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白沙、绿博组团合村并城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执行《郑州新区总体规划(2009—2020)》,切实维护被征迁群众切身利益,持续快速推进郑州市中牟产业园区合村并城工作,打造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新型城镇化典型示范区,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规划先行、合理布局、集约用地、zf主导、村民满意”的原则,以郑州都市区建设方案为指导,贯彻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产城融合,相互促进,把加快合村并城进程作为带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着力点,妥善处理好合村并城和稳定的关系,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率先实现城镇化,为园区开发建设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三)拆迁依据和补偿标准
按照中牟县人民zf20xx年5月底以前对各村建筑物的固化档案为基础,依据郑政文〔2009〕127号文件标准进行补偿。
(四)补偿与奖励办法
1、20xx年5月底以前固化的建筑档案内被拆迁人合法宅基地上三层以下(含三层)建筑,按人均120㎡为有效面积。被拆迁人已建房屋小于人均120的据实补偿,不足人均120㎡的部分按300元/㎡的价格补足120㎡;被拆迁人已建房屋大于人均120㎡的,只按人均120㎡予以补偿,多出人均120㎡的部分不予补偿(有合法建设手续的除外),按时拆迁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拆工费。
2、对于被拆迁人宅基地范围内建筑物以外的全部附属物(包括果树、苗圃、压井等),管委会均按照每处宅基地4000元的标准拨付给乡镇,由拆迁人根据实际情况兑付。
3、与各村签订并一直履行合同且在村庄规划区内的企业,按照中牟县zf20xx年5月底以前对该企业建筑物的固化档案为基础,按时拆迁的依据郑政文〔2009〕127号文件标准进行货币补偿,不再安置;20xx年5月底以后新增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4、村庄规划区内的学校、村委办公用房等公共建筑不再补偿,在安置小区建设过程中予以配套建设。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