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发展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当前,随着夏季来临,我市又进入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为加强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每年进入夏天以后,是中小学生因游泳、嬉水而引发溺水事故的多发季节,这些事故大多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这类事故的发生,不仅严重危及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也给社会稳定带来许多不利影响。各镇办区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从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要切实强化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责任
切实保护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切实负起相应责任。各镇办区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中小学生日常管理、安全教育等职责。要认真分析本地、本校特点,切实加强与家长、社区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学校、家长和中小学生参与、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各相关门要依据管理职责,督促相关地区、部门或个人在江河湖库和水塘边设立安全警示牌,在事故多发地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各学校要通过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家庭访问、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教育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加强“留守孩”的暑期游泳安全管理,“留守孩”因父母不在身边,学校和社会应更多倾注关怀。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中小学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共青团、少先队、社区,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三、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近日各地要迅速开展好“三个一活动”,即各镇办区召开一次学生安全会,各学校召开一次家长会,市教体局和各学校要致每个学生家长一封信,明确防范措施和相关要求。要加强日常管理,严明纪律要求,认真落实“五个不准”和“三个避免”要求,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避免去江河湖库等水情复杂以及深水区、冷水区、污染水域游泳;避免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避免在正午爆晒期间、高温季节、天气多变时刻下水游泳。
四、全面开展一次隐患排查
由市安监局牵头,市教体局、水务局、交通局等各部门配合,对中小学生溺水安全、水上安全等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并逐一进行认真整改。市水务局要根据排查情况,在市区汉江段全面设立警示牌或标语,在取石取沙等危险水域全面禁止中小学生下水游泳。各镇办区和相关村组也要在辖区沟渠、堰塘等水域设置警示牌或标语,并针对可能发生的情况,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
五、全面加强应急救助工作
要加强游泳区域的巡查力度。水务部门要结合巡堤、整治河道采砂,海事港监部门结合水上安全检查等,切实加强重点时段汉江水域的巡查力度,认真做好相关事故的救助工作。交通、水务部门要积极筹建水上救援专业力量,及时承担水上应急救援职责。公安、消防、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应急救助协同作战。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组织,要积极动员民间力量,组织防溺水志愿服务队伍。各镇办区、各村组社区和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努力防患于未然。
六、严格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凡发生中小学生溺水死亡或其它重大伤害事件,事发地政府和学校,要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教体局报告。对知情不报、迟报、瞒报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
第二篇:关于加强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了切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对此加强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通知,调具体看下文yjbys小编搜集整理的通知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系:
根据学院《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今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星期一),与周末连休。为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在放假前和休假期间,各系要严格按照学院要求,切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放假前和清明节放假期间安全教育。
(一)注意交通安全。学生回家、返校最好结伴而行,单独往返的学生,最好选择直达车不要单独在中途逗留;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摩托车等非法运营车辆和超员、超载、超速车辆。途中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防止出现交通事故。放假期间访亲串友的同学一定要和父母事先进行沟通,让家长了解自己的行程,并且要按时回家、返校。
(二)注意财物安全。学生离校前,要把自己的物品整理好,锁好柜子、门窗;钱财等贵重物品要带走,或托人妥善保管,不要放在宿舍内。
(三)注意防火和用电安全。清明节放假前,各系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教育引导学生踏青、祭祀活动中不携带易爆易燃物品进山入林,不携带火种到森林景区游玩,不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鞭炮,提倡文明祭祀。各种电器设备的使用要格外注意,要做到人走关灯,关闭电器的电源,不许私拉乱接,不要在充电器等电器使用时离开房间。要坚持杜绝在教室、宿舍吸烟以及使用明火,避免发生火灾。
(四)注意人身安全。要注意在放假期间保持正常的生活秩序,严禁到不良场所;严禁参与黄、赌、毒等非法活动;严禁参与非法游行、传销等;防止被骗上当,误入传销组织;严禁参与打架闹事;严禁下江游泳。住校学生要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禁止吸烟、酗酒,禁止到校外包夜上网。
请各班通过主题班会的形式将文件精神落实到位,让学生签订《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学生安全承诺书》,并做好工作记录。
二、加强辅导员值班制度,落实信息报告制度。
休假期间,各系要切实加强辅导员值班制,掌握学生动态,做到信息灵、情况明,确保学生中出现问题得到妥善及时解决。要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对于学生中出现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要及时赶到现场处置并报告学院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三、认真做好学生放假前返校后相关信息统计工作。
学生放假前,各系要做好离校留校学生统计,掌握学生去向。学生在4月4日返校,各系要安排各班召开班会,清点学生返校情况,学生返校情况于4月4日晚21:00前短信报送学生处贺老师,4月5日上午10:00前书面报学生处,不得延报;做好未返校学生跟踪联系及和家长的沟通工作,并查明原因,及时上报。对无故逾期返校或者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离校的学生,要依据校纪给予处理。
特此通知。
xxx学院学生处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