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购销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为完成 工程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遵守需方与业主签订的 (称主合同)的前提下签署本合同,以备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说
明:一、本单价为材料送到工地的到场价格,包括: 运费及装卸费;本单价为固定价格,无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化,国家政策如何调整,本单价均不做调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各种产品现行国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必须满足需方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材料质量保证期为: 按各种产品质量保证期执行 (自材料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 供方负责运至需方工地所指定地点(空港环河东路),供方负责及时卸货。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供方提供1、汽车2、火车3、船舶运输至 ( 1 ),运杂费用由需方承担。运输过程中要按国家标准包装、覆盖,做到无抛洒、无遗漏,不污染环境。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无
七、计量方式(结算依据):以运至需方工地,需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需方提供1、检斤(过磅)2、检尺计量方式。
八、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供方提供的包装标准为:包装标准要符合国家标准。费用由供方承担。供方对包装物不进行回收。
九、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货到需方工地后,需方按 行业 标准进行验收,供方须随货提供产品出厂材质单等技术资料原件加盖红章);需方在货到工地后 1 日内验收完毕,如有质量异议须在货到3日内向供方提出。
十、安全防护:供方应对送货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产品应是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并且符合国家安全防护标准要求。
十一、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无
十二、结算方式及期限:无预付款(特殊情况下需支付预付款时,预付款比例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需方按月(每月 25 日)结算货款,每次结算后 7 日(或月)内支付供方货款的 80 %,余下的 20 %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完无质量问题时,需方无息支付给供方;结算时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委托人到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留需方财务),每次结算供方应提供相应的正式发票。
十三、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无
十四、双方责任:
(一)、需方责任
1、 按需方指定时间交货的,需方提前 3 天通知供方具体的供货时间、规格、数量(或施工计划安排)等信息,以便供方提前作好供货准备。
2、 需方负责提供材料存放场地,派专人指挥供方送货车辆。供方驾驶员须服从供方收料人员的指挥,把货物卸到指定地点;
3、 如果需要需方可到供方厂内进行实地考查,供方应提供方便条件并给予配合。
(二)、供方责任
1、供方负责供应满足业主、监理和需方试验室检验合格的 材料,需方对材料质量有监督权。
2、供方所供应材料如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且已经卸料的,供方要及时负责清理出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
3、供方供应量不能满足需方或材料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另选合格供货商。
十五、违约责任:
1、供方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需方所订购的产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根据影响施工的程度,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2、经证实因供方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
3、因需方计划不及时而影响供方的供货,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自行承担。
十六、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工程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是最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八、其他约定事宜:
1、 需方若因业主原因发生设计变更,需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时,则供方应无条件服从;双方因其他原因引起的合同变更或解除,需双方同意且以书面形式确定,若一方不同意,原合同继续有效;
2、 监理、业主对供方提供材料同样有权检验,提出的合理要求,供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3、供需双方均为独立核算单位,双方与第三方的单位、集体、个人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均不牵扯另一方。
4、由于供方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供方负全部责任,需方不承担任何连带影响。
4、
十九、本合同一式 肆 份,供方执 贰 份,需方执 贰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帐款后自行终止。
第二篇:购销合同样本材料
购 销 合 同
供方:
需方:
鉴于需方工程,现向供方采购以下材料,材料规格、单价经双方协商确认。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
货款结算时以实际到货数量乘以合同单价构成。以上价款经双方协商达成,单方无权调整单价,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售出后不退。双方在合同签订后认真履约执行。
二、 运输方式及运费承担:供方采取汽车运输,运费由供方负责,如需火车或空运,运费由需方承担。
三、交(提)货地点及收货人:
1. 地点:昆明市
2. 收货人;刘于 135xxxxxxxx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需方支付供方预付定金:贰万元正(即人民币20000.00),供方在收到预付款后3天内发货,货到工地后剩余货款壹拾柒万贰仟元整(即人民币31650.00)于20xx年10月30日前全部付清,需方不得以计量款未到等理由拖延付款时间。
五、包装标准:常规包装
六、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约束内容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解决措施:需在现场签收后,如果发现供货产品的品种、规格
型号或质量不符规定,应妥善保管,同时在货到之日起3日内向供货方提出书面异议,供方给予退换。
八、供需双方违约责任:
一)需方职责:
1) 负责确认供货计划传达。如因没能及时予以供方确认发货而延误到货时间,由
此产生的责任由需方承担。
2) 负责到达货物的数量清点及签收。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不得无故拒收。如拖
延签收,需支付货物存储费或短途运输费,收货时应详细检查包装及产品是否
有破损,如有破损现象可暂时拒绝签收,应及时与供方联系,由供方与物流公
司协商解决,如签收后提出包装及产品有破损现象,一切责任由需方自行承担。
3) 确保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如因货款没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给供方,需方应
每天支付供方合同总额的3%作为违约金。
二)供方职责:
1)负责按需方确认单要求及时生产备货。如及时收到需方确认单或预付款而没有及时生产备货,因此延误发货时间,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供方负责。
2)确保及时组织发货,根据合同约定的运输方式,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例如:洪水、台风、大雾以及国家法定假日除外,确保根据需方要求供货。
3)负责严格把好质量关,如因到货部分产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可无偿调换。
九、担保约定:如需提供担保,可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十、解决合同违约方式:在合同约定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进度的前提下,双
方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补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合同有效期:
1) 本合同以传真形式签订,供需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传真件同样有效。
2) 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材料供应结束,并结清全部材料款后,本合同失效。
*******公司到货清单
填单日期月日 发货单编号: 至: 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