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
1、“危急值”概念:是指检验及相关医技检查结果的极度异常,如不及时处理随时可能会危及患者生命的结果。
2、相关医技科室要根据科室实际工作情况适时修订危急界值检测的操作规程,并对所有和危急界值检测有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3、医技人员在操作中,如发现检测项目的结果属于危急值范围,应高度重视,及时报告登记,使临床医师及时得到检测信息,争取患者最佳抢救机会。
4、检查人员发现“危急值”时,在确认设备仪器、试剂、质控正常及操作规范,影像科排除伪影,心电图检查在排除伪差的情况下,可在该设备上重新复查,送检标本的项目要留取同一标本以备在其它设备复查。如设备有故障应立即到其它正常设备复查,或到外院复查。
5、如复查检测结果仍为危急值范围,应立即电话通知相关科室临床医生。通知人员和接收人员必须使用“危急值报告规范用语”:发出科室:请注意!你病区有危急值:1床病人李**住院号118118,男性,*岁,心电图诊断:急性心肌梗死,我是心电图医师王**(记录全名),请记录并及时处理!请问您是?再重复一遍:你病区有危急值:1床病人李**住院号118118,男性,*岁,心电图诊断:急性心肌梗死,我是心电图医师王**(记录全名),请记录并及时处理!请问您是?接获科室:我是呼吸科护士/医师张**, 1床病人李**住院号118118,男性,*岁,心电图诊断:急性心肌梗死,我已登记,马上通知相关人员处理。谢谢!
6、检测科室及临床应及时准确将有关信息(检验日期、患者姓名、住院号、科室床号、危急值内容、临床联系人、联系时间、检验报告人与临床联系人签字等)记录在“危急值报告记录登记本”上,必要时检测人员应向科室负责人立即汇报,视情况向医务处、分管院长汇报。
7、送检临床科室在接到“危急值”报告时,立即通知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在确认患者、部位及标本的识别无误后立即对患者进行处置,必要时应重新采集标本送检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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