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镇委[2008]33号 签发人:
中共镇龙镇委员会
关于石孝奎信访案件结案的报告
县政法委并张书记:
现将镇龙镇石孝奎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报告予后:
一、基本情况
石孝奎,男,汉族,现年42岁,初中文化,农业劳动者,住镇龙镇龙关居委会三社。
二、信访的主要问题
该反映20xx年镇龙镇顺天村修建村道路占用该社耕地
1.5亩,至今未给土地补偿费;20xx年至20xx年下半年的退耕还林补偿未兑现。
三、调查处理情况:
1、顺天村修村道路占用该社土地问题属实,经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蒲飞鸿,纪委副书记苟邦林,与龙关居委会、顺天村支部、村委一道进行调查处理。经查,顺天村于20xx年修路时已向该社支付土地补偿费2600元,本次调查处理时再次一次性补偿该社土地费1000元,合计已支付该社土地补偿费3600元。此访苟邦林同志已处理好。
2、退耕还林政策兑现问题
(1)该社20xx年退耕还林面积54.6亩,每亩面积兑现粮食252斤,合计应兑现粮食13795斤,粮食单价0.472元,合计人民币6494元。其中已包括已支看山费620.90元,林业站种苗款790元,减去以上两项指出,实际应支付给退耕还林等农户粮食补贴款5083.3元,但未支付。
(2)该社20xx年20xx年应支付退耕还林等粮食补贴款2541.65元,但未支付。
(3)20xx年20xx年间,该社未支付给64户退耕还林农户粮食补贴款7624.95元,用于上缴政府税费,其后居委会及三社与各农户进行结算,但还下差20户农户1900元退耕还林粮食补贴款,镇政府已于今年7月借给居委会现金2000元,将该社原下欠20户农户1900元退耕还林粮食补贴款全部落实兑现。
目前,已息诉息访。
二○○八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信访 结案 报告 送:县信访局,县维稳办,县委书记大接访办公室。 中共镇龙镇委员会 20xx年9月6日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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