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部、省、市有关规定,(申请人或申请组织名称)拟申请(筹设或者正式设立)以职业技能为主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办学宗旨:
二、 培养目标:
三、 办学规模:
四、 举办者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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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拟办学校名称: 市 职业培训学校。 拟定办学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拟定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拟聘任校长: 身份证号码: 举办者: (人)或 (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个人举办的,填写拟定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
镇名称)
五、 办学形式:全日制、半日制、业余
六、 拟办专业(工种)及层次:(专业名称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名称填写,
层次按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和其它非等级技能培训分
别填写)
七、 招生对象:就业前人员,在职人员,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
八、 现有办学条件:(针对拟开设的工种、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等情况,
就已具备的办学各种软、硬件条件进行总体描述)
九、 内部管理体制:(主要指学校内部管理的组织构架,权力分配)
十、 办学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要突出学校实行独立财务会计制度,开设
银行账户并实行独立核算)
申请单位(人):
二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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