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1、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学前一年毛入园率提高到85%
2、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
3、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20xx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
4、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5、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
6、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中小学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
1、我国的教育法规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教育法规,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法律管理手段,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体现。
2、教育法规的特点:1、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具体体现。2、教育法规是教育民主化的必然要求。3、教育法规的内容是同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相适应。
3、教育政策是教育法规的基础、灵魂,而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体现,是政府实施教育政策的有力保证。
4、教育法规的调整原则:1、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2、遵循教育客观规律。3、坚持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4、坚持民主办学等原则。
5、教育法规的地位:1、日本 相良惟一 国家教育权 2、中国 吴士英 文教科技法 3、日本 兼子仁 将教育法规视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6、教育界普遍主张将教育法规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从行政法中独立出来。
7、教育法规的功能:1、教育法规具有指引作用。2、教育法规具有评价作用。(教育法规的评价作用的特点:1、教育法规具有突出的客观性2、教育法规的评价具有普遍的有效性)3、教育法规具有教育作用。4、教育法规具有保障作用。
8、加强教育法规建设的有效措施:1、注意防止法律虚无主义和法律万能主义两种倾向。
9、《宪法》中有关教育事业的规定无疑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最根本的法律保证。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