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教师教学观念的更新及教学方法的创新,优化教学过程,促进广大教师的专业成长,总结交流课改经验,发现和培养典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年全市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的通知》(安教研信〔20××〕17号)精神,决定开展20××年内黄县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学科
高中数学、历史、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书法;
初中语文、英语、物理、道法、地理、音乐、美术、书法;
小学语文、英语、科学、综合实践、信息技术;
学前教育艺术、科学;
特殊教育数学、综合(思品、常识、劳技、健康)。
二、参赛教师条件
1.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教学工作受到师生好评,教学成绩突出(小学、初中参赛教师在20××年升级考试、20××年期末考试中,所任学科成绩须中等以上);
3.20××年以来(含20××年)未参加过省、市、县级优质课比赛。
4、小学、初中参赛教师需经所在学校教研组组长实名推荐。
三、评选程序
1.资格审查及初赛:
由各乡镇中心校和局属各学校(含各高中、幼儿园、职教中心、特殊学校)、民办学校自行组织,要求各单位按照参赛条件,严格进行资格审核,进行初赛选拔。未举行初赛的单位和未参加初赛的教师不得上报参加选拔赛。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该单位当年参赛资格,且不得补报。各乡镇中心校和局属各学校、民办学校根据分配名额选拔、确定参加全县复赛的教师,务必于3月21日以前完成初赛工作,报送初赛结果。
2.复赛:
复赛,由县教育局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复赛时间及复赛安排另行通知)教研室于4月20日前完成复赛,根据安阳市教育教研信息中心分配名额选拔、确定参加优质课决赛的教师,并向市教育教研信息中心报送竞赛结果。
四、报送材料
(一)报送复赛教师资料
各乡镇以中心校为单位,局属学校、民办学校(内黄县第二实验中学、内黄县第五实验学校、内黄县清华园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报送材料,材料包括附件一《内黄县优质课教学评选参赛教师登记表》、附件二《内黄县优质课教学评选参赛教师汇总表》。各单位于3月22日报送材料,附件一只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附件二须同时报送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材料需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纸质材料报送给县教研室司志刚老师,电子稿发送至邮箱:。逾期不报按弃权处理。各单位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报送参赛教师,所报信息务必准确、完整。报送材料后不得再调整参赛人员或更改参赛人员信息。
(二)报送复赛教师课堂实录视频
3月22日教研室发布普通优质课复赛课题,4月2日前各单位完成参赛教师课堂实录,4月3日报送课堂实录。课堂实录制作要求如下:
(1)、报送的课例应是根据县教育局教研室下发的县级评选课题所完成的课堂实录,每节课为一个标准课时,时长为40分钟--45分钟。
(2)、要求录制清晰度不低于720×576像素,课例视频采用DVD常用视频文件格式,画面、声音清晰。
(3)、片头不超过5秒,不配音乐,静止画面,画面信息应包括:年级、版本、学科和课题名称。不得出现教师姓名、职称,单位(学校名称)等信息,违反规定者,取消参赛资格。
报送要求:
(4)、以乡镇中心校、局属学校(含各高中、职业中专)或民办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材料,不接受个人报送的材料。
(5)、以乡(校)为单位,用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统一命名为“20××年 **** 乡(校)优质课复赛材料”。
(6)、档案袋内装DVD光盘,光盘盒或光盘袋内装打印纸条:纸条内容为“**乡(校)**姓名**学段**科目**课题”。注意:光盘盘面不能写字,更不能粘贴纸条。复赛课堂实录光盘不再退回。
(7)、光盘报送给教研室司志刚老师,电话:
五、评选奖励
推荐参加安阳市优质课决赛的教师,教育局不再颁发县级优质课证书。凡已根据个人申请及复赛成绩推荐参加市级优质课决赛者,需按照市教研信息中心要求参加决赛,中途退出者,县教研室不再补发放任何等次证书。其余参赛教师按评选成绩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次,比例分别按参评教师总数的40%、50%、10%掌握;未按照复赛要求参赛的教师,视为弃权淘汰。
附件:
1.附件一 内黄县优质课教学评选参赛教师登记表
2.附件二 内黄县优质课教学评选参赛教师汇总表
3.附件五 20××年内黄县优质课高中、初中、小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复赛名额分配表
4.附件六 内黄县优质课评选课堂评价标准
5.附件八 参赛教师教学成绩证明
第二篇:关于开展莆田市“十佳诚信市民”评选活动的通知
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是公民的第二个"身份证",是日常行为的诚实和正式交流的信用的合称。即待人处事真诚、老实、讲信誉,一诺千金。
关于开展莆田市“十佳诚信市民”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加强诚信和信用建设的精神,广泛开展“弘扬妈祖精神争当诚信市民”活动,推动全市广大市民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诚实守信做人,诚信守法做事,助力诚信“三区”建设,争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积极为建设美丽莆田汇聚诚信正能量,市诚信促进会、市委文明办、市发改委研究决定联合组织在全市开展“十佳诚信市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促进诚信建设和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为重点,以“诚信八闽行”、“弘扬妈祖精神争当诚信市民”为载体,大力选树宣传一批“诚信市民”,在全社会树立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气,推动形成有利于诚信建设的社会环境和舆论导向,推进“诚信莆田”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评选范围
面向全体市民,评选出诚实守信事迹突出,具有良好道德形象和强烈责任担当精神,对改善社会风尚具有较大影响的典型人物。在莆田市范围内生活、工作或学习3年以上(截至2017年5月1日前)、具有合法居住权的18岁以上居民,均可作为“十佳诚信市民”推荐人选。
三、参选标准
申报莆田市“十佳诚信市民”的人选应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事迹感人,群众公认、社会影响好,并具备以下条件:
爱国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守法诚信,具有良好道德素质,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在群众中享有较好口碑;
诚信为本。在经济活动、职业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坚持以信立业、一诺千金理念,讲信誉,重信用,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借用他人财物及时归还,社会信誉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弄虚作假、坑蒙欺诈行为;
真诚待人。与家人和睦,互敬互爱,关系融洽;邻里之间和睦相处,不挑拨离间,不搬弄是非,无打架骂人等不良行为;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诚信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在群众中信誉度高;
遵纪守法。无偷盗、打架斗殴、参与封建迷信、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无逃赖债务,无“黑名单”和信用不良记录,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四、组织机构
本次评选工作成立评选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诚信促进会,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要依照市里做法,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区的推荐和评选工作。
五、评选办法和程序
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及时下发通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发布活动启事,全面启动“十佳诚信市民”评选活动。
推荐申报。“十佳诚信市民”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个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组织推荐。各县(区)(管委会)诚信促进会、文明办、发改局在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认真评选的基础上,各自推荐申报3-5个候选人。所有组织推荐的人选都要在本地区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报送时需加盖公章。
2.社会推荐。市相关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可直接向评选工作办公室推荐,报送时需加盖公章。
3.个人推荐。广大市民可通过填写推荐表、撰写推荐理由等方式,推荐心目中的诚信市民。
4.报送方式:
“十佳诚信市民”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市诚信促进会,联系电话:2626721,柯筱贞18350862719,邮箱:ptscxcjh@126.com。
所有推荐单位(个人)需认真填写“十佳诚信市民”推荐表,撰写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附电子文档报送。评选活动文件、表格请登录莆田诚信网(www.fanwen118.com)下载,电子文档报送格式为“XXX(被推荐人)十佳诚信市民申报材料”。推荐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
初评筛选。11月,市“十佳诚信市民”评选活动小组办公室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评选出20个候选人。
公示审定。12月,在湄洲日报、莆田晚报刊登候选对象简要事迹进行公示并同时在莆田诚信网、莆田文明网、信用莆田等网站、微信公众号对候选人进行公示。经评选活动工作小组研究确定10名诚信市民和10个提名奖。
表彰奖励。2018年第一季度,举行颁奖活动,对市“十佳诚信市民”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广泛宣传。通过组织学习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协调市各新闻媒体对“十佳诚信市民”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浓厚氛围。
六、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把评选过程转化为一次凝心聚力、引领诚信价值导向的过程,传扬真善美,集聚诚信正能量。要建立评选活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指导,加强沟通联络,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有力有序推进。
广泛发动,形成声势。要结合地区部门实际,统筹发挥新闻媒体和各类宣传阵地优势,广泛宣传“十佳诚信市民”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评选标准、方法要求,广泛调动广大市民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声势氛围,扩大影响覆盖面。
抓好落实,务求实效。要严格按评选范围、参选标准和方法推荐,实事求是推荐优秀的候选人,要按时间进度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莆田市诚信促进会中 共莆田市委文明办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