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年审须知
1、注册单位须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北京地区出口企业;
2、注册单位先取得报检备案登记号后,再办理产地证注册登记手续;
3、产地证申报员须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产地证申报员资格证书。对于新注册单位,如没有正式的申报员,可以指定临时申报员,并同时提交《产地证临时资格申报员申请表》(此表可以从本网站网上办公栏目下载)一式两份。年审时,注册单位必须有正式的产地证申报员;
4、中英文印章为注册单位中英文名称对照(一体)印章,大小尺寸不要超过6CMX4CM(长X宽),颜色、型状不限;
5、注册费500元;
6、注册单位自注册之日起满12个月,须提前一个月办理年审手续,年审手续同注册,同时携带《产地证注册登记证》。注册产品有效期为一年,超过一年的须重新提供异地产品《原产地标准调查结果单》正本。年审时如有注册内容变更,须在此表备注栏注明;
7、注册内容如有变更或增加,须填写注册登记变更表及时办理变更或增加手续;
8、生产型企业须检验检疫机构在产品出运前到现场核查企业情况和产品情况;
9、异地产品《原产地标准调查结果单》,应由生产企业到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原产地证书的部门申请;
10、北京地区企业生产的产品须填写《产品成本明细单》,空白《产品成本明细单》可以从本网站网上办公栏目下载;
11、此表各项内容须填制完整并打印,不得涂改,不得缺页。法人代表签字和申报员手签笔迹须本人亲笔签名;
12、行政区域为办公地所属区县,如朝阳区、海淀区等;
13、
14、HS编码须按海关税则据实填写;
15、进口成分指产品含有进口成分的情况,如不含进口成分,填0,若含有进口成分,则填进口成分占出厂价的百分比;
16、申请签发原产地证明须由申报员申请;
17、凡资料不全、内容填制不真实、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受理机构一律不予受理;
18、自检验检疫机构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现场审核的时间不包括在内,由受理机构另行通知。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