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董事会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三章 董事会职责、职权
第四章 董事及董事长职责、职权
第五章 董事会机构
第六章 董事会决策程序
第七章 董事会会议
第八章 董事会议案及决议执行
第九章 董事报酬和董事会经费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组建方式、决策程序和行为,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经营决策权,保障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三条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组成人数为7人。
第四条 董事会成员任职资格、条件和行为准则,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各方推荐人选,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章 董事会职责、职权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履行和行使下列职责、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制定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
(四)审议批准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年度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固定资产购置投资方案以及多元经营投资项目、购买有价证券、参股投资项目等计划和对外提供的经济担保;
(五)审核由公司经营班子制订的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并提交股东会批准;
(六)审核由公司经营班子制订的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并提交股东会批准;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筹备股份制改造及上市方案,并提交股东会批准;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