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里社区志愿者协会对20xx年优秀志愿
者进行回馈嘉奖的情况说明
为切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今年,金水里社区志愿者协会不断完善志愿服务工作制度,除了加强志愿者注册、培训等制度,同时也探索对优秀志愿者进行嘉奖,建立志愿服务嘉许和回馈制度,以制度化为保障,从精神和物质层面给予志愿者嘉许,提升志愿服务的社会认同感,以此促进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区文明委发[2014]3号《关于印发<金川区志愿服务积分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区文明委发[2014]4号《关于印发<金川区志愿服务星级评定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金水里社区志愿者工作站通过志愿服务星级认定,志愿者可根据志愿服务时间长短获得积分享受一定的回馈服务,以此营造参与志愿服务光荣、“好人有好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荣誉性奖励,优先享受多重“政治”待遇。根据《金川区志愿服务星级评定办法》,社区志愿服务实行星级认定,志愿服务积分累计达到60分、120分、180分、240分和300分的志愿者,依次评定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志愿者;同时,我社区还开展年度优秀志愿者评选,即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的评选活动,对获奖
者和获奖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获评的优秀志愿者可优先推荐参评市、区级道德模范、美德少年等荣誉称号。今年以来,评定星级志愿者10人。 二是回馈服务,依据服务积分享受不同的“福利”。根据《金川区志愿服务星级评定办法》,志愿者可以个人服务时长换取积分获得社区志愿服务,还可以个人服务时长换取社区爱心超市的物品等。截至目前,社区有40多名志愿者通过积分兑换社区爱心超市物品,如洗衣粉、食用盐、白砂糖、脸盆等物品40多份。
通过对2014 年优秀志愿者进行回馈嘉奖,鼓励志愿者再接再厉,继续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理念,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工作不断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发展。
金水里社区
20xx年11月25日
第二篇:志愿者保险说明
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介绍
一、 保险费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为西部计划志愿者,集中在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公司),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200元人民币。
二、 投保时间
年度西部计划服务时间(每年x月x日至次年x月x日,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培训派遣期间即7月x日至8月x日在投保范围内)
三、 保险责任
1、意外身故责任:每人保额110000元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身故导致身故,平安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累计最高赔付金额110000元。
2、疾病身故责任:每人保额110000元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平安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累计最高赔付金额110000元。
3、意外残疾责任:每人保额110000元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残疾、平安保险公司按照《平安附加残疾保障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比例,乘以其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累计最高给付金额以约定保险金额为限,累计最高赔付金额110000元。
4、意外伤害医疗责任:每人保额5000元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平安保险公司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100%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累计最高赔付金额5000元。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本公司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5、普通门诊医疗责任:每人保额(300元——20xx元)
在本保险有效期间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进行门诊、急诊治疗所发生的符合国家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规定的由个人自负的合理且必要门急诊医疗费用,年累计支付300元以上的部分保险公司按照100%的比例赔付,累计赔付以保险金额20xx元为限。
6、基本住院医疗责任:每人保额60000元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注:就诊医院须公立医院),平安保险公司就其实际支出的床位费、手术费、药费、治疗费、化验费、放射费、检查费等合理的医疗费用按100%给付“基本住院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7、高额住院医疗责任:每人保额60000~160000元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住院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以及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并延续至合同到期日后一个月内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包括检查费、药品费、治疗费、床位费、护理费、救护车费、手术费等,平安保险公司就其累计超过住院医疗6万元的部分按100%的比例给付“高额住院医疗保险金”,累计支付金额以16万元为限。
四、 责任免除
身故及残疾责任免除:
一、 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 被保险人犯罪、吸毒、自杀或故意自伤;
三、 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五、 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六、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发生上述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保险费。
医疗责任(基本住院、高额住院)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用,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五、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六、被保险人因矫形、整容或康复性治疗等所支出的费用;
七、被保险人支出的挂号费、膳食费、陪住费、取暖费、交通费等;
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九、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一、首次投保的既往症、精神疾病、艾滋病、性病、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及并发症;
十二、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十三、被保险人怀孕、流产或分娩;
十四、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费;
五、 志愿者保险理赔指南
一、直接向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理赔室报案
报案电话: 010-59731678,010-59731679
联系人:宋庆锋,010-59731677 手机:135xxxxxxxx
理赔查询电话:穆怀欣010-59731688手机:187xxxxxxxx 传真:010-66217688
二、理赔应备文件
住院医疗
A 身份证复印件
B 医疗费用收据原件(注:住院收据)
C 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
D 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处方
E事故经过及证明(若是交通事故则需出具公安交通部门事故证明)
普通门诊
A诊疗费原件
B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C治疗/检查/化验报告原件
D处方原件
E病历原件或复印件(必须有病情诊断)
意外身故
A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法医鉴定书
B 户口注销证明
C 丧葬火化证明
D 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如发生交通事故,须出具公安交通部门的事故证明)
E 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F 受益人与事故者户籍关系证明
疾病身故
A 身份证复印件
B 门诊病历
C 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
D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法医鉴定书
E 户口注销证明
F 丧葬火化证明
G 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H 受益人与事故者户籍关系证明
意外残疾
A 事故者身份证明
B 门诊病历
C 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
D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E 残疾鉴定报告
三、证明材料
被保险人若有理赔发生,将理赔资料汇总后,由服务县项目办出具事故经过证明并盖章后,附上被保险人联系电话、指定的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的详细名称)
四、寄送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九层中介部西部计划志愿者保险工作组,宋庆锋 收,邮编:10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