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为加强进修人员管理,使进修人员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和学习,提高进修学习质量,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 进修人员具体管理要求
(一)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随意更改进修期限,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学。
(二)遵守医德,自觉做到廉洁行医。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病人或其家属的“红包”、财物或接受宴请。不得在医院任何场所索取及收受回扣、手续费、劳务费等。违者除责令当事人退还钱物外,并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三)在医疗过程中,要坚守岗位,严守医责,发生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并向原工作单位通报。进修人员无处方权,不能独立值班。进修生书写的病历由指导医师签字。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的各种学术活动并严格遵守医院的保密制度。
(四)不得以权(医)谋私,不得开人情方、大处方,不得开人情假,不得出具假证明或假报告单,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检讨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被病人或其家属设诉,经查实者,第一次给予严肃警告并作出书面检讨,第二次则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
(五)进修人员必须做到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举止规范,耐心解答病人疑问。对病人态度粗暴者,视情节轻重,责令做
出检讨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 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六) 对于在进修期间发生的与进修员相关的医疗纠纷,进修员必须保证在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及处理时,无论何时,身处何地,都能与我院配合。因进修员个人原因在进修期间发生的器械物品损坏,将按本院有关规定酌情赔偿。
第二条 进修人员报名程序
(一)进修人员在来本院领取“进修申请表”,填好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办公室,待接到通知,持进修通知书方可来院报到并登记。
(二)接收科室要详细介绍本科室病房及本院有关制度,指定专人带教,组织讲课,记录考勤等,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进修人员结业
进修人员在期满前一周到办公室领取结业申请表、鉴定表。本人在进修期满前一周写出总结,由科室对其专业理论学习情况及实践能力、医德医风进行考核并写出鉴定意见,于离院前两天到办公室办理结业手续。
第四条 进修人员有关问题处理
(一)病假、事假超过进修时间六分之一或不遵守本院有关规定者,我院可随时通知原单位停止其进修。病事假时间一律算在进修期内,不再延长。
(二)进修人员提前结束进修或因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被终止进修,不颁发结业证书。
(三)进修人员进修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遇单位有特殊情况进修
生本人马上回去办理时,应由单位出具证明,经进修生所在科室主任及办公室批准方可离院。如遇家庭有特殊情况需进修生本人马上回去处理时,应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进修生所在科室主任及院办公室批准方可离院。请病假,须有医院开出的诊断证明。
第五条 本规定自20xx年x月x日执行。
第六条 本规定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规定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规定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规定,充分理解并自愿遵守执行。
进修人员签名:年月日请在报到时交办公室
第二篇:医院进修生管理规定
医院进修生管理规定
为完善我院教学管理,提高医疗教学质量,更好地培养实用型的医学人才,特对申请来我院的进修人员作如下规定。
(一)接受对象:具有专业资格的医、技、护专业人员,医师必须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或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二)进修时间要求:申请到我院临床专业进修的人员,进修时间原则上必须三个月以上。
(三)进修申请程序:
1.凡申请来我院进修的人员应到我院医务科领取《进修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表格,书写工整,所填写情况属实。
2.交回《进修申请表》时须附上毕业证书复印件,医师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护师(士)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要求盖上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如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3.经审核,符合进修条件要求的将以电话通知录取和到我院进修报道时间。
4.对贫困地区医疗单位或我院扶贫对口医疗单位均按与我院签订协议书的有关条款执行,无协议的单位不享受优惠条件。
(四)进修生报道程序
1.进修生应按指定时间准时来我院报到,超过规定报道时间,如不来函(电)说明理由,不再保留学籍,进修资格不得自行转让他人。
2.2.进修生报到时,需到我院医务科领取《进修生接收函》,并到财务部缴纳进修费用后,再到医务科办理其他相关进修手续及领取《下科室通知单》。
3.在进修期间不得请假返回原单位,擅自离开我院者,将按自动终止进修处理。若在进修期内,因提职晋升或选送单位人员安排紧张等重大事情,需中途返回原单位者,应出示选送单位证明,申请改期来我院进修。
五、进修生工作制度
(一)在我院进修的人员必须服从医务科的日常工作安排及调遣。
(二)在我院进修期间,进修生均须服从各科具体要求,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办理处方权。进修医师在病房期间不单独管理病人,书写病历必须及时请带教医师修改并签名后为有效病历。
(三)进修生参加急诊值班者,不得脱岗或私自与他人换班;确有原因需换班者,经科主任批准方可更换。
(四)进修生不得单独对病人进行术前及特殊检查前谈话、签字,不得单独交待病情。
(五)进修生在进修期间,不得收藏、带走我院病历、X光片及各种资料和标本,如需借阅,按医院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六、进修生纪律制度
(一)进修生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二)上班期间必须统一穿着工作服和佩戴胸卡,不留披肩发,不留长指甲,不穿响底鞋,不佩戴首饰,遵守岗位行为规范。
(三)不得在宿舍使用各种灶具(包括酒精炉、电炉、煤油炉、煤球炉等)做饭,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源。
(四)进修生来我院工作期间,如果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或在进修期间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者,经调查、核实后,将终止进修学习,退回原单位。
(五)进修专业和期限按计划进行,中途不得任意改专业或延长进修时间。凡进修期限未满提前离院者或擅自更改进修计划者,不发给结业证。
(六)进修生未经医务科允许,不得私自到我院科室进修学习。一经发现,我院将对私自进修人员和所接收的科室参照医院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进修生请假制度
(一)进修期间,不安排寒暑假,不享受探亲假。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到医务科领取并填写请假单,按程序报批获准后方可离院,不允许口头请假。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院的,给予当事人进修纪律考核不合格的处理,不发结业证书。擅自离院3天以上者,退回原单位。
(二)请事假三天以内,由科主任批准;三天以上假期经科主任审批后上报医务科批准。进修一年,事假不能超过15天;进修半年,事假不能超过7天; 进修三个月,事假不能超过5天。休假期间出现的一切问题由进修生本人负责。
(三)因病休假,须出具我院的病假证明。进修一年病假超过一个月、进修半年病假超过二周的人员,原则上给予劝退进修学习处理。
五、进修生费用
凡到我院进修人员,需缴纳以下费用:
(一)进修费: 元/月/人。
(二)住宿费: 元/月/人。
(三)工衣洗涤费: 元/月/人;另需缴交工作服押金共 元,进修结束时到医务科办理退押金手续。
(四)夜餐费: 元/月/人。
(五)仪器损耗费
1.放射科、理疗科: 元/月。
2.病理科、皮肤科、麻醉科: 元/月。
3.口腔科、心电图、检验科: 元/月。
4.血透、膀胱镜、胃镜、核磁共振、CT: 元/月。
5.肠镜、支气管镜、输尿管镜、经颅多普勒、肌电图、平板运动、B超: 元/月。
6.彩超: 元/月。
所有费用报到时一次性现金缴交到我院财务科。如中途退学,除我院原因外,进修费一律不退。
7.以上费用在必要时将考虑市场价格变动因素或参照同等次医院收费价格做出变动。
六、进修生结业管理
(一)进修生应按我院规定的结业时间办理离院手续,不得擅自提前离院,办理离院手续时,应到医务科领取《进修鉴定表》,填写完整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再递交医务科办理结业手续。凡未经医务科批准擅自离院的进修生,本院不补办进修结业手续。
(二)在我院进修期间,各种补贴一律回原单位办理,医务科可提供证明材料。
七 、 本院员工实习管理规定
(一)本院员工参加学历、学位教育,一经录取,需到医务科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今后将不安排在本院的实习工作。
(二)本院员工进入实习阶段,需凭学校实习介绍信到医务科报到实习。实习结束后,及时到医务科办理实习鉴定手续。
第四章 附则
本管理办法由文件下发之日始执行,解释权归医务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