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公司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在公司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培训班

上的讲话

马诗镕

同志们:

首先,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自治区安监局一处处长方建新同志光临我们的会场,感谢方建新处长一直以来对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关心和支持,并诚挚地希望方建新处长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多给我们工作指导,使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解决如何搞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这一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相当重要的环节问题,公司决定于4月15日、16日两天的时间举办专门的培训班,目的在于分析公司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的现状并规范今后的工作,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事故查处行为,提高事故调查质量,促进全公司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上新台阶。在此,我希望通过培训,能够规范各分公司、控股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切实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的水平。公司举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培训班的目的是“提高对事故调查工作的认识,规范事故调查人员的工作行为,提升事故调查队伍的素质”。希望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成效:

第一,我们要正确认识公司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的现状,工作中调查处理程序不到位、调查取证不规范、调查报告质量不高、防范措施建议没有针对性、报告的附件不全等问题均不同程度存在,因此,我希望各分公司、控股公司的领导及相关人员要通过此次的培训学习,掌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的知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通过培训班的举办,希望各分公司、控股公司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依照国家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法规修订我们的相关制度,具体要在事故技术鉴定、现场勘察、事故图、事故直接原因分析、事故调查报告审查与批复等方面进行规范。通过这些制度的制定使事故调查、分析有章可循,事故处理有法可依。

…… …… 余下全文

篇二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

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及时报告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北京中通威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各部门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报告和处理,并对其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二章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可分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三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部门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五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六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司概况或项目概况;

…… …… 余下全文

篇三 :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书

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书

事故名称: 工地事故

填报单位: (盖章)

申 报 人:(单位一把手签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一、总包企业详细名称:

二、地址:

三、企业法人:

四、企业委托法人:

电话:

企业类型:

五、国民经济行业: 建筑业

隶属关系:

六、直接主管部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分包企业详细名称:

地址:

企业法人:

电话:

企业类型:

国民经济行业:

隶属关系:

直接主管部门:

三、事故发生时间:

四、事故发生地点:

五、事故类别:

六、事故全部原因:

七、伤亡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用工形式 工种及级别 本工种工龄 安全教育 伤害部位 伤害程度 籍贯

八、本次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

九、本次事故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 元。

十、事故经过:事故发生过程、主要违章事实、事故后果及事故报告、抢救情况。 十一、事故原因分析:直接原因、 主要原因、 间接原因等意义进行分析。

十二、预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采取的相应措施(主要从技术和管理等方面提出措施) 措施名称 简要内容 完成措施

单位、人员 完成期限 验收人

十三、事故责任分析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事故责任者的基本情况(姓名、职务、主管工作等)、责任认定事实、责任追究处理建议,按以下顺序排列:

1、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

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的;

3、对事故单位的处罚建议。

十四、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见附表)

十五、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见附后材料,均为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 …… 余下全文

篇四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与现场处置:

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项目负责人,各项目安全人员或项目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时,以电话、或派专人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3、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或派专人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上级安全监督局、安监站、派出所。项目部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恶性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

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和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实施验证。

…… …… 余下全文

篇五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xxxxxx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报告处理监督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海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事故的概念及分类

第一条、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重大事故: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24小时以上(含24小时)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22.5个工作日以上(含22.5个工作日)的;

(4)直接或间接造成人员死亡的。

第三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较大事故: 1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24小时以内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10个工作日以上,22.5个工作日以下的。

第四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一般事故: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下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8小时以内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10个工作日以下的。 事故已经发生,正在进行,并且损失在不断扩大的称为持续性事故,如失火、化学品泄漏等;事故瞬间发生,已造成损失,但是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的称为非持续性事故,如人员触电,设备突发故障等。

第三章 事故报告规定

第五条、对于公司重大事故和持续性事故:

(一)、事故发生后,事发部门当班的领导是事故的第一指挥人,对突发事件的现场抢救负有指挥责任。主管领导赶到现场后,第一指挥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介绍现场情况并移交指挥权。

…… …… 余下全文

篇六 :项目安全事故报告

安全事故分析、调查、处理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减少和降低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指挥部应急救援领导组,由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发布命令是否启动指挥部应急救援预案。

二、事故报告程序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向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报告;指挥部按两个渠道进行事故上报:一是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以内,分别向事故现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监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并立即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监理单位、郑西公司通报和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二是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将事故简况上报至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和安质环保部,并于2小时以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格式连同不少于4张能反映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全貌的照片上报至集团公司安质环保部。

2、发生火灾事故,在第一时间内拨打119火警电话或110

求救电话,同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3、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事故等级,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电话。有人员伤亡时,立即拨打120医疗救助电话,同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发生的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必须按程序及时报告。

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以及提供假材料、做假证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 余下全文

篇七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单模板1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所属单位:                              公司编号:20100830

 

…… …… 余下全文

篇八 :安全事故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1.工程名称:深圳港西部港区疏港道路工程联络道2号支线Ⅱ标段工程

2.事故情况:燃气管道破裂,致使少量燃气泄漏

3.事故发生时间:20##年8月 7日上午8:20

4. 事故地点:港航路与赤湾六路交汇处

5. 事故影响及伤亡人数: 

     本次事故过程中没有任何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6.事故详细经过:

20##年8月7日8:20我司在赤湾五路路口污水进行管道基坑进行正常施工开挖,当时现场指挥人员因临时有事不在场,离开了5分钟,当时和管沟作业点成垂直交叉的方向上约1.5米处存在有燃气管道,挖机司机进行土方开挖时,挖土范围内存在有一块大石,挖土过程中撬动了大石,由于不清楚该大石的具体形状与体积,大石移动过程中意外刮破了位于赤湾六路上的一条PE250的市政地下燃气管道,导致燃气管道上刮破一个鸡蛋大小的漏洞,造成了少量燃气泄漏。事故发生后,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了施工,并及时报告我司现场主管人员,我司现场主管人员立即封锁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戒线、疏散周边人员,并邀请交通协管人员进行周边道路交通指挥,防止了事故进一步产生的危害。同时上报业主、监理、燃气公司等相关单位。

当日上午8:50深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输配分公司相关抢险人员到场后关闭了上游气源阀门,至中午14.40完成了对受损燃气管道的更换。

 

6.事故原因分析

工程开工前业主提供了详细的地下管道布置图,同时燃气公司对我司项目部进行了详细的交底,并签订了《保护协议》。每次进行地下管道施工(涉及燃气管道)时,均派专人进行跟进。对于业主、监理和燃气公司的指导与监督工作我司表示衷心的感谢。

对于此次燃气管道刮破导致燃气泄漏事件,主要原因如下:

由于施工阶段处于施工管线未期,挖机司机存在着安全麻痹思想,在我司现场施工指挥人员离开现场不到5分钟的情况下,挖机司机不清楚作业点距离燃气管道约有1.5米范围内存在的大石具体形状和体积情况下继续进行开挖施工,大石移动过程中意外刮破了和施工作业点成垂直交叉方向上的燃气管道。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