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个人信用报告
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提供的关于个人信用记录的书面文件。一般分为信用信息登记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和信用调查机构提供的信用调查报告两种。这里主要介绍由信用信息登记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
一、信用报告的内容
个人信用报告一般包含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人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出生日期、地址、工作单位等;第二,当前借款信息,包括当前共有几笔借款、持有几张信用卡、借款金额和信用卡账户额度是多少、余额多少、还款额等;第三,借款历史信息,主要是过去借款和还款的情况,包括过去是否按时还款、是否拖欠、是否有信用卡被止付的情况等;第四,特殊信息,主要是破产纪录、与个人经济生活相关的法院判决等信息;第五,信用报告查询信息,包括哪些机构因何原因于何时进行过查询。
上述五类信息中,前三类信息都来自信息的产生机构,即给您提供贷款或信用卡的机构,包括商业银行等,其中第一类信息主要是由您自己提供的,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对您提供的这类信息进行核实,例如
与身份证件的发放机构核对身份证件号码等;第二类和第三类信息是您和商业银行的信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信息,直接来自商业银行内部的计算机系统;第四类信息来自法院等产生这类信息的机构;第五类信息是征信机构的计算机系统记录的信用报告的查询情况,是由计算机系统生成的。
征信机构收到上述信息后,会通过一些技术手段将来自不同机构有关您的信息汇总到您名下,但不对信息做任何修改。因此,信息是否准确,首先取决于您向银行提供的信息是否准确、是否及时更新,例如您是否及时通知银行您地址的变化;其次取决于商业银行的记录是否准确,最后取决于征信机构在汇总信息时是否张冠李戴。如果上述三种环节都没有出现错误,那么您的信用报告就是准确的了。
二、信用报告的使用
信用报告包含很多关于个人隐私的信息,例如住址、当前负债状况等。为保护个人隐私,各国都严格限制信用报告的使用。具体做法大体可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本人授权。即任何机构和个人如果想看您的信用报告,必须首先获得您的书面授权,否则,征信机构不得将信用报告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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