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关于做好20xx年度单位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和评先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总结学校综治工作经验,表彰先进,不断提高我校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创建平安校园,现就做好20xx年度单位综治工作总结和评选综治先进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要求
1.所有与学校综治委签订责任书的二级单位,要围绕学校政治稳定、保密工作、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对本单位全年的综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工作总结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和特色。
2.工作总结要有相关的文件、会议记录、图片和文字资料予以支持。
3.工作总结必须有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填写上报20xx年度《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记录本》。
二、工作总结的内容
1.本单位综治、消防、交通等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案是否健全;
2.在治安防范和火灾预防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做法,有何创新,目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火灾隐患以及采取的整改措施;
3.开展安全检查的情况,对学校综治委和防火委下发的“整改通知书”,是否按要求如期进行整改;
4.单位开展法制宣传、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情况;
5.在20xx年综治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
6.报送单位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三、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
1.评选办法
学校综治委将名额指标分配至分党委单位,各单位经过评选、推荐后报分党委,经分党委审查、签署意见后上报校综治委办公室,最后由校综治委委员会议审定。
各单位一定要严肃认真地做好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部门积极参与,领导严格把关,充分体现 “先进个人”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2.评选条件
关心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校园维稳和安全管理工作,为学校综治工作献计献策。
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见义勇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提供犯罪线索,为破案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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