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协议书
(二○一○年度)
东莞东海龙环保科技限公司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朗洲东海龙工业园 电话:0769-81175398 传真:0769-83506183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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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东海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供方):东 莞 东 海 龙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范围、时间
1.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E.S.D” 东海龙________系列产品工程项目在_______区域的战略合作伙
伴。对于乙方跟进的工程项目,甲方根据需要可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代表,从事项目跟进或销售产品安装施工等业务。
1.2、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或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区域扩大到未经授权的区域。否
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合作资格。
1.3、乙方不得在同一区域经营第三方与甲方同类型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资格。
1.4、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个月,从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月___日止。
1.5、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必须在签订之日起计算,三个月内保证在______区域做出第一个样板工程。
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伙伴关系。
二、销售任务
2.1、甲方的产品划分为三类:
A类(户外照明):市电LED路灯、LED隧道灯、LED投/泛光灯、LED防爆灯,太阳能LED路灯/
庭院灯/草坪灯,以及风光互补LED路灯;
B类(室内照明):LED日光灯、吸顶灯、LED灯杯等;
C类(其他光伏类产品):太阳能发电系统、(户用电源、并网发电)、太阳能杀虫灯等;
2.2、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须销售甲方各类产品的任务。总任务(销售任务额按甲方结算价计算)为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 , (大写: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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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乙方若完成年度合同任务70%以上,则甲方无权单方面终止乙方下年度合作权,下年度合同的
任务根据甲方公司实际情况而定。
三、样品管理
1、甲方可为乙方提供LED灯具作营销样品,乙方应支付样品的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时,向乙方发货。样品的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
2、样品试样时间为三个月,三个月内如果业主未选中,乙方把样品退回甲方,在甲方收到退回的样品后,经检验无人为破坏,包装完好,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后,甲方在三日内把样品款退还给乙方。乙方应承担退回样品的费用。
3、甲方为乙方提供灯具样品,乙方不能将甲方的样品提供给甲方的竞争对手,否则乙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本合同自行失效,甲方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四、价格条款
4.1、甲方实行款到发货,但根据工程项目大小和实际情况可以另行协商付款协议。
4.2、甲方若修改产品报价,特别是提高产品报价,必须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报乙方。如乙
方在提价期内有投标文件处于有效期内的,在乙方中标后,甲方应予以乙方提价前出货价供货。
4.3、甲方产品按出厂最低价格供给乙方,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价格体系。
4.4、甲方不断推出新品,乙方享受甲方的新品以最低优惠价购买的权利。
五、业务协作
5.1、 乙方应在指定的区域内开展工程业务,具体负责__________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开拓。
5.2、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资质、资料及相关产品检测报告。
5.3、 甲方有义务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乙方技术和业务人员进行产品、技术及维修的培训,所产生的
费用由甲方承担。
5.4、 合作期间,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工程所在地提供技术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5.5、 若有乙方授权区域的用户向甲方咨询乙方跟进的工程的产品价格或签订工程项目,甲方应全
权转交乙方处理。
六、市场配合
6.1、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反馈产品在其他区域的市场情况,以便乙方有目的地调整产品结构和销售
策略,制定新的推广计划。
6.2、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策划产品的促销活动,包括邀请乙方参加国内行业知名展览会,并无偿向乙 3
方提供宣传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等)供乙方拓展业务使用。
6.3、 甲方将会不断推出新产品,以适应市场销售,增加竞争力,同时为配合新品上市,将会有选
择性的召开新产品发布会。
6.4、 甲方将选择国内照明行业具有权威性、发行量大的杂志和刊物进行品牌宣传、产品介绍、刊
登广告。
6.5、 甲方组织系统内外的在职人员,每月定期的撰文介绍公司的企业文化、产品特点、发展方向。
6.6、 乙方应根据当地市场制订切实可行的销售策略和经营方案,建立客户档案,及时反馈当地市
场信息动态,并向甲方传达客户资料和意见。
6.7、 乙方应积极提供当地相关媒体信息给甲方,配合甲方组织全国性或针对当地的产品宣传及促
销活动,乙方在当地应积极贯彻执行。经甲方同意,甲方可分摊乙方在当地的市场推广费用及广告费用。
七、工程支持
7.1、 工程竞标及跟踪。如有需要,乙方可要求甲方委派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作为甲方全权代表,
协助乙方技术及业务方面的工作。对于单项合同额大于20万元的工程,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公司进行备案。
7.2、 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针对具体工程项目出具工程授权书;并提供所需各种认证、检测报告
等资料。
7.3、 如有需要,乙方可要求甲方组建工程攻关项目组,协助乙方重点攻关、管理大中型工程,甲
方须尽全力协调、配合。
八、维权打假
8.1、 乙方有义务在本地作好甲方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如发现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应及时
知会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打假维权工作。
8.2、 乙方不得对甲方商标、标签等标识遮挡、涂改或破坏,更不得从事对甲方产品的假冒或仿制
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甲方将立即停止供货,并追究乙方经济及法律责任。
8.3、 若乙方单独进行_____________产品有关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知会甲方,经甲方同意后
方可进行。
8.4、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产品合作权以任何形式转让。
8.5、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资料信息以外,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乙方的经营状况、工程信
息资料、客户跟踪状况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其他有关乙方的情报资料。乙方也不得向第三 4
方泄露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的经营技术、营销策略、商业秘密等情报。
8.6、 乙方若出现采用假汇票、假支票等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
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刑事责任。
九、物流管理
9.1、 单项工程内,乙方订货总金额在人民币拾万元及以上(按结算价计)的,甲方负责办理汽运
或者火车运输,并承担全部运费,特殊情况可按乙方要求调整运输方式,费用双方均担;乙方订货总金额不足拾万元者,全部运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仅负责代办发货。
9.2、如按乙方要求的其他运输方式(如:铁快、航空等)的运费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代办发
货。
9.3、乙方收货时应与货运公司当面点清收货数量、规格型号,外包装破损的应当场开箱检验,确认
产品质量后才能签收;如发生货差、货损,须在货运公司的《货物托运单》上注明缺损货物的型号、数量,拒绝签收缺损货物,作为收货依据与公司对帐,对于经确认的因运输造成货差、货损,公司将补发同等数量的同型号产品。
9.4、乙方对所收到的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验收期限为两天(货运公司要求当场验货,乙
方应给予配合)。如有异议,应在验收当天内向甲方提出相关的书面投诉反馈资料和依据,否则可视为乙方对所收产品验收合格,其产品所有权随之由甲方转移至乙方,其后由物流因素产生的经济责任,甲方不予负责。
十、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双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合同履行
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11.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本合同的,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
的违约金,若守约方实际损失大于此违约金数额的,超过部分违约方亦应全额赔偿。
11.2、甲方自行在给予乙方的授权区域内进行工程项目的跟踪或产品销售时,应该提前知会乙方。
若乙方跨地区窜货,或在终端不遵守甲方价格政策,一经查实甲方除当期进行罚款处理以外,情节严重者将取消乙方合作资格。
11.3、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经守约方提出书面整
改意见30天后仍未改正,守约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对方承担包括赔偿损失的责任。 5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因在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东莞仲
裁委员会东莞分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三、其他
13.1、甲乙双方须相互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之影印件,以表明双方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资格。双方明白:甲方与乙方____________为项目战略伙伴关系,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
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业务活动。除本协议约定外,双方不为对方的经营活动承担任何的法律责
任。
13.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3、 附件一<<售后服务条款>>作为本战略合作协议书的重要附件,与本协议书共同使用时,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东莞东海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公章或合同章) (乙方公章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朗洲东海龙工业园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0769-81175398 电话:
传真:0769-83506183 传真:
邮编:523589 邮编: 2010 年 月 日 201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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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售后服务条款
东莞东海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成为集半导体照明系列产品、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光伏电源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以的大型高科技企业。为了让东海龙的客户更好地享受自已的权益,敬请阅读以下条款:
一、免费保修:自出售之日起,LED灯具保修三年,控制及散热件、电器元件保修二年。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可以享受免费的维修(运输费、备件材料费全免)。
二、终身维修:过保修期后, 本公司仍继续为客户负责LED产品的维修工作,但应收取备件材料费、运输费、拆装费等。
三、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于保修范围,但可实行收费维修:
1、超出保修期限的;
2、非东海龙授权机构、人员进行安装、修理、更改或拆卸造成的产品故障或损坏;
3、客户未按说明书要求,非产品所规定的工作环境或错误安装、保管及使用等造成的故障或损坏(例如温度过高、过低,电压或电流不稳定,零地电压过大等等);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如雷击、地震、水火灾、战争等)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或损坏;
5、其他非产品设计、技术、制造、质量等问题而导致产品故障或损坏。
四、本售后服务条款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范围有效。
五、为了不断完善服务管理和拓展新的服务模式,东莞东海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欢迎您的监督和批评。
特别声明:本售后服务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东莞东海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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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登 记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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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协 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基于良好的信任,处于双方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甲乙双方决定强强联合,共同携手,就__ __等领域开展合作。双方均以优秀的企业理念与专业性,本着“互惠、互利、稳定、恒久、高效、优质”的合作精神,结成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1.0 合作纲领
1.1 合作宗旨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2 合作目标
双方相信,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改善提升三峡石相关产品的工艺技术、产品质量及开发序列等,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市场份额,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1.3 合作内容
1.3.1双方合作具备排他性。甲方确定乙方为重庆市范围内旅游纪念品相关产品的唯一生产加工基地,唯一供货单位;乙方确定甲方为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唯一合作伙伴,甲方具唯一销售权利;
1.3.2 乙方为甲方提供生产及技术服务;乙方的所有产品均以优惠合作价向甲方提供,由甲方制定市场销售价格;结算方式如下:(暂略)
1.3.3甲方为乙方企业发展、品牌建设等方面提供指导、支援等智力支持。包括: ⑴.现有产品的推广宣传;
⑵.销售通路搭建;
⑶.现有产品的包装升级及新产品开发设计策划;
⑷.梳理提炼产品文化内涵,提升产品附加值;
⑸.帮助其从生产型企业向文化营销型企业的转变;
1.4 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年,从___年__月_日到___年__月_日;
2.0 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战略合作双方需要双方共同努力才能实现预期效果,故需要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如下规定:
2.1甲乙双方的权利
⑴.甲乙双方有要求对方如约提供服务的权利;
⑵.甲方有向乙方提出质询的权利;
⑶.甲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经济权益;
⑷.甲方有对乙方未履行相关约定及保密责任而带来损失予以追索经济赔偿的权利;
2.2甲乙双方的义务
⑴.甲乙双方有按本协议如期履行的义务;
⑵.甲方有为乙方提供相关智力支持的义务;
⑶.甲方有按计划推进和完成由甲方承担的市场推广、广告宣传等任务的义务;
⑷.甲方应充分运用其行业影响力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乙方开拓业务和建构销售通路提供条件;
⑸.乙方有回复甲方质询的义务;
⑹.乙方有对产品质量严格管理的义务,不得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
⑺.乙方有对甲方提供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的义务;
⑻.对于来自甲方策划、设计之产品,乙方应给予包括打样、生产等无条件的积极支持; 3.0 协议附件
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业务以及相关的商业条款如有不完善的部分,双方将协商另立书面说明,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本协议各项条款同样适用于协议附件。如果附件中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以附件中的说明为准。双方针对某一具体合作内容的具体事宜,包括工作流程、合作时间、结算模式等需要共同商讨之议题等双方一致关心的问题,将经由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在附件中签署。
4.0 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严重阻挠任何一方履行协议义务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者此等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该方应当无任何迟延地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受影响的程度,并出具有权机关的证明。
5.0 声明与保证
5.1 乙方向甲方声明与保证
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且有效存在的公司;
甲方具有经营合作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经营资质。
5.2 甲方向乙方声明与保证
甲方是一家合法成立且有效存在的公司;
甲方具有经营合作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固定的经营资质。
6.0保密条款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所有产品、技术、设计等相关事宜,以任何方式透漏给第三方。 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在双方合作终止后两年内,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7.0 其他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0 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甲方: 乙方:
公司签章: 公司签章:
签章日期: 签章日期: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