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省妇联《关于开展教师节表彰等系列活动的通知》(xx教师发【20XX】xx号)文件精神,为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奉献精神,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积极性,展示教师风采,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学院党委研究决定表彰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并制定我院庆祝教师节系列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庆祝教师节系列活动,展示我院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展示全院教职工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在本职岗位上无私奉献、奋发向上、勇于进取、不断创新的精神风貌;围绕“扬师德·铸师魂”的主题,营造尊师重教和改革奋进的良好氛围;充分体现学院对教职工的关怀和对在学院建设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队伍的重视。活动遵循“隆重、热烈、简朴”的原则,广泛宣传人民教师的功绩和高尚师德,宣传教育改革发展的成就。
二、活动主题
扬师德·铸师魂
三、组织领导
成立庆祝教师节系列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单xx(党委书记)
谢xx(院长)
副组长:朱xx(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吴xx(党委副书记)
董xx(副院长)
毛xx(副院长)
成员:各处室、系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传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次庆祝教师节系列活动的安排、组织、协调、准备工作。
四、活动安排
(一)教师节庆祝活动
内容:⑴庆祝教师节表彰会
⑵为30年以上教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⑶为新班主任颁发聘书
⑷师生文艺表演
时间:9月4日(星期三)下午2点正
地点:学术报告厅
责任部门:党办、人事处、工会、学生处
活动安排:党办负责教师节庆祝活动表彰部分前期准备和会场总体安排;人事处负责30年教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相关工作,学生处负责学生节目选拔、组织排练及演出;工会负责教师节目选拔、排练及演出;党办负责整合节目单,并指导演出。各处室和系部积极推荐节目报到工会和学生处。节目要求少而精,内容健康,具有特色,全部节目争取在1小时内完成。
(二)教师节慰问活动
1.学院组织领导慰问离退休老教师
时间:9月教师节前
责任部门:组织部、人事处
2.组织学生志愿者到离退休老教师家中做一件好事。
时间:9月教师节前
责任部门:院团委
(三)开展2015年教师节电影活动周
时间:9月份
责任部门:院团委
(四)扬师德·铸师魂活动
时间:9月-12月
责任部门:宣传部、教务处
内容:⑴教风展示
⑵教学成果展示
⑶师德师风教育活动
活动安排:宣传部通过LED屏、宣传栏、校园网、等形式宣传师德师风,展示教风及教学成果,通过发放学习资料、组织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教务处通过专业及课程改革活动,说课活动、教研活动、科研活动等,促进教师形成良好教风,取得良好教学成果。
四、活动要求
(一)各承办部门要根据学院庆祝教师节系列活动的总体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尽快制订承办活动方案,并按时开展活动。
(二)各处室、系部、党支部要结合实际,积极创造有效载体,突出重点和特色,务求实效,并及时上报活动方案到宣传部,活动期间及时写简报报道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将总结材料及时报到宣传部。
五、部门责任分工
(一)宣传部负责庆祝教师节系列活动方案制定、活动期间工作总协调,校园活动氛围营造,宣传报道,收集整理系列活动总结材料。
(二)院办负责活动期间交通车安排、会场布置等保障工作。
(三)教务处负责活动期间教学时间安排、调整工作。
(四)院团委负责各项活动所需志愿者选拔、培训及安排。
(五)后勤管理处负责做好活动期间所需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六)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各项活动多媒体使用保障、摄像、照相等工作。
(七)保卫处负责活动期间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并制定安保工作预案,交宣传部。
(八)其他各处室、系部、党支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齐心协力为成功开展本次庆祝教师节系列活动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xx护理职业学院委员会
20XX年8月26日
第二篇:教师节表彰的活动方案范文
为大力弘扬教师的高尚情操和师德师风,集中展示我校广大教师坚守讲台、筑梦中国的良好风貌,团结凝聚广大教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决定开展庆祝我国第34个教师节宣传表彰活动,对在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书育人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教师进行评选、表彰。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名额
经校党委研究同意,设置教学名师奖、教学质量优秀奖、十佳辅导员奖、从教三十年纪念奖五个奖项。
三、评选责任单位
教学名师奖————评选责任单位:人事处
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责任单位:教务处
十佳辅导员奖————组织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
从教三十年纪念奖组织责任单位:人事处
四、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
十佳辅导员奖由学工处运用省厅20xx年校本部及药护学院辅导员专项奖励评选结果产生,其他奖项评选条件、程序和有关要求请*查阅相关实施办法(具体见附件1、2、3)。
五、有关说明
1、凡触犯高校师德“红七条”、出现有违师德及学术失范等现象者,不得参评;凡在本学年中出现教学事故(如无故迟到、早退、缺课、擅自调课等)或在有关教学环节中违反教师工作规范者,不得参加各项奖励的评审。
2、获得各类先进个人的人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上一级评优或其他同类先进评选的候选人,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岗位聘用、选派进修培训、公派出国留学的重要依据。
3、各类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行为骗取奖励者,一经查实,学校将撤销奖励,收回证书、奖金,并根据情况轻重、认识态度,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
4、为保证评奖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此次表彰评选工作接收全校教职工的监督、质询。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类优秀教师的评选是推动学校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对师德师风建设的一次检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推荐和评选工作,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积极发动,大力宣传,把评选先进的过程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过程,使评选活动实现“评一个促一片”的目的,在广大教师中形成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2、发扬民主,确保质量。各单位推荐评选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评选过程中,要积极吸收学生参加,形成师生相互促进的机制。
3、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各单位要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要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过程,以评选活动促师德师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