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设计研发大楼
桩基竣工报告
福建省交通设计院:
福建省交通设计研发大楼桩基工程于20##年12月5日试桩,桩于20##年2月23日正式施工,20##年3月26日竣工,实际工期32天。经核查完成施工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的桩基全部工作内容,各项竣工内业、技术、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完整,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经企业自评定本子分部质量符合合同及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要求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特向贵单位提交工程桩子分部竣工报告。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南侧,交通路43号。总建筑面积20093.4m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025㎡、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069㎡;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二十一层;建筑高度约75m;建筑结构为框架-剪力墙。
工程功能布局为办公;建筑等级一级;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50年;建筑防火分类:高规一类,耐火等级一级;人防工程等级六级;室内±0.00相当于绝对标高(罗零)7.600m;上部结构体系为现浇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7度。
由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投资兴建、设计单位为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和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质勘察单位为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监理单位为福建嘉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总桩数为216根(133#桩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桩头板处混凝土爆裂,报废),其中抗拔桩42根;
二、工程设计要求:
1、地下室底板标高为-4.650m,-5.500m和-5.600m,桩顶标高为承台面标高-承台高度+0.10m
2、本工程采用预应力高强砼管桩(PHC),桩身砼强度等级C80,桩直径为500mm,抗拔桩采用PHC500-125-AB型管桩,其它工程桩为PHC500-125-A型管桩及3根PHC400-95-AB型管桩,设计桩长30m~32m,采用静力压桩机进行压桩施工,桩尖设计为开口型。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