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学年宁波市“大学生励志标兵”
暨宁波大学“自强之星”的通知
为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青春风采,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不息、发奋图强,树立“若非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的乐观向上的心态。根据甬高校办〔2011〕6号文件精神和宁波大学实际情况,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20##学年“大学生励志标兵”暨“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大学生励志标兵”与“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同时进行,被评为宁波大学“自强之星”的同学直接推荐为宁波市“大学生励志标兵”。
评选对象为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全校名额共10名。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健康,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二)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三) 有远大理想,身处逆境,自强不息,顽强拼搏,勇于进取。在压力、挫折、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事迹突出。
(四) 家庭经济极其困难,通过勤工助学等途径辛勤劳动,保证学业完成。
(五) 学习刻苦,无不及格科目,非学业因素评价无不合格项。
三、评定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先填写《宁波大学“自强之星”申报表》,向学院自荐。各学院在12月5日前根据实际情况,最多可向学生发展与服务处推荐2名候选人。(二)学生发展与服务处组织评委对各院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从中选出10位同学,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名单。最后填写《20##年宁波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奖项候选人推荐表》。已被评为前几届自强之星的同学不再列入候选人选。
四、材料报送
1、推荐的学生先填报《宁波大学“自强之星”申报表》(见附件),并附有2000字以内的事迹介绍(申请资料包括家庭困难的情况及原因、逆境中发展的艰辛、大学中取得的成绩、自强自立自信感恩事迹简介、个人的前景展望及参评感言等)。
2、学生学习成绩单和非学业因素评价表。
3、附电子版的个人数码照片(全身照)。
4、相关纸质材料交黄庆苗楼209或409,电子稿发到邮箱bkzx@nbu.edu.cn。
五、表彰办法
(一)制作“自强之星”光荣榜、事迹展板。
(二)下学期对 “自强之星”进行表彰, 颁发“自强之星”荣誉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自强之星”的事迹将在校园网和宁波大学报学工月刊上刊登。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20##年11月29日
附件:宁波大学“自强之星”申报表
附件:
宁波大学“自强之星”申报表
第二篇:20xx关于评选十佳大学生和自强之星的通知1
关于开展20xx年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
十佳大学生和自强之星的通知
各系(部):
为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培养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促进我院学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学校决定组织20xx年度十佳大学生和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
(一)评选范围
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前届评选活动中已当选的学生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名额
“十佳大学生”10名,“十佳大学生”提名20名。
(三)参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端正,崇尚科学,遵守法纪,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成才意识。
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获得一等奖学金并被评为院级三好学生三次以上;或者在社会实践、校园文化活动、科技创新、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为学院赢得较大荣誉。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四)评选程序及日程
(五)奖励办法
学院将对获奖者分别授予“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十佳大学生”和“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十佳大学生提名奖”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材料报送
各系将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具体撰写格式见附件3)、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打印版、电子版审核后各一份于2月24日报送学工部,同时需报送候选人照片(电子照片,像素不低于700万像素)及个人简介(严格控制字数,不超过240字)。
附件: 1、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2、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汇总表
3、事迹材料撰写说明
二、年度自强之星评选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等级)或身处逆境但却自强不息、乐观坚强、永不言弃
2、政治思想素质好,为人正直、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3、勤俭节约、诚实可信、遵纪守法、热心公益、品行端正;
4、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良;
5、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面临的困难,自立自强,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拼搏进取,事迹突出。
(二)评选名额
“自强之星”10名。
(三)评选程序及日程
(四)奖励办法
学校将对获奖者授予“自强之星”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材料报送
请系组织候选人认真仔细填写《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20xx年度自强之星推荐审批表》、《候选人汇总表》(附电子文档、20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材料(撰写格式见附件3)、以及一张个人数码生活照片),经各学院审核加盖公章后于2月24日报送学工部。
附件:1、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20xx年度自强之星推荐审批表 2、候选人汇总表 3、事迹材料撰写说明
三、评选要求
各系推荐十佳大学生评选和自强之星评选候选人不能重复。
各系要按照以上相关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营造评选工作氛围。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开展评选工作。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好典型的挖掘、宣传、报道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引导作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和价值观,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自立自强,成长成才。
学工处 团委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2012科技艺术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
20xx年度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自强之星推荐审批表
关于候选人事迹材料撰写的说明
一、事迹材料要以第三人称写,题目统一为“XX系XXX事迹材料。
二、内容格式:
分为三大部分:
1、个人简介及获奖情况:
例:XXX,男,中共党员,英语专业2006级2班学生。现任宿舍长,曾任生活委员、班长、xx协会会长教等职。
2、获奖情况:
?2008—2009学年国家奖学金;
?四次一等奖学金,三次二等奖学金,一次科研创新奖,一次特殊贡献奖; ?四次校级三好学生,三次院级三好学生;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2010届优秀毕业生;
?20xx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2007—20xx年度优秀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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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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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内容要仔细审定,言语准确,言简意赅,切除空话大话,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五、标题:4号宋体,加粗;内容统一为小四宋体,行距:固定值,25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