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项目持续督导工作流程
目 录
一、持续督导计划 ................................. 2
二、定期沟通 ..................................... 2
三、现场核查 ..................................... 3
四、年度保荐总结 ................................. 4
五、持续督导期结束 ............................... 5
附件:发行项目持续督导工作流程 ................... 6
为切实履行保荐职责,确保发行人发行上市后信守承
诺、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企业
板块保荐工作指引》等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流程。
一、持续督导计划
(一)公司根据保荐协议有关要求确定保荐工作小组,
承担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上市推荐和持续督导保荐工作。原则
上由公司指定两个保荐代表人和至少一名参与该项目的业
务人员参与组成保荐工作小组。
(二)保荐工作小组应当在项目发行完成进入持续督导
期时根据保荐协议和发行人实际情况制订《持续督导工作计
划》,内容包括不限于持续督导期间应完成的工作职责、核
查计划、培训计划等。
(三)保荐工作小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持续督导发
行人履行相关义务。在保荐期间和发行人建立稳定沟通渠道
和定期沟通机制,并在日常工作中建立保荐工作档案。
二、定期沟通
(一)持续督导期间,保荐工作小组应每月定期与发行
人联系沟通,了解企业运营状况,并要求发行人在发生下列
行为时,及时书面通知或者咨询保荐代表人,并按保荐协议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