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大学一年多来,我们专业陆陆续续学习了《法理学》﹑《民法》﹑《经济法》﹑《宪法》﹑《民事诉讼法》、《物权法》、《刑法》和《中国法制史》。上个月,我们08级法学2班全体同学在老师的指导之下进行了一次法学知识大演练:举办模拟法庭。这也算是我们进入大学一年多来,学习法律知识的一次大总结。
这不但是我第一次参与到庭审中来,还非常荣幸的当了一回书记员。这可以说是我人生的一次非常美妙的体验,心得体会自然是颇多,真有一种迫不及待的要与大家分享喜悦心情的冲动。
在与大家分享喜悦心情之前,让我们先回顾一下在模拟法庭中我们用到的案例。案情是这样的:女青年王璐璐从银行取款20万元现金,走出银行门口时、“飞车党”张某、李某对王璐璐使用暴力将王璐璐钱袋抢走并驾驶摩托车逃走。王璐璐为追回被抢财物,遂驾驶小轿车追赶,后将张某、李某撞倒在地,取回被抢的20万元现金。结果李某被撞死,张某被撞致轻伤。
本案诉至汉阳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本院依法由袁骏、陈潇宇、陈婷婷组成合议庭公开进行审理,书记员卢婧玉(我)负责法庭记录。在公开开庭时,公诉人崔殊嫚、岳阳,被告辩护方律师贾晋飞、唐乐情全部到庭。08级、09级法学1班、2班全体同学到庭旁听。 首先由书记员(我)宣读法庭纪律,待公诉方、辩方、合议庭都到庭后,庭审正式开始。公诉方开始宣读起诉书,公诉方认为王璐璐的行为系故意杀人。辩方辩称王璐璐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不是故意杀人。接着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控辩双方就自己的看法呈上了各自的证据,审判员对双方提供的证人和被告进行了讯问,进一步对案情有了更深的了解。法庭调查终结,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就各自的意见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合议庭在听取了公诉意见和被告的辩护词之后,总结出了两个诉讼争议的焦点:一是王璐璐的行为是否构成那个故意杀人,二是王璐璐的行为是否为正当防卫。双方再次就两个焦点进行了辩论。法庭辩论终结,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休庭15分钟后,合议庭判决被告王璐璐行为系正当防卫,不构成故意杀人,当庭释放。至此,审判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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