)粮食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在《条例》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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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以前,各级粮食管理部门的职责、管理手段和方式,都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时的色彩,所以,要承担起《条例》赋予的职责,行使好《条例》赋予的权力,就必须有一个脱胎换骨式的转变。而转变过程的长短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认识态度、工作措施。为了尽量缩短转变过程,省粮食局高瞻远瞩,针对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体系建设工作,及时提出了“五个一”(即一个行政局、一个执法科、一个执法队、一个质检站、一部执法车的建设要求;从而大大促进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体系建设工作的进展速度。截至20xx年,全省17市经政府批准全部设立监督检查机构,122个应设监督检查机构的县(市、区)已设立119个,成立粮食行政执法大队100个。配备具有统一执法标识的专用车116辆。1482名同志经考试取得粮食监督检查资格。可以说,粮食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已经初具规模,基本能满足粮食行政执法的需要。(数据参考孟庆秀局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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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浅谈如何加强基层粮食行政执法1

浅谈如何加强基层粮食行政执法

“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先。”粮食是民生的根本,粮食安全始终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党的十七大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粮情提出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决策,这就要求我们粮食工作部门在粮食安全问题上应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粮食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在粮食流通管理体系中,县级粮食行政执法是关键一环,工作量大、覆盖面广、基础性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如何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职能,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监督管理,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探讨。

一、泸县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现状 泸县既是产粮大县,又是粮食消费大县,粮食总产量54万吨,全县拥有粮食经营企业137家,其中2家国企。自《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施行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管理手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我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为适应新形势的客观要求,成立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大队,全面贯彻实施粮食流通法津法规,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为维护县域内粮食流通秩序,保障粮食安全,促进粮食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泸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正在逐步迈入正轨,日趋规范,但在执法实践中显现出的问题也不容忽视,需要采取务实的措施加以解决。 1

二、存在的问题

(一)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机构不完善。

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机构至少应包括政策法规、监督检查、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机构,才能保证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而有效地开展。虽然建立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大队,主要履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职责,但是没有设立政策法规和粮食监督检验机构。

(二)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由于多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现有的执法专职工作人员大多数系“半路出家”,缺乏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基本上只经过短期培训后就上岗,对粮食政策法规,了解不深,掌握不透,特别是对粮食法规中那些宏观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灵活运用吃不透、把不准,执法能力与执法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因此,这就很难做到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另一方面,人员配备少。一般县级粮食执法大队只配有2-3人,与所担负的执法工作量极不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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