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申报表
推 荐 学 校 西安工程大学 项 目 名 称 废旧纺织品回收加工公司 项 目 类 型 创业训练项目 项 目 负 责 人 张兴晔
申 报 日 期 20xx年11月4日
陕西省教育厅 制
二○一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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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申报20xx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
关于开展20xx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
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xx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旨在促进我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式的创新,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计划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2至5人),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2至5人),在导师指导下,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掌握创业基础、创业流程和方法、创业法规和政策。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主要成员为7人),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自主寻求商机、自主整合资源、自主创办企业、自我管理企业,真实体会创业中注册、创建、融资、运营及风险管理等所有过程,掌握创业理论、创业方法和创业法规。
三、经费支持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分国家级、省级(备选)和校级三种,经费资助额度见下表:
表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经费资助额度(单位:元)
国家级
10000(文科)20000(理
工科)
10000
60000 省级(备选) 4000(文科) 6000(理工科) \ \ 校级 1500(文科) 2500(理工科) 3000 10000 创新训练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
20xx年各项目拟定立项指标为:国家级项目45项,省级(备选)20项,校级项目160项,具体立项数量和经费支持以下发文件为准。学校将根据项目开展质量调整后期经费,对表现优异且需追加经费的项目,由负责人提出追加经费报告,学校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追加经费。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原则
项目团队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注重过程”原则自主组织申报。
2.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人限定在本校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其中负责人必须为二、三年级学生。鼓励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不同背景的学生组成团队。团队需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并明确每名成员在项目中的具体分工。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1个项目。
项目执行时间为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参加项目的学生应对创新创业训练具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表现优秀,能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并保证项目开展不影响学业,在本科毕业前完成结题。
3.项目选题
(1)创新训练项目:要求选题适当、研究内容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科学、实施条件有保障。项目选题需协调处理好学习基础知识、技能与创新实验和创造发明的关系,注重知识学习、能力培养和创新训练三者的密切结合。
(2)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要求选题范围适当、目标内容清晰、技术或商业模式有所创新,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实施条件有保障的项目,团队每一位成员均能在其中充当重要角色并发挥作用。不鼓励仅以营利为目的,在技术或商业模式上没有任何创新的项目。
五、导师配备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导师制,每个项目需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指导能力,热心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开展指导工作,其职责主要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与管理等工作。每位教师每年指导国家级项目限1项,指导省、校级项目限1项。
其中,创新训练项目需配备1名相关学科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至少需配备2名指导教师,其中,1名为具有技术开发实力、创业教育经历或创业实践阅历的校内导师,1名为具有创业实战经历的企业指导教师。
六、工作安排
1.项目申报
项目组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3),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于20xx年12月22日前将材料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报送材料为:申请书(一式两份)、简表(国家级和省级备选项目需上交,见附件4-6,一式五份)和汇总表(见附件7)。
2.项目初评
学院专家组对学生申请的项目进行答辩初评,提出评审意见和改进意见,并将初评通过的项目分级别排序于20xx年12月31日前报送至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15号教学楼719室)。报送材料为:申请书及简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1459472898@qq.com。
各学院按指标分配表(见附件8)上报国家级(含省级备选项目)和校级创新训练项目名单。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由学院初评排序后直接上报,不受指标限制。
3.项目复评
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复评,确定入围国家级、校级项目名单,由学校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审批,确定资助项目和资金额度,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3.项目立项
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汇总专家组的评审意见、领导小组审查意见和公示反馈意见,把最终确定的国家级、校级名单报教育部和学校分别备案,学校发文公布立项结果。
4.项目实施
立项后,学校将召开立项项目工作启动会,颁发立项通知书和项目进程本,学生、指导教师和学校签订项目承诺书(见附件9),国家级项目签订资助项目计划书(见附件10)。
七、组织保障
1.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项目的开展,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并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纳入本科生教学管理体系。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及创新创业中心、组织人事部、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实验室与设备管
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下设项目专家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专家组成员由领导小组聘任,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评审、检查和验收等工作。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中心,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2.各学院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家组,负责组织本学院项目的申报、评审、运行、验收以及向学校推荐项目等工作,协助做好有关项目的实施工作。
八、其他事项
1.国家级、省级(备选)项目优先资助在研的校级项目。如校级项目被立项为高一级别的项目,则该校级项目自动结题且经费资助自然终止。
2.因20xx年湖北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f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至今尚未下达,经咨询湖北省教育厅高教处,我校可先拟定省级项目备选方案。经学校研究决定,20xx年省级立项指标暂定为20项(从备选项目产生)。如省教育厅下达指标超过20项,超出指标则从已立项的校级项目中按排序择优推荐立项;其他情况按备选项目排序确定或转为校级重点项目。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执行时间、经费支持以省教育厅下发文件为准。
3.20xx年5月,学校将举行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评选优秀项目并推荐参加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入围名单,所有立项项目成员需参加论坛相关活动。
4.相关管理办法和表格可在创新创业中心网站
(http://cxcy./)下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检查评价表见附件11。
联系人:耿新汪卫 联系电话:67843595,同时欢迎项目申报同学加入QQ群(222754121)交流咨询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