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66]关于开展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2.11

关于开展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试点工作的通知

卫医政函〔20xx〕166号

天津市、辽宁省、吉林省、福建省、云南省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8号)有关精神,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经研究,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以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方便人民群众就医。现就试点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办个体诊所。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医疗机构设臵规划》总体框架下,按照适度灵活的原则,及时批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医师设臵个体诊所的申请。

(一)申请者已离职或退休,身体健康;

(二)申请者为执业医师,且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累计执业满5年;

(三)申请者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申请者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工作时间累计满3年;

(五)申请设臵的个体诊所诊疗范围与申请者的医师执业范围一致;

(六)个体诊所符合卫生部制定下发的各种诊所基本标准;

(七)申请设臵的个体诊所选址符合环保要求。

鼓励符合条件的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

二、试点时间

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三、试点地区

天津市、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省长春市、福建省厦门市、云南省昆明市。

四、试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试点工作。鼓励有资质人员举办个体诊所是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方便人民群众就医,缓解看病难的重要举措。试点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制定试点实施方案。试点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根据本通知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并采取措施,鼓励有资质人员到基层和医师户籍所在地的社区(乡镇、街道、村)举办个体诊所。要以适当方式通知到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和医师。

(三)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各试点地区应当在试点前摸清本辖区内个体诊所的情况,按照我部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个体诊所的基础数据和新增数据的登录和统计工作。

(四)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对于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设臵审批手续。医师退休关系所在的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限制或变相限制医师开办个体诊所。

(五)加强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个体诊所的监督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对于个体诊所违法执业,损害患者利益的,应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执业证书》。

其他省(区、市)具备条件的,可以向我部备案后开展相关试点工作。 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机构管理处联系人:张文宝

联系电话:010-68792730

传 真:010-68792196

电子邮箱:MOHYZSYLJGGLC@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

邮政编码:10004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基层服务管理处联系人:严华国

联系电话:010-59957692

传 真:010-59957693

电子邮箱:YIZHENGSIERCHU@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邮政编码:100027

二〇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保险行业协会,省农信联社绍兴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宣传教育工作的函》(浙处非[20xx]1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风险排查。在3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风险排查,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内非法集资活动等相关问题尤其是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区域、多发行业开展一次全面拉网式风险排查,客观研判非法集资形势,适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分类处理,及时消除隐患。市建设局、教育局、农业局、经信委、商务局、工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做好房地产、教育、农业、担保、典当、投资咨询与寄售行等案件多发领域的风险排查工作;绍兴银监分局、人民银行绍兴中心支行、市保险行业协会、省农信联社绍兴办事处分别负责排查辖内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及民间借贷和高利转贷等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和以上相关市级部门请于4月x日前将排查情况报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金融办),由市金融办汇总上报市政府。

二、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全国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已于2月底结束,请市公安局牵头做好专项行动的总结分析,各县(市、区)政府及其它市级相关部门配合。专项行动总结材料于3月x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送市处非办,由市处非办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报送省处非办。

专项行动总结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宣传教育工作的函》(浙处非[20xx]1号)文件。

三、加强宣传教育。请市委宣传部、市金融办和市公安局牵头,广泛利用报刊、电视、手机短信、互联网等媒体,以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剖析、风险揭示、警示教育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公众防范和抵制非法集资的能力,增强民间融资活动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努力营造合法有序的融资环境。

联系方式: (市金融办)传真: 电子邮件: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宣传教育工作的函》(浙处非[20xx]1号)

绍兴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二○20xx年x月二十九日

更多相关推荐:
关于做好个人工作总结的通知(正式)

关于做好20xx年度个人工作总结的通知部门各科室:为了做好20xx年度工作总结和20xx年工作规划,按照11月份第4周部务会工作要求,本部门科室成员务必在12月x日前报送个人工作总结,具体要求如下:1、总结要…

关于上报20xx年个人工作总结的通知

********有限公司关于提交20xx年个人工作总结的通知全体员工:20xx年即将过去,为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高工作效率和改进工作方法。根据公司统一安排,现请所有员工认真总结20xx年的工作,并按以下要求提…

关于报送20xx年度(公司、部室、个人)工作总结的通知

关于报送20xx年度(公司、部室、个人)工作总结通知各公司(部室):为总结20xx年度工作、研究部署20xx年集团公司经营战略,明确发展目标,有效的保障集团公司良性、快速发展。根据集团公司经理办公会决定,现要求…

关于提交个人年终工作总结的通知

关于提交个人年终工作总结的通知全体员工做好年终总结是总结经验与优势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目标方向的重要途径20xx年即将过去今年的工作也将进入收尾阶段请大家结合个人工作实际情况认真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提交个人工作总结...

关于提交20xx年个人年终总结的通知

关于提交年终工作总结的通知全体员工:20xx年度工作临近结束,为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法,请每位员工认真总结20xx年的工作,提出20xx年的工作思路及合理化建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

关于做好20xx年度年终工作总结的通知

关于做好20xx年度年终工作总结的通知各科室项目部分公司年末岁首20xx年的各项工作已进入尾声各单位以公司领导为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公司年初工作会的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总结经验鼓舞士气克服不足...

关于撰写20xx年度述职报告和个人总结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20xx年是西安公司快速发展、规范发展的一年。为认真总结20xx年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20xx年各项工作思路,请各部门对本年度工作认真进行总结。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部…

关于提交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的通知样本

**有限公司关于提交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的通知公司各级管理人员:20xx年一季度即将过去,在各位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更好地规划下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公司要求各位提交20xx年x月及一季度工作总结…

关于开展20xx年全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关于开展20xx年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全体员工20xx年已经结束为更好地总结工作展望未来理清20xx年工作思路现将20xx年年度工作总结和20xx年工作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负责人1总结所负责的各个项目业务...

关于技术人员撰写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关于技术人员撰写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20xx年即将接近了尾声为更好的总结我们取得的成绩认识工作中的不足以一个全新的姿态跨入20xx年要求公司所属试验测量安质工程在册职工人员包含冬休人员做好20xx年年度总结工作总...

关于上交20xx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关于做好20xx年度年终工作总结的通知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分公司20xx年即将过去新的一年又快来临根据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为全面盘点一年来的工作总结职能业务目标的完成情况并开始谋划年的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年终总结...

关于做好20xx年个人年终总结工作的通知

宋庆龄汉口旧居纪念馆纪念馆字20xx号关于做好20xx年个人年终总结工作的通知纪念馆各部门20xx年即将过去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更好地实现20xx年的工作目标现就做好20xx年度...

个人工作总结的通知(47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