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读书笔记(刺客列传)
刺客,人类历史中最古老的行业之一,中国职业刺客最早也就出现于春秋战国时期,常由于政治原因,负责对目标人物进行刺杀。刺客行刺目的往往以图在短时间内,让目标关键人物及其相关事物遭受致命打击。中国早期的刺客,其行刺动机较为单纯,往往因感激委托人的恩德而去行刺,大多都怀揣着“士为知己者死”的信条,因此带有一些侠客的气息。他们与今天的刺客们大相径庭,如今的刺客更过的是去追逐金钱、名声、仇恨、政治,相比之下,觉得中国古代的刺客真是太单纯了。
本文记述了六个人的刺客故事,看似是五个人,其实还有最后一个荆轲挚友高渐离。每个人的刺杀都非个人恩怨,彼此之间的缘由也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一样的,就是他们都有一种扶弱拯危、不畏强暴、为达到行刺或行劫的目的而置生死于度外的刚烈精神。
太史公花了一半多的笔墨,饱含深情地写了荆轲刺秦王。先介绍了身世籍贯,“好读书击剑”,曾“以术说卫元君”;曾游榆次,“与盖聂论剑”;游邯郸与鲁勾前博。这几段文字,后两段还插入两个精彩的细节描写。这些,不仅对认识荆轲全人是必要的,而且对荆轲传的主体部分起着铺垫作用。之后又引出了与后来故事的发展密切相关的两个人物,即高渐离和田光先生。从“居顷之”到易水饯行,是故事的发展阶段,诸多情事,以时间先后为序,逐一加以交待和描述,使荆轲其人的形象越来越饱满。其中易水边饯行一段的场面描写,为突出荆轲的气质、性格、乃至整个精神风貌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极力地渲染了“壮士一去不复还”的悲壮氛围,也为故事高潮的到来做好必要的铺垫。紧接着“图穷匕首见”的壮烈场面,刺杀未遂后“荆轲废,乃引其匕首以擿秦王,不中,中桐柱。秦王复击轲,轲被八创。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无语凝噎,不知该如何评论这位无畏的刺客,比起曹沫、专诸、聂政这三个人来说,荆轲算是死不瞑目,没有能报答太子丹对他的知遇之恩,比起豫让,豫让至少,“以致报仇之意,则虽死不恨”。
我同情荆轲,但这六个人中我最敬佩的不是他。我最敬佩的是哪个所占篇幅最短最短的高渐离。没有人要求高渐离去刺杀秦王,荆轲也没有跟他说过“兄弟,我要是没成功,你一定要帮我完成心愿”,没有人,真的没有人甚至是暗示,从没有过。他没有知遇之恩,挚友荆轲也和他的关系仅仅是你击筑我歌唱。但这个小人物太令我感动了,起初只是隐姓埋名,为躲过杀身之祸,只是为了亲近秦王,他才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代价呢?代价是什么?被熏瞎了眼睛,只是为了完成知己的心愿,让自己的知己能在地下安息,看完最后的故事,我觉得太史公的安排太完美了,虽说是按照时间顺序,但最感人的故事留到了最后,为整个春秋时的刺客们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他超越了知遇之恩,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心灵的共鸣、交流,超越了空间与时间的距离、甚至连生死的界限都阻挡不了他们。
刺客们时刻徘徊在生与死之间,这也就是他们的伟大吧。
第二篇:史记——刺客列传的光芒
《史记》——《刺客列传》的光芒
《史记》是中国西汉时期的历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史学名著,列“二十四史”之首,《史记》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古典典籍之一,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 《史记》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共3000多年的历史。作者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使《史记》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同时,《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其中列传是记载帝王、诸侯以外的各种历史人物的。有单传,有合传,有类传。单传是一人一传,如《商君列传》、《李斯列传》等。合传是记二人以上的,如《管晏列传》、《老庄申韩列传》等。类传是以类相从,把同一类人物的活动,归到一个传内,如《儒林列传》、《循吏列传》、《刺客列传》等。
而《刺客列传》可以称为是《史记》中最独特的篇章。
《刺客列传》全文五千多字,书中记载着那个时代中,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等五位刺客快意恩仇的性情与事迹。
豫让是春秋战国期间的晋人,曾受到智伯礼遇。后来,智伯为赵襄子所杀,豫让为了报恩,誓要杀死赵襄子替智伯报仇。豫让首先“遁逃山中”,然后隐姓埋名假装犯人,混入赵宫修补卫生间。他身怀匕首,伺机杀赵,但未下手已被发现。豫让向赵承认为智伯报仇,赵认为豫让乃“义人也”,于是释放了他。豫让没有因此而放弃,他为了不让人认出,不惜自毁容貌,以漆涂身,令自己长满毒疮,并“吞炭为哑,使其形状不可知,行乞于市,其妻不识”。豫让埋伏在赵襄子必经的汾桥之下,待赵过桥再向他行刺。赵车到汾桥时,马匹受惊,豫让被擒,但他为要了却报仇的心愿,竟要求赵襄子脱下衣服让他用剑砍击。赵慨然答允,豫让于是“伏剑自杀”自刎而死。
聂政,战国时魏国人,因杀人避仇,与母和姊逃到齐国,以屠宰维生。当时,韩国严仲子与丞相侠累为仇,欲除之。严听说聂政乃“勇敢士也”,便降志辱身礼请聂政相助。聂政因母亲尚在,不敢许诺。几年后,聂政母亲去世,他再无牵挂,便答应替严仲子杀仇人侠累。他单人匹马闯入侠累府中,奋战侠府持刀荷戟的侍卫,然后冲上台阶把侠累刺死。逃命时,聂政再杀侍卫数十人,但最终被重重包围。聂政为了不连累别人,在死前用匕首剥去面皮,剜
出眼睛,“自屠出肠”剖腹而死。
从以上两例,可见古之刺客把“不爱其躯”发挥得淋漓尽致。所谓受人所托,忠人之事,豫让和聂政的视死如归,无疑是受到“士为知己者死”的思想所驱使。虽然儒家训诫有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但当生命和仁义两者不可兼得,舍生取义,放弃自己的生命便成为了一种义务,藉以体现对更高生命价值的追寻和肯定,亦即所谓的“向死而生”:透过结束短暂的生命进入无限的永生。
但是对他们的评价历来多元。如明代方孝孺的《豫让论》,对豫让颇多微词。正面的评价赞赏他们知恩图报,超越生死,反抗暴政。也有人依儒家"仁","智","勇"的道德评价为标准,将五位刺客评类分层。更有负面评价批评他们动机不善,实为名利,为统治者效命等。主导者与刺客的关系是"情深意重的知己"还是"利用"?所欲行刺的对象该不该杀?刺客是
否应该由情与理作思考,是否应该只论交情不论是非,行动是否具有知识与智慧之涵养? 这些其实都是伪命题。 死士是纯粹的,极端的个人主义者,追求的是个人价值和尊严的实现,以生命做代价。若说他们是“士为知己者死”,那也是表象。是不是知己,值不值得死,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印象和判断。 与崇尚"耻文化"的日本武士依据社会文化的规定范式在特定情境下不得不选择死不同,战国死士生为自己,死更是为自己,为自己的独特感觉与理念,秉持自己的独立标准,自主地满足自己的心理精神需求。
燕太子丹告诫田光不要透露刺秦秘密,田光对荆轲说:“吾闻之,长者为行,不使人疑之,今太子告光曰:所言者国之大事也,愿先生勿泄,是太子疑光也。夫为行而使人疑之,非节侠也。(我听说,忠厚诚实之人的作为,不令人生疑。如今太子却告诫我说:‘我们所讲的,都是国家大事,希望先生不要泄露。’这是太子他怀疑我啊。为人做事让人怀疑,就不是有志节的侠客。”“希望您马上去拜见太子,)说我已经死了,以表明我没有泄漏国家大事。”说完就自刎,为"不知己者"死。
信陵君窃符救赵,候赢给他出主意,又说:"臣宜从,老不能。请数公子行日,以至晋鄙军之日,北乡自刭,以送公子。"公子至军之日,候赢自刎。他为什么死,自己不说,公子也不问。有人认为虽然他应该报信陵君之恩,但作为魏国子民,他又应维护魏国的利益。虽然是报恩与守义的两难选择,却完全没有死的必要。也许,他选择了先报恩后谢罪,总之,以生命完成了自己人 格的塑造。 他们不是刺客,但同样是志节死士。以生命,殉自己的尊严。
他们虽然多是底层微贱之人,但毫无例外都是自视极高。如果没有机遇,会终生被人忽略鄙视,默默地老死巷闾和乡间。但有了体现自我价值的机会,就可以灿烂地爆发,辉映历
史。
说太史公是带著他的家国身世之感和爱憎,来热烈赞歌“士为知己者死”的刚烈精神,其实不全面。为什么不强调这里的核心是一个"己"字? 因为自己的能力,价值和人格被人认同认知,因为自己的形象得到真实的反映,就可以付出性命,志士有多么地渴求理解!他们有多么自尊,自爱,自恋!
悲歌征途,白衣胜雪。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悲风中不返的,何止是荆轲。以后史书,再无刺客传记。从那以后,再无"刺客"。 《史记——刺客列传》以其独特的内容和思想,成为众多史书篇章的奇葩,闪烁着耀眼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