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粮食战线上的一名新兵,20xx年调入新单位。在领导的重视和亲自安排下,我和同志们一起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业务技能学习。重点学习了《粮食行政执法实用手册》上下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三本书,在学习中,我作了读书笔记,并就一些疑难问题请教了单位的老同志,然后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和总结。
通过学习,我初步了解和掌握了一些粮食行业的基本知识和我国目前的粮食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定。逐步理解和认识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关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明确的行政执法职能。在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的新形势下,认真落实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现国家粮食调控目标、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证。
在《粮食行政执法实用手册》一书中,我主要学习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基础理论及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行政执法实务两大块内容以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依据。通过第一篇的学习,我初步了解了什么叫行政执法(包括行政执法的特征及种类以及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执法的依据(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什么是行政执法的主体以及行政执法的特征和种类。接着我们又学习了行政执法的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行政执法监督(层级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通过第二篇的学习,我基本掌握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程序,明确了我们粮食行政职能部门最终目标只有一个,就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为了实现这一总目标,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需要两个抓手,一是执行宏观调控的载体,包括企业和市场。二是实现政策目标的机制,包括发挥载体调控作用的机制和市场监管的机制。认识到新时期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意义有以下五点:一、维护粮食市场流通秩序,保护种粮农民、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打击不法经营者的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国家粮食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三、保障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服务。四、保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的真实,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五、检验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政策效果和反馈完善政策的建议。
以上是我学习的一点粗浅的体会。
我愿和同事们一道继续努力学习,掌握过硬的行政执法技能,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为下一步尽快的开展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二篇:行政执法学习心得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岗位培训学习体会
我参加了由惠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的惠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第一期岗位培训的学习,通过这些天的队列操练、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学习,感受颇多,收获很大。许多疑问也在专家、老师那里得到了解决,使本人的身体素质、业务素质及执法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一、军事训练令我意志更坚强
严肃紧张而充满韵律美的队列军训,伴随我们见证了每天初升的太阳,强健了我们的意志和体能,操场上不时传来“一二三四”的班号声,队员在教官的教导下,步子逐步地齐了,动作逐步地规范了。那整齐有序的步伐,那昂头挺胸的气魄,那嘹亮恢弘的口号,无一不在展示我们训练的成果。更重要的是纪律观念增强了,服从意识增强了,执行能力增强了,团队意识增强了,学员们统一了思想,统一了步调,改变了心态,调整了情绪,改掉了坏习惯,具备了军人的素质,短暂的十四天军训教会我的不只是稍息立正的军式训练,更多的事让我接受了一次意志的体验,精神的洗礼。军训带给我的是永久的相互关爱和支持,团结一致,大家融入在交通执法团队气氛中,为一个共同的目标工作着。
二、培训为我从事实际工作提供了很多帮助
参加这次培训的同志都很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认真虚心,诚恳接受培训,态度端正,学习专注,认真的聆听和记录,及时完成
作业,如饥似渴地接受新鲜的理念,学习气氛十分浓厚,仿佛回到了学生时代。在培训中,几位从事执法管理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老师根据自己的实际经验给我们介绍了一些执法工作中的要点和方法,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系统而全面的业务知识学习,紧张而认真的综合行政执法理论学习,精辟生动的法律专题讲座充实了我们综合行政执法的理论宝库,专家老师们的精彩讲解和新颖,活泼,寓真实的案例于理论知识中的教学方式,让我们在学习中受益匪浅,使我知道了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的重点,具体开展的内容怎样去实
施......。在这些天的培训学习中,我们学习了综合知识、运政、水路、路政等法律法规知识,在理论知识的传授中形式多种多样,既有课堂讲解也有课堂提问,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情景模拟的解答和讨论。这样的教与学更有目的性和针对性,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另外和来自不同执法环境的执法人员交流也是一种很有效的学习过程。
三、培训使我认识到工作中必须严格执法。
本次培训使我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我们工作实际不能只重实体法而忽视程序法,我们有些执法人员就有这种意识,只要证据充分了往往就不去考虑程序上的立案呈批,不去考虑取得证据过程的合法性,这些很容易造成在行政诉讼中败诉,并导致很坏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严格执法还要注意粗暴执
法,我们交通部门在执法中有一整套严格规定,比如在询问当事人、证人、违反法律行为人时必须要有两位执法人员,检查中必须出示证件,执法过程中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执勤标志,仪表端庄,语言文明,而不能行为野蛮,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乱罚款,以罚代管,甚至搞所谓的“以邪治邪”,不能只教育不处罚,以教代管,该纠正的不纠正,该罚的不罚,对违法者听之任之,这也是执法不严、玩忽职守的表现。严格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交通执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开展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技巧,对于屡教不改、蓄意闹事、干扰执法的当事人,多用“智取”,少用“武攻”。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交通各项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严格执法还要注意,不能粗暴执法,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交通行政执法忌语》、《交通行政执法禁令》、《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