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店面装修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在 承租店面装修设计及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协议内容:甲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将位于 承租店面装修及施工工程发包给乙方,双方严格依据双方约定履行合同。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附件(即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报价清单》)。
二、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修方案、设计资料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电气施工图、施工布置图、附件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艺流程表等)。设计图纸经双方确认签字后施工,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工程要求返工。
2、若乙方装修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并赔偿损失外,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3、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装饰标志等其他材料提供给第三方使用或用于其他工程,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的义务
1、在现有条件下,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但装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产生的费用经双方工作人员确认,甲方有权在支付进度款时直接扣除。
2、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约定取得合同款项的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要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图纸的结构和效果。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机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造成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4、乙方负责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品,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严格要求员工做好施工安全工作,不得违反装修规定进行施工,并对装修人员在装修期间的人身安全及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否则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 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
1、工程内容及单价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装饰实际项目计算。
2、 合同预算金额: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甲方除支付以上金额外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六、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合同生效后,工程款结算方法:
七、协议工程完成期限:
1、本工程施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1、对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由提供方承担。
2、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失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九、关于质量和验收
3、乙方承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为工程项目保修 年,并提供终身维护服务。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四十八个小时内给予响应,完成修缮工程。
十、 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提出要求增加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商不成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该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超过部分乙方应另行赔偿。若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乙方应另行给予赔偿。
2、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乙方应支付500元的罚金(从
工程款中扣除),逾期超过五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未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按照应付工程款1%支付违约金。
4、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3、本合同附件2份,含《报价清单》、设计图纸。
本协议共4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电话: 电话:
确认日期: 年 月 日 确认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装修合同(修改)
娄底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娄底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本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 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
1.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1.5 工期:
开工日期:201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1 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 天
1.6 工程质量: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 (含税)
2.工程价款及结算
2.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 固定价格,即价格一次包死,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
(3)实际价格:竣工结算时,合同内项目按照已签订合同的预算单价计算;变更及增加项目的单价,按6 .6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量按实结算。
2.2 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分( )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尾款一次结清。
2.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2.4 设计变更增加价款在工程款同期结算款中支付。
2.5 结清尾款后,乙方按工程结算款额开具发票。
3.双方职责
3.1 甲方职责
3.1.1 甲方于开工前 天,应向乙方提供已经确认的施工图纸 套(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3.1.2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
3.1.3 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清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3.1.4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装饰装修地点钥匙。
3.1.5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1.6 委托 为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 。甲方应在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监理范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1.7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1.8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古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3.1.9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1.10 知会邻里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灰尘和噪音可能对其生活和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协调关系获得理解并承担相应责任。
3.1.11 煤气改造、有线宽频网络等工作须由甲方与有关部门配合施工。
3.2乙方职责
3.2.1 乙方确保其具备实施本工程的专业资质,其资质等级和作业限度能够满足本工程规模要求,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3.2.2 乙方作为专业的装修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其施工工艺、方法及所用设施设备的合理性和规范性。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事故有充分估计,并采取合理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办法确保本工程的工期和质量。
3.2.3 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工程,乙方提供主要部分的设计效果图、平面布置图、水电改造图、天花布置图、地面铺设图及其他施工图纸。并组织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由甲方负责设计的工程,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3.2.4 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5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3.2.6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7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施工方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完成。
3.2.8 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未知的与本工程质量相关的事项,如乙方知道或根据经验应该知道的有关质量问题而未告知甲方,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2.9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2.10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2.11 办理双方约定的须乙方承担的工程开工前审批手续及费用;
4.工期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
4.2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4.3 由于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4.4 甲方不按时提供材料或中间工程验收不及时造成停工和误工,工期相应顺延。
4.5 甲方现场工程师指令有误或不及时,延误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4.6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期相应顺延。
4.7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8 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乙方承担责任,且工期不顺延。
4.9 乙方预算少算、漏算所产生的增加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4.10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5。工程验收
5.1 经甲方、乙方及监理工程师协商,并一致同意,分以下阶段验收:
( ) ;
( ) ;
( ) ;
5.2 工程验收依据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签证;
5.3 工程验收依据《娄底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验收标准。
5.4 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5.5因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设施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5.6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后3日内进行验收,确认签字和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5.7 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则视为工程合格。
5.8 甲方如需安排其它承包商完成本合同以外项目,应与乙方协商进退场时间,并令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5.9 甲方、乙方及监理公司,可指派一代表参加各项验收并签字确认。
6。保修条款
6.1 保修前提条件为竣工验收合格和甲方付清尾款;
6.2 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6.3 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6.4 在保修期内,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
6.5 隐蔽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其他项目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内免收材料与人工费;
6.6 在保修期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保证在 日内予以修复,免费更换
设备或材料的部分或全部,确保样板间的正常使用。
6.7 在保修期内,如果乙方怠于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自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对工程进行维修,由
此产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违约责任
7.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7.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
7.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7.4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1‰元,七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
7.5 由于承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1‰元。
8.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法院起诉,解决合同纠纷。
9.其他
9.1 本合同各条款的名称仅供参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均以合同内容为准。
9.2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本合同所述“日”或“天”均为日历日,每日或每天为当日的零点至二十四点。
9.3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之前或之后向甲方提交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宣传材料、施工工艺或方法的说明、人员配置名单等)均构成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对甲方做出的单方承诺,乙方应当予以遵守,并保证该等资料内容真实有效。若上述资料与本合同对同一事项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9.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0.补充条款
11.附则
11.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1.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1.4 附件(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项目预算书
(4)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