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市各级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坚决遏制校园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平安校园”创建取得新的成效,特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要点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校园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意识
1、认真组织学习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思想意识,做到校园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坚持学校安全“教育当先、预防为主、多方联动、全面设防”的原则,做好“防危房倒塌、防食物中毒、防疾病、防火、防触电、防盗、防暑、防雷、防爆、防震、防毒、防xx、防汛、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踩踏、防大型活动安全事故、防学生意外伤害、防学校周边不良环境、防学生心理脆弱”等各类安全隐患的防范工作。
3、加大校长及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力度。各学校要对学校中层管理人员和全体教职工进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分层培训。培训要以校园安全工作法治化建设为重点,以各校制定的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教材,就校园安全管理和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控、校舍安全、消防安全及交通安全等知识分层次、多形式地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二、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构建校园安全工作保障体系
1、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一把手”总负责的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进一步配强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队伍建设。
2、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一是建立健全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细化到人;二是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修改并不断完善门房、财务、实验室、食堂、师生宿舍等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
3、认真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针对校园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和修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增强其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4、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结合《沂水县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评估细则》的要求,各学校也应和教师、学生及家长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严格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将安全工作与业绩考核挂钩,奖罚分明,充分调动每个教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做到处处想安全,人人讲安全,时时抓安全。
5、全面构建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社会参与”的协调机制。各学校要按照新的《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提出的校园安全生产工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与公安、交通、卫生等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努力构建多方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创建上下互动,内外联动,齐抓共管的校园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6、全力维护教育系统政治稳定。要认真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关心师生的工作和生活,适时、合理、及时解决师生反映的各种问题。若无法解决,应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矛盾,坚持“教育疏导,依法调处”的原则,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努力构建和谐的校园人际关系和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三、广泛深入进行校园安全教育活动
1、强化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法制、纪律、心理健康、交通等安全知识教育,积极开展以防火、防盗、防伤害、防传染病、防食物中毒等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节假日等特殊时期,认真组织寒假前三天教育活动,使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深入人心。
2、精心组织开展师生紧急疏散演练活动。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演练活动,努力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救意识和自护能力。各学校每个月必须认真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
3、全面落实教师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单位重要部位必须要有专人负责,昼夜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认真巡查,做好交接班,详细记录值班情况。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重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分管领导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对重大事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错报,否则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和地方病、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做好艾滋病、狂犬病、手足口病、甲型流感等预防工作。以专栏、板报、讲座等形式,宣传食品卫生科普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进一步健全学生食堂食品采购、留样、用餐、小卖部管理等制度,防止发生中毒事件。未经相关部门验收,未达到等级标准的食堂,严禁营业使用。
四、加大排查力度,积极消除安全稳患
1、扎实开展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的安全工作。要定期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有关设施及房屋校舍等进行认真检查,尤其是春秋两季开学前要全方位地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要记录在案,并及时整改,中心校、县直学校每月安全大检查一次,学校每周检查一次。学校自身无力整改的,必须及时书面报告县教育局和其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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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计划书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和全市年度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安全发展的观念。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紧紧围绕创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这一目标,深入开展校舍设施安全、道路交通安全、节假日安全、教育教学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问责制”,大力拓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创设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努力保障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领导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并积极组织师生演练。
2.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无集体中毒、校舍倒塌、火灾等重大灾害事故发生。
3.接送师生的交通车辆安全可靠,杜绝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4.校内各种安全消防设施齐全有效,教学、生活和其他学生集中活动场所秩序良好。
5.做到中小学周边200米内无违规或违法设置的娱乐场所。校内及周边无违章建筑、不法饮食摊点;无针对师生的重特大刑事案件发生。
6.全年学校安全责任事故数为零。
三、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责任制建设。要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工作职责。要继续充实完善专兼职相结合的学校安全及综治工作队伍,动员和组织师生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和综治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一律不得组织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有危险的活动。
二是广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科任教师的作用,通过专题讲座、课堂教学和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法制意识,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化作学生的自觉行动。帮助学生树立安全观念,增强安全意识,具备对安全隐患的初步判断能力,掌握躲避危险和自救的简易方法。要继续坚持集中开展安全常识教育,宣传防溺水、防雷电、防食物中毒、防敲诈、防暴力侵害、防火等常识。
三是落实定期检查制度。要严格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十六字安全工作方法,把检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各学校每周和重大节假日前必查的基础上,镇(街道)教办要组织力量进行月检查,做到查重点、重点查、查反复、反复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四是加强门卫安全管理。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落实门卫工作制度,把好校园入口关。一要加强门卫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的培训,配备必要的防范器材,使其不仅能防偷防盗,还具备一定的防暴抗暴能力。二要严格门卫登记制度。要继续落实无专职门卫的学校学生在校期间一律关闭学校大小门,外来人员实行登记领入负责制;设专职门卫的学校实行证件审查、登记负责制。对形迹可疑人员要通报公安部门及时处置。三要严格学生请假出校登记制度。
五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教师的摩托车、汽车出入校园,应避开学生上下学和人多情况复杂时段,限道、慢速行驶;学校门口及校内要设立相关警示标志和安排专门人员在学生放学出校时进行值班指挥,防止交通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会同公安部门深入开展接送学生车辆隐患排查整治,科学核定接送学生及幼儿车辆的定员数量,完善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档案。
六是加强饮食安全管理。要切实加强伙房、餐厅及其人员的管理,做到非本室人员严禁进入,熟饭菜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看管,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同时,要教育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并予以妥善处置。
七是加强校园防盗安全管理。要继续加大技防力度,有住校生的学校要安装校园监控设施,做到全覆盖、无盲点。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做到制度齐全,措施到位。严格落实教职工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离职守;要熟知报警装置和报警方法,做好值班记录。学校领导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保证紧急情况下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八是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一要加强校园内消防设施建设,注意日常维护管理,确保设施有效。二要确保通道畅通,紧急情况下便于学生疏散。三要组织师生定期开展消防演练,保证紧急情况下能遏制和消除火情,有序组织师生撤离火灾现场。四要加强校园用电安全管理。严格遵守行业规定,加强校园用电设备和线路规范化建设,做到电气设备工作性能正常,动力与民用线路分路使用,无超负荷或缺相工作现象出现。
九是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学校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处理。对防止拥挤踩踏的事故,要从实际出发,在学生出操、集合、放学,将通道分到班级,班内学生出教室要分到门口,楼层、楼道、楼梯均要责任到人。规模较大的教学楼要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依次下楼。要定期检查楼道、楼梯的各类照明设备、应急设施,坚决消除管理隐患。
十是加强校园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校园内的施工工地除安排专人负责,遵守建筑施工要求外,还要设立相关安全警示标志,划定警戒线、拉警戒绳,严禁师生越过警戒线到工地内围观、玩耍,确保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