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公司担保流程及调查报告
一 担保的对象和条件
1 担保的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2 担保的条件
除满足担保对象所限定的范围以外,尚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法定要求的注册资本金、必须的营运资金;合法经营,商业信用良好;经营管理机构健全有效,制度系统规范;经营具有一定规模,经济效益较好,有连续的盈利能力;资产负债比例适度合理,具有融资负债的偿债能力,并能按照规定提供有效可靠的反担保措施。
二、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标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或具有较强出口创汇能力的高新技术产品、项目。
三、有充分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四、借款用途必须是合作银行和公司认可的。
二 担保的申请
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条款的企业法人均可向公司或由所在地监管部门推荐提出书面担保申请。
申请担保企业在提出书面申请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一、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年检),两税登记证(国、地);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五、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六、贷款卡;
七、公司章程;
八、担保申请书和反担保的董事会决议;
九、当期财务报表及近二年的财务报表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帐款帐龄分析表等;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合同、合作协议;银行对账单,近期完税凭证。
十、 公司经营情况简介;
十一、联合反担保小组承诺书;
十二、其他需要的有关材料。
十三、注意事项:
(一)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