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 江 中 学
关于开展办学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 自查自纠材料
为切实纠正中小学办学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根据赣教发?20xx?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方案和工作实际,经过认证的反复的自查,形成本自查自纠材料。 问题1、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点及带来的有关问题(如交通、溺水等)。我校是洪江乡唯一的一所初级中学,不存在撤并、调整等问题。
问题2、违反“一科一辅”规定推销、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及违反价格政策乱收费问题。我校的教辅和价格问题完全按区文教局之规定办理。不存在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及违反价格政策乱收费问题。
问题3、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家教及收受财物等问题。我校是农村中学,不存在有偿家教及收受财物等问题。 问题4、中小学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问题。这个问题有点情况,但是没有出现大的问题和冲突。针对少数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问题,学校领导非常关注,经常在大小会议上给教师整示。
问题 5、义务教育阶段违规分设重点校(班)和非重点校(班)、违规组织统一考试或测试及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等
问题。我校每个年级只有两个班,没有分设重点班。也没有违规组织统一考试或测试及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等问题。 问题 6、违规招生、分班等问题。我校是小规模办学,每个年级只有两个班,每个年级学生不足百人。不存在违规招生、分班等问题。
洪江中学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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