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执法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当前税务执法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税务执法监察是税务系统“两权”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全面落实“依法治税、从严治队”治税方针和有效预防、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国税部门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干部队伍执法意识明显增强,执法行为逐步规范,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需解决和完善。
(一)主体概念不清。税务执法监察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税务部门各个领域的方方面面。一些单位对税务执法监察工作及其作用认识不足,将执法监察和执法检查混为一谈,认为两者是一码事,是重复检查,对执法监察工作有抵触、应付思想;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执法监察工作也是一知半解,或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不同程度削弱了执法监察的权威性。
(二)主体地位不突出。税务执法监察的权威性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保证,但有的单位在工作部署上,对执法监察只作为一般性工作安排;有的干部将执法监察的揭短亮丑视为“家丑外扬”;个别领导干部不愿正视执法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各种客观缘由,采取“大而化小、小而化了”的方式“内部消化”,“护着、藏着、掖着”,制约了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能动性不强。具体表现在“三多三少”:一是被动检查多,主动监察少。实际工作中,“上头一道文,下头忙检查;上面忙吩咐,下面忙应付”的现象普遍存在;二是事后督察多,事前监督少。没有真正把执法监察贯穿于税务执法活动的全过程,担当“救火员”角色多,往往是有举报就忙查案,上级有安排就忙检查,对税收执法和税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些薄弱环节、管理隐患预见性不够;三是表层反馈多,深究细查少。有的监察干部开展工作怕得罪人,不愿深入检查,对待问题避重就轻,反映情况“蜻蜓点水”;有的业务素质不高,涉及一些业务性较强的税收执法监察工作不知如何着手,该怎样监察,要达到什么效果,更不能深层次的发现问题、剖析原因,使执法监察工作留有“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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