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
常规运营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的自查报告
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办: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xx】23号文件精神、贵州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通知》(黔中小局发?20xx?32号)的有关规定和《贵州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万元,法人:***,经营范围:小额贷款业务和票据贴现业务(凭批准文件规定的期限、范围经营)。***年***月***日挂牌运营。公司坐落在**************,公司现有员工10人。
公司20xx年x月x日开业以来,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工贸局、银监办、人民银行的关心和指导下,公司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贷款业务,全体员工紧紧围绕公司既定的工作目标,同心同德,开拓创新,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在短时间内为公司业务稳定、高效、良好地发展奠定了基础。
经过公司高管、员工上下一致努力,业务经营取得了相对满意的经营业绩。截止***年**月末累计发放贷款****笔,金额****万元,贷款余额*****万元。
从贷款额度来看,贷款额在10万以下的有***笔,金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金的56%;贷款额在10-20万元之间有***笔,金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金的37%;贷款额在20-50万元之间有***笔,金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金的18%;贷款额在50-100万元之间有**笔,金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金的21%;贷款额在100万以上的有0笔,金额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金的0%。
从贷款期限上看,短期性特点突出,1年期以内(含)贷款占全部累计贷款总额的100%。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