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非煤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双击自动滚屏 文章来源:政府办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xx-7-8 9:22:53 阅读:28次
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非煤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在非煤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高陵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已造成或可能造成死亡(遇险)10人及以上或不足10人但社会影响重大、已造成或可能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二、指挥系统及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非煤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立高陵镇非煤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镇长担任总指挥,如有特殊情况镇长不能到位时,由镇长授权一名副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书记和事故当地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镇政府秘书任指挥部秘书,指挥部其他成员由镇政府有关部门、镇武装部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非煤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其办公室组成
非煤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简称指挥中心),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府办公室,由镇长任主任,分管副镇长任副主任,政府办公室主任、安监主任、派出所所长和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由镇安监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镇派出所、交通所、医院、国土资源所、宣传科、财政所、民政办、工会、农电所、武装部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2、指挥中心及其办公室职责:
(1)指挥中心在牟平区非煤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履行下列职责:
①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非煤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②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迅速启动预案,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③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救助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④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⑤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⑥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⑦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予以公布,特大事故通讯报道,由镇宣传科负责。
通讯报道稿件须经有关副总指挥及上报区委宣传部审查后发布。
(2)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
按照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具体负责应急救援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应急救援小组组成与职责
指挥中心下设警戒保卫组、抢险救灾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综合工作组等五个小组,具体人员组成与职责如下:
1、警戒保卫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镇派出所一名副所长任组长,当地村委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
(1)及时封闭或半封闭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管理交通,保障抢险救援车辆及运送物资人员车辆畅通无阻;
(3)组织疏导事故现场人员,疏散物资,维护现场秩序;
(4)保护事故现场。
2、抢险救灾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由镇安监办主任任组长,镇武装部、医院负责人任副组长,当地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派出所负责人及技术专家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
(1)依据掌握的信息情况制定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抢救事故现场人员、物资财产;
(3)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抢险救灾进展情况。
3、医疗救护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由镇医院一名副院长任组长,院格庄卫生院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救护车辆和急救药品;
(2)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3)负责提供医疗保障。
4、后勤保障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镇政府办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当地政府一名负责村委会任副组长,镇财政、交通、通讯、医院、农电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调集抢险所需物资、装备,确保抢险所需器材、药剂、材料、食品等物资的供应;
(2)及时准确地将抢险所需的各种车辆、器材调往现场;
(3)根据需要在现场架设有线和无线通信设备,保障整个救援过程中的通信畅通;
(4)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供水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供水,架设临时供水、供电管线,保障抢险救援工作的需要;
(5)安排好参加救援人员的饮食和休整。
5、综合工作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由镇政府办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安监办、派出所、工会、宣传科、国土资源所、民政办、财政所、当地村委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
(2)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3)组织新闻、消息发布工作;
(4)做好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危险性评估
(一)主要危险目标
地下开采的金矿、铁矿及露天采石等非煤矿山和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尾矿库。
(二)主要事故类型
透水、冒顶、中毒、滑坡和尾矿库溃坝等事故。
(三)可能发生的区域及开采矿种
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行政区域内的金矿、铁矿、露天采石场等非煤矿山及尾矿库。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通讯联络
1、镇非煤矿山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镇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47220xx
2、镇非煤矿山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镇安监办)
3、烟台市牟平区矿山救护中心值班电话:4632801
4、高陵镇矿山救护中心值班电话:47220xx
5、公安:110 消防:119 卫生局:4212524
(二)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1、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安监办派出所及其主管部门,并按规定逐级上报;镇安监办(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镇政府值班室(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镇政府值班室立即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区政府、区安监局及有关部门。
2、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的要求。
(三)现场保护
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当地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搞好现场保护,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五、事故应急救援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首先应启动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抢救。非煤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报告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组成指挥中心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指挥中心下设的各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单位立即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组成应急救援小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指挥中心可以请求区政府调集社会各界力量和驻牟平部队的支持和援助。
(二)应急救援坚持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三)应急救援工作
1、建立警戒区。由警戒保卫组会同抢险救灾组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侦察检测,为事故处置划定警戒范围,由警戒保卫组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2、紧急疏散。由警戒保卫组指导组织群众采取各种自身防护措施,迅速撤离出危险区域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与互救工作。
3、人员抢救。由抢险救灾组组织人员抢救现场人员脱离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由医疗救护组进行救护。
4、危险控制与消除。由抢险救灾组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制定处置方案,对险情进行控制与消除。
(四)应急救援注意事项
1、救援人员应有组织地进入事故区域、地点,并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同时做好自身防护,避免发生伤亡。
2、事故抢险应尽可能与事故单位协同作战,与专业救护、医疗队伍协调行动,救援所用工具要符合安全要求。
3、现场医疗急救按照先救命后治伤、先重伤后轻伤、先复苏后固定、先止血后包扎、先救治后搬运的原则,对伤员实行一人一卡制,避免危重伤员的多次转院。
4、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现场时,要指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并快速、有组织地转移至安全区域。
六、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组成、演习及应急救援物资准备
(一)根据全镇非煤矿山的分布情况,按照“充分利用现有救护资源、实行区域性
有偿服务”的原则,建立专业救护队及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区域性救护网络。
(二)专业救护队和企业应急救援机构按照规定的训练、演习科目有计划地进行,定期演练、熟悉路线和非煤矿山开采状况,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及时施救。
(三)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的储备,按照“资源共享,有偿使用”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物资储备资源,一旦应急,随时调集,尚缺的物资和设备,可从生产厂家调运。可能发生非煤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矿区应设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
七、其他
担任应急救援任务的各应急救援小组应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由指挥中心做出撤离现场、结束救援工作的决定。
第二篇:正棋社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正棋社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上级政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本辖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自然因素引起,突然发生的导致严重人员伤亡的事故。按照事故情况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造成死亡1-3人或人员重伤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10人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0-29人或死伤30人以上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1、矿山事故。煤矿和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冒顶、塌方、透水、瓦斯爆炸、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
2、危险化学品事故。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等事故;
3、烟花爆竹事故。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单位发生的爆炸、火灾等事故;
4、建筑施工事故。建筑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房屋拆除等活动中发生的坍塌、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等事故;
5、经营场所事故。商场、宾馆、饭店、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洗浴等经营单位发生的爆炸、火灾、触电等事故;
6、交通运输事故。公共交通、轨道交通、货物运输等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7、特种设备事故。生产经营单位所属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等发生的燃爆、火灾、泄漏、高处坠落等事故。
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的指挥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由社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救援处置。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社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社区、居委会等有关单位组成。
总 指 挥:董自伟(正棋社区书记)
副总指挥:王丽丹(正棋社区主任)
赵宝来(正棋派出所所长)
成员单位:社区机关、各居委会、辖区单位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新闻报道组、灾害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7个专业处置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
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是处置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社区机关负责,承接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卫组:由派出所、专兼职治安员负责,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新闻报道组:由社区机关负责,派出所、各居委会等部门配合,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
灾害救援组:由社区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人员和消防、抢险、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医疗救护组:由辖区医院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后勤保障组:由社区机关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社区安全领导小组、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和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善后处理组: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下列程序报告: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二)事故单位同时报告社区主要领导;
(三)社区应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通知有关部门。
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一)启动本预案。
社区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有关程序立即报社区领导启动本预案,迅速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
(二)赶赴事故现场。
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救援处置工作。
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三)现场救援处置。
1、应急救援指挥部
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情况向区政府报告,必要时提请上级政府调集驻地武警、军队参加抢险救援;妥善处理现场新闻报道事宜;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2、综合协调组:落实各级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协调其他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
3、安全保卫组:迅速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新闻报道组:统一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及时报道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5、灾害救援组:立即组织调集警力和消防、工程抢险、现场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迅速开展灭火、防毒、防爆、反恐等抢险救援工作。
6、医疗救护组:立即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及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7、后勤保障组:协调有关部门调集运输车辆和物资投入抢险救援。
8、事故调查组:实施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初步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善后处理组: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
五、附则
(一)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类别,本预案与其他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三)本预案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