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各中心、各二级单位:
随着盛夏的来临,蚊虫滋生泛滥,较容易出现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为保证各单位员工有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确保职工夏季作业安全,根据当前条件下生产作业的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夏季环境卫生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时间安排
1.集团中心要求每周五下午安排进行大扫除。
2.各二级单位要求每月必须组织1到2次卫生大扫除。
二、清扫范围
办公区域、宿舍、食堂、厂区场地、公共区域等
三、具体要求
1、清除卫生死角,墙面、玻璃保持干净,办公桌面保持整洁,私人物品应按规定放置,保持工作区域和宿舍内环境卫生。
2、对生产区域内积存的垃圾进行一次集中清除,杜绝生产区域垃圾乱扔、乱倒、污水乱泼等现象。所有职工应坚持每日清扫,加强长效卫生管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整齐的办公环境。
3、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对房前屋后的排水沟、污水沟进行清掏整治,设立固定垃圾投放点。办公区域内有树木花草、绿化带应定期塑形减草和浇灌花木,以达到美观效果。
4、加强厨房、厕所环境清洁,确保厕所各种设施功能完好有效,为广大职工提供卫生、整洁、便利的入厕环境。厨房应定期做好蝇虫消杀工作,保证菜品新鲜清洁,预防蝇蛆滋生,避免影响职工生活。
各中心、各二级单位要围绕夏季环境卫生工作,积极开展夏季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提高夏季环境卫生作业管理质量,促进我司生产环境工作的全面提升。集团中心人事党政办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有未按要求进行大扫除的,将已书面形式提出整改要求,如逾期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第二篇: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导语: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事件,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通知,欢迎大家参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夏季高温天气导致的劳动者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目前全国各地即将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事件,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防暑降温工作季节性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提前谋划,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对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作出周密安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普及防暑降温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劳动者和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明确责任主体,强化措施落实
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工作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落实好防暑降温各项措施。
(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
1.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
2.加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病情严重者,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要为劳动者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为从事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5.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三、加强监督执法,查处违规行为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易发生高温中暑事件行业领域和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督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的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