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在路上》读后感

读《在路上》有感

《在路上》是杰克·凯鲁亚克的第二部小说,在极度的时尚使人们的注意力变得支离破碎,敏感性变得迟钝薄弱的时代,让我感觉到了唯美的“90后”的弟弟们,那种叛逆,那种所谓的非主流,我想他们应该更引起社会的重视。如果说一件真正的艺术品的面世具有任何重大意义的话,该书的出版就是一个历史事件??本书写得十分出色,是多年前凯鲁亚克本人为主要代表,并称为“垮掉的”那一代最清晰、最重要的表述。

他和他的朋友们是“叛逆的一伙”,他们“试图用能给世界一些新意的眼光来看世界。试图寻找令人信服的??价值”。他们认为这一切通过文学都可以实现,产生了要创造一种批判现有一切社会习俗的“新幻象”的念头。

《在路上》里的人物实际上是在“寻求”,他们寻求的特定目标是精神领域的东西,虽然他们一有借口就横越全国来回奔波,沿途寻找刺激,他们真正的旅途却在精神层面;如果说他们似乎逾越了大部分法律和道德的界限,他们的出发点也仅仅是希望在另一侧找到信仰。

《在路上》可以同马克·吐温的《哈克贝里·芬历险记》和弗·斯科特·菲兹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并列为美国的经典作品,被称为探索个人自由的主题和拷问“美国梦”承诺的小说。

这本书很难读,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

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兴致很高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认真读过。

苏珊·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久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在不安哪里。

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色人等。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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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在路上读后感

在路上···

——《你在为谁工作》读后感

爱山小学 丁玲

上周五的新教师会议中,师训处的楼老师就布置了我们每人要写一篇或者是教育教学理论或者是经典名著的读后感。坦白说,我思绪很乱,一来是因为已经很久没有写类似的文章了,二来是给的范围越广,我越是难以选择写哪本书,直到昨天董萍老师主动提出与我一起分享一本她认为很不错的书——《你在为谁工作》。看到标题,我就来了兴趣,在此感谢董萍老师的资源共享,让我触摸到了物质上的力量,更感受到了精神上的动力!

打开扉页,就看到一段让我不得不反思的话题:工作是一个施展自己才能的舞台。我们寒窗苦读来的知识,我们的应变力,我们的决断力,我们的适应力以及我们的协调能力都将在这样的一个舞台上得到展示。除了工作,没有哪项活动能提供如此高度的充实自我,表达自我的机会,以及如此强的个人使命感和一种活着的理由。工作的质量往往决定着生活的质量。——约翰·洛克菲勒

我在为谁工作??我开始迷惑!想到5月30日,全国著名的特级教师窦桂梅在给我们做讲座的时候,也提到了这个问题:你在为谁工作?为什么要努力工作?究竟怎么样努力工作?。真是惭愧,原来所有有意识有思想的人都在自觉并且自然的再深思这个深刻的问题,而我,一个高校毕业,也就将要走上工作岗位的人,却从来没有好好的问过自己这个问题! 有人觉得“我只拿这么点钱,凭什么去做那么多的工作?”或者是觉得“我为公司干活,公司付我一点报酬,等价交换而已。”抑或是“我只要对得起这份薪水就行了,多一点我都不干!”甚至是“工作嘛,又不是为自己干,说的过去就行了。”···为什么我们从来都没有意识到,我们能为拥有一个工作机会而心怀感激,为生命的尊严和人生的幸福而努力工作呢?

通过学习,本书对我的启示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总结如下:

一:态度

一个人对工作的态度是他志向的表示,了解一个人的工作态度,就是了解了那个人对生命的态度。

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提出了“需要的五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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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读《最好的时光在路上》有感

读《最好的时光在路上》有感

人生是一场旅行:从出生开始到生命结束。无论何时何地,我们是这场旅行中的游客;无论何时何地,我们又是这场旅行中的某道风景线。无容置疑的是不论起点,又或是终点,真正的精彩将会在路途之上得以显现。起点之时尚未领悟;终点之时唯有遗憾。两相比较下来,我们其实会把那沿途走来的过程归结为最精彩的过程。因为那里有你我的欢笑;因为那里有你我的感触;因为那里有你我瞬间领略的唯美——这就是人生。

《最好的时光在路上》不是一本市面上惯见的旅行书,不是一本攻略。作为旅行作家,自由摄影师,一个既衷心热爱,又有能力去周游世界的人,作者没有刻意宣扬自己的旅行经历,标榜自己到过什么样的地方,有怎样新鲜的感受。 作者是一个有着自己独特观感的人,他勇敢地以实际行动,用他的双眼,用他的敏锐思维,用他的真情实感,用他的摄像机记录下了一部相约在路上的佳作。书中写出了我所不具备的见识和境界。写出了许多让我掩卷沉思,赞叹不已的话。说一句老生常谈的话,一个人对旅行的态度,折射了他对生活的理解。一个懂得旅行的人,必然比困守一隅的人,多了探究真实,了解未知的勇气和激情。

首先,这本书的编排让人耳目一新。序言之上一目了然

地告诉着人们旅行的意义。尽管以往我也每年会有旅游的机会,但是我又何尝会有如此的震撼呢?以前是为游而游;此次是看了书后为心而游。心情不同,感觉不同。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更是领悟到了以往或许只是埋藏于心却并无法真正透彻地明白的旅游心境。通过《最好的时光在路上》这本书,我却不期然地触及到了以往无法言表的感觉。其次,书中非常独特地将景和事分成两部分进行表述。文字下的每个景点是如此生动地印入读者的眼帘, 类似于嘈杂世界的静音键(缅甸,蒲甘);谁不暗恋桃花源(印度,喀拉拉);爱丽丝的另一处仙境(斯里兰卡)等等。虽然这仅仅是一些地名,在文字的表达中它们被赋予了生命;虽然这仅仅是作者曾经走访地景点胜地,在作者的描绘下你我恰似身临其境。在随后的部分,我们还可以读到浮生部分。这中间便是有关于事的讲解。让我们看到了国外的风土人情,让我们欣赏到了地球另外一端部一样的感觉。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最好的时光在路上》中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沦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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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读后感:我们在路上

我们在路上

——读《大润发打败沃尔玛家乐福的十个秘诀》有感

读完《大润发打败沃尔玛家乐福的十个秘诀》,我看到了一个从未涉足过零售业的生产企业,在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把自己在工业生产上的优秀理念融入其中后,把自己塑造成为既不是沃尔玛模式,也不是家乐福模式,而是兼而有之的大润发模式(介于美式中央集权体系和欧式以门店为主的模式之间的“均权制度” 注:出于原文)的零售企业。而且是“拥有大陆大卖场市场份额最高”(去年)和“国内单店赢利最强”的零售企业。我认为大润发的成功与其出身是有一定的关系的,这一点在其经营理念上就有深刻的体现。

《大润发打败沃尔玛家乐福的十个秘诀》从外部到内部、从每个细节、从各个角度细致的分析了大润发的致胜绝招,其中无不渗透了大润发惊人的学习能力。从最初模仿万客隆的仓储模式经营到学习家乐福的大卖场经营模式,再到对沃尔玛的文化了解、推崇。他学习的不仅仅是表面,“他学到了很多精髓”(原文:蔡景钟语)。大润发不仅仅是学习,也不断领悟教训,改进经营策略。重要的是这些好的改进得以标准化的、高效率的实施,“没有一件事比即时更重要。”(黄明端语)

我们知道连锁经营模式的产生起源于工业化发达的欧美,这证明其实工业化的管理有其先进的一面。工业较商业而言,更精细,更标准。大润发的成功在于将工业的精细化、标准化的理念复制到商业,并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从低价的“KISS”战略(Keep it simple and stupid);到竞争力之源 “细节的被执行”;再到鼓励员工及提升员工服务的那一个小细节。大润发把精细化、标准化的理念发挥的淋漓尽致。这也就是我认为大润发的成功与其出身是有一定的关系的原因。精细化、标准化的理念再加上对于竞争对手带着近似推崇的学习能力,最终成就了大润发辉煌的“大陆大卖场市场份额最高和国内单店赢利最强”的业绩,并且“于往绩记录期间并未关闭任何综合性大卖场”(注:出于原文)。 我们虽然没有工业生产化的背景,在现有的营运标准上还有有待提高的地方,但在自身经营经验和学习能力上并不比大润发差。20xx年开始逐步实施既定的公司战略,这些战略中同样涵盖了通过学习借鉴和自身经验设定的长期目标和资源承诺。现在我们已经看到了公司从扩张、运营管理、招商、生鲜经营能力、供应链管理、人才储备、执行力、质量控制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升。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了信心,我们很高兴能与大润发这样的优秀竞争对手同存一个时代,因为我们必将最终战胜他们。我们将秉承“与您携手 改变生活”的企业理念,通过持续的优化与发展,致力于成为改善大众生活品质的卓越零售企业。我们华润万家人一定会创造出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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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在路上》读后感

《在路上》读后感

前几天就读完了这本著名的书,但想来想去,除了觉得美国人老土之外,竟然想不出要写什么,就只好加个读后感来装小学生了。

据说这本书的名气一贯是这样的:the book that everyone talks about and nobody reads。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很high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读过。

苏珊·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几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哪里。

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学生的圈子,于是也试着讲点叔本华一类的话。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

“我”主要就是跟着这位迪安在美国大陆上跑,并且经常处在没钱的境地,有时连饭都吃不上,要临时打工,或者趁人家小店不注意偷点面包,或者要带几个搭车的人来赚点汽油钱。就这么跑了三四回,最后一次又跑到墨西哥,迪安把生病的“我”扔下就自己跑了。然后就结束了。

整本书没有特别的大的故事,就是一点点讲在路上的事,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他写作很强。但如果要想从中发现什么高深的东西出来,包括垮掉的理论,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没写什么美国大陆的美丽风光,能记得的不过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讲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们这样乱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恶,但对他们都很冷漠,完全处在两个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类杂碎事情,但居然写了那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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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在路上读后感 Q版

《在路上》这本书在网上似乎没有太多华丽的评价,不过我也没看出有什么可以用华丽辞藻来形容的地方。当我第一次知道要看《在路上》的时候,其实我是拒绝的,因为我觉得看书这件事,你不能叫我看我就马上看,第一我要试一下,我又不想说你看完这本书以后加了很多读后感,duang,duang,duang那读后感很好,很雷,很长。结果老师出来一定骂我 根本没有这样的读后感,你的读后感是网上抄的的。我说先给我试一下后来我经过专业的百度搜索也知道写读后感时,没有加入特别成分 那看了这个月,这一个月下来之后,起码我看得评得很放心。现在呢我每天都在看每天还在评呢~我还叫我的朋友一起看一起评,来来来大家试试看。那我跟老师讲,评的时候就这样评,评完之后这个评论就是我的评论就不要再去加特技评论就是这样子,我要给老师看,我评的时候是这样子,别人评的时候也是这样子。

回到《在路上》这本书,网友几乎都这样品论“小说的核心人物是迪安,没有他就没有在路上的一切,在他的带动下,萨尔等人找个借口就上路了,他们搭车赶路,结识陌生人,放纵性情,随心所欲,在聚众旅行的狂欢中,几乎没有道德底限,即使落魄如乞丐,但只要“在路上”就是惬意的”,再结合回《在路上》的内容,我得出的是一些很中国很平民的疑问。为什么他们可以这样放任自己流浪到处去,就没有什么要顾忌包袱吗?为什么我们好像不能够像他们这样流浪周游列国?又是不是每个他们国家

的人都能那样?带着这些问题细想也容易得出浅层的答案。有个老师说过在中国几乎什么问题都可以用一个回答解决:中国口太大了。一开始我在想怎么可能什么问题都可以用这个回答解决,但后来想想,好还真的是可以。用这个答案来套我方才的疑问,因为中国人口太大,所以不可能以美国流浪人口比例流浪,否则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人多是一个问题,思想观念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中国人有着很沉重的思想包袱;我想去浪迹天涯,但是我的家庭怎么办,支撑我浪迹天涯的经济又从哪里来,最大的思想阻碍应该就是这两个因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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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在路上》读后感

《在路上》读后感

19xx年4月,在路上奔波了七年的杰克 .凯鲁亚克用了三个星期的时间打完了一卷一百二十英尺长的单杯行距打字纸,这就是《在路上》一书的手稿。凯鲁亚克不会料到,这本书会成为世俗叛逆与抗争者历久弥新的圣经、“垮掉的一代”灵魂人物的心灵自传,更不会想到这本书在半个世纪后遥远的中国还会掀起热潮。

《在路上》一书本身就像一次在路上的驾车旅行,行文流畅、节奏明快,作者写得淋漓,我们读者读得也是爽快。书中各种情节如窗外的风景纷至沓来又飞速驶去,“车”在不停地腾跃转拐,我们这些“乘客”眼花缭乱手足失措气喘吁吁,直到最后“车”嘎然而止,我们方得大呼过瘾。

19xx年,《在路上》出版后,美国售出了亿万条牛仔裤与百万台煮咖啡机,并且促使无数青年人踏上了漫游之路,也拉开了“垮掉的一代”登上历史舞台的大幕。《在路上》一书刻画了“垮掉的一代”面貌状态,反映了那些不甘世俗勇于抗争者的心声,并“启蒙”指引了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

这本书的价值首先在于它的时代意义。美国二战后歌舞升平、一边繁荣,但物质的富裕却常会带来精神上的贫瘠。在大多数人们自满自得的同时,总有一些人不甘堕落红尘不愿坠人流俗,“垮掉的一代”于是应运而生。“垮掉的一代”不是要垮掉,而是恰恰相反,他们想抗争想寻求自我。“寻求,他们寻求的特定目标是精神领域的。虽然他们一有借口就横越全国来回奔波,沿途寻找刺激,他们真正的旅途却在精神层面;如果说他们似乎逾越了大部分法律和道德的界限,他们的出发点也仅仅是希望在另一侧找到信仰。”即使他们吸毒、大搞同性恋无非也是希望能在与上帝的直接接触中找回自我。“在路上”便是对他们这种生活方式、这种精神状态最佳形容。是的,他们一直在路上,一直在寻找精神家园的路上。他们目光如炬,心胸炽热,风雨不懈,义无反顾,即使疯疯癫癫跌跌撞撞也仍然值得我们这些俗人尊敬。而如今时空转换到了正逢盛世的中国,此书的流行风靡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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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在路上》读书笔记

《在路上》读书笔记

暑假的一个下午,我买回了一本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和大多数人读过一点书的人一样,我早就听说过《在路上》这本书,但对作者杰克? 凯鲁亚克实在是不熟悉。但我保证我曾经像路过一个长相很有特点的姑娘一样对他的大名早有耳闻,和大多数“文艺”过的青年一样,我知道并且憧憬过“垮掉的一 代”的生活。

之所以买回这本书,是因为我早就有这样的打算要读读它;再有,它只卖二十三块钱,打折以后是十八块四毛,比一个人一次单纯的麦当劳套餐还 少。我想,我可以在吃饭上节省一点,用不了多少天,我就等于免费得到这本书了;或者,就当无意间买了一条没用的薄围巾——它实在是便宜,并且是我一直想要 读到的一本书。

在回来的路上,我突然想起大学以前的那十几年上学的年代,我们每每能够读到一本书,是那样的正视和快活。那些年代,学校没有图书馆,但有图 书室,图书室里有我们各自拿出来共读的一些图书,还有部分是学校订阅的杂志和少数的一些图书。现在回想起来,那是几个犹有滋味的年代。

小学的时候,初读读语文课本也是很快活的,有些课文就是故事,比如“渔夫和金鱼的故事”、“织壮锦”、“皇帝的新装”、“社戏”、“白雪公 主”……真有意思,那是一个时常因为读课文而沉浸在童话与神话、做梦与生活中的日子。我记得读“织壮锦”时我是多么同情那位织壮锦的姑娘,像回到了古代一 样;我读社戏和百草园,仿佛就随着迅哥儿一起在河里划船,一起吃很香的罗汉豆,一起在百草园里捉到了一只金龟子,发现了一个黑色人形的何首乌。 到了初中,我们才读到一些所谓的名著,课外书从小开本的图书换到了课本大小的故事会,以及很难见的武侠小说。那时候能够从同学特别是相熟的 好友那里传阅到一本故事会,或者干脆是一本古龙小说,真是有面子极了。我回想起来,那时候也是十分地享受于读书的,上课的时候也忍不住要在抽屉里藏本书偷 偷地读,免不了要被老师发现了,没收了去。我还记得,大约是初二的时候,我们两个初二班级间传阅了一本“黄色书”,名字我都记得清晰,叫做《荷塘月色》。 开始的时候,书是有封面的,后来再被我从某手上看到,早已经破旧得像染了无数次的油,书页早卷了数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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