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增项补充合同
发包人(甲方): (全称)
承包人(乙方): (全称)
鉴于甲方要求对原有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工程量相应有变化。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 )的基础上追加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合同内容补充部分:
1,工程中出现的工程量增加,以及应甲方要求出现的项目增加统称为项目增项表,增项表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质保时间。
2,除本合同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合同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3,增项表确认后,增项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第二篇:工程补充协议
恩施市白果乡20xx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工程施工合同 (补充协议)
合同编号:ESZB2015032504-1
发包单位:恩施市白果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建设管理办公室
承包单位:仙桃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恩施市白果乡20xx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施工承包合同书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书
合同名称:恩施市白果乡20xx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合同编号:ESZB2015032504-1 恩施市白果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称发包人)实施的恩施市白果乡20xx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仙桃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承包人)中标,在此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工程实际需要增加部分项目及变更内容(详见附表),根据市场信息价及当地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新增杉木孔水厂建设,其建设内容包括220v电线架设、消毒设备采购:(详见合同结算表);
2、单价按原合同执行。
3、采购部分根据市场价定价。
4、本补充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其余由发包人分送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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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白果乡20xx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施工承包合同书补充协议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工程负责人:2 年 月 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