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漫话》读后感

时间:2024.4.7

《教育漫话》读后感

从寒假前至寒假结束期间我读了洛克的《教育漫话》,不禁为其精辟的理论、深入浅出的文字所折服。在《教育漫话》问世 300 多年来,一直被誉为近现代英美文化的瑰宝,对近现代英美教育思想的形成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今天拜读大师的金玉之言,可谓茅塞顿开。书中既没有艰深难懂的理论,也没有晦涩的学术概念,但他所讲的东西却非常深刻,极有启发意义。以下几点是我在阅读时感受最深刻的:

一、“健康之精神寓于健康之身体” 这句话是很有远见的。作者认为应把培养强健的体魄放在教育的首 位, 并对孩童的身体提出一些具体要求:儿童要多过户外生活, 接受空气、 日光和水的锻炼;生活要有规律;饮食要清淡;睡眠要充分;药物要少用,要多运动,等等。 我们老师和家长当然明白身体健康的重要性。可当面临应该将孩子有限 的时间用于运动还是学习时,绝大多数大人会选择后者。回想我快乐自由 的童年,对比我的学生们正在经历的童年,在庆幸自身的同时也对现在的 孩子产生深深的同情。 城市的孩子在享受优越的生活和学习条件的同时也 丢失了童年最宝贵的自由。孩子们没有足够的时间也没有充分的空间玩 耍、锻炼,长时间面对课本、电视、电脑让他们忽略了大自然的存在,对 生活环境的漠视。 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孩子视力近视?为什么中国儿童 的身体素质不是在提高而是下降?孩童时期,身心的健康和知识的学习,到底孰轻孰重?

二、“教育上难于做到而又具有价值的一部分目标是德行。” 正如很多老师意识到的,作者指出:对于小学阶段的儿童首先应该培 养他们良好的习惯和克制自我的能力,而且应尽早培养。因为幼儿的可塑性是最强的,他们就像一张白纸或一块蜡,是可以随心所欲地做成什么式样的。 每个班都有一两个让老师、家长都头疼的孩子,一般的说教似乎对这些孩子毫无作用,造成这些孩子学习困难、表现不好的最根本原因,很多是因为从小没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如果不纠正他的不良习惯,从根本上改变他对待学习的态度,是很难看到他的转化与进步的。 洛克在书中提到了很多孩子常犯的错误和大人常用的培养孩子德行的方法,如说理、鞭笞、榜样、责骂、强迫等。其中有两点我非常赞同。 1、在各种教导儿童及培养他们礼貌的方法中,最简明、最容易而又最有效的办法是把他们应该做或是不该做的事情的榜样放在他们面前。2、当对学生进行说理时,举止应该温和,即使惩罚他们,态度也要镇定, 要使他们觉得你的作为是合理的, 对于他们是有益的, 而且是必要的。 有时学生的错误会让老师生气甚至失去理智,初为人师时,我也曾多次因为学生不听话气得对他们大声呵斥,可老师的愤怒只会让学生害怕或反感,他们会认为你的恼怒是对他们犯错的一种报复, 并不是为了帮助他们, 因此这种失态的惩罚不能让孩子从内心认识到他们的错误。 那么今后当老师想发火时,最好想想:我发火的目的是什么?用这种方式能不能让犯错的学生从内心屈服、认同呢?

三、“智育的目的在于发展学生的能力,使之掌握正确的方法,主动 地获取知识” 写了体育和德育之后,作者最后才写到智育。他认为德行和智慧比学问重要得多,前二者有助于学问, 而徒有学问但无德行与智慧则反而无用。不要把读书当成一种任务强迫儿童去学, 而要把读书当作一种游戏、消遣、光荣快乐的事情或对良好表现的奖励,孩子们就会自己要求学习的。在智育方面,作者的主要观点有: 1、小孩子的好奇心应该小心地加以鼓励。因为好奇心是一种求知欲,对事物好奇的孩子才会善于思考,爱动脑筋。 2、要重视儿童的兴趣。因为儿童兴致好的时候,学习效率要好两三倍。当儿童没有立意去做那件事情时,父母或老师就应该少就他去做。有些喜爱读书、写字、画画的人,在某些时候对于书、字、画也会感到无味, 如果那时他再勉强自己去弄,结果只能把自己弄疲惫,甚至对原本感兴趣 的东西失去原有的兴趣。 3、儿童的时间应该用在获得一些对于他们日后长大成人有用的事物 上,即强调教育的实用性。我们的孩子不可能有时间和精力去学习一切事物,所以最大的精力应该用在学习最需要的事情上。他们在世上最需用、 最常用的事物,也就是最应当所追求的

事物。 《教育漫话》给了我莫大的启示:教育过程中要充满对学生的爱和尊重,维护他们的自尊心。在他们需要帮助时伸出援助之手,在他们需要鼓励时投去赞许的目光。我相信他们终会因尊重而成人,会因为教师的宽容有度和耐心呵护,在感知后感动,在感动后明理,从而培植起不断进取的 动力。我们要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要有自己的个性,主要靠自己在实践中去摸索、研究、从而在原有基础上创造出新的思路。 对于学生的羞耻心和名誉,洛克说:儿童的错误有时不能不加以斥责, 因而斥责不独应当出之以严肃的、不任情的词句,并且应当背着别人私地 里去执行;至于儿童应受表扬的时候,则应当当着别人的面前去得到。我觉得,小学生脸面很重要,很多时候的当众批评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反而 适得其反。现在教的是三年级的孩子,明显感到比一二年级的孩子爱要面 子。想起前面有的学生私下嘀咕:老师就爱板起脸来训斥人。我应该变换 一下教育方式了,于是就在昨天,在班内宣布这天是“无批评日” ,得到了 学生的一致响应。我提出了条件:我要大力表扬有良好行为的同学,对犯 错的同学会凝视 10 秒钟,希望每个同学注意老师的眼神。这个方法真管 用,以前不太与老师进行目光交流的孩子能不时地盯着老师了。这一天, 有那么几次,我要忍不住批评学生时,会提醒全体同学: “现在犯错误的 学生赶紧改正,要不我可忍不住了。 ”这样的“无批评日” ,保护了学生的 自尊心,激起了学生的羞耻心,促进了学生情感的发展与精神的成长。 洛克在《教育漫话》中谈到的很多观点,朴素而实用,就像一轮皎洁 的月亮,把柔和的光芒撒向自己的心底,使自己变得胸有成竹起来,知识 是力量,智慧更是力量。


第二篇:教育漫话(小字)


教育漫话

〔英〕约翰?洛克 出版说明

在我国,独生子女的教育已成为全社会所关注的问题,子女的良好教育,不仅是每一个家庭每一位家长考虑的头等大事,而且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未来。早期教育和家庭教育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是至关重要的,家长、社会、环境给予孩子什么样的影响,孩子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家庭给予孩子的早期教育是不可逆转的。借鉴外国关于早期教育,特别是家庭教育的历史经验,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培养下一代。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编辑了《汉译世界教育名著》丛书。

本丛书所选书目均是外国关于早期教育特别是家庭教育的世界名著,可读性强,可操作性强,因而适合于普通家长和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阅读。

丛书第一辑共四本,[日]铃木镇一著《早期教育与能力培养》、[苏]A.c马卡连柯著《儿童教育讲座》、[英]约翰?洛克著《教育漫话》、[意]亚米契斯著《爱的教育》。四本书都是关于早期教育,特别是家庭教育的世界名著。

编者 19xx年5月 译者前言

《教育漫话》是17世纪英国伟大的哲学家和启蒙思想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所写的一部教育名著。这本书与洛克的其它著作一样,都是英美传统文化的瑰宝,它们深刻地影响了后世的学者,塑造了一代又一代普通人的思想,至今仍然是欧美乃至世界各国教育工作者和父母必读之书。

《教育漫话》的主题是所谓的“绅士教育”,其任务是要阐明,如何才能培养出有理性、有德性、有才干的绅士或者有开拓措神的事业家。

全书共317节,主要分为三部分:第1—30节论述文体保健;第31—146节论述道德教育(约占全书篇幅一半);第147—216节论述智育(包括学问、知识和技能等),第217节为结论。在有关段落中,也夹杂着有关教育目的、作用等问题的论述。

(一)身体保健

在《教育漫话》中,洛克首先讨论健康教育,因为“健康之精神应寓于健康之身体。”洛克之所以重视保健、养护,与其所处时代有密切关系。当时资产阶级正处于上升阶段,他们要经营工商业,要航海、探险,征服殖民地,开辟新的财源,显然,缺乏健康强壮的体魄是不行的,所以洛克说;“我们要能工作,要有幸福,必须先有强健的身体。”洛克是一位唯物主义哲学家,而且研究过医学和其它自然科学,作为一位“内行”,他对儿童的体育、养护等问题都提出了不少具体的颇有价值的意见。例如他建议“无论冬、夏,儿童的衣着都不可过暖”,主张儿童用冷水洗脚或洗澡,多过露天生活,多呼吸新鲜空气,衣着不可过紧,饮食要清淡,不喝烈性饮料,早睡早起,睡硬板床,不宜滥用药物,注意运动锻炼等。这些主张都是配合贯彻其教育目的、任务提出来的,至今看来绝大部分还是科学合理的。

(二)道德教育

道德教育是《教育漫话》中最重要的内容。洛克声称:“一个绅士的各种品性之中,德行是第一位的,是最不可缺少的。”他要求儿童在具备健康体魄的基础上,必须有健全的材神发展,而这集中表现为必须兵有完美的德行。洛克认为,德行乃是人生最重要、最不可缺少的,缺乏德行,就无所谓人生幸福可言;因为缺少德行的人不可能被人瞧得起,也难以取得事业的成功。洛克在唯物主义哲学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系统的德育理论。

洛克的绅士教育除了体育外,可归纳为“德行、智慧、教养、学问”,其中前三项与德育有关(智

慧除了纳入德育范畴外,部分亦可纳入智育范畴)。在洛克看来,所谓“良好的德行”大致有三层含义,其一为世俗的聪明,即要求一个人在处理人间事务方面精明能干,富于远见,熟悉各种处世手腕,在各种社交场合,擅长交际,会看人说话,纵横捭阖,应付自如,其次要懂得上流社会的礼仪、礼貌,外表上显得彬彬有礼,风度翩翩,文雅大方。其三是具有性格刚毅、坚强、能吃苦耐劳等品质。(贯穿洛克德育思想的主线则有两条;其一是训练儿童以理性克制欲望,其次是从小通过教育及练习去培养儿童必需的、良好的性格习惯。在这一部分,洛克对儿童的德育提出了许多具体意见,其中包括:(1)反对溺爱、放纵子女;(2)宽严结合,(3)奖惩结合;(4)说理教育;(5)榜样教育;(6)文明礼貌教育。其中许多意见甚为精辟。

例如洛克在第111节对于儿童的啼哭进行了分析。洛克认为儿童的啼哭有两种:“一种是顽强的、跋扈的;一种是吵闹的、怨诉的。”第一种啼哭常常是无理取闹,是儿童“傲慢或顽梗的公开宣告”,是因为自己的某种目的没有达到而显示的一种抗议。他认为这种啼哭是绝对不可允许的,容许这种啼哭,就会助长儿童不合适的欲望。儿童的第二种啼哭的确是遭受了某种痛苦和不幸,家长与教师应予同情,并尽力帮助,但不能流露出怜悯的感情,否则就会使他们的心理变脆弱,痛苦更加扩大。因为“人生的磨难是很多的,我们不可对于每一件轻微的伤害都过于敏感,”但啼哭却可以使儿童变得脆弱,所以要加以阻止。这些分析十分精当。又如他对儿童求真向善的分析,对撒谎与狡猾的不良后果的分析、对文明礼貌行为的分析等,都入木三分,上述事例在书中随处可见,至今仍可给我们以莫大的教益。

(三)智育

在《教育漫话》的第三部分,讨论的是智慧与学问。在洛克的教育体系中,智育也是为培养有健全精神的绅士服务的;但较之德育,智育处在一个较次要的地位。他认为,一个有德行的绅士比一个掌握了许多脱离实际学问的大学者更为可贵。洛克对于流行的学问(特别是古典主义学科)虽不感兴趣,乃至憎恶,但对有实际用途的学科却很重视,尤其重视培养世俗的聪明即智慧与能力,这些要求在他的智育理论中得到充分体现。他提出;学习的根本目的“不是要使年轻人精通任何一门科学”或“扩大心智所有知识”,而是“打开他们心智,装备他们的心智”,“增加心智能力。”为了培养能力,洛克重视智育方法,并提出了一些有意义的见解,包括:(1)不能强迫儿童学习,反对教师用斥责和惩罚的方法去使学生注意;(2)主张启发儿童的学习积极性,使他们“自己去要求学习,把求学当成一种游戏或娱乐去追求”;(3)教育孩子“要在明白简易的地方开始,一次不要学得太多,同时也要善于激发儿童的努力”;(4)应当鼓励并尽量满足儿童的好奇心,并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兄。(5)培养动手能力,如引导儿童自己制作玩具,学习一种手艺或园艺等.这样既可调剂生活,又可获得一些必要的知识技能,还可防止儿童将宝贵的光阴虚掷在无益的事情上。洛克还一再强调教育要“适合儿童的年龄特点”,对于年幼儿童,可以寓教学于游戏之中等。上述观点中,也有许多是值得人们借鉴的。

勿庸讳言,本书也有其明显局限性,作者论述的绅士教育,乃是属于资产阶级事业家的教育,个人主义色彩极为浓厚,与我们现在所谈的儿童教育、社会主义新人的教育,在性质上当然不可同日而语;此外,他在书中提出的某些意见也具有时代的局限性。这些糟粕及不当之处,相信读者自能作出鉴别。但总的来看,本书是富有教益的。这不仅是因为洛免强调事业型、开拓型人才的培养,以及体、德、智全面发展的教育,而且因为洛克对于德育比智育更为重要的强调。尤其是洛克对于德行和教养的强调,对我国当前的教育普遍忽视德行和教养的培养而一味强调智育和分数,是一种极好的清醒剂。目前,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独生子女越来越多,独生子女的教育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在此情况下,爱子女心切,期望子女成龙成凤,但苦于乏术的家长,以及承担儿童教育重任的教师阅读本书,一定会在儿童教育问题上获得诸多有益的启示。

本书1一l16节由徐诚先生翻译,117——结束语由杨汉麟先生翻译,译者前言和书中的标题由杨汉解先生编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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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汉麟 19xx年11月

即使是最普通的孩子,只要教育得法,也会成为不平凡的人。 ——爱尔维修 目录 上篇健康教育

一、教育的作用及健康教育的意义 二、健康教育的具体意见 (一)避免娇生惯养 (二)脚的锻炼与冷水浴 (三)游泳与户外运动 (四)衣着 (五)饮食与用径 (六)睡眠与卧床 (七)排便 (八)用药

(九)身体保健的规则 中篇道德教育 一、德育的意义及原则

(一)重视儿童精神形成的意义及德行的原则 (二)早期教育的意义及教育不当的危害 (三)教育儿童用理智克服欲望

(四)及早管教的意义及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二、德育的具体意见 (一)对儿童管教的方法 (二)通过练习培养习惯 (三)矫揉造作的弊端 (四)礼貌的培养 (五)儿童的交朋结友之道 (六)导师及家庭教育的作用 (七)父母应为子女树立榜样 (八)儿童的管教与惩罚

(九)导师应具备的条件及其地位与作用 (十)父亲正确的教子方法及合理的父子关系

(十一)儿童的自然倾向、合理与不合理要求的表现及对策 (十二)怎样对待儿童的好奇心 (十三)怎样看待儿童的闲荡及矫正措施 (十四)怎样矫治儿童厌恶书本,喜欢玩耍的习惯 (十五)儿童的玩具 (十六)儿童的撒谎与对策 (十七)绅士应具备的四种品质 (十八)德行

(十九)智慧 (二十)教养 下篇知识与技能教育 一、学问在教育中的地位 二、知识教育的具体意见 (一)如何诱导儿童学习

(二)适合儿童阅读的书籍及正确的学习方法 (三)怎佯练习写字、绘画 (四)对外语学习的意见 (五)教师的合理教学办法及技巧

(六)学习拉丁语的方法及对传统教法的批评 (七)一般文化课的设置及学习方法 (八)口头及书面语言能力的培养 (九)自然哲学及关于精神与形体的研究

(十)对希腊语学习的看法及关于语言学习的一般意见 (十一)儿童须掌握的研究方法 (十二)对儿童须掌握的文体才能的看法 三、技能教育及其它 (一)技能教育的作用 (二)儿童应学习的技艺 (三)怎样看待娱乐 (四)儿童可以学习的手艺 (五)商业算学及学会记账的意义 (六)关于儿童旅行的意见 结束语.

上篇健康教育

一、教育的作用及健康教育的意义

1、人生幸福有一个简短而充分的描述:健全的心智寓于健康的身体。凡身体和心智都健全的人就不必再有什么别的奢望了;身体或心智如果有一方面不健全,那么即便得到了种种别的东西也是枉然。人的幸福或苦难,大部分是自己造成的。心智不明的人做事情找不到正确的途径;身衰体弱的人即使有了正确的途径也无法取得进展。我承认,有些人生来就有聪慧的心灵和强健的体魄而不用别人多少帮助,凭借天赋的才气,他们自幼便能向着最好的境界去发展,凭借超人的体质,他们生来就能成就伟大的事业。但这样的人本来就很少;我敢说,平常的人之所以有好有坏,之所以或有用或无用,十有八九都是教育造成的。人与人之间所以千差万别,都是出于教育的不同。我们幼小的时候得到的印象,哪怕极其微小、几乎觉察不到,都会对一生产生长久而深远的影响;正如江河的源泉,水性柔和,稍用一点人力就能将它引向别处,使河流的方向发生根本的改变;只要最初从根源上这么引导一下,河流就有了不同的趋向,最后流到十分遥远的地方去了。

2、我想,儿童的心智易于引导就像水性易于引导一样:这的确是教育的主要部分,我们关心的主要东西也应当是内心,尽管如此,外在的躯壳也是不可忽略的。因此,一开始我要先谈一谈身体的健康问题,由于我曾经专门研究过这个问题,而大家都以为我对这个问题有更深的研究,所以你可能也早就料到了我会先谈这个问题;不过这个问题涉及的东西不多,大概很快就能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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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们要有自己的事业,要得到幸福,必须先有健康的身体,而要功成名就,出人头地,更必须先有能够忍耐辛劳的强健体魄,这些道理十分明显,不需要任何证明。

一、健康教育的具体意见 (一)避免娇生惯养

4、我现在要讨论的健康问题,并不是要讨论,医生对于有病或身体不佳的儿童应当采取什么措施;而是要讨论,父母对原本健康的、至少是没病的子女,在不用医药的情况下,应当怎样维护他们的身体,使他们更加健康。这个问题也许只要一条简短的规则就能说清楚:绅士应该像诚笃而富足的农民那样去对待自己的子女。不过,母亲们可能觉得这样做有点过于严酷。而父亲们又可能觉得这样说太简单,因此我要详细地说明一下,在此我只要说一个大家都能确实观察到的现象,希望女士们仔细考虑考虑,那就是,大多数儿童的身体都是由于娇生惯养弄坏的,至少是因此受到了损害。

5、应当注意的第一件事情是:无论夏天还是冬天,儿童都不应穿得过暖。我们刚刚出生时,脸部像身体的其他部分一样很娇嫩。只是因为习惯了,脸部就比其他部分更经得起风寒。从前有个雅典人看到西徐亚哲学家在风天雪地中赤身露体,感到很奇怪,西徐亚哲学家的回答令人深思。他说;“冬天的天气冷得刺骨,你的脸怎么就受得了呢?”那个雅典人说:“我的脸已经习惯了。”“那你就把我身体当作脸部好了。”西徐亚人这样回答。其实,我们的身体一旦养成习惯,是什么都能经受得住的。

为了说明习惯的力量,不妨再举一个突出的例子,虽然这些例子说的是酷热,与上面说的严寒正好相反;这是我在最近出版的一本颇有见地的游记上看到的,现在我把原文抄录如下。“他说,马耳他这个地方比欧洲任何地方都热,不仅比罗马还热,而且特别闷,加之没有什么凉风,所以更加令人难受。大部分人都晒得很黑,像吉普赛人一样;但是那儿的农民都不怕热,每天照样在大太阳底下于活,在最热的时候也不躲一躲灼人的阳光。这是我们相信,只要我们从小习惯了,有许多看上去似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凭我们的天性是完全可以适应的。马耳他人就是用这种办法来锻炼儿童的身体,使之适应炎热的,那儿的儿童从出生起,一直到10来岁,全都一丝不挂,既不穿上衣,也不穿裤子,头上也没有任何东西遮盖一下。”

所以我要劝你,在英国这样的气候条件下,不必过分地操心风寒问题。英国也有些人,无论冬天还是夏天都穿着同样的衣服,他们并没有感到什么不方便,也没有觉得比别人冷。即便做母亲的怕孩子受凉,做父亲的怕别人指责,因此要考虑风雪的侵袭,也千万不要让孩子在冬天穿得过暖:尤其应当记住:孩子天生就有头发遮盖脑袋,又有了一两岁的时光来经受锻炼,他在白天玩耍时固然不必戴帽子,晚上睡觉时最好也不戴;脑袋捂得暖和是最容易引起头痛、感冒、发炎、咳嗽以及其他一些疾病的。

6、我提到孩子的时候都用“他”这一代词,是因为我这里所谈的主要是男孩子的教育培养方法,对女孩的教育不完全适用,虽然,要知道在什么地方不同的性别需要不同的对待,也并非一件难事。

(二)脚的锻炼与冷水浴

7、我还要建议,他应该每天用冷水洗脚;他的鞋子也应该做得薄一些,碰到水时水要透的进去。说到这里,恐怕主妇和女仆都会反对。主妇会觉得这样做太脏,女仆会觉得袜子洗起来太麻烦。然而真理却是;孩子的健康要比这种顾虑重要十倍。如果想一想,那些娇生惯养的人一旦沾湿了脚便会发生种种麻烦.大家就会觉得,还不如与穷人家的孩子一起光着脚长大的好。穷人家的孩子习惯了赤脚,习惯了脚上沾水,弄湿了脚就像弄湿了手一样,不会因此而感冒,也不会因此而引发其他的疾病。现在有些人的手脚之所以形成这么大的差别,除了习惯之外还能找得出其他什么原因来吗?假如有一个人,从出生起就一直赤着脚,而双手却始终用暖布包起来,外面再套上被荷兰人称之为手套的“手鞋”,久而久之习惯了,那么,—旦他沾湿了手,我想一定会像现在许多人沾湿了脚那样发生麻烦。预防的方法就只有把他的鞋做的容易透进水去,同时天天不断地用冷水洗脚。洗脚当然还有清洁的好处,但我注重的是它健身的一面,所以并不想确定每天洗脚的时间。据我所知,有个儿童每天晚上洗脚,效

果很好,冬天也从没有间断过一晚,有一晚非常之冷,水面上都结了厚厚的一层冰,那孩子还是把脚和腿浸到水里去洗,虽然他当时年龄还小.还不会自己搓脚擦脚,最初锻炼的时候还哭哭啼啼的,很娇弱。这样做的目的是使儿童养成经常用冷水洗脚的习惯,免得像那些娇生惯养的人那样,脚部偶尔沾了一点水,就会发生种种麻烦;至于洗脚的时间是在晚上还是在早晨,我想可以由父母斟酌,看什么时候方便。只要能有效地实行用冷水洗脚的办法,在什么时间洗脚我认为没有什么关系。用这种办法所获得的健康和坚强,即便花费更大的代价也是值得的。此外,用冷水洗脚还能预防鸡眼,这对某些人来说尤其是一件很有好处的事。不过,锻炼最好从冬天开始,最初用温水,以后逐渐把水调冷,要不了几天就可以完全用冷水了,此后不分冬夏,都要坚持洗下去。因为我们在这件事情以及其他改变生活常规的事情上,都只能慢慢地不知不觉地改变;这样,我们的身体就可以适应一切,不会遭受痛苦和危险。

不难预料.溺爱孩子的母亲对我这种说法会作出怎样的反应。这样来对待她们娇弱的宝宝,那不等于谋害他们吗?这都是些什么话?好不容易从冰天雪地的日子里把脚弄暖和,却要孩子把脚放到凉水中去?让我举几个例子来消除她们的恐惧吧,否则她们是不会听从这个十分明显的道理的。塞内加(seneca)在其第5和第83封信中告诉我们,他自己在冬天最冷的日子里也常常在冰冷的泉水中洗浴。塞内加本人很富有,完全有条件洗温水澡,而且那时候他的年纪已经很大了,要想舒服一点也是应该的,假如不是因为他觉得洗冷水澡对健康有好处并且自己也还忍受得住,他是不会那么去做的。可能有人觉得,他这样刻苦忍耐是因为信奉斯多葛派的原则,就算是这样,但冷水浴为什么适于他的健康呢?因为他的身体并没有因这种刻苦的习惯而受到损害。贺拉斯(Horace)不赞成任何宗派,更不赞成斯多葛派的一切做作的苦行,对于他我们还能说什么呢?可是他也告诉我们,他在冬天里是一直洗冷水浴的。也许又会有人觉得,意大利的气候要比英国暖和得多,那儿的河水在冬天不像这里那么冷。如果说意大利的河水比这里的暖和,那么德国和波兰的河水总要比这里的任何河流都冷得多,然而德国和波兰的犹太人男男女女一年四季都在河里洗浴,他们的身体也没有受到任何损害。谁也不觉得这是一个奇迹,谁也不认为圣威尼弗瑞德井(StWinifred’swell)有什么特性,使得那里面的冷水不会损害浴者的娇嫩身体。现在人人都知道,冷水浴能有效地帮助身体虚弱的人恢复健康;那么身体比较健康的人用冷水浴的办法来锻炼和增强体格,也就不是行不通的或受不住的了。

假如有人觉得这些成人的例子不适于儿童,觉得儿童的身体太娇嫩而受不了这样的锻炼,那就请他们看看古代的德国人和今天的爱尔兰人对儿童的做法吧。在他们那里,即使是大家认为最娇嫩的婴儿都洗冷水,不仅用冷水洗脚,而且用冷水洗澡,也并没有任何危险。现在苏格兰高地有一些妇女也在冬天用这个办法锻炼她们的孩子,即使水里结了冰也没有发现冷水造成了任何危害。

(三)游泳与户外运动

8、孩子到了能够学习游泳的年龄、又有人教他的时候,应该学习游泳,其实这是不必由我在这里再说的。许多人的性命正是由于会游泳才得救的;所以罗马人很看重游泳,把它和文化美育并列,他们有一句谚语,形容一个人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无用,就说他既不会读写,又不会游泳。会游泳不仅可以使一个人获得一种应付急需的技能,而且能使他在炎夏经常在冷水中洗浴,对健康很有益处,所以是不必由我来提倡的;只是有一点要注意,当运动使得全身发热的时候,或在血脉偾兴的时候,不能下水去游泳。

9、还有一件对每个人的健康都大有好处、而尤其对于儿童的健康有益的事情,那就是要多到户外去活动。即使在冬天也应当尽量少烤火。这样,他就会既习惯了冷,也习惯于热,既习惯于烈日,也习惯于风雨了;一个人的身体如果连冷热晴雨都不能忍受,那对他的人生是没有什么帮助的;这种习惯如果等他长大成人再着手培养就为时太晚了。要尽早养成这种习惯,并且要逐渐地培养。这样,身体就几乎可以忍受任何事情。假如我劝他不戴帽子到太阳底下或有风的地方去游戏,恐怕他就受不了。他会说出许许多多的理由来反对,其实无非就是怕晒。如果老是将少主人放在阴凉的地方,不让他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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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风、晒一点太阳,以免损害他的肤色,这种办法也许可以把他养成一个漂亮男子,但却不能把他教成一个有用的人才。女孩子固然应该多注意一点容颜:但我敢说,户外活动对她们的脸部并无损害,户外活动越多,她们的身体就越健康强壮;她们的教育在刻苦严厉方面越接近于自己的兄弟,这种教育给她们以后的一生所带来的益处就越大。

10、据我所知,户外游戏只有一件事情比较危险,那就是怕他到处乱跑,跑热了之后便坐在或躺在寒冷潮湿的地上。我承认有这种危险,不仅如此,当他们劳动或运动得发热时喝了冷的饮料,那确实会使他们发烧得病,甚至得重病,还有病死的。不过他年幼的时候随时有人照顾,这种危险很容易防止。而到了儿童时代,只要时时严格管教,不准他坐在地上,不准他在热的时候喝冷的饮料,那么一旦这样的克制形成习惯之后,即使没有女仆或导师的照顾,他也能自己照料自己了。对于这种情况我所想到的办法只有这个。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便应该逐渐给他以自由,许多事情他都应该依靠自己的行动去应付,因为他不能永远受人监护,只有你在他心中树立的良好原则和牢固习惯,才是最好最可靠的,所以也是最应当注重的。因为一切告诫与规则,无论怎样反复叮咛,除非由于实行而养成习惯,全是不中用的。在这里是如此,在其他情况下也是如此。

(四)衣着

11、说到女孩子,我又想起了一件事,那就是不可忘记你儿子衣服千万不能做得太紧,尤其是胸口那部分。应当让“自然”按照它所认为的最好方式去形成形体。“自然”自己的作为比我们对它的指导不仅要好得多,而且要精确得多。假如儿女在子宫里的时候妇女们就能按自己的设想去形成儿女的体形,就像儿女生下之后她们常常竭力去修正他们的体形一样,那我们就根本生不出完善的儿童了,就像衣着紧绷、全身都受到束缚的儿童很少有优美的身材一样。我想,那些好管闲事的人(不必提及那些无知的看护和紧身上衣的制作者)如果能想一想这个道理,就应该不会再去干预自己并不懂得的事情了;她们对儿童形体的形成一窍不通,就应该不敢再去排斥“自然”的力量了。不过我还是看到,有许多儿童因为衣着太紧而受到了伤害,这使我不得不认为,世上除了猴子以外确实还有些造物比猴子聪明不了多少,由于无意识地过分爱护自己的儿女竟把儿女给毁了。

12、紧身和狭小的衣服自然会导致胸部狭窄、呼吸短促、肺功能衰弱和上身佝偻,这种结果几乎经常可以见到。本想使孩子长得腰部苗条、身材秀丽,结果反而害了他们。身上各种器官所预备的养料不能按“自然”的意思去分配,身体各部分的发育就自然不会匀称。于是,养料便在身体上那些穿得不很紧扎的地方堆积起来,常见的结果便是高于寻常的肩背和大于寻常的臀部,那又何足为奇呢?大家都知道,中国的妇女从小身体受到严格的束缚(我想象不出这样做会产生何种美),因此她们的脚很小。不久前我见到过一双据说是中国的成年妇女穿的小鞋;他们与我们这儿妇女的脚相比是如此的不成比例,连这儿的小女孩都不能穿。除此之外.据说那儿的妇女个子也很小,而且寿命不长;然而那儿的男人却像其他民族的男人一样高大,寿命也不短。中国女性的这些特点,在相当程度上要归咎于不合理的束脚,因为血液的自由循环由此受到阻碍,而整个身体的成长和健康也由此受到损害。我们不是常常看到,有的人因为脚部的某一小部分被扭伤或打伤、使得整个腿部失去了力量和营养,以致缩小了吗?胸部是维系着生命的心脏的所在地,如果违反自然地加以压迫,阻止它的正当扩展,那么由此造成的麻烦还要大得多,这不是可想而知的吗?

(五)饮食与用餐

13、至于他的饮食,应该清淡而简单:在我看来,当儿童年龄尚小、还要穿着童装的时候,至少在两三岁以前,应该禁止肉食。尽管禁止肉食对他当下及未来的健康都有好处,但恐怕做父母的因为自己养成了多吃肉食的习惯,不会赞同这种做法:他们会错误地从自己出发来考虑孩子,认为一天至少要吃两次肉食,否则便会挨饿。可我确信,如果儿童不像现在那样被溺爱的母亲和愚蠢的仆人把肚子填得满满的,并且在三四岁以前完全不吃肉食,那么他们出牙就会顺利得多,小时候也更不容易得各种疾病,从而能够更加确定地为健康强壮的体格打下坚实的基础。

假如少主人一定得吃点肉食,一天也只能吃一次,并且每次只吃一种肉。最好是清淡的牛肉、羊肉、小牛肉等,不用调味品。饿了他自然要吃,要多加注意的是,进餐时不论有无其它食物,都要让他多吃面包;凡有点硬的食物,要让他慢嚼细咽。我们英国人在这方面往往很不注意,由此便产生了消化不良以及其它一些不小的麻烦。

14、关于早餐和晚餐,我们英国人习用的牛奶、奶羹、燕麦粥、粥冻以及其它种种食品,对于儿童都是合适的;只是要注意,所有这些食品都要清淡,不要多加调料,尽量少加糖,最好是不加;尤其是各种性热的香料;如姜、肉豆蔻、肉桂、丁香等,以及其它性热的作料,都应当小心避免。还有,他的所有食物里盐都要少放,不要让他习惯于吃调味很浓的肉食。我们喜欢品尝味浓的食品,那都是习惯养成的;可是过多的用盐,除了常常使人口渴、过多地饮水之外,还会对身体产生其他的害处。我觉得对于少主人来说,最好的早餐便是一大块质量上乘、烘烤合宜的黑面包,有时候加一点黄油或乳酷,有时候则不加。我确信,这样的早餐与美味的食物一样有益于健康,同样能使他身体强壮而且只要吃惯了,他同样会喜欢吃。如果他在两餐之间还想吃东西,只可使他习惯吃干面包。假如他的确饿了,面包也就足够了,假如他并不饿,他就不该吃东西。这样做有两个好处:第一,由于习惯他会爱吃面包;如我所说,我们的口味也是喜欢习惯吃的东西的。第二,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即不会使他吃得比自然所需要更多更频繁。我并不认为每个人的胃口都是一样的?有些人生来胃口大,有些人生来胃口小。但我认为,许多人好吃是出于习惯而不是天生胃口好:据我所知,有些国家的人一天只吃两顿饭,有些国家的人却由于习惯每天要定时吃四五次,但前者的身体和后者一样坚实强壮。罗马人通常要到晚上才进餐。因为这是他们每天唯一固定的一顿饭,即使那些一天不止只吃一次的人还要吃早饭,时间也不固定,有的在8点,有的在10点,还有的在13点有的还要晚一些,而且进餐时既不吃肉,也不作任何事先准备。奥古斯都是当时世界上最伟大的君王,据他自己说,他在兵车上每天也只吃一点干面包。塞内加在他的第83封信中指述了自己的生活状况,当时他年龄已很大了,生活舒适一些是应该的,但他每天的正好只是一块干面包,吃的时候都不正式地坐一下,尽管他很富有,(假如健康需要的话)完全能够像任何一个富有的英国人那样吃得更好一点,即使吃双份,他也吃得起。世界上的伟大人物都是吃这么一点长大的;而罗马的年轻绅士也并没有因为每天只吃一顿而感到身体没力气或精神不饱满。他们即使偶尔觉得很饿,等不到每天唯一固定的晚餐时间,也不过是吃一点干面包,至多再加一点葡萄之类的小东西聊以充饥。在他们看来,这种节制的精神无论对于健康还是对于事业都是十分必要的,所以,虽然后来的东征掠夺得来的财宝使他们的社会风气变得奢靡,但他们每日一餐的习惯仍然保持不变;其中有些人不再粗茶淡饭而大吃大喝,但不到黄昏时候也是不开始的。他们觉得,每天要吃一顿以上的饭简直是骇人听闻的事情,所以直到凯撒的时代,如果有人在日落之前招待宾客或赴宴席,还是会受人指责。因此,假如大家不认为这种做法过于严厉,那么我以为少主人最好早餐也只吃面包。习惯的力量是难以想象的;而我以为,我们英国人的一大部分疾病,就在于肉吃得太多而面包吃得太少。

15、至于他的用餐时刻,我以为,最好尽可能地不固定。如果他养成了在一定的时间进食的习惯,他的胃到了那个时候就会等着食物的到来,一旦等不到食物就会犯病;或者胃口亢奋以致于饮食过饱,或者胃口不振以致于不思饮食。因此我不主张他认为这种饮食对于儿童太刻薄,太少,那么他们应该知道,一个儿童午餐有肉,晚餐有肉汤之类的东西,此外想吃的时候随时可以得到上等的面包和啤酒,他是决不会挨饿的,也决不会因营养不良而身体虚弱的。所以我再三考虑之后,认为这种饮食对于儿童是最好的。上午通常是学习的时间,吃得太饱是一种不良的准备。干面包虽然最有营养,但却最不吸引入;任何人只要关心儿童的身心健康,不愿意让他昏昏沉沉的,变得不健康,就不会让他在早晨把肚子填得太饱。大家也不要以为这种饮食不适合有财产有身分的人。一个绅士,无论年龄大小,都应该这样养育,以便拿得起武器,能当一名士兵。凡是让自己的儿子席丰履厚、优游岁月、一辈子都要靠遗产混日子的人,都是不大知道吸取经验教训,也不懂得自己所处的的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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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他的饮料应当只用淡啤酒;并且决不应当在两餐之间喝,而只能在吃完面包后喝。理由如下。 17、第一,身体燥热的时候喝饮料最容易引起发烧和积食。因此他在很热的时候决不应当喝钦料。当他玩得热了渴了的时候,面包是难以下咽的;此时如果他只能在吃完面包后喝饮料,他就会不得不忍耐着不喝;而一旦先吃一大块面包,那就能匀出时间来使啤酒的温度上升到与体温相等,再喝也就不会出问题了。假如他确实很渴,那就像这样等到啤酒热了再喝,这时止渴的效力也更大;假如他不能等到啤酒热了再喝,那么不让他喝边不会有什么害处。而且,这样做能使他学会忍耐。这是一个对身心的健康大有好处的习惯。

18、第二,不先吃面包就不准喝饮料的做法能防止他养成贪杯的习惯;贪杯对于友谊是一种危险的开端和准备。人们常常使自己养成一种习惯性的饥渴。如果你愿意试一试,你可以使一个已经在晚上断奶的婴儿重新养成在晚上必须吃奶的习惯,他不吃便睡不着。由于看护们惯于用这种方法来止住婴儿的啼哭,我相信母亲们刚把孩子接回家的时候,要在晚上给孩子断奶一般都有点困难。你应当相信,无论在白天还是在晚上都可以养成一定的习惯;假如你愿意,你可以使一个人时时都感到口渴。

有一次我住在别人家里,那家有一个性情倔强的孩子,为了使他安静,一哭泣就给他喝;因此他一天到晚喝个不停。虽然他还不会说话,但每天24小时却比我喝得还多。你愿意的时候可以试试,无论是淡啤酒还是浓啤酒,都会让你喝得口干舌燥的。教育上应当注意的一件大事就是培养什么样的习惯;因此在这件事情上以及在其他所有的事情上,如果你不愿意让它继续下去日益发展,就不能使它成为习惯。喝饮料应当止于解除真正的口渴,这对健康和自制都有益;如果不吃咸肉,也不喝烈性饮料,那么在两餐之间是很少会感到口渴的,除非已经养成了滥饮的习惯。

19、特别注意的是,不可让他接触葡萄酒或酒精饮料。在英国,给儿童喝这种饮料是最常见的,也是对他们最有害的。无论哪种烈性饮料,除非医生吩咐用作兴奋剂,决不可让他们喝。即便医生嘱用,也得特别小心身边的仆人,不可让他们超过剂量,否则就给予最严厉的惩罚。这类低贱的人自己把大部分的快乐寄托在烈性饮料上面,就总喜欢把自己最心爱的这种东西也拿来讨取少主人的欢心:他们自己喝酒感到快乐,就愚蠢地以为酒对儿童没有害处。这是你要小心注意、并且要竭尽全力去防止的一件事情,孩子们一旦养成了喝烈性饮料的习惯,尤其是私下与仆人一起喝的习惯,那对他们今后的身心会造成的损害,是没有什么能够比得上的。

20、在健康问题上,尤其是在儿童的健康问题方面,水果是最难以处理的问题之一。我们的始祖为了它不惜冒失去乐园的危险;这就不奇怪,我们的孩子即使要以健康为代价也忍受不住它的诱惑了。应当如何对待水果,这不是任何一条一般的规则所能说情楚的;我不像有些人,认为水果对儿童的健康是完全无益的,因而几乎任何水果都不愿意让他们吃;这种严厉的办法只会使他们更加贪欲水果,只要一遇到水果,就会不分好坏,不管成熟与否,一味乱吃的。我以为,儿童应当完全不吃甜瓜、桃子、大部分种类的梅子和李子,以及英国葡萄,因为这些水果的味道非常可口,但其汁液却很不利于健康;因此,最好不让他们看见这些水果,或者根本不让他们知道有这类东西。但是完全成熟了的草莓、樱桃、醋栗和复盆子,我认为对儿童并无害处,如果注意以下各点,还可以放手让他们多吃一些:第一,不能像我们通常的做法那样在饭后吃,因为此时胃中已充满了其他食物;我认为水果应该在饭前或两餐之间吃,儿童还应当在早餐时用水果。第二,吃水果时要吃一点面包。第三,水果一定要完全成熟的。如果这样吃水果,我想它们对健康不仅无害,而且有益。夏天出产的水果正适合于夏令时节,那时我们由于炎热而食欲不振,吃些水果可以清热开胃;因此在这一点上我不愿像有些人对待自己的孩子那样那么严格,适量的上好水果可使儿童得到满足,如果一点水果也不给他们,那么一旦他们有机会或能通过贿赂仆人得到水果,便会连果屑都吞个一干二净、吃得过饱的。

还有苹果和梨,只要完全成熟了,采下之后又放了一段时间,我想也可以随时吃,没有什么害处,尤其是苹果,多吃一些也没关系;据我所知,10月份以后采摘的苹果对身体是决无损害的。

没有用糖渍过的干水果,我认为也是对身体有益的,但是一切糖果蜜饯类的东西部应避免不吃;

这类东西对制作者的害处更多还是对食者的害处更多,很难说。我所确信的是,吃糖果蜜饯是虚荣心所致的最不合适的花费方式之一;这些问题就留给女士们去作决定吧。

(六)睡眠与卧床

21、在所有各种温柔的事情中,最应当允许儿童充分享受的便是睡眠,唯有睡眠应当让儿童得到完全的满足;因为睡眠对儿童的成长和健康所起的作用是没有别的东西比得上的。在这方面只有一件事需要规定,即一天24小时中哪一部分应当用作睡眠;不过这个问题很容易解决;只要他们养成早起的习惯就行。早起有益于健康,而且,一个人从小就养成早起不贪床的习惯,长大成人后就不会把一生中最好最有用的时光浪费在床上的昏睡中了。为了培养孩子早起的习惯。很早就要叫醒他,这样他当然必须早睡;而早睡又可以使他养成那种不去参加不健康、不安全的放荡的夜生活的习惯;但凡按时作息的人,是很少会因行为不良而染上大的心身疾病的。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你儿子长大成人之后,也决不可以在晚上8点以后与人交际,或者决不可以在午夜时还与人对酌谈心。我只是说,你应当在他年幼的时候尽可能让他养成一种习惯,使他不愿意参与那些不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早睡早起的习惯使他难以忍受彻夜不眠,从而会使他尽量避免而很少参加各种彻夜的寻欢作乐活动,由此带来的好处是不可小视的。假如事情不能做得那样彻底,还要考虑到时尚和社交,要让他在20岁以后能像别人一样生活,那么在他不到20岁的那段时间内,为了增进他目前的健康以及其它各种好处,也值得让他养成早睡早起的习惯。

虽然我说过,儿童幼小的时候应该让他们多睡,甚至他们愿睡多久就可以睡多久,但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他们长大了一些之后还应该睡那么长的时间、在床上昏沉沉地懒着不起来。不过,究竟应当从什么时候开始限制他们的睡眠时间,是从7岁还是从10岁,或者别的什么时候,这却很难精确地予以规定。应该考虑到他们的气质、体格以及强壮的程度。但如果到了7岁与14岁之间他们还是过于贪睡。我想那时就可以着手把他们的睡眠时间逐渐减少到每天8小时左右了,因为每天8小时的睡眠对于健康成人的休息来说通常是足够了。假如你已经尽到了责任,使他养成了每天早起的习惯,那么这种贪睡的毛病是很容易去除的,大多数儿童由于晚上想和大家一起玩,随着年龄的增长自然会减少睡眠的时间;不过如果没有人看护,他们往往会在早晨去补足晚上的睡眠,那是绝对不许可的。每天一早就应当有人把他们叫醒,让他们起床;但叫醒他们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从事,不能太急,也不能大声尖叫,凡突如其来的巨大声响都应避免。因为这类做法常常会惊吓儿童,使他们受到很大的伤害;把儿童从睡梦中叫醒的时候,一开始声音一定要轻,动作一定要柔和,让他们渐渐地醒来,然后再和颜悦色地招呼他们,直到他们完全清醒,穿好了衣服,才算真正醒了。如果强行把他们从睡梦中弄醒,那么无论动作怎样柔和,对他们来说都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此外还得注意不要使他们感到其他的不适,尤其不能让他们受到惊吓。

22、他应当睡硬床,床上用品应当用棉的而不要用羽绒的。硬床能够锻炼体格;而每天晚上埋在羽绒被褥里则不会消融体魄、常常导致虚弱和短命。结石病的起因常常就在于睡觉用过于温暖的羽绒被褥,此外还有其他一些疾病,以及成为病根的体质虚弱,其一大部分的原因也在于羽绒被褥。再者,在家睡惯硬床的人出外旅行就不会由于床铺不软或枕头不合适而失眠(这时最需要睡眠)。因此,我主张他的床铺不妨经常有所变化,有时让他的头睡得高一点,有时让他的头睡得低一点,使得他对以后必然要遇到的细小的床铺变化不至于感觉出来,因为他不可能永远睡在家里的床上、有女仆每天给他把床铺得整整齐齐、让他卷入温柔之乡的。睡眠是“自然”赐予人的甘露。失眠之人无不感到痛苦,一个人如果只能在母亲的精致的金杯里而不能在木质的粗碗中饮到这种甘露,那是极其不幸的。只要能够熟睡,便能饮到这种甘露;至于睡的是柔软的床还是坚硬的铺板,那都无关紧要。唯一必要的事情是睡眠。

(七)排便

23、还有一件对健康大有影响的事情,那就是要按时大便。大便过频的人很少有锐利的思想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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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的身体。不过这种毛病可以从饮食和医药两方面去治疗,医治起来比大便闭结要容易得多,因此无须多说;如果情况严重,无论是因为来势凶猛还是因为为时太久,自然会去请医生,有时还会医生请得太早;如果症状不重,或为时不久,那么一般来说最好是顺其自然。反之,大便闭结也有害处,医治起来却要困难得多;泻药看起来能够通便,其实会使便秘加重。

24、便秘这种毛病我有特殊的理由要加以研究,由于从书上找不到医治的方法,我只得自己动脑子解决问题,相信只要方法正确,步骤合理,便秘是可以治好的,即使要使我们的身体发生更大的变化也是可以做到的。

第一,我认为,大便是身体的某些动作造成的,尤其是肠的蠕动的结果。

第二,我认为,有些并非完全自觉的动作,也可以通过练习而成为习惯性的动作,只要不间断地在一定的时候努力去这样动作。

第三,我曾注意到,有些人在晚饭后抽了一管烟便必定要去大便,于是怀疑,他们之所以享有这种“自然”的好处,恐怕主要是出于习惯的力量而较少是因为烟草的作用;至少,如果是烟草起的作用,那也是由于烟草激起了肠道的激烈运动,而不是因为烟草具有下泻的效用;假如烟草具有下泻的效用,那么它就还会产生其他的影响。

一旦有了这样的见解,认为大便可以养成习惯之后,接下来的事情就是要去考虑,最有可能达到这一目的的途径和方法是什么。

第四,于是我猜想,如果一个人在早晨首次进食之后马上求助“自然”,强迫自己大便,那么在不断地努力之后,迟早会养成大便的习惯。

25、我选择早餐之后这个时间有如下几个理由:

第一,因为早晨胃是空的,此时如果吃了他愿意吃的东西(我始终以为一个人只有在需要时并且想吃的时候才应吃他愿意吃的东西),它就会发生强烈的收缩、挤压消化食物,我想这种收缩很可能会扩展到肠子,因而增强肠道的蠕动,正如我们在肠塞绞痛中所看到的那样,肠的任何一个部位如果发生了倒转的运动,便会扩展到整个肠道,甚至使胃部也会发生不规则的运动。

第二,因为人在进食时思想通常处于放松的状态,此时精神不作它用,便会更多地集中于下腹,从而会产生同样的效果。

第三,因为人一旦有空进食,也就有足够的空闲时间来求助于排泄女神(Madem Cloacina),得以大便;而在其他的时间里则人事繁杂,不可能确定某一时间为大便之用,习惯就不免中断。健康的人虽然进食时间会有变动,但每天至少进食一次是很少有例外的,因此,仍然能够保持每天大便的习惯。

26、根据这些理由我们进行了实验,结果我发现,只要坚持不懈,不论什么时候,也不管是否想要大便,每天在首次进餐之后就去厕所,竭力使“自然”尽职,那么任何人都会在数月之内获得预期的成功,养成按时大便的习惯,每天首次进程之后必然要去大便,除非是自己偶尔疏忽;因为无论他们是否想要大便,只要去了厕所,尽了本分,“自然”就一定会服从他们。

27、因此我要劝告,儿童每天吃过早餐之后都应当马上让他坐在便桶上大便,要让他自己和女仆都相信,大便与进食一样都是可以由他自己支配的,而不要让他们有相反的看法,假如迫使他努力,在解了大便之后才允许他游戏或再次进食,至少要让他尽力试着大便,那么我相信,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养成按时大便的习惯。有理由认为,儿童游戏时通常都全神贯注而不留意其他事情,常常不顾那些“自然动作”的轻微提醒,于是便会忽略它们的及时提醒,逐渐地就形成了习惯性的便秘。说这种方法可以防止便秘,这并不仅仅是一种猜测,因为我知道有一个儿童在一段时间内不断地实践了这一方法后,就养成了每天早餐之后大便的习惯。

28、成年人是否也愿意试一试这种方法,得由他们自己定;不过我不能不说,考虑到便秘的诸多害处,我真不知道还有什么比大便通畅更有益于身体的健康。24小时大便一次我认为已经足够,我想

也没有人会认为这样做太多。采用这种方法,就可以不借助药物而做到大便通畅,对于顽固的习惯性便秘,药物自治疗效果是很差的。

(八)用药

29、有关他健康的日常事务,我只有最后一个问题要打扰你了。大家也许期望,我会给出一些关于药物的指导以预防疾病;对于这种期望我只有一点的确应当认真地予以遵从的建议,那就是,决不要为了预防疾病而给儿童吃任何药物。我想,遵从我这个建议比太太们的饮食疗法和药商们的药物要好。千万不要滥用药物,否则不仅不能预防疾病,反而会引起疾病。也不要每当儿童稍有不适时,就立即给他服药,为他请医生,尤其当请来的医生是一个多事的人时,他就会马上在病人的窗台上摆满药瓶,给病人的胃里塞满药品。其实,与其把孩子交给一个喜欢滥用药物的人,或一个认为儿童的普通疾病只有用食物之外的东西才能治好的人或相信与此相差无几的方法的人,还不如完全任其自然更为安全;因为理智和经验都告诉我,除非是到了绝对必需的时候,儿童的娇嫩身体应该尽量少加干涉。有许多疾病,刚开始时只要一点点不起泡的冷红罂粟水——一种真正的消食水,同时静心休养,禁止肉食,常常就可以治好,如果用药太急,反而有可能变成重病。假如这种温和的疗法不起作用,不能阻止它变成真病,那时才应当去请一位头脑清醒、处事慎重的医生。我希望,这一部分易于为人信奉;因为一个曾经花时间研究过医药的人劝告你不要滥用药物,不要滥请医生,那是谁也没有借口怀疑他的劝告

(九)身体保健的规则

30、关于身体的健康我就谈到这里,总结起来可以归下面几条易于遵守的规则:多吸新鲜空气,要有充分的运动和睡眠,饮食要清淡,不喝酒或烈性饮料,药物要少用或不用,衣服不可过暖过紧,尤其头部和脚部要保持凉爽,脚要习惯于冷水并常常与水保持接触。

中篇道德教育 一、德育的意义及原则

31.身体应该得到应有的注意,保持强壮而有活力,以便能够服从并执行精神的命令,在这样做了之后,其次的主要问题就是让精神保持正常,使它在一切场合都能体现出一个理性动物的高贵卓越。

(一)重视儿童精神形成的意义及德行的原则

32.我在本文一开始就说,人们的行为和能力之所以千差万别,教育所起的作用比其它任何事物起的作用都要大;假如这种说法如我所信的那样的确不错,那么我们就有理由得出结论说,应当在形成儿童的精神方面予以极大的注意,而且应当及早加以调教,那会影响他们的一生一世;无论他们的行为是否端正,人们都会因此赞扬或责备他们所受的教育;而当他们做错了什么事情时,人们便会说,那是他们的教养造成的。

33.正如身体的强壮主要在于能够吃苦耐劳,精神的强壮同样在于能够吃苦耐劳。一切德性和价值的伟大原则和基础在于,一个人能够克制自己的欲望,能够不顾自己的爱好而纯粹遵从理性认为是最好的指导,虽然欲望倾向于另一个方向。

(二)早期教育的意义及教育不当的危害

34.在我看来,人们对于女的教养有一个重大的错误,亦即儿童的教养没有得到及时而充分的注意,儿童的精神在最柔软、最易于支配的时候没有使之遵从戒律、服从理性。“自然”很明智地使父母爱自己的子女,但这种自然的爱如果摆脱了理性的严密监视,就很容易转变成溺爱。父母爱自己的子女本来是一种义务;但他们却常常因为这种爱而放纵子女的过错。做父母的当然可以说,子女的意愿不可横加干涉;应当允许他们在各种事情上运用自己的意志;由于孩子的年岁还小也做不出什么大的坏事,做父母的就以为子女可以放纵自己的行为,没有危险,甚至以为孩子的任性很合乎他们的天真年岁而加以逗引。但是,对一个溺爱子女、不去纠正子女的恶作剧而总是予以原谅、说那是一件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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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父母,梭伦(Solon)的回答答得好:“不错,可是习惯却是一件大事啊。”

35.被溺爱的孩子必定学会打人骂人,必定能得到他哭叫着想要的东西,也必定会去做他想他的事情。就这样,父母在孩子幼小的时候逗引孩子,败坏了孩子的本性,他们自己污染了源泉,日后尝到苦水却又感到奇怪。因为,当孩子长大以后,这些恶习也随之形成;由于此时孩子已大,不能逗着玩了,父母不能再把他们当作玩物了,于是便抱怨孩子不成器,太由着自己的性子;这时做父母的才对孩子的任性感到生气,才为他们自己在孩子身上养成的那些恶习所困扰;而此时要想拔除他们亲手种下的杂草,也许已为时太晚,因为这些杂草现在已根深蒂固,不容易去除了。当他还穿着童装的时候,就已习惯了支配一切,现在长大了,他仍然想要支配一切,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的确,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的毛病也暴露得越来越明显,那时就很少有做父母的仍然不能觉察孩子的毛病,也很少有做父母的如此麻木不仁、连他们自己纵容的恶果也感觉不到。他在不会说话、不会行走之前,就已支配着女仆;刚刚呀呀学语,便开始支配父母;现在他长大了,比以前更强壮也更聪明了,为什么突然之间必须要接受约束呢?为什么他在7岁,14岁或20岁的时候必须要失去父母长期以来一直大量给予的优待呢?你可以随便在一只狗、一匹马或任何一个动物身上试试,看看它们幼小时养成的坏脾气在它们长大之后是否容易得到改正;而所有这些动物,它们的任性和骄傲,它们想要主宰自己和别人的欲望,都还不及人类的一半呢

36.对待动物,一般来说我们都很聪明,不论是狗是马还是其它我们想要使之成为有用的动物,在它们很小的时候我们就会着手加以及时的训练。唯有对我们自己的后代,我们却忽略了这一点;我们造就了恶劣的儿童,却愚蠢地期望他们成为栋梁之才。因为,假如儿童想吃葡萄或糖球就一定能如愿以偿,而不是让那可怜的孩子哭叫或不高兴;那么为什么当他长大成人了,想要喝喝酒玩玩女人,就不可以如愿以偿呢?如果说小孩子哭泣所求的东西合乎儿童的爱好,那么同样可以说,喝酒玩女人也合乎年龄较大的人的欲求。不同年龄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和喜好,因而有不同的欲望,这并没有什么错;错误之处是在不能使得这些欲望受制于理性的规则和约束;这里的区别不在于有没有欲望,而在于能不能控制和克制自己的欲望。一个人在小时候不习惯于让自己的意志屈从于别人的理性,到了自己能够运用理性的时候就不会去听从自己的理性。这样的儿童会长成哪一种人,是不难预料的。

37.这些情况,通常都为那些表面上最注重孩子教育的人所忽略。如果考察一下一般人对于儿童的管教,想想他们那种为世人所指责的放荡不羁,那我们真有理由怀疑,其中是否还留有—点点德行的足迹。我真想知道,还有什么邪恶,是父母以及儿童周围的人没有在儿童刚刚能够接受邪恶的时候就将它们污染给了儿童、没有在儿童的身上播下它们的种子?在这里我指的不是他们给予的榜样,也不是他们在儿童面前设立的行为模式,那至多是鼓励;我所注意到的是他们直接把邪恶教给了儿童,实际上使儿童离开了德行的道路。当儿童还不会行走的时候,他们就把暴力、报复和残忍教给儿童。“给我—根棍子,好让我去打他”,便是大多数儿童每天都能听到的一课;大家都对此不以为意,因为儿童的手还不够有力,不会惹出祸事。可是我要问,难道这种教训不会败坏他们的精神吗?难道这不就是让他们走入强力和暴行的道路吗?如果他们在小时候就因教唆而学会了打人伤人,以别人受到自己的伤害为乐,那么当他们长大以后、自我感觉有了力量、能够为了某种目的去打人的时候,难道他们反倒不会去打人了?

穿衣服的目的本来是为了遮羞、保暖和护卫,可是由于父母的愚蠢相无聊,却要使孩子相信,衣服具有别的用处。它们成为虚荣和争胜的工具。儿童受到教育,为了贪图漂亮而去盼望一件新衣服;当小女孩被新衣新帽打扮起来后,她的母亲如果不去叫她几声“小皇后”、“小公主”,教她赞美自己,那怎么能行呢?这样,小孩子衣服还不会穿,却已学会了夸耀自己的衣服。父母在孩子如此小的时候就这样教导孩子,他们长大之后为什么就不应当以裁缝为他们缝制的时髦外表来评价自我呢?

只要对自己有利,老师或父母往往教导和鼓励学生或子女撒谎、支吾其词以及与说谎相差无几的找借口。当年轻人发现,只要对虔诚的老师有利,歪曲事实就受到鼓励,那么一旦歪曲事实对自己有

利的时候,难道他就不会加以利用吗?

下层社会的人由于家境窘迫,无法在饮食方面放纵引诱孩子,也无法让孩子吃喝得过多;但每当富足一些时,他们自己的恶劣榜样就表明,他们平时之所以吃喝得不过分,并不是因为他们不喜欢大吃大喝,而是因为贫困。不过,如果看看那些稍微富裕一些的家庭,吃喝就被当成了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和幸福之所在,假如儿童没有分享到这一点,就被认为受到了歧视。即便吃饱了,他们还用羹汤、肉菜和各种烹制精美的食物引诱自己的口味,然后又借口怕肠胃负担太重,得喝点酒帮助消化,尽管这样做只是增加了积食而已。

我的小主人有点不舒服吗?那么第一个问题便是,“宝贝儿,想吃什么?要我拿什么东西给你吃?”吃喝马上就会逼迫而来;其实,疾病刚开始的时候,“自然”就聪明地让病者缺乏食欲,以防止疾病的加重,可是大家偏要想方设法去搞些过分香甜的东西,来增进食欲;那时肠胃如果不再纳入新的食物,不再承担平时的消化任务,它本来可以得到休息,就能克服刚起的疾病。

有些儿童很幸福,由于父母的明智照顾,他们不会过分吃喝并且安于粗茶淡饭,但他们的精神仍然不免受到腐败风气的毒害;虽然在明智的管教下他们的身体健康也许能够得到保障,但由于到处都能听到吃好喝好的教导,他们的欲望就不免会屈服。大家都在宣扬“吃得好”,就必然会有效地刺激人的自然欲望,使之很快地喜欢上山珍海味。从而每个人,甚至那些谴责恶行之人,都会将“吃得好”称之为“生活得好”。社会风气如此,严肃的理性又能表示什么反对意见呢?社会精英如此普遍地奉行“吃得好”,说它是一种奢侈又有谁会去听呢?

大吃大喝这种恶行现在已经如此成风,拥护的人那么多,真不知道它会不会获得德行的美名;此时如果反对大吃大喝,真不知道会不会被看成傻瓜,或者被认为不懂人情世故?说老实话,我希望,如果做父母的能看到,他们不仅处身于各种诱惑之中,而且时时要面对各种邪恶的教导,即便在他们以为是安全的地方也是如此,那么我在这里所说的这一切或许可以在儿童的教育方面引起他们的注意和警惕,否则大家很可能会责备我不是在说正经话而是在讥讽人了。

这个问题我不打算多说,至于人们耗费精力来败坏儿童、向他们灌输不道德行为原则的种种细节,我更不想多说,但我希望凡做父母的人都认真地想一想,儿童们在无形中受了哪些不道德的教育,做父母的如果是明智而有责任心的,是否应当在儿童的教育方面改弦易辙。

(三)教育儿童用理智克服欲望

38.在我看来,显而易见,一切德行与优越的原则就在:能够克制理性所不允许的欲望的满足。这种克制能力的获得和改进,要靠习惯,而它的驾轻就熟的运用,则要靠及早实践。假如大家愿意听我的意见,那么我要劝告,与常见的做法相反,儿童从婴儿时期开始就应当克制自己的欲望,而不应怀有什么渴求。他们应当学会懂得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他们之所以得到了某个东西不是因为它能使他们感到高兴,而是因为它适合于他们。假如适合他们需要的东西便给予他们,从来不因为他们的哭泣和恳求而让他们得到过任何东西,那么他们就能学会不无理取闹,就不会大声哭叫、纠缠不休地非得到所要的东西不可,也决不会闹得自己和别人都不安宁了,因为从一开始他们就没有被这样对待过。假如他们从来就没有因吵闹而使自己的欲望得到过满足,他们就不会哭着去要求什么,正如他们不会哭着去要月亮。

39.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儿童不可忘情于任何东西,也并不期望,他们的举止行为竟会像议员那样具有理性。我知道儿童就是儿童,他们应当得到温和的对待,应该做游戏,应该有玩具。我的意思是说,儿童想要的东西或想他的事如果不适合于他们,就不应当因为他们年龄还小便允许他们;无论他们为了什么纠缠不休也不应当允许,正因为他们纠缠,就更不应让他们得到。我看到有些儿童,用餐时无论餐桌上放了什么也不会去要,而只满足于自己的一份;但在另一个地方,我看到其他一些儿童见到什么便哭着要什么:每份菜都得先给他们才行。是什么造成了这么大的区别呢?那仅仅是因为后者习惯于得到所要的或哭着要求的东西,而前者则没有这种习惯。我认为,儿童的年龄越小,就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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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依从他们的任性;儿童越缺乏理性,就越应当受到管教者绝对权力的约束。因此,只有谨慎明智的人才可以接触儿童。如果通行的做法与此相反,我也无可奈何。我所说的是我认为应当奉行的做法;假如这种做法早已通行,也就无须在此谈论这个题目了。不过我确信,在这个问题上一定会有人赞同我的见解,即越早对儿童进行这样的管教,儿童与管教者越会感到轻松愉快;人们应该把这样的做法当作一句不可违背的箴言来加以遵守:无论什么东西,一旦拒绝给予儿童之后,就决不能因为他们哭泣恳求再给予他们,除非是有意教他们变得没有耐心和令人讨厌。

(四)及早管教的意义及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40.因此,凡有心管教儿童的人都应该在儿童很小的时候就着手加以管教,使他们完全遵从父母的意志。假如你希望自己的儿子过了儿童期之后仍然服从你,那么就一定要在他刚刚懂得服从,知道自己归谁管教时便树立起父亲的权威。假如你希望他敬畏你,便应当让他在婴儿时期就敬畏你;而随着他年龄的增长,则应当逐渐与他亲近;这样,就可以让他在小时候(合适地)成为你的顺从的臣仆,长大之后则成为你的亲密的朋友。我以为,许多人对待孩子的方法很不正确,子女幼小的时候放纵亲狎,子女长大之后却对之声色俱厉,不去亲近他们。自由与放纵对儿童的确没有什么好处,他们还缺乏判断能力,因此需要约束管教,相反,成年人拥有理性来指导自己,用专制与严厉来对待他们就很不恰当;除非你有意让自己的孩子长大之后厌恶你、希望他们在暗中盘算;“爸爸,你什么时候才会死呢?”

41.我想,每个人都会认为这样的看法是合理妥当的:子女幼小的时候应当把父母看作君主和绝对的统治者,去敬畏他们;而当子女长大之后,则应当把父母看作最可靠的唯一毫无保留的朋友,去敬爱他们。假如我没有弄错的话,那么我上面所述的方法是达到这一目标的唯一途径。子女长大成人之后,我们必须将他们看作为同我们自己一样的人,具有我们同样的情感和欲望。我们希望自己被看作有理性的人,希望拥有自己的自由,我们不喜欢时时受人指责遭人白眼,也受不了交往对象的奚落和冷淡。任何成年人如果受到这样的对待,都会转而寻求别的同伴,别的朋友,别的谈话对象,以求得轻松愉快。假如儿童从最初起就受到严格的管教,那么他们在小时候就会柔顺听话,安宁地服从管教,因为那时他们除此之外不知道还有别的做法:假如随着年龄的成长他们逐渐能够运用理性之后,严格的管教也按他们应受的对待渐渐放松,父亲的脸色更加和蔼,父子间的距离逐渐缩短,那么父亲以往的管教反而会增进他们对父亲的爱,因为这时他们己经懂得,这种管教只不过是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是为了使他们值得父母的关爱和他人的尊重。

42.关于如何在子女的心目中树立起父亲的权威的一般原则,我就谈到这里。最初应当求助于恐惧和敬畏来建立起对子女的权威,但随着子女的逐渐长大,便要用爱和友谊来维系这种权威。因为总有一天,棍棒和惩戒要不管用的;到了那个时候,如果你的爱不能使他们孝顺,如果爱德行重名誉的心理不能使他们走上光明大道,那么我要问,你还有什么办法能使他们走上光明大道呢?当然,由于害怕得不到你的喜爱会少得遗产,也许可以使他们成为你的财产的奴隶,但他们在私下里仍然会是邪恶的,而且这种约束也不会长久。任何人都总有一天要完全依靠自己和他自己的行为;一个人的善良、有德行和能干都必须内在地养成。所以,他必须及时地受到应受的教育,及时地养成能使他一生受益的品质;这种品质是植入了他的天性之中的习惯,而不是由于害怕父亲会剥夺他的继承权,一时装出来的行为和外表。

二、德育的具体意见

(一)对儿童管教的方法、措施

43.按理定下了一般的原则之后,现在便应当进而考虑较为具体的管教方法了,由于我一再谈到儿童应当严加管教,也许大家会认为,我没有充分地考虑到儿童由于年龄的幼小和身体的柔弱所应得到的对待。不过只要再听我说几句,这样的误解就会消除。因为我也认为,过分严厉的惩罚是没有什么好处的,在教育上的害处还很大;并且我也相信,事实会表明,受到最严厉惩罚的儿童是很少成为

优秀的人才的。至今为止我所主张的只是,无论需要何种严格的管教,儿童的年龄越小便应当越加多用,一旦恰当地运用取得了效果,就应当放松,改用比较温和的管教方法。

44.父母如果在子女记事之前就能够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子女的意志变得平和近人,那就可以使它自然成性,不会引起子女的反抗和怨恨。唯一应当注意的是,这样的管教着手要早,并且要坚定不移,直至他们养成一种敬畏之心,对父母的顺从没有一点勉强。这种敬畏的心理(必须及早培养,否则,要恢复这种敬畏的心理就很劳心费神,还得通过体罚,耽误的时间越久就越费劲)一旦建立起来之后,那么,儿童就不会过分任性,他们将来长大成人较为懂事之后,靠着这样一种心理就能管束得住,用不着鞭挞、责骂以及其它种种使人受到屈辱的惩罚了。

45.只要考虑一下,教育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其关键在哪里,这样的道理是很容易为人接受的。 第一,凡不能控制自己的爱好、不知道如何抗拒当下的快乐与痛苦的纠缠、以便听从理智的告诫的人,便缺乏德行和勤勉的真正原则,就有流于一无所能一事无成的危险。自制的品质是与人的未受引导的本性全然相反的,所以应当及早养成;而这种习惯是未来的能力和幸福的真正基础,所以应当尽早植入儿童的精神之中,当儿童刚有知识、稍稍懂事的时候就要着手,任何对儿童负有教育责任的人,都应当想尽一切方法使儿童养成这种习惯。

46.第二,另一方面,如果儿童的精神受到过分的贬抑;如果他们的精神由于管教太严而遭到过多的打击,他们便会失去活力和勤奋,这种情形比前一种情形更糟。因为任性放纵的青年往往精神振奋、富有活力,一旦走上正道常常会成为能干的、伟大的人物;而心情沮丧的人则往往胆小羞怯、萎靡不振,很不容易振作起来,因此难以成就事业。要避免这两方面的毛病,是一门真正的艺术;如果有谁能找到一种方法,既能使儿童的精神保持舒畅、积极、自由,同时又能使他约束住自己对许多事物的欲望而走向自己不那么喜欢的事物;那么在我看来,他便懂得了如何调和这些表面上的矛盾,掌握了教育的秘诀。

47.一般导师知道或想到的唯一管教方法便是人们通常那种只图便利的棍棒惩罚,但这种方法最不宜于在教育中采用,因为它有两种弊端,正如我们已经表明,这两种弊端会使人们进退两难,从而使这种方法失去效用。

48.第一,我们人类的天性倾向于迷恋肉体的与现实的欢乐而力图避免一切痛苦,但体罚的方法不仅不能控制这种倾向,反而会鼓励它,在我们身上增强这种倾向,那是产生一切恶行和罪恶的根源。一个儿童,本来不喜欢念书,现在因为怕挨打而苦读起来,本来爱吃不卫生的水果,现在因为怕挨打而不吃了,其行为动机除了肉体的快乐和痛苦、怕挨打受苦之外,难道还有什么别的东西吗?他这样做只不过是为了更大的肉体快乐或避免更少的肉体痛苦而已。用这样的动机来管束和指导儿童的行为,结果会怎么样呢?结果除了在他身上培养起我们本该予以根除的趋乐避苦的倾向之外,还有什么呢?因此我觉得,对于儿童的任何管教,如果不能使他为做错了事而感到羞愧,而只是使他感到肉体上的痛苦,那是没有用处的。

49.第二,棍棒惩罚自然会使儿童对导师要他们爱好的东西产生逆反心理。对于某些事物,儿童最初是能够接受的,但当他们因为这些事物而受到棒打和责骂后,便痛恨起这些事物来,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事实吗?在儿童身上发生这种情形是不应当感到奇怪的,因为即便是成年人,也是不能用这样的方法来使他们接受任何事物的。任何无害的、其本身引不起某人兴趣的娱乐,假如他没有心思去玩,却有人用棍棒去打他,用恶言恶语去骂他,硬逼他玩;或是玩的时候,因为某些倩况就常常被人这样对待,难道他不会厌恶那种娱乐吗?结果自然是会厌恶的。令人恼火的情境通常是会影响到与其相关的无辜事物的;假如有人常用某个杯子喝使人恶心的药水,那么只要一见到那个杯子就可以令人倒胃,哪怕杯子洁净无比,样子美观绝伦,质料名贵厚重,里面的东西也总不能使他感到好吃。

50.第三,这种奴隶式的管教只能养成一种奴隶式的脾气。棍棒威逼的时候,儿童会屈服,会假装服从;可是一旦不用棍棒,没人看见,知道不会受到惩罚时,他便会放任自己的自然倾向;这种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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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根本不会由于体罚的方法有所改变,相反会在他的身上继续增长,而且经过这种约束之后,一旦爆发起来往往更加凶猛。

51.第四,这种管教如果极其严厉,虽然也可以治好目前任性的毛病,但由于它会破坏人的精神,结果会带来一种更糟糕更危险的毛病,那时你虽然去除了一个放荡不羁的青年,却换了一个心神沮丧的家伙,他的违反天性的拘谨状态的确可以取悦于那些喜欢驯良死板的儿童的蠢人,因为这种儿童既不吵闹,又不会使他们受到任何烦扰;但这种儿童终其一生对于自己和别人都是没有用处的,而且很可能也不会使朋友们感到愉快。

52.所以,如果我们想要儿童变成聪明、贤良、磊落的人,那么棍棒以及其它种种奴隶性的体罚便是不合适的管教方法,这种方法只有万不得已的时候、在极端的情形之下才能偶尔用一用。另一方面,用儿童喜欢的事物去奖励儿童,讨取儿童的欢心,也应该小心避免。父母如果用苹果、糖球或其它一些为儿子最喜欢的东西来促使儿子念书,那只是在认可儿子对快乐的爱恋,是在纵容儿子身上的危险的自然倾向,这种自然倾向父母本应该尽全力去扑灭的。对于儿童的喜好,一方面加以制约,另一方面却给予满足,那是决没有希望教会他控制自己的喜好的。为了把自己培养成一个贤良的、聪明的、有德行的成人,儿童应该学会克制自己的欲望,凡遇到理智所反对、责任所要求的时候,他应该抑制自己对于财富、服饰和饮食等事物的喜好;可是当你要他做些该做的事,就用钱作为报酬,看到他念了书,就用美味酬劳他;要他做一些小事,就允诺给他镶有花边的颈巾和漂亮的新衣服,你提出这种种报酬,不就是认为这些东西是好的是他应该追求的、从而鼓励他去向往这些东西、使他习惯于把自己的快乐放在这些东西上面吗?除此之外难道还有什么别的解释吗?于是,人们为了使儿童勤于学习文法、舞蹈以及其它各种对于他们的幸福或利益并没有多大帮助的东西,便错误地使用奖励与惩罚的方法,结果牺牲了他们的德行,颠倒了他们的教育,把奢侈、骄傲、贪婪等等教给了他们。因为,这类方法鼓励了那些本该加以约束和压制的不良喜好,从而给未来的罪恶打下了基础,而那些罪恶,除非我们克制自己的欲望,并及早使它们习惯于服从理智,否则是无法避免的。

53.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不希望儿童享受一切无害于健康或德行的舒适和快乐。恰恰相反,我希望儿童能够充分地享受到各种无害的快乐,使他们的生活尽可能地愉快和舒畅;不过要注意,他们获得的各种快乐,仅仅应当出于父母和导师对他们的尊重和赞赏;决不可因为他们不愿意去做某件事情、除非给予另种报酬才肯去做、因而为此给予他们各种报酬而使他们快乐。

54.但是,(你会说)假如一方面取消了棍棒,另一方面也不能运用那些对儿童行之有效的小小鼓励,我们又怎样去管教儿童呢?一旦取消了希望和恐惧,任何管教都将随之完结。我承认,善与恶、奖励与惩罚,是理性动物的唯一行为动机;它们是一切人类因此而去工作、由之而受指引的激励物和约束物,因此也应当运用于儿童。我一直劝告做父母的和做导师的要永远牢记这一点,即应当把儿童当作理性动物来对待。

55.我承认,假如我们想要教育儿童,就必须对儿童进行奖励与惩罚。在我看来错误的地方在于,通常运用的奖惩办法是选择不当的。我以为,肉体的痛苦和快乐如被用作奖励和惩罚施加在儿童身上,将导致恶劣的后果;因为正如我以前所说,它们只会增长和加强那些应被我们加以抑制和控制的喜好,假如你要消除儿童对一种快乐的欲望,采取的办法却是满足他对另一种快乐的欲望,这会在他身上养成什么样的德行原则呢?这只会扩大他的欲望,教它走入歧途。假如一个儿童哭闹着要一种不卫生的对身体有害的水果,你便给他一些对身体的危害较小的糖果,以买得他的安宁,这样做也许可以保持他的身体健康,但却损害了他的精神,使他的精神远离正道。在此你只是改变了欲望的对象,但仍然鼓励了他的欲望,并认为它应该得到满足,然而我已经表明.毛病的根源就在这里;除非你能使他克制那种欲望,否则,虽然孩子目前也许会静下来,但毛病并没有治好。使用这种办法,你便在他身上培植了一切罪恶的源泉,下次一有机会,它必定会更加猛烈地爆发出来,给他带来更强烈的欲望并给你带来更大的烦扰。

56.我们借以使儿童走上正道的奖励与惩罚完全属于另一类,它们具有那样一种力量,乃至一旦我们能使它发挥作用,事情便大功告成,困难便成为过去。人们一旦领略到尊重与耻辱的含义,尊重与耻辱对于他们的心灵便是最有力量的一种刺激。如果你能使儿童爱好名誉、知道羞耻,你就使他们具备了一个真的原则,这个原则会永远发生作用,使他们走上正道。不过大家会问,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

我承认,这件事情最初看上去并不是没有困难的;但我觉得我们值得花时间去寻求一些方法(并在找到后实行它们)来做到这一点,这在我看来是教育的一大秘诀。

57.第一,儿童(也许比我们想到的时期还早)对于表扬和称赞是极为敏感的。他们觉得受到别人的尊重和赞誉是一种快乐,尤其是在受到父母与自己所依赖的人的尊重和赞誉的时候。所以,假如父亲看见子女的行为好就加以赞扬,看见子女的行为不好就表现出生气和冷淡,同时母亲以及儿童周围的人都用同样的态度去对待他们,那么,要不了多久就会使儿童感觉到其中的差异;这种办法如果坚持下去,我相信其功效一定比威吓或者打骂要大得多,威吓和打骂如果成了家常便饭就会失去力量,而如果不能随之使儿童感到羞耻则没有用处;所以除了后面所说的极端情况之外,应该禁止使用威吓和打骂。

58、第二,为了使儿童更加深切地感受到被尊重的快乐与被屈辱的羞耻,并增加这种感受的分量,在儿童感受到被尊重的快乐的同时,应当始终伴随有其它各种令人愉快的事物,在儿童感受到被屈辱的羞耻的同时,应当始终伴随有其它各种令人不快的事物;这些令人愉快或令人不快的事物,并不是作为某个特定行为的奖励或惩罚而给予的,而是作为儿童的良好行为或不良行为所导致的受尊重或被羞辱的状态的必然的、始终伴随的结果而出现的。用这种方法对待儿童,就可以尽可能地使儿童认识到,凡行为良好而受人尊重、得到他人赞扬的人,必定为人人所喜爱,结果自然会得到其它各种美好的事物;与此相反,凡行为不端而被人看不起、不爱惜自己名誉的人,就不可避免地要遭受别人的冷淡和轻视;结果,无论什么能使他满足或使他高兴的东西他都得不到。这种方法可以从一开始就使儿童获得一种固定不变的经验,教给他们知道,他们所喜爱的事物只有名誉良好的人才能得到,才能享受,这样,儿童的欲望反而有助于他们的德行。一旦你能借助这些方法,使他们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感到羞耻(除此之外我不希望用其它的惩罚手段),使他们热爱自己的名誉并为此感到快乐,你就可以随意地管教他们,而他们也会热爱一切德行了。

59.我想,实行这种方法的一大困难来自仆人们的愚蠢和顽固,因为在实行这种方法时很难防止他们不来干扰父母们的设计。儿童犯了错误,遭到父母的冷遇之后,往往可以从这些愚蠢的奉承者的抚慰中得到出路和安慰,这样就把父母为了培养子女的德行所作的一切努力都给破坏了。当父母不给孩子好脸色时,其他的人都应该以同样的冷淡态度对待他,任何人都不能给他一点好脸色,直到孩子自己请求原谅、改正错误、恢复了自己以往的名誉时为止。只要这种做法能够坚持下去,我相信,是很少用得着去打骂孩子的;儿童为了求得自己的舒服和满足,不用打骂,就会很快地学会去博得他人的称赞,而不去做那些他们发觉是人人反对的、必定会使自己吃苦的事情。这可以便他们学会谦逊与知耻;于是他们很快就会自然而然地嫌弃那些他们发觉会使人人都轻视自己的事物了。至于仆人方面的障碍应当如何消除,我只能留给做父母的人自己去考虑了。我只是觉得,这一点事关重大;他们如果能够得到一些小心谨慎的人来照顾他们的孩子,那就是非常幸福的。

60.所以,我们应当小心地避免经常打骂孩子:因为这种惩罚的好处仅仅在于,它可以使儿童对导致惩罚的错误行为产生羞耻与厌恶的心理,此外是决没有其它任何好处的。假如惩罚的主要结果没有让儿童明白自己做错了事情,也没有让儿童明白自己已咎由自取地使最好的朋友们厌恶自己,那么棍棒所产生的痛苦只能作出一种不完全的治疗。它只是对溃疡作了暂时的处理,使伤口得到表面的愈合,但并未触及溃疡的病根:只有发于内心的羞耻心和不愿得罪于人的畏惧心,才能成为真正的约束。只有这两者才配掌管御人的缰索,使得儿童走上正道。但是如果经常施用体罚,结果必然会失去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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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会毁灭羞耻心。儿童的羞耻心与妇女的谦顺之情一样,它不能够时时被入侵犯而仍然保持下去。至于父母把子女棒打几下之后,很快就不表示出不高兴。则儿童对于父母的恼怒是不会惧怕的。做父母的首先应该深思熟虑,想清楚子女的哪些过失才值得他们生气:可是一旦生了气,实施了惩罚之后,他们就不应该马上收起他们的怒容,而应该花力气去恢复子女原有的美德,一直要等子女服从了,比平时表现得更好了。充分改正了所犯的错误,才可以完全恢复原来的态度。否则,惩罚用得过多就成丁家常便饭,就会完全失去作用:犯罪、受罚、被原谅就会被认为是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了,就如中午过后是晚上、晚上过后是早晨一样。

61.关于名誉我还有一点要说,那就是,名誉虽然不是德行的真正原则和标准(德行的真正原则和标准是对于人的责任的认识,遵循上帝的启示,期望上帝的欢心和保佑以及如此服从造物主所感到的满足),但它最接近于德行的真正原则和标准;名誉是大家根据理智、对于有德行的良好行为的一种不约而同的证明和赞扬,因此在儿童长大之前、还不能运用自己的理智去辨别是非的时候,最适合用来引导和鼓励儿童。

62.这种考虑可以指导父母,使他们知道自己应当怎样去责备或赞扬自己的孩子。儿童的错误行为有时是不能容忍的,必须加以斥责,因而斥责不仅应当出之以冷静严肃的、不动情感的词句,并且应当背着别人在私下里进行;但当儿童应受赞扬的时候,则应当当着别人的面去赞扬他们。对儿童的赞扬经过大家一番传播,则奖励的意义就更大;而父母不宣扬子女的过错,则会使子女更加看重自己的名誉,他们觉得自己的名誉没有受到损失,因而会更加小心地去保持别人对于自己的好评;但如果当众宣布他们的过错,使其无地自容,他们便会觉得自己已丧失了名誉,而制裁他们的工具就没有了,他们越是觉得自己的名誉已经受了打击,则他们就越没有心思去设法保持别人的好评。

63、不过,假如对儿童进行正确的管教,那么我们设想的一般常用的奖励与惩罚是无需多用的。因为,只要他们能够尊重其他在场的人,则他们所他的一切天真的傻事与幼稚的行为都是可以完全任其自由、不加约束的,而且不妨尽量放任他们。这种种儿童时期所有的、由于年龄而不是作为人所产生的过失,假如留待时间、模仿与成熟的年岁去加以改正,儿童便可以免受许多误用而无益的惩罚,这种惩罚无非导致两种结果,或者是惩罚虽然频繁,却没有效力,并不能克服儿童时期的本性,乃至遇到其它必须加以惩罚的情形,也减少了惩罚的力量;或者是惩罚的力量很大,能够压服儿童时期的一片童心,以致损伤了儿童的身心。假如父母已经在儿童的心目中树立起了应有的威信,那么,即便有时候儿童的游戏过于吵闹、或者不合时宜(这种情况只能发于他们的父母在场的时候),也只要父母说一句话,使一个眼色就足以使他们走开或是安静下去了。不过这种好玩的脾性,是“自然”聪明地使之与儿童的年岁和性情相适应的,本应该加以鼓励,使他们精神振奋,增进他们的力量与健康,而不应加以阻止和约束;教导儿童的主要技巧乃是把儿童应做的事也都变得像做游戏一样。

64.谈到这里,我要提及普通教育方法上的一个错误,那就是儿童随时随地都牢记许多规则和教训,而那些规则和教训对他们来说常常是不能理解的,总是听过后就忘记了。其实,假如你想要儿童做某件事,或者想要他们换个做法,结果他们还是忘了没做,或者做得不好,你应当让他们反复去做,直到做好为止。采用这种办法有两层好处。第一,你可以借此知道某件事情儿童是否有能力去做,是否可以对儿童抱有期望;因为有时候我们吩咐儿童去做某些事情,试过之后才知道他们原来没有做那些事情的能力,需要事先加以教导和练习才可以要他们去做。可是对导师来说,下命令总是比进行教导要容易得多的。第二,这种办法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一种动作经过多次练习,可以在他们身上变成习惯,它便不必再靠记忆与回想,就能自然而然地做出来了,记忆与回想是谨慎与年岁的伴随物,不是童年的伴随物。例如有人向他致礼,他应鞠躬作答,有人对他说话,他应注视对方的脸部,这对于受过良好教养的人来说,因为不断应用的原故,就像呼吸空气一样自然,用不着思考,也用不着回想。用这种方法改正了孩子的任何过失之后,那过失就永远地改正了:这样一件一件处改正下去,便可以把他的过失全部消除,在他身上养成你所喜爱的任何习惯。

65.我看到有些父母把大堆大堆的规则加在儿童身上,乃至于可怜的孩子连那些规则的十分之一都记不住,更不必说去实行了。可是如果他们违犯了这许多繁杂的、常常是非常不恰当规则,就会受到打骂。这种做法的后果自然是,儿童知道自己的注意力不够,很难不违犯这些教训从而逃脱随之而来的惩罚,于是干脆就不去注意别人的嘱咐了。

所以,你对儿子所定的规则应该越少越好,宁可少于而不可多于表面上看来是绝对必须的。因为,如果你定的规则太多,使他受不了,结果必定不外两种:或者是,儿子必定时时受到惩罚,而惩罚过于频繁结果就不会好;或者是,儿子违犯了某些规则你却不加以处罚,结果他势必轻视这些规则,而你的威信在他的心目中也就降低了。规则应该少定,一旦定下以后就要让孩子们严格遵守。年龄越小所需的规则也越少,随着他年龄的增长,一种规则经过练习而得到了确立,可以再增加另外一种规则。

(二)通过练习培养习惯

66、但是请记住,儿童不是可以用规则教得好的,因为规则总是会被他们忘掉的。你认为什么是他们必须做的,就应该利用一切机会,甚至在可能的时候创造机会,让他们进行不可缺少的练习,使其在他们身上固定下来。这就可以使他们养成一种习惯,这种习惯一旦养成之后,便用不着借助记忆,就能自然而然发生作用了。不过我在这里还有两点要提醒一下。第一,你让他们练习所要养成的习惯的时候,要和颜悦色地进行劝导,提醒他们,而不可声色俱厉地责备他们,好像他们是故意违犯似的。第二,还应该注意的一件事是,不要试图一下子培养过多的习惯,否则花样太多,把他们搞得昏头胀脑,反而一种都培养不成。要等某一件事情经过经常的练习、变得容易自然、他们能够不假思索地做出来之后,才可以再去培养另外一种习惯。

这种以反复的实践来教导儿童的方法并不要儿童去死记规则,而是在导师的监督指导下让儿童反复地做同一种行为,直至儿童养成做好那种行为的习惯。无论从哪方面考虑,这种方法都有很多优点,可是它竟这样被人忽视,我真是觉得奇怪(假如可以对任何不良习惯感到奇怪的话)。现在我顺便再提一点它的优点。采用这种方法可以让我们知道,要儿童去做的事情是否适合于他的能力,是否适合于他的天资与禀赋;因为正确的教育还应当考虑到这些东西。我们不应该希望完全改变儿童的本性,我们无法把天性欢乐的人变得郁郁寡欢或者把天性忧郁的人变得愉快乐天、而同时却不对他们造成损害。上帝在人类的精神上面印上了特定的品质,那些品质如同他们的外形一样,也许可以稍微改变一点点,但是很难把它们改成一个相反的样子。

所以,照料儿童的人应该仔细研究儿童的天性和才能,并且应该经常试试,看他们做什么事情比较容易,什么事情比较适合于他们;应该看看他们天生是一块什么样的材料,这块材料怎样才可得到改进,适合于做什么;也就是说,他应该考虑儿童缺的是什么,所缺的东西他们是否能够通过努力去获得,通过实践去吸收,并且值不值得去努力。因为在许多情形之下,我们所能做的或者应该做的,乃在于尽量利用儿童的天赋,在于防止这种天赋所最易产生的恶行与过失,并把它的各种优点全部发掘出来。每个人的天生才智都应该尽量得到发展,但是要把另一种天资强加给他,那只会白费力气;即便竭力加以粉饰,充其量也只能勉为其难,永远带有一种局促不安和矫揉造作,使人感到不舒服。

(三)矫揉造作的弊端

我承认,矫揉造作的毛病不是儿童从小就有的,不是没有经过教导的天性的产物。这种杂草不是生长在荒芜的野地里,而是生长在花园里,由于园丁的疏忽或无能,才滋长起来的。一个人之所以能够矫揉造作,起因于管理与教导和一种不能没有教养的感觉:它想改正本性中的缺点,并且总是具有一个值得称赞的目的,即取悦别人,尽管它总是达不到这一目的;它越是劳心费神地去装出优雅的举止,它离优雅的举止便越远。因为这个理由,所以我们越该提防它,因为它正是教育所产生的毛病;这的确是一种走入了歧途的教育,但是青年人或者由于自己的过错,或者由于周围人的行为不端,却常常受到这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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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的态度永远讨人喜欢,但只要考察一下就会发现,优雅的举止在于永远自然而然地在恰当的场合做恰当的事。我们遇到一个温文尔雅、友善殷勤的人,是没有不高兴的。一个落落大方能够控制自己和自己的一切行为、不粗俗狭隘、不孤高傲慢、也没有沾染任何重大缺点的人,是没有人不喜爱的。从这种完善的心灵所自然地流露出来的行为,由于是心灵的真实标记,当然也会使我们感到高兴;而这种行为既是内心的自然流露,就不能不是从容自如、毫不勉强做作的。在我看来这是一种美,这种美通过一些人的行为表现出来,使他们的所作所为光彩照人,凡是和他们接近的人无不为之倾倒,他们经过不断的练习,把自己的举止陶冶好了,在与人交往时,由于生性或习惯,有礼貌、尊重别人、表现自如,看上去毫无人为雕琢的迹象,而是自然而然地出自于美好的心灵和良好的素质。

反之,矫揉造作是对于本应纯真自如的事情的一种拙劣的勉强的模仿,缺乏那种自然的美,因为,在矫揉造作之中外表的行为与内在的心灵总是不相符合的,表现有二;

第一,一个人实际并没有某种性情,却要装腔作势,竭力在外表上装出这种性情;但是,这种勉强做作是会自行暴露的,例如有些人有时候实际上并无悲哀、愉快、或慈爱的心态,却偏要装出一副悲哀、愉快或慈爱的神气。

第二,有时候他们并不装腔作势、假充具有某种性情,但却用一些与自己不相称的举止来表达自己所具有的性情,比如他们与人交往的时候各种勉强的动作、言行或容貌,其本来的目的虽然是在向对方表示尊重或礼貌,或者表示自己的满意或舒适,但它们实际上并不是自然的或真实的表露,而是他们内心的某种缺陷或错误的表露。这种情形,大都是因为他们只知道模仿别人,却不知道分辨别人的行为之中哪一部分是优雅的、哪些东西是别人的性格中所特有的。一切矫揉造作,无论它的方式如何,总是令人讨厌的,因为我们生来憎恶一切假冒的事物、谴责那些只能以假装的态度去博取别人欢心的人。

率真的不加造作的本性,任其自然,要比人为的丑态和那里刻意的怪样好得多。缺乏成就,或者行为方面有某种缺陷、举止不能达到十分优雅的境界,通常不至于被人注意、遭人指责。但是我们的举止中无论哪一部分有了矫揉造作的成分,那就等于给我们自己的缺点点上了一支蜡烛,结果一定被人注意,不是认为我们没见识,就是认为不真诚。这种情形,做导师的人应该特别提防,因为,正如我上面所说,犯矫揉造作的毛病,大都是那些冒充有教养、不愿被人认为自己不懂得如何与人交往的人,此外很少有别种人,这是一种习得的丑态,起因于错误的教育;假如我没有弄错的话,它常常是起因于导师的懒惰,他们只是定出规则,提出范例,却不把他们的教导与练习相结合,没有让学生在自己的监督之下重复某种行为,以便改正其中失礼和做作的成分,使那种行为成为良好的习惯而运用自如。

(四)礼貌的培养

67.所谓礼貌,儿童们往往弄不清楚,而聪明的女仆和女导师却在这方面有许许多多的好意劝诫,不过在我看来,学习礼貌与其借助于规则,不如借助于榜样;这样,儿童如果不结交坏朋友,知道自己的行为有礼貌便能得到大家的尊重和赞许,那么他们就会乐于仿照别人的榜样,使自己的行为变得优雅的。如果由于礼貌方面的小疏忽,孩子的脱帽礼或屈膝礼的姿势不那么优雅,那种缺点可以由舞蹈教师去改正,把时派人物称之为村俗之气的率真的天性完全去掉。我觉得跳舞最能使儿童具有适当的信心与举止,使他们能够与年长的人交往,所以我认为他们一到能学跳舞的年岁就应该学习跳舞。因为跳舞虽然只是一种外表优美的动作,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它使儿童在思想上和姿态上具有男子汉气概的作用却比什么都强。除此以外,我是不主张小小的孩子因为礼貌上的细节而多吃苦头的。

你知道,儿童在礼貌方面的那些过失只要随着年岁的长大就可以改正过来,因此决无必要为此费心。当儿童幼小的时候,只要他们的心有礼貌(那是你必须及早注意培植的)、举止上的礼貌有不周到的地方,做父母的人尽可以少去操心。假如在他稚嫩的心灵中充满了对父母师长的敬爱,不敢违背他们;同时对其他人也怀抱着尊重和善意;那么,这种尊重他人的心理本身就会使他们去模仿别人的最

受欢迎的举止,来表达这种心理。你一定要在他们的内心中建立起善良仁爱的原则;尽可能利用名誉、赞扬、以及随名誉赞扬而来的种种美好的事物,使这种善良仁爱的原则变成一种习惯;一旦这种原则经过不断的实践,在他的内心中生了根,发了芽之后,那么不用担心,一切谈吐的文雅和外表的礼仪,到时候都会在孩子身上自然而然地形成的;不过当孩子们不再需要女仆的照料时,要让一个教养良好的男子去做他们的导师。

孩子很小的时候,无论有什么粗心大意的地方,只要其中没有骄傲与天性不良的迹象,都是可以原谅的。但是他们的任何行为如果显露了这种迹象,那就应该按照以上所说的方法,立刻加以纠正。我关于礼貌问题所说的一切,意思并不是说,即便我们懂得怎样去使儿童有礼貌,也不应该在儿童极小的时候去逐渐陶冶他们的动作和举止。假如从儿童刚会走路的时候起,就有懂得礼貌教育的人采用正当的方法去陶冶他们,那本是一件极好的事情。我所不满意的是在这个问题上通常所用的错误办法。有些人平时从来没有在行为举止方面对儿童进行过任何教导,却常常(尤其是有生客在座的时候)由于礼貌止的一点点不周到之处,对孩子大加训斥,在脱帽礼和屈膝礼之类的事情上大做文章。这些人表面上虽然是在改正儿童的错误,实际上多半只是为了遮掩自己的耻辱:他们为了自己不受责备,便盛气凌人地归罪于可怜的孩子,为的只是惧怕旁人议论,说孩子的不良行为是出于他们对孩子照料不够,不会管教孩子。

从儿童方面来说,这种偶尔的教训对儿童是没有丝毫益处的。应该事先进行教导,让儿童知道该做什么,并且还应反复练习合适的做法,而不应该临时要儿童去做他们事先根本没有做过、也不知道应当怎样去做的事情。每逢事到临头便训斥一顿,那不是在教导他们,而是在无故地烦扰折磨他们。应当随他们去,而不必因为一些并非他们自身的过失、也非他们听了一番告诫就能够改正过来的过失就去斥责他们。儿童们由于幼小而天然具有的粗疏或率直,应当让他们年岁长大了去注意,这比经常不合时宜地斥责他们要好得多,因为这种斥责不会也不能使他们养成优雅的动作。他们如果心地纯正,内心具有礼貌,那么,即使他们因为缺乏良好的教导而在外表上粗率一点,但只要他们是在良好的伴侣中间成长起来的,这种外表上的粗率大部分是会被时间与观察洗刷掉的;相反,他们如果经常与不良的伴侣在一起,那么,那怕你用尽世界上的所有规则,使尽一切可以想象到的惩罚,也还是不能使他们的行为优雅。因为你应该知道这个真理:对于孩子们尽管可以给予各种训导、天天告诉他们一些关于礼仪的精湛的指示,但是最能影响他们的举止的还是那些与他们朝夕相处的人和他们周围的人的言行。儿童(不,成人也一样)的举止大半是模仿得来的。我们都是一种模仿性很强的动物,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而孩子们的耳闻不如目见,也是不足为怪的。

(五)儿童的交朋结友之道

68.我在前面提到过仆人对于儿童的一大害处,即他们对儿童的奉承会使父母对儿童的斥责失去效力,从而损害父母的威信。这里要提到的另一个大的不利之处是,孩子们会从卑贱的仆人那里学到许多不良的行为。

如有可能,最好完全不让儿童和这种人交往;因为礼貌和德行上的坏榜样就如瘟疫一样,只要一接触,就会可怕地传染给儿童。儿童常常从没有教养或者没有德行的仆人那里学到许多言辞、诡计与恶习,他们如果不与仆人接触,也许一生一世都不会知道这些东西的。

69.要完全防止这种弊病的确很难。假如你雇用的仆人中没有一个是低贱或邪恶的人,假如你的孩子一点也没有从仆人那里沾染恶习,那你的运气就真是太好了。不过我们还是应该尽力去防止这种弊病,并且应该让儿童尽量多地与他们的父母以及受托照料他们的人呆在一起。为了这个目的,儿童在跟前的时候,应使他们感到舒适自如;他们在父母或导师的跟前应该获得与他们的年岁相适应的自由,而不可使他们受到不必要的约束。假如他们觉得在父母导师面前就像坐牢似的,那他们自然就不喜欢与父母导师在一起了。儿童毕竟是儿童,只要不做坏事,他们的孩子气的游戏或孩子气的行为举止,都不应该受到阻碍,其余的自由也都应给予他们。此外,为了使儿童喜欢与父母在一起,凡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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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心爱的东西都应该在他们与父母相处的时候由父母亲手给予。不可让仆人们把烈性饮料、酒、水果、玩具等各种东西给儿童,去取得儿童的欢心,使儿童喜欢与他们相交往。

70.提到伴侣这一点之后,我真想搁笔,不愿在这个题目上再打扰你了。因为伴侣的影响既然比一切教训、规则、教导都大,我觉得再去多谈别的事情,再去谈论那些几乎无效的东西,就简直是白费力气。你还会说,我对自己的儿子有什么办法呢?假如我老是让他呆在家里,他就有变成我的少主人的危险;假如我把他放出去,外面又到处流行着粗野与邪恶,他又怎能不受传染呢?让他呆在家里,他也许比较纯洁,但是也会更不知道人情世故;他在家里没有新的伴侣,天天看到的都是几副熟面孔,一旦出门面世,就合成为一个懦弱畏怯或虚骄自负的家伙。

我承认,无论让他呆在家里还是放他出去,都有其不利之处。诚然,经常让孩子出门,他的胆子会大些,也更善于和同年岁的孩子相处,同学之间因为相互攀比竞争,常常会使年轻人充满活力,肯用功。不过,除非你能够找到一个学校,里面的教师能够照顾到学生的礼貌,能够卓有成效地培养学生的德行,陶冶学生的仪容,就如他能够卓有成效地教学生学会学者的语言,否则你得承认,你对语言的看重有点古怪,因为你看重的是古希腊罗马的语言,而不是使孩子成为勇敢的人,你觉得值得把你儿子的纯真和德行去冒险,去换取他学到一点点希腊文与拉丁文。至于男孩子从学校里的玩伴中得来的大胆与生气,通常都含有粗鲁与不良的自信,这些不合适和不正直的处世方法和习气日后必须加以清除,代之以较好的原则和使人成为一个真正有价值的人的仪态。

大家只要想一想,良好生活的技能以及像一个人那样为人处世,与从同学那里学到的鲁莽、诡计或粗暴是绝不相容的,就会觉得,私人教育虽有缺点,但较之于学校教育所带来的弊病还是要好得多,于是就会设法把孩子留在家里,去保持他的纯洁和谦顺了,因为孩子留在家里,和亲人比较接近,更容易学到那些能成为一个有用的和能干的人的品质。女孩子根本就是在退匿羞怯中长大成人的,也并没有人发现或认为她们因此就少懂事,就变成比较不能干的女人了,大家对于这一点是连疑惑的意思都没有的。她们一旦踏进了社会,与人的交往很快就会赋予她们一种适当的自信;至于男子方面的任何粗鲁与喧嚷,最好也要避免;因为我认为勇敢与镇定并不在于粗鲁与不良的教养。

德行比人情世故更难获得;青年人失掉了德行是很少再能恢复的。怯懦无能和不懂人情世故是大家归给私人教育的弊病。其实这并不是在家庭里面进行教育的必然结果,也并不是无法医治的毛病。较之于怯懦和不懂人情世故,邪恶是更顽固更危险的毛病;所以应该首先加以防备。如果说家里的溺爱常常使人懦弱无能,应该小心避免,那么其主要的目的也是为了德行;因为我们担心,这样一种易屈服的脾性太容易接受邪恶的印象,使刚进入社会的年轻人太容易堕落了。一个青年人在离开父亲的住宅和导师的保护之前,应该具有坚定的决心,应该熟悉人性,使自己的德性不至于发生动摇,否则,如果他对交友的危险不够了解,不能坚定地抗拒一切诱惑,他就很容易陷入某种危险的歧途,走上致命的绝径。假如不是因为这一点,就用不着这样早地去关注青年人的羞涩畏怯和不知人情世故了。交际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治好这种毛病;如果不能,那就只不过提出了一个更加有力的理由,说明家庭里面需要一个好的导师。因为,我们之所以要劳心费神、让他及时养成一种男子气概和自信的态度,其主要的作用乃是他独自步入社会的时候使他的德行有了一道保障。

既然坚强自主的主要作用是为了保持他的德行,那么,为了使儿童具有自信心,获得一点点与人相处的技能,就去牺牲他的纯真,让他和那些没有教养的邪恶的孩子交往,显然是颠倒主次、很不合理的了。因为,一旦自信心或机灵与邪恶合流,支持他的不良行为,他就只不过更加无疑地走上了歧路;那时你就必须重新设法去消除他从伴侣中间学来的毛病,否则便只能让他毁掉。男孩子只要有了与人交往的机会,必然能学会自信;这只是个时间的问题。在此之前,谦逊和服从使他们更适于受教导;所以事先完全不必过于注意培养他的自信。最应该花时间、下苦功夫和努力的,是使他们养成德行的原则、实践和良好的教养。这才是他们应该多加准备的事,以免后来容易失掉。正是这些东西,他们事先需要充分具备;因为他们进入社会之后,与人的交往就会增加他们的知识与自信,但同时也

容易使他们失去德行,所以他们应充分地养成德行,使它深深地在他们身上扎根。

(六)导师及家庭教育的作用

至于怎样才能使他们长大之后适合于与人交往、进入社会,我们以后在别的地方再说。但是那种终日与顽童为伍、设计争斗、为了一点点小事相互欺诈的儿童,如果能够适合于文明的交往或事业,我却看不出来。从这样一群学校的玩伴中学到的品质,通常来自形形色色的父母,一个父亲竟会如此贪求这些品质,真是难以看透。我相信,凡是请得起家庭教师的人,可以借此使他的儿子学到更优雅的举止、更加刚毅的思想,同时还能学到什么是有价值的、什么是合适的,而且知识能掌握得更透彻、成熟也更迅速。关于这一点,我并不责怪学校里的教师,也并不认为他能做到。家庭里只有两三个学生,而学校里则一屋子上上下下挤满了

七八十个学生,其中的区别是很大的。无论教师怎样勤奋、有本领,他也只能在学生聚集在学校的时候进行教育,在其它时候他是不可能同时照顾到五十或一百个学生的;除了书本以外,也无法期望他还能在别的方面对学生进行卓有成效的教导,学生的精神和礼貌的形成是需要不断予以注意的,并且还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个别教导,这在大群大群的学生之间是做不到的,而且,由于学生一天24小时之中绝大部分的时间都由他自己独处,或者处于同学的恶习熏染之中,(即使教师有时间去研究和改正每个学生的个别缺点和错误倾向)教师的努力也不过是白费功夫。

但是一般做父亲的人,眼看那些胆大敢干的人往往最能走运,于是乐于看到自己的儿子及早变得大胆妄为;认为这是一种吉兆,表示他们长大了会兴旺发达,他们看见自己的儿子对同学玩玩诡计,或是从同学那里学到一点诡谲的伎俩,便以为是子女学会了谋生的本领,可以与世周旋了。但是我必须不客气地说,只有把子女的幸福奠定在德行与良好的教养上面,才是唯一可靠的和保险的办法。造就一个人才的,不是学生中间玩弄的恶作剧或欺骗,不是他们的彼此无礼,也不是一起偷盗一座果园的周到的计谋;要造就一个能干的人才,需要的是正直、慷慨大方和严肃认真的品质,并加之以观察与勤奋,而这些品质我认为学校里的学生们是不能彼此学到多少的。如果一个在家庭里教养成人的青年绅士不能比学校里的学生学到更多这样的品质,那就只怪他的父亲选错了家庭教师。你可以从文法学校里挑出一个顶尖的学生,再找一个在家庭里受过良好教养的、年岁相同的孩子,使他们成为好朋友;然后你可以看看,谁的举止更有男子汉气概,谁见了生人时谈吐更加充满自信、不卑不亢。我相信,那个学生到了这种时候要么会缺乏自信,要么会自信得过了头而使人见笑,假如他的自信心只能使他和孩子们交往,那还不如没有的好。

大家普遍抱怨,邪恶在我们这个时代真是成熟得太快了,很早就在青年人的身上撒下了种子,假如你竟敢冒危险,让子女在外面厮混,任他在学校里靠机遇或者靠自己的倾向去选择伴侣,他是不能不受到这种流行病的传染的。关于近年以来邪恶在我们中间究竟为什么会如此盛行,是什么人在纵容支持使得它如此猖獗,我都打算留给别人去研究。我希望,那些抱怨基督教的虔信与德行到处大大衰退、抱怨这一代绅士的学识和教养都大为退步的人仔细想想,怎样才能在下一代的人身上恢复这些美德。就此而言我确信无疑的是,我们如果不从青年人的教育与原则性上去打好基础,那么其余的一切努力都将是徒劳的。我们的德行、能力和学问把英格兰造就成一个世界上不敢小看的国家,但是如果我们不去注意和保存下一代的纯洁、谨严和勤奋的美德,而又希望他们充分具有这种德行、能力和学问,继续在世界这个舞台上获得成功,那简直是笑话。我本来还要提到勇敢,虽然勇敢一直被看作是英国人天性中的遗产。近来大家谈到海上发生的一些事情,那是我们的祖先闻所未闻的,我想到这些事情时不能不说,淫逸放荡会消磨人的勇气;一旦荒淫的行为吞食了真正的荣誉感,勇气是很少能够继续存在的,我觉得,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无论如何以勇猛著称,一旦腐败的蔓延消融了纪律的约束,邪恶的猖獗到了厚颜无耻的境地,它是决不能够保有武力的威名或威震邻邦的。

所以,教育上难以做到而又极有价值的那部分目标是德行,是直接的德行,而不是鲁莽冒失,也不是任何一点点处世的技巧。其余一切的考虑与成就都应该为德行让路,放在德行之后。唯有德行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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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坚实的真正的善,导师不仅仅应该教导谈论它而且应该利用教育的工作与技巧,将它灌输给心灵、固定在心灵里面、并且绝不能停止,直至青年人对它发生真正的爱好,把自己的力量、荣誉和快乐放在德行之中。

德行越高的人,获得其它的成就也越容易。因为凡是按德行行事的人,对于一切适合于自己的事是不会采取一种固执或倔强的态度的;所以我不能不倾向于把青年绅士留在家庭里,放在父亲跟前,由良好的导师去教导,只要能够做到这一点,做得又恰当,那是达到教育上这一伟大的主要目标的最好最安全的办法。绅士们的家庭里并不是没有各种各样的伴侣的;他们应该使子女习惯一切来访的陌生人,子女一旦有了与有才能、有教养的客人交际的能力,便应该让他们去交际。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住在乡下的人,出外拜访邻居时也不带子女一起去。我确信的是,父亲把儿子留在家里教养,较之送到外面,就有较多的机会单独与儿子相处,因而就可以给儿子以应给的鼓励,就能使他少受仆人和卑贱小人的沾染。但是事情究竟怎样决定,在很大程度上必须由做父亲的人斟酌,根据具体的情况与便利去决定;我只觉得,如果做父亲的人一点也不愿费神教养自己的儿子,那是最坏的治家办法;无论他的境遇如何,亲自教养子女都是父亲能够留给子女的最好的事物。最后,如果仍然有人认为,家庭教育太缺少伴侣,而普通的学校又不适宜于青年绅士的教育,那么我想,将来也许能够想出办法,来避免两方面的弊病。

(七)父母应为子女树立榜样

71.前面已经考虑到,伴侣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们每个人,尤其是儿童,都喜欢模仿别人;现在我必须冒昧向做父母的人提醒一件事,即任何人如果希望儿子尊重自己和自己的命令,他自己便应当十分尊重他的儿子。后生可畏(Maximadebetur Puerisreverentia)。你不愿意他去仿效的事,你自己决不可在他的面前做。如果你任为他做了某种事情是一个过错,你自己却不小心做了,那么,他便—定会用你的榜样来庇护自己,那时你再想用正当的方法去改正他的错误就不容易了。假如他看见你自己做了某种事情,而他做了同样的事情你却要惩罚他,那么,虽然你的严厉是出于爱护他、想要小心地改正他身上的过错,但他是不会这么认为的;们一定会以为你是倚仗父亲的地位,专横无理,毫无理由地不许做儿子的人去获取自己享有的自由和快乐。假如你认为你所享有的那种自由是年岁较大人的特权,而不是一个孩子所应当想望的东西,那么,你只会给你做出的榜样增加新的力量,使那种行为对他更有吸引力。因为应当永远记住,儿童之爱冒充成人要比我们料想的早。他们爱穿短裤,并不是因为短裤的式样好或者穿着舒服,而是因为穿了短裤就是达到成人时期的一个标志或步骤。关于父亲在于女面前的言行举止,我所说的这些东西适用于一切有权管教儿童或者应受儿童敬重的人。

(八)儿童的管教与惩罚

72.现在让我们回到奖励与惩罚的问题上。儿童的一切幼稚行为和不优雅的举止、以及一切完全可以由时间与年岁去改善的事物,如果(像我所说的那样)不用棍棒来进行管教,那么人们就无须像现在那样经常对儿童运用棍棒了。假如我们在读书、作文、舞蹈和外语等学习方面也这样来对待儿童,那么在一种坦诚的教育中,是很少用得着棍棒或强力的。把这些东西教给儿童的正确方法是使他们对于你要他们去学习的东西发生兴趣,然后他们自己便会去用功。假如我们能恰当地对待儿童,小心地运用上面提到的奖励与惩罚,同时在教导他们的方法上遵循下面提到的几条简单规则,我觉得要做到这一点是不难的。

73.(一)儿童应学的东西,决不应该变成儿童的一种负担,也不应该当作一种任务强加在他们身上。否则他们立刻就会讨厌它;哪怕他们以前喜爱的或至少并不讨厌的事情,他们都会对它感到厌恶。你可以吩咐一个儿童,要他每天到了一定的时候就去抽陀螺,不管他愿不愿意;你只要让抽陀螺变成他的一种责任,使他每天早晚都得因此花费许多时间,照这样下去,你看他是否要不了多久就会厌倦任何游戏。其实,成人又何尝不是一样?他们自己高兴去做的事情,一旦变成了他们的一种责任,他们难道不也是立刻就觉得厌倦,觉得无法忍受了?随你怎么看待儿童,但与最自尊的成人一样,儿童也想

表示自己是自由的,愿意旁人知道他们的良好举动乃是出自于他们自己,希望他人知道他们是绝对独立的。

74.(二)因此,即便是那些你已经使他们对之发生了兴趣的事情,如果他们还不愿去做,你也应该少叫他们去做。有些人很喜爱阅读、写作、音乐,但在某些时候对于书、字和音乐也会感到索然无味;即便那时勉强为之,结果也无非是自寻烦恼。儿童同样如此。所以应该注意观察他们的这种脾性的变化,应该留意把握住他们的兴致上的有利时机;假如他们自己不能经常具有进取的精神,也应当对他们进行劝导,使他们真正有意向去做,然后才可以叫他们去做。我觉得这对于一个细致周到的导师来说并非一件难事,因为他对于儿童的脾性已经有了研究,会设法向儿童灌输一些恰当的观念,使他爱好目前所从事的工作。采用这种方法,便可以节省许多时间、减少很多疲劳:因为儿童兴致好的时候,学习就有事半功倍的效果,而勉强被迫去做的结果却是事倍功半。假如这个道理能够受到应有的注意,那么尽可以放手让儿童去游戏,直至他玩腻了之后,仍然还有充分的时间去学习各种年岁所能学习的东西。但是普通助教育方法并不考虑而且也无法很好地考虑到这一点。因为那种粗陋的棍棒教育是建立在其它原则之上的,它没有吸引的力量,不考虑儿童特有的心情,也不懂得利用儿童有兴趣的时候。的确,当强制与棍棒已经使得儿童对他的任务产生反感时,却期望儿童自动地停止游戏,高高兴兴地去学习,这是可笑的;然而,假如事情安排得合理,正如游戏可作为学习以后的消遣,学习任何应学的东西也同样可以作为游戏以后的消遣的。这两个方面同样都需要付出辛劳。因为儿童好动好忙碌,天然地喜欢变化和变换式样,他们也并不怕劳苦。游戏与学习两者之间唯一的区别是,我们所谓的游戏是儿童不受拘束地去做的,劳累也出于自愿(你可以观察到他们做游戏是从来不惜气力的);但是他们所要学习的东西却是强加在他们身上的.他们是被吩咐、被强制和被驱使去做的。这等于从一开始就是当头的一记棒喝;他们缺乏的是自由。要设法使他们自己去请教导师,就像他们经常向玩伴请教一样,而不要让导师吩咐他们去学习,这样一来,他们便觉得自己的学习是出于自愿,与干别的事情没有分别,于是他们就会同样高兴地去学习,而学习与各种游戏也就变得没有什么分别了。这种方法如果小心地采用,就可以使儿童自愿地去学习你想让他学习的任何东西。我承认,最难的是如何引导第一个或最年长的孩子,不过一旦能把他引上正道,就可以借助他来随心所欲地去引导其余的孩子了。

75.儿童学习任何东西的最合适的时机是当他们兴致高、心里想学的时候;那时他们的精神不会不好,心思也不会放到别的事物上面,因此不会在学习时感到别扭与厌烦,这是无可怀疑的;但是仍然需要注意两件事情;(1)如果这种时机没有小心地把握住或者这种时机根本就不经常有,也不可因此就忽视了对儿童的管教,而任他养成一种怠惰的习惯,使他更加不想去做应做的事。(2)虽然在没有心思或者另有用心的时候是学不好所学的东西的,但仍然有一件事非常重要,值得我们去努力,即教导儿童学会自我控制,能够在权衡选择之后放得下正干得起劲的事、而毫不为难地高高兴兴地去做另外一件事情,或能够在任何时候摆脱懒惰的心情、精力充沛地投入到理智或别人指导去做的事情中去,要在儿童身上做到这一点,可以在他们慵懒不想做事或者想做别的事倩的时候试一试,设法让他们努力去做指定的事情。假如借助于这种办法,使儿童能够习惯于自我控制,在必要的时候能够放下原有的想法或事务,心甘情愿或平静地去从事新的不那么愿意去做的事情,那么,它在将来给孩子带来的好处,较之拉丁文、逻辑或通常要求儿童去学习的大多数东西来说都要大得多。

76.儿童比较活泼好动,只要有事可做并且能做,他们就会去做,做什么他们是无所谓的,如果外在的鼓励与压制相同,跳舞与跳格游戏在他们看来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可以说,对于我们要他们学习的东西而言,巨大而唯一的阻碍是,他们是被吩咐去学习的,学习被当作他们的任务,并因此受到强求,受到责骂,使他们战战兢兢地去做;或者当他们愿意去做的时候,却让他们做得太久,使他们十分疲倦;所有这些做法都过分地侵犯了他们所极其热爱的、固有的自由。他们之所以能从日常的游戏中得到真正的乐趣,全是因为自由之故。如果彻底改变教育的方式,你就会发现,他们很快就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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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自己的做法;尤其是当他们看见他们所尊重、自以为不如的人的榜样时更是如此。假如让他们看见别人所做的事,使他们慢慢地理解到那是年岁较大与地位较高的人的特权;那么,野心,想要上进、想要与那些地位较高的人并驾齐驱的欲望,就会促使他们去工作,使他们精神饱满、快乐地前进了;这种快乐出自于他们由于自己的欲望而开创的工作,他们得到了心爱的自由,这对于他们就是一种不小的鼓励。此外如果还能在名誉方面再得到满足,我觉得其它促使他们用功的鞭策便可以不必多用了。我承认,为了达到达种目的,最初的确需要忍耐、技巧、温和、注意和小心谨慎。不过,如果儿童的教育无须劳心费神,你又何必要请一位导师呢?而且一旦做到了这点,此后的一切事情就会比较容易了,这是任何严厉和专断的管教所做不到的。我觉得要做到这点并不难;只要儿童的面前没有不良的榜样,我相信并不难。因此我认为,唯一的大危险来自仆人和其他管教不良的儿童、以及其他坏人或蠢人,他们一方面自己在儿童的面前作出不良的榜样,一方面又把儿童决不应当同时得到的两件东西同时给予儿童,去毁坏儿童;这两样东西我是指邪恶的快乐和赞誉。

77.正如儿童应该很少受到棍棒的惩罚,我觉得经常的责骂、尤其是盛怒呵叱,差不多也具有同样的不好结果。它会降低父母的威信和子女对于父母的尊敬;因为你应该记住,他们很小就能区别愤怒与理智了;他们不能不尊重出自理智的东西,同时也会很快地藐视愤怒;即使愤怒可以一时慑服他们,但是这种慑服的力量很快就会烟消云散的;出于天性,他们很快就会看不起这种缺乏理智、虚张声势的威吓。儿童只有做了邪恶的事情时(这在他们幼小的时候是很少的),才值得父母去加以制裁,如果他们做错了事,要改正他们的错误只需给点颜色即可;即使有时候不能不责备几句,责备的话语也应当严肃、和蔼而又庄重,应当说明他们的过失究竞有些什么不好或者为什么不合适,而不应当匆匆责骂他们几句了事;因为这会使他们分不清你之所以生气是不是针对他们的成分多而针对过失的成分少。盛怒的呵叱常常不免混杂一些粗暴下流的言词,结果还会产生一个坏处,把骂人的话也教给了儿童,而且许可了儿童也去说;既然它们是父母或师长加之于他们的,那么使用它们就有了很好的根据,于是他们将其用到别人身上,也不会感到羞耻或者有所顾虑了。

78.说到这里,我预料有人会反对我,说儿童犯了过错既不能打、也不能骂,那么还有什么办法呢?这个等于放弃了约束一切混乱的缰绳了吗?其实,只要从一开始调教儿童的心灵时就采用正当的方法,并且如上述所说的培植起儿童对父母的敬畏之心,事情是不致弄到这种地步的。国为长期的观察使我们发现,如果儿童在挨打时所畏惧的或所感到的惩罚只是棍棒产生的痛苦,则棍棒惩罚的好处并不多;因为痛苦消失得很快,儿童对于它的记忆也会随之忘却。不过,有一种过错,也只有这种过错,我认为儿童是应当受到棍棒惩罚的,那就是顽固,或者反抗。即便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也主张尽可能设法把责打所造成的羞辱而不是责打造成的痛苦作为惩罚的最大部分。唯一真正合乎德性的约束,是因为做错了事、应受惩罚而感到羞耻。如果儿童被打而并不感到羞耻,那么棍棒所产生的痛苦是容易消失并被遗忘的,而且不久就会由于习惯于挨打而失去威慑力量。据我所知,有一家名门贵族约束孩子的办法是使得孩子最怕被脱掉鞋子,就像别的孩子害伯棍棒一样。我觉得脱掉鞋子这类惩罚比责打要好;因为,假如你要他们具有一种真正磊落的脾性,他们怕的应该是羞于犯错以及与犯错相随而来的被人羞辱,而不是痛苦。但是顽固与顽抗是应该用强力和棍棒去克服的;因为此外没有别的办法。无论什么行力,如果你已经吩咐过要他去做,或者要他别做,就一定得让他服从不可;此时不能作丝毫让步,也不准他反抗。如果你命令,他反抗,形成了一种你们互相斗手腕、争胜负的局面,那时你就一定要坚持到底,如果使过眼色或者吩咐过之后还没有效力,那时便不能顾惜任何责打了;除非你打算在以后的日千里一直服从你的儿子。我认识一位细心和蔼的母亲,有一次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形她的小女儿刚从保姆那里回家,她为了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要女儿服从,在那天早上一连将女儿打了八次,才算克服了孩子的顽固倔强。假如她早一点松手,打到第七次便不再打了,她便从此把孩子毁了,因为不彻底的打法只会增长孩子的傲气,使得日后极难矫正过来;但是她聪明地坚持下去了,直至实现这种惩戒的唯一目的,即女儿的内心被克服、意志变顺从,于是在第一次机会中便彻底树立起了自

己的威信,从此以后,无论什么事情,她的女儿就没有不立即服从的了;这是这位母亲第一次责打她的女儿,我相信也是最后一次。

儿童第一次应该受到责打的痛苦的时候,一定要在完全达到目的之后才可中止,否则还要逐渐加重,这种痛苦应该首先克服儿童的内心,树立父母的威信;威信树立以后便应当采取一种严肃之中寓有和蔼的态度,把它永远保持下去。

大家如果仔细想想这个道理,就会比较谨慎地使用棍棒,而不会再以为棍棒是一种安全的万应灵药、可以随时乱用了。的确,棍棒如果不能产生良好的结果,那么就会产生很大的害处,它如果不能触及心灵,使意志变柔和,那么就会使犯事的儿童变得顽固冷酷;无论他受了多少皮肉之苦,棍棒只会使他更加顽固不化,因为这种顽固已使他这次获得了胜利,于是会使他准备再去争胜,希望将来再获得胜利。所以我相信,许多本来可以变得温良柔顺的人,由于错误的惩罚方法,结果养成了一副倔强的脾气。因为,假如你这样怒火冲天地惩罚儿童,好像只是为了报复他的过失,这对于本应当加以改正的心灵究竟能起什么作用呢?假如儿童的过失里面并没有顽固的脾性或故意的成分,那就根本用不着严酷的棍棒惩罚。一种和蔼的或者严肃的劝戒就足以改正他们由于意志薄弱、疏忽善忘或粗心大意所造成的过失了,他们所需要的不过如此而已。但是意志里面如果具有顽固不化的成分,如果是一种有意的、有决心的反抗,那么惩罚的分量是不能根据他所犯的过失的大小的,而应该看他对于父亲的命令不敬重、不服从究竟到了什么程度;父亲的命令必须永远严格地执行,否则便应不断地加以责打,直至责打的力量达到他的内心,你能看出一种真正忏悔、羞耻和自愿服从的表示。

当然,责打不应当仅仅是,吩咐儿童去做一件事,一旦他们没有做或做得不如我们的意,就给予一顿棍棒。我们还需要小心、注意和观察,并且应认真研究儿童的性情,仔细掂量他们所犯的过失,才能够这样加以惩罚。这样做较之手里时时拿着一根棍棒,把它当作管束儿童的唯一方法,难道不是要好些吗?难道不比不论场合地滥用棍棒、使这个最后的有效方法到了必须采用的时候也失去了它的效力要好?倘若每当犯了一点点小事,便不分青红皂白地加以责打,则此外还有什么方法可用呢?假如一个脾气温良、勤奋用功的孩子查错了《圣经》的索引或者作文用错了一两个字,便受到棍棒的严酷对待,与一个顽梗的孩子故意犯事所受到的对待没有两样,这样的管教办法怎么能够对他的心灵发生良好的影响、使它走上正道呢?改造心灵是我们唯一应当追求的事情;一旦心灵走上了正道,那么你所希望的其余一切都是会随之而来。

79.儿童的意志如果用错了方向而无须改正,那么棍棒是用不着的。至于其它各种过失,只要心灵没有毛病,也不反抗父亲或导师的管束和权威,那就只是错误而已,常常可以不必加以理会;即使理会,也只需采用温和的劝告、指导和训诫等方法就够了,除非他们一而再、再而三地故意不予理睬,表明毛病出在心灵,不服从的根子在于意志的一种顽固。但是一旦发现了顽梗即公然地反抗时,我们便不能假装不知道或不予理会,而必须在它初次出现的时候就去加以克服与控制;只是必须小心,不要弄错,必须看准它的确是顽梗而不是别的东西。

80.不过,既然应该尽量避免惩罚,尤其是棍棒的惩罚,那么我以为就不应当常常对儿童加以惩罚。儿童只要有了我谈到过的敬畏之心,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要给点眼色就足够了。而且,我们也不应指望年幼的孩子与年岁较长的人具有同样的举止,同样地严肃和用功。如我所说,凡是与他们的年岁相适应的愚蠢幼稚的举动,都应该被许可而不去加以理会。粗心大意相爱好快乐本是儿童时期的特性。我以为我所说过的严厉办法不应该扩展到这种不合时宜的约束。也不应把儿童的年岁或脾性的自然产物匆忙地解释为顽固不化或故意对抗。就这类过失而言,我们应该把他们看作天然的弱者,去协助他们,帮助他们改正;那种弱点经过提醒以后,即使重新出现,也不能认为完全是因为忽视,而立即视为顽固不化。意志薄弱所产生的过失固然决不应当忽视,不应当不闻不问,但除非这种过失含有故意的成分,是决不应当夸大其词、斥责得太厉害的;而应当在时间与年岁所许可的范围内,用一种温和的手段将它们改正过来。这么一来,儿童就会明白一切过失之中主要的讨厌之点究竟是什么,从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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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避免那种讨厌之点。这就会鼓励他们保持正当的意志;要竭力让他们知道,正当的意志可以使他们不至于蒙受任何重大的不快,而他们的其它一切弱点都会得到导师与父母的关切和帮助而不是生气和盛怒。只要不让儿童接近邪恶、养成邪恶的脾性,儿童在各个年龄阶段的行为一般都会适合于儿童的年岁和他们平常交往的伙伴;而随着年岁的增长,他们便越能用心与努力。但是,你说的话应当永远具有分量与权威l不论什么时候,一旦你吩咐了要他不做某种幼稚的事情,你就一定要做到,不可让他占了上风。不过我仍然主张,在这种情况之下,除非儿童的行为倾向于邪恶的习惯,做父亲的人要少用权力,少下命令。我觉得此外还有更好的方法可以制服他们:(只要你一开始能使孩子服从你的意志)大多数时候,温和地据理劝说一番效果要好得多。

81.我提到要对儿童说理,也许会使人觉得奇怪;然而我不能不认为说理是对待儿童的真正办法。儿童一到会说活的年龄,就懂得道理了;假如我的观察不错的话.他们希望被人看作具有理性的动物,比我们能想象到的年岁还要早。他们这种自尊的态度是应当得到爱护的,我们也应该尽可能地使它成为支配儿童的最好工具。

不过我所谓的说理,是指一种适合儿童的能力与理解力的说理。没有人会认为.我们应当像对待成年人那样去和—个3岁或7岁的孩子进行辩论。长篇大论的说教和富有哲学意味的推理,充其量只会使儿童感到惊奇与迷惑,而并不能给他们以教导。所以,我之所谓应当把他们当作理性的动物来对待,意思是说,你的举止应当温和,即使惩罚他们时态度也要冷静。使他们感觉到你的做法是合理的,对于他们是有益而必要的;要使他们感觉到,你之所以吩咐或者禁止他们去做某件事情,并不是随心所欲、出于情绪或者异想天开。这是他们能够懂得的;我想,世界上没有什么应遵循的德行和应避免的过失是不可以使他们信服的;不过所说的理必须与他们的年岁相适合,能为他们所理解。并且始终要以极少的极明白的措辞表达出来。即便是那些不习惯于根据通俗的见解进行抽象思维构成人,要想让他们真正明白责任的基础和是非的原由,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童就更不能够根据高远的原则来进行推理了。他们感受不到冗长的演绎的力量。要想用道理打动他们.那种道理就必须明白易懂,适合他们的思想水平,而且应该能够(假如我能这样说的话)被触摸到和被感觉到。不过,只要考虑到他们的年龄;性情相爱好,就决不会缺乏足以说服他们的动力。为了防止他们犯任何值得注意的过失,即使没有其它较为特殊的动力可以利用,也永远可以让他们理解,那种过失会使他们丧失名誉、蒙受耻辱、失掉你的欢心,而且这永远是一种有力的动力。

82.不过就各种教导儿童以及培养他们的礼貌的方法而言,其中最简明、最容易而又最有效的办法是,在他们面前树立起你要他们做或要他们避免的事倩的榜样,当你把他们所知道的人的榜样指给他们看,同时就这些榜样的美或丑发表一些自己的评论,那么,这些榜样要比任何说教都具有更大的力量,去吸引或阻止他们去模仿。如果你能指导他们去观察,让他们看看别人行为中的优秀品质或恶劣品质,那么,这些行为要比任何语词都更能使他们明白无误地懂得什么是德行什么是邪恶。而别人的榜样也比任何规则或教导都更能使儿童清楚地了解并深刻地感受到良好教养的美和不良教养的丑。

这种方法不仅应该在儿童年幼的时候采用,而且,只要他们还要受别人的管教,就应该继续采用;不仅如此,我以为,只要做父亲的人觉得合适,任何时候他都可以把它当作一个最好的办法,去改正他希望儿子改正的任何缺陷,榜样比任何事物都更能温和而深刻地渗入人们的内心。儿童无论忽略了、或者自己陷入了什么坏事,但只要看见别人做了同样的事,他们是没有不厌恶并为此感到羞愧的。

83.关于棍棒的使用,大家也许会提出疑问;它作为一种最终的矫治手段不能不用的时候,应在什么时候、由谁执行呢;是否应在儿童刚刚犯了错误、过失还历历在目时趁热打铁地立刻执行;父母是否应当亲自责打孩子。关于第一点,我以为不应当在犯错误的当时立刻执行,怕的是感情用事,如果感情用事,那么即使棍棒使用得过了分,它也会失去应有的效力;因为儿童也看得出来我们感情用事。不过我在前面说过,凡是冷静地出自于父母的理智的东西,就具有最大的力量;这种区别,他们并不是分辨不出来的。其次,假如你有做事考虑周到的仆人,能够担负责打的责任,同时家里又有管

教孩子的地方(如果请有导师,那无疑会有这样的地方),那么我认为,虽然责打的命令应由父母发出,责打的时候父母也应在场监视,但是责打最好由别人直接去执行;这样既可以保持父母的威信,而儿童因蒙受痛苦所生的怨恨却会转向执行责打的人。因为我认为做父亲的人是不可多去责打儿子的,除非万不得已、到了最后—步、没有别的办法可想;到了那种时候,也许做父亲的才应当亲自去执行,以免他很快就又忘了。

84.但是我在前面说过,在管教儿童方面,棍棒惩罚是最不可取的一种方法,所以也是最后才可以使用的方法,只有在极端的情况之下,一切比较温和的方法都试验过了,都失败了,才可以来用;这一点如果能够得到遵循,那么棍棒是很少用得着的。因为,一方面,儿童即使会在某件事情上偶尔当面违犯父亲的命令,也不会常常违犯父亲的命令,另一方面,做父亲的既不应通过严厉的规则、利用自己的绝对权威去干预儿童的幼稚的或无关宏旨的动作,因为儿童在那里本应该享有自由,也不应去干预儿童的学习或进步,因为在那里是不应当进行强迫的;除此之外就只有邪恶的行动需要禁止了,在这里儿童有可能顽固不化,所以才用得着棍棒;所以凡考虑周到、能正确地对孩子进行教育的人,是极少有机会运用棍棒的。可是儿童在7岁以前,除了说谎或者一些不良的恶作剧以外,还会有什么恶行竟会在父亲直接禁止以后,反复重犯,以致被入视为顽固不化,加以责打呢?假如儿童在刚刚表现出任何一点邪恶的倾向时就能得到正确的处理。开始时向他表示惊愕,再出现时父亲、导师以及一切左右亲近的人都给他一点严厉的眼色,同时按照以前所说的对待没有名誉的儿童的办法去对待他;直至使他明白自己的过失并为此感到羞愧,我觉得这样一来,其它惩罚就都用不着了,也不再会有责打的机会了。棍棒惩罚之所以必要,通常都是以往过于纵容疏于管教的结果;如果邪恶的倾向自始就受到监视,儿童最初做了不规矩的事情时就能为那些比较温和的方法所矫正、那么我们每次所要对付的毛病是很少会超过一种以上的;那时我们便很容易将它改正,用不着嚷嚷闹闹,也不需要棍棒那样的粗暴管教了。这样,这些毛病就会在刚刚出现时被一个接一个地铲除,一点不留下它们出现过的痕迹或记忆。但是我们(纵容了自己的小宝贝)让他们的过失滋生蔓长,一直到了根深蒂固、杂草丛生、连我们自己也因之感到羞愧不安的时候,才不得不起而加以犁耙;那时铲锄就必须深入土中,才能达到过失的根蒂了;哪怕用尽气力,费尽工夫,也难以清理那己被满地杂草败坏了的苗地,不再能使我们希望得到丰硕的果实了。

85.如果能够遵循这种方法,那就可以使父子双方都省除去那种由于反复的训诫和繁多的清规戒律所引起的麻烦。因为我认为,就那些(父亲唯一应该利用自己的权威加以干涉的)会导致恶习的行为而言,在儿童没有犯过之前,事前全部不必加以禁止。因为这种不合时宜的禁止,即使不产生更坏的结果,至少也相当于告诉了儿童,这些禁令假定儿童也许会犯那些行动,其实儿童如果根本不了解这种种过失很可能会更加安全一些。阻止这种过失的最好的方法,我已经说过,是在第一次发现儿童具有邪恶倾向的行为时,立即表示出一种惊愕的态度。例如,当第一次发现他说了谎或作出了任何不良的恶作剧,最初的医治方法应该是把它当作一件奇怪可怕的事,说想不到他居然会作出这种事情,使他感到羞愧而不再作这种事情。

86.(很可能)有人会提出异议说,无论我觉得儿童怎样易于驾驭、利用羞辱和赞誉的温和方法怎样优越有效;事实上有许多儿童,他们如果没有棍棒的驱策是决不肯专心于读书、去学习他们应该学习的事物的。我想,这里所指的恐怕只是一般学校所流行的语言教学,它们在可以找到其它方法的地方也从来没有尝试过其它方法。否则,为什么儿童学习拉丁文与希腊文需要教鞭的驱策,而学习法文与意大利文却用不着呢?儿童学习舞蹈、学习击剑都不用教鞭;就是学习算术、学习画画等,他们自己也很能用功,用不着教鞭;这就不能不令人怀疑,文法学校里所教的东西或者所用的教学方法,确有不适合儿童的年龄特点的地方,使得儿童非有教鞭的驱策不肯学习,而且即使在教鞭的驱策之下也是极为勉强的;否则,要说只有棍棒才能让儿童去学这些语言就是错误的。

87.即使可以假定,有些儿童的确漫不经心或者懒惰成性,无法用我所主张的温和方法使他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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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因为我们应该承认,世界上有各种性情的儿童),但也不能因此得出结论说,所有的儿童都得用粗暴的棍棒教育。而且,在比较温和的方法没有彻底实施以前,我们也不能就下结论,断定某个儿童是无法用比较温和的方法去管束的;万一它们真不能够使儿童努力、去做他力所能及的事情,我们对于这种顽固不化的儿童也并不原谅。对于这种儿童,棍棒是一种正当的矫治;但是责打的方式应当与通常的不一样。对于故意荒废学业、面对父亲的明确认真的命令仍旧执意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的儿童,不可因为他没有执行任务就狠狠地打两三下了事,此后又一而再、再而三地反复因为同样的过失给予同样的惩罚;我以为,到了儿童明显地表现出故意不从、不能不使用棍棒的时候,惩罚应该更加沉着严厉一些,责打应该持久一些(同时应该伴之以训诫),直至能从儿童的面容、声调与屈服中看出责打对于他的内心发生了作用,不只是感到痛苦,而是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并且融化在真挚的悲悔里面,才可以停止责打。假如这种惩罚的方法在适当的间隔时间实施过几次,并且极其严厉、同时父亲对他始终明白表示着不高兴的样子,却仍旧没有效果,不能触动他的心灵,使他日后变得顺从,那么棍棒又有什么用处?我们又何必再用棍棒呢?责打如果不能产生良好的影响,它看起来便不像是出于一位有同情心的朋友的善意,而像是出于一个被激怒的敌人的愤怒了,这种惩罚只是惹人恼火,却没有一点点使人改进的希望。任何一个父亲如果不幸有了这样一个桀骜不驯的儿子,那么除了替儿子祈祷以外我真不知道他还能做什么了。不过我想,如果从一开始就能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儿童,那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的儿童毕竟还是极少的;即便存在着这样的例子,它们也不能成为通则,并不适用于那些本性比较善良、可以用较好的办法去管理的儿童教育。

(九)导师应具备的条件及其地位与作用

88.假如家里能有一个家庭教师,他能自居于为人父亲的地位,担当起教育孩子的责任,喜欢教育工作,并且从一开始就能专心地实行它们,他以后就会发现自己的工作是很轻松的;而你的儿子呢,我想,则会在短期内在学习与教养两方面都能获得意想不到的成就。但是,没有得到你的同意与指导,任何时候都决不能让他打孩子;至少也得等到你有了经验,摸清了他的脾气,知道他确是一个小心谨慎的人才行。不过,为了保持导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威信,不能让孩子知道他没有责打的权力,而且你自己对他应当非常尊敬,并且要全家的人都同样尊敬他:因为你是无法指望你的儿子会去尊重自己的父母或者他人所轻视的人的。假如你觉得他应该受到轻视,那你就是选错了人;假如你对他表现出任何一点轻视,那么,他也难逃你的儿子的轻视;一旦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无论导师本人具有多大价值,无论导师有多大教育能力,但对你的孩子来说这些东西部已丧失了,而且此后也决不会对他有任何用处了。

89.父亲应当以身作则,教导孩子尊敬导师,导师也应以身作则,引导孩子去做他希望孩子做的事情。导师的行为千万不可违犯自己的训导,除非他有意让儿童变坏。导师如果自己放任自己的感情,那么教导儿童克制感情便是徒劳无益的;导师如果自己行为邪恶,举止无礼,他要改正儿童的邪恶行为和无礼举止的努力就会是白费力气。坏榜样比良好的规则更容易被采纳;所以他应该时时小心不让儿童受到不良的榜样的影响,尤其是仆人的榜样最危险;不要让儿童接近仆人,但是不可采取禁止的方式,而应该采取我所说过的其它方法,因为禁止反而会使儿童想去接近他们。

90.我现在要说的东西,在整个教育事务中恐怕是最少为人听从,或最难很好得到遵守的;那就是,儿童从刚能说话的时候起,就需要有个谨慎、清醒、甚至聪明的人来照顾他们,其任务是把儿童领上正道,不让他们接近一切坏事,尤其是不让他们受到不良伴侣的熏染。我以为,这种工作需要很大的镇定力、忍耐心以及温柔、勤勉、谨慎等种种德性。具备这种种德性的人是很难用通常的薪水去请来的,也是不容易找到的。至于请人的费用,我以为这是最值得花在儿童身上的一笔钱,所以,即使这笔费用要比通常所花的多一些,也不能算贵。在这上面花些钱,使子女具有善良的心地,有德行、有才能而又具有礼貌与良好的教养,较之用这笔钱为女子购置更多的地产,要更有价值。你尽可以在玩

具、丝绸、缎带、花边以及其它各种无用的费用上省钱;但在这种必须花钱的费用上是不能够节省的。使子女的财产丰裕而精神贫乏,那不是治家的好办法。我常常极其惊异地看到,有些人大肆挥霍,把子女打扮得花枝招展,为他们提供豪门大宅、山珍海味以及过多无用的仆人,同时却使他们的精神受到饥饿,也不注意去遮盖那最令人羞愧的地方即他们本性中的错误倾向与无知。在我看来,这只是为了自己的虚荣心所付出的代价,与其说表现了他们对子女的利益的真正关心,不如说表现了他们的骄傲;

反之,只要是为了儿子的精神上的利益,那么不论你做了什么,都可以表现出你的真正的慈爱.即使这样做会减少你的财产。一个聪明善良的人,在别人的心目中以及在事实上,都很少不是伟大与幸福的;但是一个愚蠢或邪恶的人,无论你给他留下了多少财产,也是既不伟大也不幸福的。我想问你,难道世界上就不存在这样的人,使得你宁愿儿子每年收入500英镑,也要成为这样的人,而不愿他变成你所知道的某些人,即使他们每年收入五千英镑。

91.因此,对于有经济能力的人来说,费用不应成为问题。最大的困难在于,到哪里去找这么一个合适的人来当导师;年龄较小、能力和德行较差的人不宜于担任这种工作,而年龄较大、能力和德行较好的人又不容易请来担任这种工作。所以你应当及早四处访求;世界上不乏各种各样的人。我记得蒙田(Montaigne)在他的一篇文章里说道,当博学的卡斯塔利奥(castalio)为了糊口不得不到巴塞尔去制作木盘时,蒙田的父亲正要为自己的儿子重金聘请这样一位导师,而卡斯塔利奥也一定愿意以极合理的条件接受这种聘请;可惜的是互相不通消息。

92.假如你发觉难以遇到这样一位我们所希望的导师,你也不必奇怪。我只能说,应该设法找到这样一位导师,要尽心尽力,不惜工本。一切事物都应这样去得到:我敢向你保证,假如你能得到一个好导师,你是决不会后悔所花的金钱的;而会永远觉得这笔钱在你所花的金钱之中是花得最值得的。不过,请导师决不可凭借友谊,不可作为善举,也不可信赖极力的推荐。不仅如此,按理说,一个人仅仅具有谨严的声誉和丰富的学识(通常对于一个导师的要求不过如此),还是不够资格当你家的家庭教师的。为子女选择导师要像为他选择配偶一样,应当精细从事;不应该去想姑且试试,试得不好再去更换,这种试试的办法会给你造成很大的麻烦,而且会给你的儿子带来更大的麻烦。当我考虑我在这里要你谨慎从事的种种建议时,我觉得看起来好像是我在劝你去做一件我想做而并没有做成的事情。但如果想一想,事实上一般的导师是多么不称职,许多人对于导师的职务又多么不明白,甚至连自己您做导师的人也是一样,也许就会赞同我的想法了,就会同意,适合于教育青年绅士和形成青年绅士的精神的人并非到处部可以找到的,选择这样的人要比平常多费心,否则就达不到你的目的。

9L我在上面说过,人人都希望导师具有谨严和博学的品质。一般认为这就够了,父母们通常寻求的也不过如此;但是一旦这样一个人把自己从大学里面学来的拉丁文与逻辑等知识全部灌输给学生之后,这种装饰难道就能使学生变成一个优雅的绅土吗?难道就能期望,学生会比年轻的导师更有教养、更懂得世态人情、在真正的德行与慷慨大度方面有更好的基础吗?

为了培养一个恰如其分的青年绅士,他的导师自己应当具有良好的教养,懂得对于什么人、在什么时候以及什么地方应当有什么样的举止与礼貌,并且要在学生的年龄所要求的范围内尽量使学生遵守。这是一种艺术,不是能从书本中学得到的,也不是可以根据书本教会学生的。除了良好的伴侣并结合以实践,什么都不能使它产生出来。裁缝可以使儿童的衣服合时,舞蹈教师可以使儿童的动作得体,但这些东西固然可以把外表装饰得很好,却没有一样能够造就一个具有良好教养的绅士;即使他还具有学问也不行,学问如果处理得不好,反而可以使他在与别人交往的时候更加无礼,更加令人难堪。教养润饰了人的所有其它美德而使之光彩夺目,使这些美德变得有用,为美德的拥有者赢得了周围

人们的尊重与善意。没有良好的教养,其余一切成就就会被人看成骄夸、自负、无用或愚蠢。 在没有教养的人身上,勇敢带有野蛮的色彩并且也必然被别人视为野蛮;学问变成了迂气;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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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成了滑稽;率直变成了粗俗;善良变成了谄媚。缺少了教养,无论什么美德都会变样,反而对美德的拥有者不利。不仅如此,德行和才能虽然应当得到应有的赞誉,却不足以让人得到别人的喜欢、到处受到大家的欢迎。没有经过琢磨的钻石是没有人喜欢的,这种钻石戴了也显不出价值。但是一旦经过琢磨、加以镶嵌之后,它们便生出光彩来了。美德是真正的精神财富,但是使它们生出光彩纳的则是良好的教养;任何人若要受人欢迎,他的行动就不仅要有力量,而且要优美、坚实、甚至于有用,都是不够的;必须优雅,才能光彩夺目,惹人喜爱。在大多数情况下,做事的态度对后果的影响较之所做的事还要大;他人之感到满意或厌恶,也就在于这个态度。这不在于脱帽致礼,也不在于见面问好,而在于根据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场合,自己的言谈、容貌、动作、姿态、位置等等,全都做得镇定自如,而这些东西是只能通过习惯与运用才能学会的,尽管这超出了儿童的能力,并且年幼的孩子也不应该为此受到烦扰。然而,一个年轻的绅士在独立进入社会之前,就应当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始学习这些东西,而且要学到相当的程度:因为小事情上的一些习惯性粗鄙言行,到了进入社会后再去希望改正,通常就太晚了。一个人的言行举止只有到了习惯成自然的时候,才能做到恰到好处,就像技艺高超的音乐家,指端所触,无不成调,不必用心,也不必思索。假如一个人与人交往的时候,其内心还在时刻警惕自己的某一部分行为,那么,他的行为不仅得不到纠正,相反会很勉强,不自然、不优雅。

良好的教养是最需要由导师来调教养成的,因为教养方面的错误虽然最初就会被别人注意,但却最后才能为本人听到;这种错误不仅一般人极爱加以非议;而且他们的非议犯者本人往往是永远听不到的,他无法利用别人的评判、通过别人的指摘来予以改进。的确,这种地方是非常敏感难弄的,即便朋友之间希望对方加以改进,也常常不敢明说,不敢告诉自己所爱的朋友,说他们在某件事情上犯了不良教养的毛病。其它方面的错误,常常可以客客气气地告诉别人;要别人改正其它错误是不伤礼貌、也不伤友谊的;然而良好的教养本身就不允许一个人去触及教养方面的错误,不允许一个人去暗示别人,说他没有教养。只有那些有权管束别人的人才能指出这种错误;对于成人,则有权管束他们的人也会难以启齿,即使说了也不会中听;对涉世不深的人来说,无论这种批评如何委婉,听了终归是不高兴的。所以,让儿童具有良好的教养应当是导师的主要任务,他应该在儿童没有离开他之前,尽量使儿童的一切言行举止养成一种习惯性的、优雅有礼的态度;使他在后来既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去接受、又没有人来给他这种指导的时候,他在这方面可以不需要别人的劝告。因此,导师首先应当自己具有良好的教养;一个青年绅士从导师那里学到了这种美德,日所得到的好处是很大的,他会发现,这一点成就为他打开了更宽广的道路,使他获得了更多的朋友,在这个世界上就可以达到更高的造诣,这是他从文科教育或导师的渊博的百科全书中所学到的困难词句或真正知识所赶不上的:并不是说可以忽视那些词句和知识,而是说决不可把它们看得比教养更重要,或者竞因此把教养排挤掉了。

94.导师除了应具有良好的教养之外,还应该深知世态人情;他应该懂得他那个时代人们的行径、脾性、罪恶、骗术和缺点,尤其是他本国人的。学生到了能够懂得这些事情的时候,他应该能把这些事情告诉学生;他应该使学生练达人情,应该向学生揭穿人们的各种假面具,使学生看得出假面具底下的真相,以免他像一般没有经验的青年人那样,如果没有人在旁边提醒,便会以黑为白、以貌取人、自我炫耀、对优雅的举止或乐于助人的行为进行冷嘲热讽。导师应该教导学生,使学生懂得如何去推测和防备不得不与之打交道的人的图谋,对人既不过于多疑,也不过于轻信:由于年轻人最容易走极端,不是过于多疑就是过于轻信,导师便应当对此加以纠止。人们在一些小事情上的表现常常最能说明他们的本来面目和内心状况,尤其是当他们不故意做作、没有提防的时候,导师应该使学生习惯于尽量根据这些迹象对别人作出正确的判断。他应该使学生熟悉人世的真情实况,既不过高也不过低地评价一个人,既不把人看得太聪明也不把人看得太愚蠢。这佯,他就可以安安全全、不知不觉地由—个孩子长成一个成人。度过整个人生旅途中这一个最危险的阶段。所以这是应该格外小心的,应当十分努力地帮助年轻人度过这一天;不应像现在的通常做法,让孩子脱离导师的指导,突然地被抛入社

会,一切全靠自已,这样做不无立即堕落的明显危险;许多青年人一脱离严格的教育之后,立即变得骄淫放荡、无所不为。世界上没有比这更为常见的了;我觉得这种情形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错误的教养方式,尤其是在世态人情这方面;他们是在对世界的真实面貌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养育长大的.一旦进入社会,才发现世间的情形与导师所教的理想状况和自己所想象的完全不同。于是就会很容易地被他们必然会遇到的另外一种导师所说服,相信他们以前所受的管教和所听的教训都只不过是教育的一种形式,是为了约束儿童;相信成人是有自由的,可以充分享受他们以前被禁止去享受的事物。这另一种导师让那些刚踏入社会的青年人看到,世界上到处充满了这类时髦灿烂的榜样,使青年人立即神昏目眩,把握不住。我的少主人也和其他年岁相同的纨绔子弟一样,想要表白自己是个成人了,于是就去过一种最放荡不羁的生活:这样来抛弃他以前的谦虚谨慎,来博取名誉和自己的男子汉气概;他刚刚独立自主,就开始反对先前导师教给他的—切关于德行的规则,以为那就是有勇气。

我认为,防止这种弊害的最好的方法之一就是,要在他踏入社会以前,便把社会的真情实况告诉他,他应该逐渐地得知各种流行的邪恶,应该得到警告,懂得那些以败坏他人为己任的人的做法和图谋。他应该被告知那种人所用的手段和所设的陷阱;此外还要不时地把世上正在这样堕落或已经这样堕落的人的可悲可笑的事例放在他的眼前。这个时代并不缺乏这种事例,这些事例应该用作他的殷鉴,使他看到那些本来很有希望的青年,由于这样堕落下去,弄得名誉扫地、疾病缠身、穷困潦倒、被人看不起,从而引起他的警惕,并且还使他看到,那些扮成朋友、假装敬重他们、使得他们堕落的人,居然也瞧不起他们.甚至当他们堕落之时起火行动,欺负他们;这可以使他在付出昂贵的经验代价之前明白,那些人之所以劝他舍弃导师所给的严肃认真的训诫和他自己的理性忠告、说那是被人管束,其目的只不过是想自己控制他;他们使他相信,自己已经是个成人了,行为是自己作出的,为的是他自己的快乐,而实际上他还完全是个孩子,被他们引诱去作最有利于他们的坏事。这种知识,导师应该随时地努力进行灌输,应该用尽一切方法使他们懂得并彻底信服。

我知道人们常常认为,让青年人知道各种当代的邪恶就等于把那些东西教给他。我承认,就实际情况而言,这种看法在很大程度上是正确的;所以才需要一个有才干的谨慎的导师,他了解世态人情,能够判断学生的脾性、喜好和弱点。此外还应当记住,现在这个时代(先前也许同样如此)要使一个青年绅士完全不知道邪恶的事情以免染上邪恶是不可能的,除非你终身都把他关在密室里,永远不准他和别人来往。他这样被蒙蔽的时间越久,则一旦走出来暴露到光天化日之下,就越看不清楚外面的事物,就越容易成为自己与别人的牺牲品。一个大孩子初见世面的时候,样子清纯可爱,必定会吸引全城鸟儿的目光,注视着他嘁喳议论,其中不免有鸷禽猛鸟,立刻就会展翅向他飞去。

对于人世的唯一防备.就是对它有透彻的认识,一个青年绅士应在他的承受能力以内逐步走入社会;而且越早越好,以便能够得到可靠的、有能力的人的指导。场景应该渐渐地展开,应该让他一步一步地走入场内,还应该向他指出某些地位、某些气质、某些图谋和某些团体的人会给他带来的危险。他应该准备着遭受一部分人的打击,获得另一部分人的爱护,应该事先得到警告,什么人会反对他,什么人会误导他,什么人会陷害他.什么人才会为他效力。他应该受到教导,懂得如何去认识他们、分辨他们;知道在什么地方应当让别人明白,在什么时候要对别人及其目的与图谋装作不知道。假如他过于相信自己的力量相能力而去冒险,那么,让他不时地受到一些挫折、遇到一些麻烦,只要不致损伤他的清白、健康或名誉,也不失为是教他加倍小心的一个好办法。

我承认,这里面包含着很大一部分智慧,它不是泛泛地思考或者多读一些书就可以得到的,而是一个人睁开眼睛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与各种各样的人交往、有了经验、经过观察的结果。因此我认为,最有价值的事情便是利用一切机会,去把它教给青年人,使他日后自己投身于人海之中时,不会像那些在海上迷失了航线、失落了指南针或航海图的航海家一样;他会事先注意到暗礁、浅滩、急流和流沙的所在,并且又懂得一点驾驭的技术,从而在获得经验以前不会遭没顶之灾。一个人如果认为,对他的儿子来说,这种知识没有语言文字和高深的科学重要,也更不需要一个导师的指点,那么他就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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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了,正确地判断人和聪明地与人相处,其用处要比会说希腊文与拉丁文或者能言善辩大得多;也要比将自然哲学和形而上学的深奥理论塞满子女的脑袋有用得多;甚至比精通古希腊罗马的作家有用得多,尽管对一个绅士来说,精通古希腊罗马的作家要比做一个良好的追逐学派或笛卡尔学派的学者好得多,因为那些古代作家对于人类的观察与描述还是很深刻的。凡是到过亚洲东部的人,都能发现一些有能力而又可亲近的人物,他们并没有以上所说的任何一种学识;但是一个人如果没有德行,不谙世态人情,没有礼貌,那么他在哪儿也不会有成就,不会有价值。

现在欧洲学校所时兴的大部分学问和通常的教育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绅士所不需要的,没有它,既不会对他自己造成任何重大的贬损,也不会妨碍他的事业。但是小心谨慎和良好的教养却是在人生的事事处处中都不可少的;大多数青年人都因为不谨慎或缺乏教养而吃了苦头,也正由于这个原因,他们在进入社会时,其为人处世显得比较生疏拙劣;这些品质本来最应该进行教育培养,也最应该得到教师的帮助,可是大家往往不重视它们,不认为这些品质的培养教育是导师的主要职责,或甚至认为那根本不是导师的事。大家嚷嚷的只是拉丁文和学问;最注重的是让学生拿捏那些大部分不属于一个绅士所应当精通的事情,绅士需要的是事业家的知识,是合乎他地位的行为举止,是要能在自己的位置上成为国内杰出的有用人材。在此之外,一个人如果还有多余的时间,或者有兴趣钻研某一门刚被导师领进门的学问,那么,他在以前学到的那些基本知识就已为他莫定了足够的基础,使他能够凭借自己的努力,达到自己所想望的或力所能及的目的了。如果他认为,借助于老师的帮助来克服学习中的某些困难可以省些时间与气力,那么他到时候也尽可以找一个精通那门学问的人,或去选一个他以为最适合于自己的目的的人。而对导师来说,要在青年人日常不能不学习的任何学问方面对学生作些启蒙,只要有一般的能力就够了。做导师的人不必是个地地道道的学者,不必对于青年绅士需要略知一二的那些科学都有透彻的了解。想要深入钻研的绅士必须在此后凭借他自己的天才与努力:因为没有一个人是在教师的管束之下得到了高深的学问或成为科学上的杰出人物的。

导师的重大任务在于塑造学生的言行举止,培养学生的心灵;在于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树立德行与智慧的原则;在于将人世的真情实况逐渐地显示给学生,使学生喜爱并且模仿优良的值得被人称赞的行为;在于培养学生的活力、积极主动的精神和勤奋不懈的品质。导师要学生所进行的学习,只下过是在锻炼学生的能力,利用学生的时间,不让他游手好闲,教他做事情,使他习惯于吃点苫,让他尝尝自己的努力必定会带来成果。因为,谁会期望一个青年绅士在导师的管束之下成为一个有成就的批评家、演说家或者逻辑学家呢?谁会期望他去深入钻研形而上学、自然哲学或者数学呢?谁会期望他成为一个历史学或年代学的大师呢?虽然这种种学问他都应该学一点,但其目的只是给他打开大门,让他可以看到里面的情形,了解一点情况;而不是让他长久停留在那里:如果做导师的人让学生在那里停留得太久,或者钻研得太深,那么导师就会大受责难。但是良好的教养、关于世态人情的知识、德行、勤奋以及对于名誉的爱好,对于学生来说是永远不会嫌多的;而一旦学生具备了所有这些东西,他也就不会长期地缺乏他在另一方面所需要或所希望的东西了。

我们既然不可能希望学生会有时间和精力去学习所有的事物,那么大部分精力便应当用在最需要去学习的事物上面;而他主要追求的东西便应当是他在世上最有用、最常用的事物。

塞内加抱怨过他那个时代的相反做法;然而塞内加的时代也还不像现在那样到处都是经院哲学家和学者。假如塞内加生活在现在,眼见一般导师以为自己的重大任务就是用这种作家来充塞学生的课业和头脑,他真不知会有什么感想。他一定会更有理由去说,我们不是教他们生活而是教他们学问(Nonvitaesedscholaediscimus),我们的学习不是为了生活而是为了辩论;我们的教育使我们适应的是大学生活而不是社会生活。不过,造成这种风气的人使风气适合于他们自己的所为而不去适合学生的需要,这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在这件事情上以及在所有其它的事情上都一样,风气一旦形成之后就会流行一时,谁会对此感到奇怪呢?这种风气越是通行无阻,便越能抬高一些人的身价,那时如果有人背离了风气,那么这些人中的大多数人立即就会嚷嚷说那是异端邪说,谁又会对此感到奇怪呢?令人吃

惊的是,那些有地位、有才能的人居然也被风习与流行的信念如此深地引入了歧路。假如问问理智,理智便会告诉他们,子女的时间应该用来学习那些对于自己的将来有用的东西,而不应该用来使自己的头脑填满了许多废物,那些废物的大部分他们通常是一辈子也决不会再去考虑的(他们确定也不需要再去考虑);如果保留那些废物,只能给他们带来坏处。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所以我要请那些花钱让子女去学这种废物的父母们想一想,当他们的儿子进入社会时身上带着那种学问的迂气,难道不是有些可笑吗?他们在与人交往中显露出那种迂气,难道不会降低他们的身分、使他们丢脸吗?人们在最需要表现自己的才能与教养时因缺乏而感到羞愧的东西,才真正是一种令人羡慕的学识,值得成为教育的内容。

还有一个理由,也可以说明为什么导师所应当具备的东西主要是有良好的教养并且熟知世态人情;那就是,一个年纪较大而有才干的人,尽管自己没有深入的研究,也能够带领学生对那些科学进行相当深入的研究。他可以借助这方面的书籍来指明道路,足以使他走在前面领导一个年轻人;但是如果他本人对于世态人情、尤其是对于礼貌教养并不怎么了解的话,那么他是决不能够使得别人懂得世态人情与礼貌教养的。

这种知识导师必须自己具备,他要通过应用与交际吸收它,用他在最优秀的社交圈子里观察到的言行举止来长期地塑造自己,在自己身上培养起这种知识。假如他自己没有这种知识,那是无法从别处借来以供学生使用的;即便他能够从书本找到一些有关的论文,其中详细地谈到一个英国绅士应有的种种行为,但如果他自己没有良好的教养,那么他自己的不良榜样就会毁掉他的全部教训;与粗野的、没有教养的人在一起,是不可能培养出具有良好教养的人的。

我这样说并不意味着,具有良好的教养并且熟知世态人情的导师是每天都可以遇到、用一般的薪水就可以请来的:我的意思是说,那些有能力的人在这样重要的事情上就不应当怕去寻访或者吝啬钱财了;而那些付不起高薪的父母们也应当记住,他们在选择负责教育自己子女的导师时,最应当关注的东西是什么;当子女是由自己照管、跟随在自己身边时,他们自己在什么地方最应当注意检点;不要认为,教育全在于拉丁文和法文或者某些枯燥无味的逻辑和哲学体系。

(十)父亲正确的教子方法及合理的父子关系

95.再回过头来谈我们的方法。我虽然提到过,父亲的正颜厉色以及由此在子女小时候就建立起来的敬畏之心,是教育子女的一个主要工具;但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只要子女还处在受管教的学生时期,就应当一如既往地用这种办法来对待他们;我以为,随着他们年龄的增长、做事较为审慎行为比较良好了,就应当尽快放松这种办法;而且一到儿子已经长大、能够和他亲近的时候,做父亲的人还应当进一步和他亲切地谈谈,甚至可以就他所知道或所了解一点的事情,征求他的意见,和他商量商量。做父亲的人这样做可以得到两大好处。一个好处是,这样做比任何规则或劝告都能更好地促使儿子进行认真的思考。你越早把他当作一个成人来对待,他就会越早地变成一个成人,假如你能让他不时地和你认真谈谈,你就能不知不觉地提升他的心灵,使之不再关注青年人一般所好的娱乐,不再用心于那些通常会浪费其精力的小事了。不难看到,有许多年轻人,由于其父母者是把他们当作小孩子来对待,与他们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他们的思想言谈就考是停留在小学生的程度上。

96.你这样来对待他,还能得到的另一个更大的好处便是他对你的友谊。有许多做父亲的人,虽然也根据年龄和具体情况,酌量给儿子一些宽待,但是他们有很大的保留,从不把自己的产业和心事告诉自己的儿子,就好像不把国家的秘密泄漏给间谍或敌人一样。这种态度即便不像是一种忌妒,但也不是父亲对儿子所应有的和蔼亲切的表现,它无疑会使得儿子在与父亲攀谈、依赖父亲时,常常缺乏或减少应有的愉快和满意的。我常常看到,许多父亲尽管非常爱自己的儿子,却一辈子始终是一种生硬的态度,对儿子摆出一副威严的样子,不和他们接近,好像自己在世的时候是决不能从他们最心爱的儿子身上得到任何快乐或安慰似的,对此我不能不感到奇怪。建立和巩固友谊与善意的最好方法,莫过于相互信赖地闲谈自己的心事与家常事务。其它的友爱缺少这一点,便不免留有一些疑虑: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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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的儿子看到你向他袒露了你的内心,当他发觉你因为要留传给他的东西终会到他手里、所以愿意让他参与你的事务了,那么,你既然不把他当作外人,他就会像关心自己的事情那样关心你的事情,在爱你的同时耐心地等待自己的机会。这样做还会使他明白,你在享有自己的一切的同时并不是没有舔犊之心的;他越是能感受到这一点,就越不会忌妒你的所有,就越会觉得,自己在这样一个可意的朋友和谨慎的父亲的照管下是很幸福的。青年人有了这样一个可靠的朋友,遇事可以求助,随时可以商量,如果还不感到高兴,那这种如此缺乏思想、没有知识的人在世界上是少有的。做父亲的人如果对儿子过于冷淡和疏远,常常会使儿子失去保护,这种保护对于子女来说是比上百次的责骂更为有益的。你的儿子如果想要玩一玩或者闹一闹,他这样做的时候让你知道难道不比不让你知道要好得多吗?既然这类事情年轻人是可以做一做的,那么你对他的谋划知道得越多,你就越能够防止重大的过失;你可以让他明白他的做法有可能产生的后果,来正确地劝导他去避免较小的麻烦。你难道不愿意他向你敞开心扉、向你请教吗?那你就必须自己带头,首先这样去对待他,用你的行为去获得他的信赖。

97.不过,无论他向你请教什么事情,只要那事情不会导致致命的不可补救的过失,你一定要仅仅以一个有较多经验的朋友的身分出现对他发表意见;在你的意见中不要掺入命令或权威的成分,也不要含有你对一个平等的人或一个生人不会说的话,否则他从此以后就再也不会向你请教,再也不会从你的指导中获益了。你应当考虑到他是一个青年,他有你曾经有过但不会再有的快乐和幻想。你不应当指望他的爱好要与你的一模一样,也不应当指望他20岁的时候就要具有你到了50岁时才有的思想。你能够指望的只是,既然青年人得有一点自由,可以放纵一些,那么这点自由和放纵或许可以与儿子的创造能力为伴并且处于父亲的监管之下,从而不会产生过于重大的危害。达到这一点的方法,我先前说过,是(当你发现儿子有了能力的时候)和他谈谈你自己的事情,亲切地对他提出问题,征求他的意见;只要他说得对,就按他所说的去做;如果做成功了,要让他得到称誉。这样做不仅丝毫不会降低你的威信,反而会使他更加爱你,更加敬重你。当你还掌握着家产的时候,权柄就仍然会在你的手中;但要使你的权威更加可靠,它就需要为信赖与和蔼所加固。只有当他不仅仅害怕会失去将来能够得到的遗产、而且更加害怕会得罪你这么一个好朋友时,你才真正地拥有了支配你儿子的力量。

98.如果说亲切的交谈适合于父亲用来对待儿子,那么它就更适合于导师用来对待学生了。师生在一起的时候,不应当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传授课业和严加训导。听听学生的意见,让学生习惯于运用理智来想一想对他们提出的要求,会使得规则更容易被接受、在学生中间扎下的根更深v并且会使学生乐于学习、乐于受教:当他看到自己有了知识便能够谈论事情,当他能够参加大家的谈话、自己所讲的道理有时候能够得到别人的赞同相听从、并由此找到了乐趣与信任时,他就会开始看重知识了;尤其在道德、慎重与教养方面,应当把各种事例放到他的面前,让他自己进行判断。这种做法比箴言能够更好地启发儿童的理智,无论你把箴言解释得如何明白也比不上这种做法,而且还能使他们更好地记住各种实践规则。这种做法能使事物深入人心,并且连同它们的证据一起留驻在心灵之内;相对来说,话语至多不过是对事物的含糊不清的描述,还够不上称作事物的真实影像,因此很快就会被人遗忘。让学生对各种实例发表自己的见解并且与导师一起探讨一些合适的事例,较之让学生闷不作声、漫不经心、昏昏沉沉地听导师的讲课,学生能更好地理解优雅与正义的基础和标准,并且会对自己应做的事情有更加生动更加持久的印象。至于遇到任何问题都去吹毛求疵地从逻辑上辩论一番,或者高谈阔论一通自己的看法,那就更不能使学生受益了。这两种做法,一种是把思想用在机智与虚假的色彩上而不用在真理上,另一种则是在传播谬误,教人争吵;两者都会破坏人的判断力,使人离开正确而公平的推理;因此,凡是想要进步、想要受人欢迎的人,都应当小心地避免这两种做法。

99.当你使儿子感觉到他依赖于你、受你的管束,从而树立起了你的权威;如果他顽固地坚持去做你所禁止的任何邪恶之事,尤其是说谎,你就坚定不移地始终对他采取严厉的态度,从而使他对你产生了一种必要的畏惧心理;另一方面,当你(让他充分地享有与他年龄相称的自由,对他在年幼时必需的、就像肉食和睡眠一样不能缺少的幼稚举动和欢乐态度,从来不当面加以约束,从而)使他成

了你的一个伴侣,当你宽容他,爱怜他,尤其是每当他事情做得好的时候,便以适合于他年龄的、父母亲自然会有而不用我多费口舌的种种方式去爱抚他,从而使他感受到了你对他的关心和爱护:我的意思是,当你借助于这种种父母们对子女决不会缺少的慈爱方式,使他也对你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感情;这时他便到达了你所能希望的境界,因为你已使他对你形成了一种崇敬之心,这种崇敬之心应当在以后永远小心地保持下去。它的两个部分即爱与畏,都要保持下去,作为你由之而永远把握住他的两大原则,使他的心灵走上德行与荣誉的大道。

100.一旦打好了这个基础、你发现这种崇敬之心已开始在他身上起作用之后.接着该他的事情就是要仔细地考察他的脾性和他的心理特点了。不论他的脾性是什么样子,(如前所说)顽梗、说谎以及各种不良的行为是从一开始就决不能允许的。这些邪恶的种子是决不可让它们扎下根来的,必须当它们刚开始在他身上显露时就小心地加以铲除;而你的权威则应当在他刚刚知道一些事情的时候就建立起来并且影响他的心灵,就像一个自然的原则那样发挥作用,使他不知道它的起源,不知道情况本来不是这样或本来可以不是这样。这样,如果他很早就对你有了崇敬之心,那么这种崇敬之心对于他来说就会永远是神圣的而令他难以抗拒,如同他难以抗拒他天性中的原则一样。

101.你这样很早就树立起了你的权威,并且一发现孩子有养成任何不道德的习惯的倾向时便温和地运用体的权威,使他感到羞愧而改正过来(除非是顽固不化、难以纠正,否则,不到绝对必要的时候我是不主张责骂、尤其不主张责打儿童的),在此之后,便应当去考察他的天然倾向了;由于不可改变的本性,有些人勇敢,有些人胆怯,有些人自信,有些人谦卑,有些人温顺,有些人倔强,有些人好奇,有些人粗心,有些人敏捷,有些人迟钝。人有各种各样的心理和脾性,并不亚于人有各种各样的容貌和体形;只不过其中有那么一点不同,容貌与体形上的特征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年龄的增长而越来越明显可见的;但心理上的特征却是在儿童还没有学会如何去隐瞒自己的弱点、还不懂得如何装模作样来掩盖自己的不良倾向的时候,最容易看清楚。

102.因此,应该及时地好好去考察你儿子的脾性;而且要在他受约束最少、正在游戏、自以为不在你的视线之内的时候去考察。要看看,他的主要的感情和主要的倾向是什么;他是厉害的还是温和的,大胆的还是羞怯的,心慈的还是残酷的,坦率的还是含蓄的,等等。他在这些方面不同,你对待他的方法也应不同,你运用权威的方式也必须随之不同。这些天生的倾向,这些本性的展示,是不能被各种规则或直接的斗争所改正的,尤其是那些由于恐惧和情绪低落而产生的较为谦卑的倾向;尽管也可以运用技巧使它们大为改进,变得有用,不过确实无疑的是,即便用尽方法,一个人的倾向也永远是偏在“自然”最初所安排的那个方向的:所以,假如你现在在他幼小的时候就仔细地观察他的心理特征,那么即便当他长大之后,情况变得复杂了,他披着种种伪装去行事了,你也永远能够判断他的思想倾向以及他的目的所在。

(十一)儿童的自然倾向、合理与不合理要求的表现及对策

103.我以前告诉过你,儿童是喜爱自由的,所以应当引导他们去做适合于他们的事,而不让他们感到自己受了任何束缚。现在我要告诉你,他们还喜爱一样东西,那就是统治:而这便是大多数日常的自然形成的邪恶习惯的最初根源。儿童对于权力和统治的这种喜爱很早就表现了出来,尤其表现在下面两件事情上。

104.首先我们看到,儿童出生后不久(我确信远在他们会说话之前)就会仅仅为了要如愿而哭泣、使性子、闹别扭、不高兴。他们想要别人顺从他们的愿望;试图要周围的人都随时依从他们,尤其是那些年龄和地位与他们相差不大或比他们低的人,他们只要一能够看出这些区别,就会这样做。

105.另一件表现出他们喜爱统治的事情是,他们想要把各种东西都据为已有:他们想要占有,并为由此得到的权力以及随意处分物品的权利而感到高兴。一个人如果没有注意到在儿童身上很早就表现出了上述两种心理,那么他差不多就没有注意这儿童的行为:这两种心理儿乎是一切扰乱人类生活的不公正与竞争的根源,人们如果认为它们用不着及早地加以根除并代之以相反的习惯,那么他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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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略了为一个善良而有价值的人奠定基础的恰当时机。而为了这一目的,我想下面几点是有益的。

106.第一,我说过,儿童恳求的东西决不可让他得到,他哭着要求的东西就更不能让他得到,甚至他提到的东西也同样如此:不过这样说很容易引起误解,以为我的意思是说,儿童不可以向父母要任何东西.人家也许会认为,这样做过分束缚了儿童的精神,会对儿童与其父母彼此之间应有的爱和感情造成损害,所以我要稍微详细地解释一下自己的意思。儿童应当有自由向父母诉说自己的各种需要,父母们也应当尽量和善地听取儿童的诉说并满足他们的需要,至少在儿童还很小的时候应当如此。但是,说我饿了是一回事,说我要吃烤肉则是另一回事。儿童诉说了自己的需要、诉说了自己的自然需要、诉说了他们由于饥饿、干渴、寒冷或者其它自然需要所受到的痛苦之后,他们的父母以及周围的人就有责任去解除他们的痛苦:但是什么东西最适合于解除这些痛苦,需要多少,却应该让父母为儿童去选择和安排;而决不能让儿童自己去选择,说,我要喝酒,我要吃白面包;只要他们一提出这种要求,就不应该让他们得到它。

107.在这里,父母应当关注的是要区别爱好的需要与自然的需要;贺拉斯在下面这句诗中很好地指明了这一点:

有些事物得不到就会使人痛苦(Queishumanasibido1eatnaturanegats)。

凡是真正的自然需要,理智如果没有其它的帮助那么单凭自己是无法予以抗拒的,也无法使它们不来打扰我们。伤病、饥饿、干渴、寒冷、失眠,以及劳累的身体得不到休息或放松等等所引起的各种痛苦,是人人都能感受到的,哪怕心理素质再好的人也不能不感受到它们引起的不适;所以应该用适当的方法来消除它们,尽管我们最初接触它们时,如果耽误一些时间并不会造成某种不可补救的危害,那么就不应当没有耐心或者过于急躁。自然的需要所产生的痛苦是一种警告,要我们提防此后会随之而来的更大危害;因此这类痛苦是不能完全不去理会、也不能去过分加以忍受的。然而,如果明智的照管使得儿童更能习惯于这种艰难困苦,让儿童的身心变得更为强壮,那么对儿童就越有好处。在此我用不着提出任何警告,要求让儿童所受的这种锻炼必须限制在对他们有益的范围之内,要求让儿童所吃的苦既不可损害他们的精神也不可损害他们的健康,因为父母们是只会做得过于温和的。

但是,无论自然的需要应当得到什么样的满足,爱好的需要却是决不可让儿童得到满足的,甚至连提都不能让他们提。他们只要提出这种需要,就应该让他们失去它。当他们需要衣服时,应该让他们得到衣服;但是如果他们提出要这种料子或者那种颜色的衣服,那就决不能让他们得到。我并不是要父母们在那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故意反对子女的愿望;恰恰相反,只要子女的行为举止值得提出这种要求,而且可以肯定这种要求不会毁坏他们的精神或使他们的精神变得脆弱,也不会使他们去喜好琐碎的小事,那么我认为一切事情都应该尽可能弄得让他们感到满意,使他们感受到良好的行为可以得到的舒适和快乐。对于儿童来说,最好是根本不要让他们的快乐放在这些东西上面,也不要让他们的快乐受到他们的爱好的支配,而要使他们在这些事情上一切顺从自然,随遇而安。这是他们的父母和教师应该追求的主要目标;但是在这一目标没有达到之前,我在此所反对的只是儿童的自由要求,儿童对于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的要求应当永远受到拒绝,从而得到约束。

天性慈爱的父母对孩子自然会放纵一些,他们也许会觉得这样做未免太严酷了一点;但其实这并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因为,既然我所提出的方法是不用棍棒的,那么这样来约束儿童的发言权对于建立我们在其它地方谈到的敬畏之心、对于保持儿童对父母所应有的尊敬和崇敬,是很有用处的。其次,这样做可以教育儿童克制自己,从而使他们控制自己的爱好。他们由此可以学会抑制自己的欲望的技巧,每当欲望刚刚产生、还在最容易克制的时候就去加以克制。我们的欲望如果有了发泄的通道,便会活跃强烈起来;而一个人如果敢于把自己的愿望作为要求提出来,那么他也差不多就是认为自己应该得到满足了。我确信无疑的是,一个人忍受自己的拒绝总是比忍受别人的拒绝要容易一些。因此,儿童应当及早习惯于在放任自己的爱好之前,先去请教一下、运用一下自己的理智。这样来抑制自己的欲望,不把它们说出口来,是向控制我们的欲望迈出了一大步。儿童一旦养成了这种习惯,能够制

止自己的爱好的一时冲动,在说话之前能够想一想该不该说,那么在今后一些关系比较重大的事情上,这种习惯对他们具有的益处是非同小可的。我不怕再三强调的一件事情是,就儿童的每一个行为而言,无论它涉及什么事情,是大事情还是小事情,我们主要(我几乎要说是唯一)应当考虑的是,它将对儿童的心灵产生什么影响;它会使儿童养成什么样的习惯;当儿童的年岁大了一些时它是否还适合于他,如果对它加以鼓励,当他长大成人之后它会把他引向何处。

所以,我的意思并不是要故意把儿童弄得不舒服。这样做未免太不人道、太恶毒,而且会使儿童也受到传染。应该引导儿童去克制自己的欲望:他们应该养成压制自己的爱好与磨炼自己的身体的习惯,从而使自己的身和心都变得朗气蓬勃、安适舒畅和强壮有力;而这一切都不会使他们感到一点点恶意。让他们每次都得不到自己所恳求或谋求的东西,会使他们学会谦虚、顺从和忍耐;不过用他们喜爱的东西去奖励他们的谦虚和沉默,也会使他们体会到当初极力要他们这样服从的人的爱。他们现在能够安于没有自己所想望的东西,是一种美德,这种美德下一次便应当用适合于他们并为他们所中意的东西去给予奖励;这种奖励应当作为他们的良好行为的一种自然结果,而不应当作为一种交换条件。但是,如果他们能够从别人那里得到你拒绝给予的东西,那么你便会白费力气,而且还会失去他们对你的爱和崇敬。这种情况是应当坚决予以制止、小心加以防备的。这又使我想到了仆人。

108.如果能够及早地这样对待儿童,使他们从小就习惯于压制自己的欲望而不说出口来,那么这种有用的习惯便可以让他们安定下来;以后他们年龄增长了,做事情比较谨慎了,理智替代情感出来说话了,他们就可以得到较大的自由;因为凡理智所说的话都应该听从。当儿童说要某种特定的东西时,除非那种东西是你先向他们提起酌,决不可去听他们的;相反,当他们想了解某种东西而提出问题、想知道它的情况时,则永远应当去听取他们的问题,公正地和善地回答他们的问题。儿童的其它欲望应该加以抑制,但他们的好奇心却应当小心地加以呵护。

不论我们应当怎样严厉地对待出于爱好的欲望,有一种情况是应当允许爱好说话并听取它的意见的。如同工作或食物一样,消遣也是一种必要的东西。但消遣总是离不开快乐的,而快乐却不是永远依靠理智,相反它依靠爱好的时候要更多一些,所以不仅应该允许儿童去娱乐,而且应该允许他们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娱乐,只要这样的娱乐是无害的并且不会损害他们的身体健康;因此,在消遣的情况下,假如儿童提出某种持定的消遣,我们是不应当予以拒绝的。虽然我认为,如果采用正确的教育方法,儿童是很少用得着去自己要求这种自由的。应当注意的是,凡是对儿童有益的事,永远应该让他们高高兴兴地去做;在他们对某种有益的事感到厌烦之前,应该及时地让他们转移,去做另一种有益的事情。

不过,假如他们还没有达到那种完美的程度,使得某种进步方式能够成为他们的一种消退,那么就应该放松,让他们去做他们所爱好的幼稚的游戏;做这类幼稚的游戏时应该一直让他们做下去,使他们做得太多而再也不想去做了:但是在他们做有益的事情时,都应该永远在他们还想做的时候就让他们留着余味离开,至少也要在他们还没有感到疲倦、还不那么厌倦的时候就让他们放手,使他们还想回头再做,如同还想回到一件便他们得到消遣的快乐事情一样。因为,除非儿童能够在做有益的事情时感到快乐,除非交替进行的有益的身心锻炼使得他们的生活和进步在一连串的消遣中成为一种快乐的事情,同时疲倦了的部分不断地得到了休息和恢复,否则你决不能认为他们已经上了正轨。我不知道,各种脾性的儿童是不是都能达到这种境地,导师和父母们是不是都会下苦功夫、谨慎而耐心地使儿童们达到这种境地;不过我毫不怀疑,只要采用正确的方法,使得儿童想要得到别人的信任与尊重、想要得到名誉,那么大部分儿童都能达到达种境地。当儿童由此有了较多的真实的生活经历之后,便可以自由地与他们谈谈最能使他们得到快乐的事情,指导他们或者任由他们去做那些事得了;这样他们就会明白,自己受到的是慈爱和呵护,那些教导他们的入并不是反对他们得到满足的敌人。这样的管教会使他们爱指导他们的人,爱他们被指导去做的德行。

在消遣方面让儿童拥有自由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由此发现他们的天然的脾性,显示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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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好和才能,从而能够指导明智的父母去为他们选择生活和事业的道路,同时,如果发现儿童的本性中存在着任何很可能会把他们引入歧路的爱好,也可以为他们选择适当的补救办法。

I09第二,儿童在一起的时候常常都争强好胜.喜欢以自己的意志去支配其余的人;无论是准发动了这种争斗,都一定要受到制裁。不仅如此,还要教他们学会人与人之间所应当具有的一切尊重、殷勤和礼貌。他们一旦明白,这种美德可以使自己得到别人的尊敬、爱与重视,同时自己的地位也并不会因此受到丝毫损害,他们就会更加喜欢这种美德,而不会那么喜欢盛气凌人的无礼态度了。

孩子们互相告状,通常都只不过是一些愤怒和报复的嚷嚷,目的是想得到别人的支持,那是不应好意地接纳、也不应听取的。容许他们抱怨叫屈会使他们的精神变得脆弱;如果他们有时候受到了别人的打击或受了别人的气,不让他们觉得奇怪或不可容忍,使他们能够从容忍受,那么这样及早学一点忍耐的功夫,受一点锻炼,对他们是没有害处的。但是,虽然你不应去支持鼓励告状的一方,却仍然应当去制止侵害一方的蛮横与恶意。如果事情是你自己亲眼目睹的,那么你就要当着受害者的面加以斥责;但如果告发的事情确实值得你去注意,不能让它再次发生,那就要避开告发的一方而单独对犯事者加以斥责,然后让他去向对方赔礼道歉,进行补救:这样去赔礼道歉表面上似乎是出自自愿,于是他会比较乐意去做,而对方也会比较和善地接受,结果两人之间的感情得到了增强,而你的孩子们彼此之间也会越来越习惯于礼貌相待。

110.第三,关于事物的获得与占有,要教导他们把自己的东西分给朋友,一点不为难,不吝啬,要让他们从经验中知道,最慷慨的人总是得到的最多,而且还能得到别人的敬重与称誉,这样他们很快就会去学着那样做了。我觉得,较之常常把儿童搞得昏头昏脑的许多礼貌规则,这种办法能够使兄弟姐妹彼此之间更加客气更有礼貌,从而也是对别人更加客气更有礼貌。贪婪、想要占有并且支配超出我们需要的东西,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应当及早小心地加以铲除,而那种与贪婪相反、乐于赠给别人的品质,则应当加以培植。这应当用大量的赞誉和荣誉来予以鼓励,要时刻留心,不让他由于慷慨而受到任何损失;他无论做了什么慷慨的事,每次都应该得到加重的报酬;要让他感受到,他对别人好,这对他自己来说并不是一件吃亏的事;而会使受到好处的人与旁观的人也对他好。如果让儿童去试谁更加慷慨,他们就会这样去彼此竞争;用这个办法,儿童经过不断的练习,就能不感到为难地放弃自己的东西,从而会使他们养成温厚的习惯。而他们则会因自己能够对别人和善、慷慨与有礼貌而感到快乐,感到自豪。

假如慷慨大度应当予以鼓励,那么我们的确应该格外注意,不可让儿童违犯公正的规则:无论什么时候他们违犯了公正,都应当加以纠正,如有必要,还应严厉地予以训斥。

我们最初的行动受自爱的支配多而受理智或反省的支配少,所以儿童做事情非常容易偏离是非的正当标准,那是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内心中的是非标准是成熟的理智与认真的反省的结果。儿童们越是容易搞错这种标准,就应当越加注意对他们进行防范;在这一重大的社会德行方面,任何细微的偏差都要加以注意并予以纠正;在最轻微、最无关紧要的小事情上也是一样,既是为了教导他们的无知,也是为了防止坏习惯;事情在开始时往往都是些芝麻绿豆大的小事,但如果任其自然,就会发展为较高层次的欺骗,最后就有变成露骨的、不知羞耻的不诚实的危险。儿童第一次表现出不公正的倾向时,父母和导师就要对此表示惊愕和憎恶,来把它克服下去。不过儿童在还不明白财产的意义、不知道人们是怎样获得他们的财产的时候,是不可能很好地理解不公正的真正含义的,因此,使他们诚实不欺的最安全方法就是及早把诚实的基础建立在慷慨大度之上、建立在不感到为难地把自己所有或所喜欢的东西给予别人之上。这是可以及早教给他们的,在他们的语言能力和理解能力还不足以形成明确的财产概念、还不足以懂得哪些东西由于一种待定的排他性权利而属于自己之前,就可以教给他们。既然儿童所拥有的东西绝大多数都是赠品,而这些赠品又大多是由父母给予的,那么最初就可以教导他们,要他们只能拥有那些他们认为有权支配东西的人所给的东西,除此之外不可以自己去拿或收藏任何东西。随着他们能力的增长,便可以告诉他们有关公正的其它一些规则和事例以及关于“我的”与

“你的”的权利。假如他们不是由于错误而是出于意志上的专横做出了不公正的行为,并只经过温和的责备与羞辱之后仍然不能改正那种不正当的贪婪倾向,那就得使用比较粗鲁一些的方法去进行矫治了;也只是让父亲或导师从他们手中拿走他们所看重并自以为属于自己的东西,或者吩咐其他的人这样做;这可以使他们明白,他们自己如果不公正地占有别人的东西,那是不会有什么好处的,世界上还有比他们更加强有力的人。不过,假如能够及早对儿童循循善诱.使他们从小就对这种可耻的恶行深恶痛绝,如我设想的那样,那才是消除这种罪恶的真正方法,它比任何出自利益的考虑更能防止不诚实;习惯所起的作用是比理智更加持久的,其作用的方式也比理智更加简捷,理智在我们最需要它的时候,很少公平地受到过我们的请教,被我们服从的时候那就更少了。

111.哭泣在儿童身上是一种不应予以容忍的缺点;不仅是因为它会使房间里充满了令人不快的、不恰当的声音,而且是因为从儿童出发还有一些更加重要的理由,为儿童着想本来就是我们教育的目的。

儿童的哭泣有两种:一种是不屈、跋扈的,另一种是抱怨、哀诉性的。

首先、儿童的哭泣常常足为了要控制别人,是他们的蛮横或顽梗的公开宣告;当他们还没有能力实现自己的欲望的时候,他们就会吵闹哭泣,来坚持他们对那种欲望的权利。这是他们的要求的一种继续,是他们想要某种东西而遭到拒绝、因而觉得受了压迫和不公正的待遇所表示的—种抗议。

1t2.其次,有时候他们的哭泣的确是出于痛苦或真正的悲伤,于是悲泣起来。

这两种哭泣,如果仔细地加以观察,是很容易根据他们的神态、表情、动作、尤其是哭泣的声调区分开来的;但是这两种哭泣都不应予以容忍,更不必说加以鼓励了。

第一,不屈的或意欲的哭泣是绝对不应当许可的,因为它只不过是以另一种方式来奉承他们的欲望,来鼓励那些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去加以克服的情感;如果像常见的情形那样,儿童受了责罚就让他去哭,那么责罚的好处就会被抵消;责罚所引起的若是他们这样公然的反抗,那么只会使他们变得更坏。如果儿童受到的约束相惩罚不能克服他们的意志,不能教导他们去克制自己的情感,也不能使他们的心灵顺从父母根据理智给予他们的指导,使他们将来也能服从自己的理智的指导,那么,这些约束和惩罚便是用错了地方,是白费工夫。但如果儿童做事情一遇到挫折就可以走开去哭,那么其实就是让他们更加坚持自己的欲望,助长那种坏脾气,同时公然宣布他们的权利与决心:一有机会就要去满足自己的爱好。因此,这也可以用作反对经常使用棍棒的一个理由:因为一旦到了要使用棍棒的极端时刻,仅仅责打他们是不够的,你必须不停地责打,甚至你发现已经克服了他们的内心,他们已经顺从地、忍耐地屈服于责罚,才可以停止责打;而这一点,你是可以从他们的哭泣、从他们在你的命令下立即停止哭泣这件事上看得最清楚的。否则,责打儿童就只不过是一种感情用事的暴行;使他们的身体遭受痛苦而丝毫无益于他们的心灵,那仅仅是残忍而不是责罚。这就给了我们一个理由,说明儿童为什么应当少受责罚,同时也就可以阻止儿童多受责罚了。因为,假如我们责罚儿童的时候从不感情用事,而是冷静而有效地进行,不是在盛怒之下狠揍一顿,让儿童痛那么一下子,而是慢慢地打,一边打一边说理,同时观察责罚的效果,一看到他们因此顺从了悔悟了就马上停止;那么,儿童由于从此知道了要小心地避免那种会招致责罚的过失.他们便很少再用得着类似的惩罚了。而且,这样做,惩罚不会因为用得太少而徒劳无功、没有效果,同样也不会用得太多,因为我们一发觉儿童的内心受到了惩罚的影响、有了改进就立即住手了。对儿童的打骂应当永远越少越好,而人们在盛怒之下是很少会遵守这个标准的,通常都会做得过分,尽管从结果上看还不够分量。

123.第二,许多儿童只要碰到很小的一点痛苦就会哭泣,受到最微不足道的一点伤害就要抱怨哭闹。不这样的儿童是很少的:因为在儿童会说话之前,哭泣是他们最初表示自己的痛苦或需要的自然方式,尽管那样幼弱的儿童值得我们同情,但这种同情却愚蠢地鼓励他们去哭,使它一直继续到远在他们能够说话之后。我承认,只要儿童受到了伤害,那么其周围的人就有责任去同情他们,但不应当用怜悯他们的方式去表示这种同情。应该尽力帮助他们,安慰他们.但决不可为他们悲叹。悲天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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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使他们的心灵变得脆弱,使他们遇到一些轻微的伤害就支持不住;从而会使他们更深地沉浸于受伤的部分而感觉不到其它东西,把伤口更加扩大。他们应该受得住一切苦难,尤其要受得住身体方面的苦难,除了纯真的羞耻心与敏锐的名誉心所产生的东西之外,不可具有任何柔弱的情感。人生要遇到许多磨难,我们不能对每一件轻微的伤害都过于敏感。凡不能使我们的心灵屈服的东西,就只能产生轻微的印象,只会对我们造成微不足道的伤害。唯有精神上的磨难,才会造成和延续痛苦。心灵的这种强壮与无动于衷,是我们抵御一般罪恶和人生意外的最好武器;由于这种脾性的获得主要来自于练习与习惯,所以应当及早开始锻炼;一个人如果从小就受到了这种锻炼,那么他就是幸福的。精神脆弱的确应该加以防止或医治,而哭泣是我所知道的事物中最能够使儿童的精神变得脆弱的;因此从另一方面看,防止精神脆弱的方法就莫过于阻止儿童去哭泣。儿童由于磕碰和跌倒受了轻微的伤害,不应当为此去怜悯他们,而应当让他们重新再来;这样做不仅可以使他们停止哭泣,而且比责备或怜悯能够更好地医治他们的疏忽的毛病,防止他们下次再跌。不过,无论他们受了什么伤害,都要让他们停止哭泣.这样做可以便他们在目前得到更多的安宁,同时对将来也是一种锻炼。

114.前一种哭泣需要用严厉的办法来使它停止;如果一个眼色或一个明确的命令不能让它停住,那就不得不使用棍棒了:因为这种哭泣发自于骄傲、顽梗与欲望,而如果错误的根源在于意志,那就必须对这种意志加以克服,必须用一种足以控制它的严厉的东西来使它变得顺从。相反,这后一种哭泣通常是出于心灵的软弱,原因完全不同,所以应当月比较温和的办法去对待。对于这种哭泣,最初也许应当去劝说他们,或者去转移他们的视线,或者去取笑他们的哀鸣:不过这种种做法都要考虑到具体的情境和孩子的脾性。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规则可用;应该让父母或导师去斟酌处理。我想我还可以概括地这样说,对这种哭泣也应该永远让它遭白眼,父亲应该永远借助于自己的权威,用严厉的态度和言词来制止它,孩子的年龄越大、脾性越倔强,就越加严厉;不过总以能够停止他们的哭泣、结束混乱为度。

115.勇敢和胆怯与前面提到的脾性有很密切的关系,因此在这里谈一谈它们或许是恰当的。恐惧是一种情感,如果加以正确的控制,也有它的用处。我们由于自爱,一般都保持着一定程度的恐惧心,但有时候也会过于勇敢、莽撞和不知道危险,如同碰到一点点灾祸就吓得发抖缩成一团一样,都是不大合理的。我们有了恐惧心,就会对我们提出警告,要我们赶紧努力,让我们防备灾祸的到来,所以,如果遇到灾祸不知道害怕,不去对危险作出正确的估计,而是掉以轻心,迎头撞上去,不管它是一种什么样的危险,也不考虑这样做有什么用或会产生什么后果,那不是一个理性动物的果敢,而是一种兽性的狂暴。一个人如果有了这种脾性的孩子,唯一的办法就只有去唤醒他们的理智、自我保护的心理是很快就会让他们听从理智的劝告的,除非有别的情感促使他们丧失理性、不管不顾地莽撞行事(事情往往如此)。人类天生是不喜欢灾祸的,因此我想没有人会不害怕灾祸,因为恐惧只不过是我们遇到了不喜欢的事物时所产生的一种不安。所以,如果有人遇到危险迎头撞了上去,那么我们就可以说,这是因为无知,或者是因为受到了某种更加强烈的情感的支配.没有人会如此与自己为敌,乃至自愿去遭受灾难、为了冒危险而去冒危险。因此,如果是骄傲、虚荣心或愤怒使儿童失去了恐惧或者使他不听恐惧心的劝告,那么就应当用合适的方法去消除那些情感,停下来考虑一下可以降低他的火气,使他自己想想这样的冒险值不值得。不过这种毛病并不是儿童常犯的,我就不再进一步详细讨论它的救治办法。精神脆弱才是更为常见的缺点,因此需要更多的关注。

坚忍是其它各种德行的保障和支柱;一个人如果没有勇气,那就难以尽到自己的责任,也难以具备一个真正有价值的人的品性。

勇气使我们能够承受我们所恐惧的危险和我们所感受的灾难,它对于我们这种四面受敌的人生是非常有用的:因此,最好能够尽早地使儿童具备这种武装。我承认,天性在这里有很大的关系:但是即便天性有缺陷,软弱畏怯,它还是可以通过正确的管教变得大为果敢的。我已经谈过,应当怎样在儿童年幼的时候不使他们受到恐吓,不因为他们受了一点轻微的伤害就让他们自我怜悯、以免他们的

精神遭到损害;现在要进一步考虑的是,假如我们发觉他们胆子太小,应该如何去锻炼他们的脾性,提高他们的勇气。

我以为,真正的坚忍是当一个人无论遇到什么灾祸或危险的时候,他都能够镇静自如,能够泰然自若地尽到自己的责任。尽管这种境地即便成人也极少能够达到、因此我们不应当在这里去过分地指望儿童,但有些事情还是可以做到的:明智的指导与循序渐进可以使他们达到超出人们所能希望的境地。

儿童年幼的时候我们忽略了对他们进行这种重要的照料,这也许就是他们长大成人之后极少有人充分具有这种美德的原因。我们英国人是一个天生非常勇敢的民族,假如我以为真正的坚忍只需要决战疆场、在敌人的面前视死如归的勇气,那么我就不会在我们英国说这些话了。我承认,这种勇气对于坚忍的德性并不是不重要的,我们也不能否认,桂冠与荣誉永远应当授予那些为国牺牲的勇士。但这并不是事情的全部。我们所面临的危险不仅仅来自战场,而且也来自其它各个地方;死亡虽然是人生中最可怕的灾情,然而痛苦、羞辱与贫困也是令人恐惧的,能够使大多数面临它们的人烦扰不堪:有些人虽然并不害怕其中的某些东西,但却仍然对其它一些东西心惊胆颤。真正的坚忍要准备对付各种各样的危险,无论遇到什么灾祸、都要安之若素,岿然不动。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一点恐惧都不该有。一日危险降临,恐惧是不能没有的,没有恐惧那是愚蠢;有危险就应当感到危险,要有足够的恐惧心来保持我们的头脑清醒,激发我们的注意力、努力和精力;但是不应让它扰乱我们镇静地运用理智,也不应让它妨碍我们去执行理智的指示。

要达到这种高贵的有男子气概的沉着冷静,第一步是要按照我在上面所提到的,在儿童年幼的时候小心地不让他们受到各种惊吓。不要让他们听到任何恐怖的谈话,也不要让他们受到可怕的东西的惊扰。这常常会破坏他们的精神,使他们的精神失常,再也恢复不了;使他们在整个一生中,一听到或想到任何恐怖的东西就会惊惶失措;身体会瘫软,心灵会不安,人会身不由已。难以做出任何镇定的或合理的行动。这种情形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第一次的强烈印象导致了生命活力方面的一种习惯动作,还是因为某种更加不可解释的原因引起了体质方面的改变,但是求实确实是这样的。这种心灵软弱畏怯、由于小时候受了惊吓而—辈子受其影响的人是到处都可以见到的,因此要尽量加以防止。第二步是要渐渐地使儿童习惯于他们所过分害怕的那些东西。不过你在这里要格外小心,不能搞得太急了,也不可过早地尝试这种治疗方法,否则恐怕不但治不好毛病,反而会使它加重。婴儿如果还在怀抱之中,那就很容易不让他们看见可怕的东西,而且,在他们学会说话并且能够听懂别人的话之前,也无法对他们讲道理,让他们知道,我们打算让他们熟悉、为此目的让他们渐渐接近那些可怕的东西,其实并没有什么害处。因此,在他们学会走路与说话之前,这种方法是很少用得着的。然而,有些东西是很难不让他们看见的.假如婴儿不喜欢这些东西,一见到这些东西就表现出惊恐的样子,那就必须使用一切办法来减轻这种恐惧,例如转移他们的视线、给这些东西加上一层可爱的外表等等,直到他们熟悉了、不再讨厌它们了为止。我想我们都可以观察到,儿童刚刚生出来的时候,不论看到了什么东西,只要它不伤害眼睛,他们部是无所谓的;他们看到一个黑人或一头狮子,不会比见了他们的保姆或一只猫更觉得害怕。那么为什么后来他们见了某些形状与颜色的混合物就会感到害怕呢?没有别的,他们只是害怕好些东西会随之给他们带来伤害。例如一个儿童每天换一个奶妈吃奶,那么我敢说,他在6个月的时候就不会比60岁的时候更害怕陌生的面孔了。所以,儿童之所以不愿接近陌生人,乃是因为他已经习惯于仅仅认周围的一两个人那里得到食物和关怀,一旦到了陌生人的怀里,他就感到自己离开了那个使他快乐、给他食物、随时满足他的需要的东西,因此保姆一走开他就害怕。

我们天生害怕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痛苦或者丧失快乐。由于痛苦成丧失快乐并没有附加在任何可见物的形状、颜色或者大小上面,因此我们对于形状、颜色或者大小之类的东西都是不怕的,除非我们从它们那里感受到了痛苦,或者认识到了它们会对我们造成伤害。儿童都报喜欢火焰的亮丽光彩,他们最初总想去拨弄它:但是当它不断使他们受到极大的痛苦之后,经验便使他们懂得了火的残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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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于是他们就不敢再去碰它,而要小心地避开它了。这便是恐惧的根据,由此不难发现恐惧是从何而来的、如果怕了不该害怕的东西又应当如何去医治。一个人如果能够坚定地面对所怕的东西,在不太恐怖的情况下能够把握得住自己和通常的恐惧心,那么他就为面对更为真实的危险作出了良好的准备。如果你的孩子一看到青蛙就会尖叫着跑开,那就让另一个人捉住它,把它放在有一定距离的地方:首先让他习惯于看它,看习惯了之后再让他走近它、不动情感地看它跳跃;然后再由别人将它抓住、让他轻轻地触摸;如此等等,直至他能够自信地拨弄它,如同拨弄一只蝴蝶或麻雀一样。采用同样的方法,任何其它不必要的恐惧都可以被消除掉;只要你小心从事,做的时候不要过于性急,孩子的前一种恐惧还没有完全消除之前不要把他推向新的自信。这个年轻的战士就应当这样加以训练,由此走向人生的战斗;要注意的是,除了真正的危险之外,不可把更多的事情说成是危险的;所以,只要看到他怕了不该害怕的东西,你就一定要在不知不觉中逐步引导他,直至他最后消除了恐惧,克服了困难,受到了称誉。这种成功如果经常重复就会使他发现,灾祸并不总是如我们的恐惧心所设想的那么可怕或那么严重;避免灾祸的方法不是跑开,也不是由于恐惧而烦扰、沮丧和裹足不前,我们的名誉或责任都要求我们前进。(p103)

既然儿童恐惧的主要基础是痛苦,那么锻炼儿童、使儿童不恐惧不怕危险的方法就是使他们习惯于遭受痛苦。慈爱的父母很可能认为,这对于他们的孩子来说是一件非常不自然的事;而在大多数人看来,为了使一个人不怕痛苦而去让他遭受痛苦,那是不合理的。人们会说,“这种做法也许会使儿童怀恨使他遭受痛苦的人,却决不能使他愿意遭受痛苦。这是一个奇怪的方法。你不愿意让儿童为他们的过失受到棍棒的惩罚,但你却要儿童由于自己的良好行为而去受折磨,或者为磨难而大受折磨。”我毫不怀疑,人们会提出这种种反对的理由.而且他们会认为。我提出这种主张是这些矛盾,是异想天开。我承认,这是一件必须十分谨慎的事情,所以并不奇怪,只有那些考虑周到、对什么事情都要细究理由的人才会接受我的主张,领会它的好处。我不主张儿童因为他们的过失多受责打,因为我不愿意让他们把肉体上的痛苦看作最大的惩罚:由于同样的理由,我主张儿童行为良好的时候不妨有时候让他们吃点苦,因为这样可以使他们习惯于承受痛苦而不把痛苦看作最大的灾难。斯巴达的榜样充分地表明了,教育可以使青年人习惯于承受多大的痛苦与磨难:任何人一旦不再把肉体上的痛苦看作最大的灾难、不把它当作最值得害怕的东西,就会在德行上取得非同小可的进步。但是我并不是要愚蠢地在我们这个时代或政体中提倡斯巴达人的训练方法。我只是说,温和地训练儿童、使他们习惯于受到一定程度的痛苦而不畏缩,是一种使他们的精神变得坚强、并为他们今后的生活奠定勇敢与果断的基础的方法。

第一步应当是,不要每次见到儿童受了一点点痛苦就去怜悯他们或让他们去自我怜悯。不过这一点我已经在别的地方说过了。

第二步应当是,有时候要故意让他们受点痛苦:不过必须小心,要在孩子情绪好、并且相信使他受到伤害的人本来是出于好意的时候,才能这样做。这样做的时候,一方不可有生气或不高兴的迹象,另一方也不可有同情或后悔的表示:而且这种痛苦决不可超出儿童所能承受的程度,不能引起儿童的怨恨、误会或被他看作是一种惩罚。我知道一个儿童,平时会为了一句不中听的话而哭鼻子,会敏感地感受到别人的冷眼责备,但在上面所说的那种情况下,由于度掌握得好,有一次他的背被一个人重重打了几下,却还是笑嘻嘻地跑开了。只要你平时始终关心爱护孩子,让他感受到你的毋庸置疑的爱,他就会逐渐地习惯于忍受你的非常令人痛苦的粗暴的对待而不会畏缩、不会有怨言:我们看到儿童在游戏时每天都是这样彼此相待的。你越是发现你的孩子软弱,你就越应当寻找机会在合适的时候来这样锻炼他。这种锻炼的大窍门在于,要当你正与他玩得高兴、称赞他的时候,从痛苦最小的事情开始,在不知不觉之中逐渐向前推进:一旦你使他感到,他所受的痛苦由于他的勇气所受到的赞扬而得到了补偿;当他能够为自己有这类男子气概的表现而感到自豪,能够不逃避较小的痛苦、不因为一点痛苦就畏缩不前、而宁愿取得勇敢的名誉;那时,再借助于他的不断增长的理智,你就一定可以及时克服

他的怯懦、改进他的脆弱的性格了。随着他年龄的增长,要让他去尝试一些为他的天性所不敢的事情;如果发现他不敢去做他只要有勇气就完全可以做好的事情,那么一开始要帮助他,然后要逐渐地使他感到惭愧而去做,直至他在实践中获得了自信、最后把它做好;如果他能够达到这一步,那就一定要大大地称赞他,其他的人也要给予好评。当他通过这样一些步骤获得了果敢的性格,不再因为害怕危险而不敢去做自己应做的事;当他遇到突发的危险,不再因为恐惧而心慌意乱、浑身战栗、无法行动、或者一跑了之的时候,他便具备了一个理性动物的勇气;这种胆量是我们应当努力设法、一有机会就要借助于实践与习惯使得儿童获得的。

116.我经常在儿童身上看到这么一种情况,他们一旦得到了弱小的动物,就会去虐待它:他们常常折磨、非常粗暴地对待落到他们手中的小鸟、蝴蝶和其它这样的弱小动物,并且以此为乐。我想我们应当注意这种情况,假如他们表现出这样的残忍倾向,那么就要把相反的习惯教给他们。因为折磨与杀害动物的习惯会逐渐地使他们对于人类的心肠也变得硬起来;而以虐待与摧残弱小动物为乐的人对于同类也不会十分同情或宽厚的。我们不让屠夫参与生死性质的审判,就是注意到了这一点。儿童的养育从一开始就要让他们对杀害或折磨任何生物都感到恐怖;要教导他们不要去破坏或毁灭任何东西,除非是为了保存或者有利于其它更加高贵的东西。的确,保存整个人类本来就是每个人的责任,是调整我们的宗教、政治与道德的真正原则,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尽力使它成为自己的信仰,那么这个世界就会安静得多,善良得多。还是回到我们当前所讨论的问题上来;我认识一位母亲,对她的和善与远虑都不能不表示赞叹,当她的任何一个女儿,就像一般小女孩所喜欢的那样,想要一只狗、一只松鼠、一只鸟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时.她总是会满足她们的要求;不过一旦得到了这些小动物之后,她们就一定得爱惜它们、勤勉地照管它们,使它们不缺所需要的东西、不受到虐待。因为,如果她们没有用心照顾它们,这位母亲就会把它看作是一种重大的过失而为此没收她们的小动物,至少也要因此责骂她们一顿;这样她们很早就学会了勤勉与善良。确实,我认为人们从婴儿的时候起就应当习惯于善待一切有感知的动物,不损坏或伤害任何东西。

儿童往往从破坏行为中得到一种快乐,我指的是他们无故损坏东西,但尤其是指他们使那些能够感受痛苦的东西遭受痛苦而引以为乐;我以为,这种快乐只是一种习得的倾向,是一种从风习与交往中得来的习惯。许多人教儿童打人,看到他们伤着了别人就高兴得大笑:周围的大多数人也给儿童做出了榜样,更加坚定了他们的这种破坏行为。历史上谈论的事情也差不多全是打仗与杀人;加在征服者(他们大部分都只不过是些人类的大屠杀者)头上的荣誉和名声则进一步误导了正在成长的青年人,使他们以为屠杀是值得称赞的人类事业,是一切德行中最英勇的德行。通过这样一些步骤,不自然的残忍便在我们身上培植起来了,而为人道所憎恶的东西则被风习看作是获取荣誉的方式,使我们不再憎恶而推荐给了我们。于是,由于时髦和舆论,它最终成了一种快乐,而其实它本身既不是快乐也不可能是一种快乐。这是应当小心加以注意、及早予以医治的;以便培养起那种相反的、较为自然的仁爱与同情的脾性来取而代之;不过仍然要采用应当用来治疗前面提到的其它两种过失的那种温和的方法。说到这里我们还要提出一个告诫,也许不是不合理的,儿童所作出的破坏或者伤害,如果是出于游戏、出于粗心或者出于无知,他们并不知道那是一种伤害,也不是为了破坏而故意作出的。那么,它们虽然有时候也许会造成重大的危害,却可以完全不必介意,或只要稍加注意就行了。我想,这一点我说得再多也是不为过的,即无论儿童犯了什么过错,无论所犯的过错会造成什么后果,我们对待他的过借时只应当考虑它的根源以及它可能养成的习惯;惩罚应当着眼于这种地方,儿童不应当因为游戏或者粗心作出的伤害而受到惩罚。需要改正的过错是他心中的过错;如果所犯的过错或者可以为年龄所治愈,或者不会养成任何不良的习惯,那么,无论目前的行动是如何地令人不愉快,都不必加以责备。

1170在年轻人身上养成人道情感并使之勃发生机的另一途径是:使他们在言谈及行为举止上习惯于以礼貌对待那些身分卑下的人,尤其是仆人。人们熟视的一种现象是:绅士家庭的儿童使用粗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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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辞、蔑视的称呼、傲慢的举止去对待家中的仆人,好像这些仆人是属于比他们低下的另外一个种族或种类。不管这种情形是由于邪恶的榜样,还是由于家财万贯,或是由于其天生爱慕虚荣造成的,均应加以防范或消除,应使他们以一种温和、有礼、和蔼的态度,去对待下人,以此取代前述的傲言恶行。如果他们爱护下人,外表上又对他们彬彬有礼,使下人在服从中分享主人的器重,他们的尊严丝毫不会因此而受损,他们的高贵地位及威望反而会提高,仆人们将更自觉自愿地为主人效劳,他们发现自己并不是由于财富才拜倒在主人的脚下,遭受主人的驱使。儿童不应耽于外表就失去对人类天性的尊重。他们越是这样,他们就越是要受到教导,使其脾性变得浑厚,以更富同情心及谦和的态度去对待那些地位较低、财富较少的同胞。如果他们在襁褓时起就凭仗父亲的爵位而颐指气使,自以为具有支配他人的权力,充其量也是教育不得法的结果;如果教养者未采取明智措施予以重视,就可能使他们天生的自负心理潜滋暗长,乃至形成一种鄙视下人的习惯。其结果除了导致压迫与残酷,还会有别的结局吗?

(十二)怎样对待儿童的好奇心

118.儿童的好奇心(这是我在108节已提及的)是一种追求知识的热望,因此应加以鼓励,这不仅因为它是一种令人欣慰的迹象,而且因为这是自然为他们提供的扫除天生愚昧的优良工具。如果缺乏这种急切的求知欲,无知就会将他们变成呆滞无用的动物。我认为,鼓励好奇心,使之处于经常旺盛的活跃状态的方法有以下几点:

第一,无论儿童发出什么问题,切不可以制止或羞辱,也不可使他受到讥笑,你应按照他的年龄特征与知识容量,回答他的一切问题,解释他所想要明白的事物,使他尽量懂得。不过,你的解释或观念不可超过他的悟性所及,眼下无用的形形色色的事物不宜多提,免得反而把他弄糊涂。你要注意他的发问的目的,而不要注意他发问所用的言词;一旦你告诉了他,使他得到满足之后,你就可以看到,他的思维本身就得以扩大,适当的答复可以引导他前进,乃至超出你所想象的限度。因为知识之为悟性所喜悦,犹如光线之为眼睛所喜悦;儿童极端喜欢知识,尤其是当他们知道自己的问题引起了注意,以及他们的求知的欲望受到了鼓励与赞扬时,更是如此。我相信,许多儿童之所以沉浸于无聊的娱乐,将全部时间乏味地消磨掉,其原因只有一个,这就是他们的好奇心受到了阻碍,他们的求知欲遭到了冷落。我相信,如果他们能够得到比较和善与尊重的待遇,他们的问题能够得到应有的满意的答复。他们就会在学习与增进知识方而取得更多的快乐。因为较之时时回到同一游戏与玩具上去,那里始终有他们所喜爱的新奇的与充满变化的事物。

119.第二,除了认真地答复儿童的提问以及告诉儿童那些他们需要并急切想了解的事情外,此外还可采取一些特殊的称誉的方法。你可当着他们的面,告诉他们所敬重的人,说他们懂得某某事情了;我们从摇篮的时候起就都是一些自夸自负的动物。不妨让他们的虚荣心在有益于他们的事情上面得到鼓励;应当利用他们的自负心理,使他们去做有益于其长处发展的事情。立足于此。你将会发现,要使年长的孩子通晓你要他学习的事物,且能独立求知,最好的鞭策莫过于使他去教他的弟妹。

120.第三,儿童的问题不可忽视,甚至还应格外注意,以确信他们从未得到虚妄的、困惑难解的答复。如果他们受到了轻视,或者受到了欺骗,他们是容易察觉的;他们很快地就会仿效,学会疏忽、装佯及伪善等伎俩。在一切交往之中,我们全部不可侵犯真理,尤其是与儿童交往的时候:因为如果我们跟他们弄虚作假,我们就不独愚弄了他们的期盼,阻碍了他们的认识,而且也毁坏了他们的纯真,使人们学会了最坏的邪恶。他们是新到一个陌生国度的旅行者,对于当地的情形一无所知;所以我们应该凭据良心,不要把他们导入歧途。虽然有时候他们发现的问题好像不很重要,我们也应认真地回答,因为它们在我们看来虽是一些并没有发问价值的问题(因为这些早就属于路人皆知的问题);

但在完全不知道的人看起来还是十分重要的。儿童在我们所熟悉的事情上面,往往是生手;他们日常遇到的事情,对于他们最初都是未知的,正同以往对于我们是一样的;凡是能够碰到礼贤下士的、容忍无知的、而又能帮助他们摆脱这种窘境的人,就是幸福的人。

假如你或我到了日本,凭着我们的明智和知识,自负会使我们对于儿童的思想和问题也许不屑一顾;但是,我还要说,假如你我到了日本,我们就无疑地会要发现成千的问题(假如想要知道当地情形的话)。这些问题在一个傲慢或轻率的日本人看来是那么愚蠢,不着边际,但在我们看来它们都颇为重要,并急待解决,倘若我们能找到一个谦恭有礼的人,来满足我们的要求,指导我们的无知,我们一定会感到欣慰无比。

儿童看见了新鲜的事情,通常都用陌生人的口吻提出同一个问题;这是什么?他们的意思一般只是指那东西的名称;所以,通常对此间的合适答复就是将该物的名称告诉他们。他们通常发现的第二个问题是:它有什么用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的答复要真实准确,直接了当;我们要在他们的悟性所及的范围内,将那件东西的用途告诉他们,并将使用方法解释清楚。对于他们的其余发问也是一样;要在他们理解力所及的限度内给他们以充分的满足之后,才能叫他们走开;这样就可以引导他们从你的答复里面再去萌生新的问题。这种交谈对于成人而言,也许并不完全像我们所想象的单调乏味及无意义。好问的儿童发出的天真的、未经人教导过的发言,常常可以使得一个肯用思想的人去动一番脑筋。我感到:较之成人的街谈巷议,儿童无意中发出的问题常常可以便人多学到一些东西,因为成人所说的话往往是拾人牙慧的,是为他们所受的教育上的成见所囿的。

121.第四,通过使儿童领略新奇的事物,引发问题,并提供机会让他们自己去求得了解的方式,以激发他们的好奇心,这在有时也许不能视为不智之举。万一他们的好奇心引发的问题不是他们所应知道的,你就最好坦诚地告之:这是一件他们眼下还不宜知道的事情,不宜用假话或琐屑、不得要领的答复去加以搪塞。

122.有些人从小就显得鲁莽、活跃,这很少是因其体格强健之故,也不能视为其头脑判断力强。假如人们想使儿童变成一个机敏的、擅长言辞的人,我相信是有计可施的。但是我认为:一个明智的父亲与其让其子在儿童时期是一个善于交际的好伙伴,不如使他在长大成人以后变成一个能干、有用的人。即使那样,此事也是应当考虑的。我觉得本人可说的话是:让儿童饶舌,讨人喜欢,其实并无多大乐趣可言,还不如善于推理来得有用。所以,你应当尽你所能,在他能力所及的范围内,满足他的需要、指导他的判断,这样去鼓励他的提问。他的理智只要相当完善了,你就要使他因此得到信任与赞赏。如果他离开了正轨,你不可讥笑他的错误,而应和言悦色地予以矫正;如果他对于所遇到的事情肯去推理,你就应该尽量当心,不要让人阻碍他的这种倾向,也不可以强词夺理的或谬误的谈话,去对这种倾向产生误导。因为,这是我们的心理上的最高级而又最重要的能力,应该受到最认真的关注,去予以培植;我们的理智的正当改进与运用乃是人生所能达到的最完善的境界。

(十三)怎样看待儿童的闲荡及矫正措施

123.人们在观察儿童时会发现,与上述好问的脾性相反,他们有时对任何事物都置诸脑后,漠不关心,甚至在他们的正经工作上,也是一味地闲混。在我看来,这种闲荡的性情乃是儿童身上最坏的一种品质,如果它是出于自然的,又是最难医治的一种顽症。不过,事情有时容易出现差错,所以,当我们有时埋怨儿童在读书与工作上闲混时,我们应小心作出正确的判断。做父亲的头一次怀疑儿子具有一种闲荡的性情的时候。他应对他仔细观察,看他是不是在一切行动上都显得漫不经心、冷漠乏味,还是只在某些事情上面显得迟缓与懒惰,而在别的事情上面部又显得生机勃勃。因为我们虽然发现了他读书不用心,把在房里或读书的时间大部分都蹉跎掉了,还是不能够立刻就得出结论:这些都是因为他的闲荡的脾性使然。那也许是—种孩子气,觉得别的某些事物比读书更有趣,并一门心思地想着那些事情。他是被迫读书的,自然就不喜次他的书本。你要完全掌握其中的原委。你就应该在他不读书的地点与时间,在他放情活动的时候去观察他,看他是不是忙乱活泼的、看他能不能设计某些事情,并付诸劳力与热情,坚持不懈,直至达到目的;还是—味慵懒淡漠地消磨时光。

如果他的懒惰只限于读书的时候,我觉得那也许是容易医治的;如果根源是在气质方面,那就需要多费一些气力、多给予一些关注,才能治疗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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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如果你满意地看到他在工作的间歇作游戏,或者作别的他所愿沉浸产其中的事情是很热心的,你就会知道他本身并不想偷懒.只是因为书籍枯燥乏味,方才不予注意、不肯用功;为此,第—步就要设法把偷懒的愚蠢之处和弊病和善地告诉他,说他这样一来便耽误了好些本可花在其它用途上的时间。不过谈话的时候态度一定要恬静、和蔼,开始不必絮叨不休,只要简单地说明这种平易的道理即可。如果这种办法生效,你就算是用了最合适的方法,即理智与和善,达到了你的目的。如果这种比较温和的办法未曾奏效,你就不妨羞辱他,每天当他走到桌子旁边的时候,假若没有生人在座,你就不妨问他,看他那天做事花了多少时间,使他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害羞。如果他在应该完成的时候还没有做完,你就可以把这种情形宣布出来,使其尴尬;不过不可掺杂斥责.只要给他一点冷淡的脸色即可,一直到他改正为止;他的母亲、导师以及一切周边的人,都要同样地对待他。如果这种办法还没有产生你所期望的效果,你就可以告诉他,再无须烦扰导师去教他了,你也用不着再花钱去请一位导师陪着他无聊地消磨时光,他既然不爱书本,而钟情于这种或那种活动(无论他喜欢什么游戏),他从此以后便只能专心致志于游戏,然后极力敦促他去做他所爱好的游戏,要他不分黎明傍晚,专心去做,一直到他做够了,宁愿换换口味,再去读几小时书为止。但是你这样把游戏当工作,要他去做时,休一定要亲自或派人监视他,要使他接连不断地做,不准他在那里再偷懒。我说你要亲自去监视,因为为人父者,无论有何等重要事务缠身,他都值得花两三天工夫在他的儿子身上,去为他矫治这种在正经工作上闲荡的严重缺点。

125.如果懒散不是来自于他的一般气质,而一种特殊的或是习得的对于学习的憎恶——对此你应仔细地考察与分辨——,那么,这就是我的主张。不过,虽然你的眼睛可以盯住他,看他在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内究竟干些什么,但是你不可使他知道你或者任何别人在那里监视他;因为那是会妨碍他去随心所欲的,他的心理充满了某种欲望嗜好,可是出于对你的畏惧,所以不敢去做他一心向往之事,对于其它一切当时不感兴趣的事,他则完全不予理会,于是从表面上看去.他就好像真的是懒懒散散,无精打采似的,事实上,他的心里正一门心思想着那件事情,不过因为怕你看见或知道,所以不敢放肆而已。为了弄清这一点,观察要在暗中,在他不必疑心有人在监视而感到拘谨的时候去进行。在他完全自由自在的时候,你可以吩咐一个你所信赖的人,去看他是如何消磨时光的,看他在没有任何限制,能够放任所为的时候,还是否懒懒散散地混日子。从他这种在自由时光的所作所为上,你就容易分辨清楚,他之所以蹉跎掉他的读书的光阴,究竟是由于气质慵懒,还是由于憎恶书本之故。

126.假如他的天性存在缺陷,以致精神沮丧,自然而然地淡漠慵懒,耽于梦想,那么,这种没有出息的性情是不容易对付的,因为在此情形之下,他对于未来的事情一般并不关心,这种性情缺乏行动的两大动力,即远见与欲望;对于冷漠的、扭曲的性情,问题就在如何培植并且增进其远见与欲望。当你知道这种情形乃是一种个案时,你应仔细考查,看他是不是什么都不喜爱,你要知道他最热衷的是什么;如果你能发现他的心里具有某种特殊的倾向,你就应尽力去增进那种倾向,并利用那种倾向去使他工作、去激发他的勤奋。假如他喜欢赞誉、喜欢玩耍,或喜欢漂亮的衣服等东西,或者相反,他伯痛苦、怕羞辱,或者怕你生气,诸如此类等等,无论他所最喜欢的是什么,只要不是懒惰(因为懒情决不能够使他去用功),你就要利用这些东西去激励他,使之振作。在这种冷漠的性情中,你不必担心将欲望发展得过头(就像在其它情形中一样),将其珍藏起来。欲望正是你所需要的,所以你应尽力去唤醒它、增进它;须知,欲望不现,努力不再。

127.如果用这种方法还不能充分地支配他,激发他的精力与活力,你就应使他从事一些经常性的体力劳动,这样也许可以便他养成一种做事的习惯。本来,令其努力学习是使之养成锻炼及运用心智习惯的一个更佳途径。但是由于这一作法难以观察,谁也不知道他究竟是不是在偷懒,所以你必须给他找些体力活,使他经常地忙于其中,无暇它顾。如果那些体力活有些难做,令人羞辱,那也无妨。因为这样一来,它们就更容易使他感到厌倦,使他想回到书本中去。不过你必须确信,当你用书本替他交换别种劳动的时候,你所安排的工作和工作的时间必须使得他即使想偷懒而无机可乘。只有到他

在你的引导之下,注意书本,发愤攻读之后,你才可采取另一作法,即当他在规定时间内学习完毕后,作为一种奖励,使他从别种劳动得到一点休息。随着他越来越执著于他的学业,这种劳动也可相应减少,直至最后,他的闲荡、疏于书本的毛病治愈时,就可完全取消劳动了。

(十四)怎样矫治儿童厌恶书本,喜欢玩耍的习惯

128.我们以前说过,交换及自由乃是能令儿童感到愉悦的.因此,建议为他们安排适合其特点的游戏,依据此理,我们不应把书本和别种我们要他们去学的事物当作一种任务,强加给他们。这是他们的父母、导师和教员所易忘却的;他们一旦想到了适合儿童去做的事,就急于使儿童卷入其中,而不会设法诱导儿童去做。但是儿童重复受过几次教训后,很快就会明白,知道哪些是别人要他们去做的,哪些不是。一旦这种错误的作法弄得儿童对于书本感到不安之后,医治的方法就得从反面着手。这时再要使他把书本看作游戏,已为时太晚,这时你就应采取一种相反的方法,即看哪种游戏是他最喜欢的,就强迫他去玩那种游戏,每天要他玩上许多个小时,不是将此当作对他热衷游戏的惩罚,而是当作他务必完成的一种工作。假如我没有弄错的话,这种办法不要几天,就会令儿童对他最心爱的游戏发生厌倦,以致他宁愿去读书,或者去干别的事情了。如果读书或者别的事情可以赎换令他去完成的游戏任务的任何部分,或是他可将耗费在这种游戏中的时间匀出一部分去读书,或者去做别的真正对他有益的事时,那就尤其如此。我认为这种疗法至少比禁止他们游戏好(禁止通常反而可以增强欲望),也比用别种惩罚的方法去治疗要好;因为一旦你使他的欲望得到了过度的满足(除饮食外,别的事情都可以这样处理,不会发生不测),使他在你本意要避免发生的事情上鼓捣过头之后,你就使他生出了憎恶的心情,你再也不必担心他以后会于同样的事情了。

129.我觉得这件事是清楚明白的,那儿童通常都是憎恶懒惰的。所有的关注集中到一点,那就是他们的好动的性情应该经常用在对于他们有益的事情上面;欲达此目的,你就应该把你所愿意他们去做的事情当作他们的一种娱乐,而不是当作一种工作。为了不使他们感到你在中间操纵,特提出实现上述构想的建议如下。投出一些借口,把你所不愿意他们去做的事情,责令他们去做,直到他们做够为止,使他们因此厌倦那件事情。比如,你的儿子不是过于喜欢抽陀螺吗?那就强迫他每天一连玩上许多个小时,你要在旁监视着他,让他不停地抽。你可以发现,他很快地就会厌倦抽陀螺,心甘情愿地放弃这种游戏。采用这种方法,把你所不喜欢的娱乐当作他的一种工作,他自己就会愉快地去做你所愿意他做的事了,尤其是在如下情况,即儿童如果把这些事视为他作了那种被吩咐去做的游戏的奖励,那他就会更加乐意。因为,假如他每天被吩咐去抽陀螺,不到十分厌倦,不让他停止,这时倘若你肯应允他,将读书作为在规定时间内用力抽过陀螺之后的奖励,你想他还会不用功读书、不向往读书吗?儿童所作的各种事情,只要适合其年龄特点,在儿童从事时彼此就并没有多大区别。他们之所以把某件事情看得比另一件事情重要,那是因为受了别人的影响所致。所以,凡是被当作奖励去给予他们的事物,就真能产生那种效果。运用这种技巧,儿童的管理者就可以选择,看是把跳房子当作跳舞的奖励呢,还是把跳舞当作跳房子的奖励;是使他们喜欢抽陀螺呢,还是使他们钟情读书;是使他们热爱掷球呢,还是使他们乐于研究地理;儿童所喜欢的就是忙碌不停,忙于那些他们想象中乃是他们自己选定之事,忙于那些他们以为是父母或是他们所敬重、所愿得到信赖的人所恩赐之事,我相信,被如此安排,且末受到其它不良榜样影响的儿童、自会热忱地、快乐地去学习读书、写字以及其它你所愿意他们去学的事物,正与那些儿童爱好其日常游戏一样。年岁最长的儿童这样进入角色,形成风气之后,那么,是不能阻止他们不去学习的,因为学习在此时通常已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

(十五)儿童的玩具

130.我觉得儿童应该有玩具,包括各种类型的玩具;但是他们也应在导师或他人的监督下去玩玩具,他们一次只可有一种玩具,当第一种玩具仍在他手中时,不可让他得到另一种玩具。这就可以及早使得他们当心,不要将自己所有的东西丢失或毁坏了:如果你让他们自己保有各种各样、数量繁多的玩具,他们就会嘻闹任性、漫不经心,这就会把他们从小变成挥霍浪费的人。我承认,玩具是些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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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似乎用不着管理者去操心;不过,又是能够形成儿童心理的事情,都是不可忽视、不可大意的,凡是能使他们养成习惯、敦风化俗的事情.都值得儿童管理者去留心、去关注,因为这些所谓的小事,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却一点也不小。

此外,还有一件关于儿童玩具的事情,也值得他们的父母注意。就是,即使儿童不妨拥有几种玩具,但是我认为,这些玩具决不可以从购买得来。这样.就可以避免一种常见的现象发生,即儿童因为拥有玩具的种类过多,遂养成见异思迁、贪多务得的心理,这种心理搅得他们不得安宁,时时都要追求更多的东西,虽然内心并不知道自己缺乏什么,可是对于自己的所有总不满足。有些人为了向权势者献殷勤,便物色了这类礼物,送给他们的子女,使得小孩子深受其害。他们几乎在能说话前就因此学会了骄傲、虚荣和贪婪。我知道一个幼儿,他被自己数量、种类繁多的玩具弄得心猿意马,每天要女仆去全部检查一遍,使女仆不堪其烦;他对丰富的收藏已司空见惯,可是对自己的所有总还是不满足,老是问;还有什么?还有什么?我还可以得到哪些新玩艺?须知,节制欲望,才是造就一个自满自得、幸福快乐的人的合适途径呢!

“既然他们的玩具全都不该从购买中得到,那么你所允许他们拥有的玩具又从何而来呢?”我的答复是,他们的玩具要自己做,至少也得自己努力试着去做;在此以前,他们一件玩具也不能省,尤其是,任何一件精巧的玩具也休想得到。一粒圆润的石于、一张纸、一串母亲的钥匙,或是任何不会使他们受到伤害的东西,在小孩子看来,其好玩的程度并不亚于那些从店铺里买来的价格昂贵得多,造形古怪的玩意儿,那是一玩就会出毛病,弄坏弄破的。儿童若不是玩惯了这种玩具.他们是决不会因为缺乏那种玩具就觉得乏味或发脾气的;他们年幼时,玩什么东西都行;等到他们年龄渐长,如果不是别人愚蠢地花些钱,使他们富有玩具,他们就会自己去做。一旦他们自己有了任何构想,要去亲手制作时,他们就应该得到教导及帮助。不过如果他们自己不去动手,只是一味懒洋洋地坐着,百无聊赖,一心指望别人给他们提供现成的,他们就什么都不应该得到。如果你在他们遇到困难时伸出援助之手,那就较之买些昂贵的玩具给他们,更能得到他们的喜爱。有些玩具,如陀螺、鱼钩、毽子板之类的东西,要想造出来,非他们的技艺所及,通常要用些气力,自然得为他们预备。他们最好具有这些东西,不是图的多样化,而是为的运动;但是这些东西也以尽量少给为宜。假如他们有了一只陀螺,则抽陀螺所用的木棍和皮带就要让他们自己去制作及配好。如果他们只是张大嘴巴,坐等天上掉馅饼这样的好事到来,他们就休想得到这些东西。这样就可以使他们习惯于依靠自己的努力,去获取自己所需要的事物,他们就可以学得克制、专心、勤奋、思考、策划和节俭等品质;这种品质对于他们日后长大成人的时候不无稗益,所以学习不宜一味求进度,根基不必一味求深度。儿童所有的游戏与娱乐都应以养成优良、有用的习惯为目标,否则不良的习惯便会乘虚而入了。

无论他们作了什么事情,都会在那种幼小的年龄留下一些印象,使得他们养成一种良好的或者恶劣的倾向;凡是具有这种影响的事情,都不应该忽略。

(十六)儿童的撒谎与对策

13r撒谎是遮掩任何过失的一种现成便捷的方法,因此它在形形色色的人群里面,都颇为流行,要使儿童察觉不到别人在各种情况下说谎是很困难的,所以,若不特别留意,小心防范,他们是很难不学会说谎的。但是说谎是一种恶劣的品质,是许多恶德败行的温床和庇护所,所以将一个孩子从小带大时,应尽可能地使他憎恶这种行为。如果有机会当着他的面,提到说谎这件事情时,应当总是表示极端的憎恶,将其视为一种和绅士的声名与品格绝不相容的品质,凡是稍有信誉的人都不能忍受说谎的非议;它是一个最可耻的标记,一个人会因此落到最可羞辱的下贱境地,乃至跻身于那些极可鄙的人类及极可怖的流氓的行列;凡是想和上流社会人士交往的人,或是在社会上还有点声誉的人,对它全都不能忍受。当儿童第一次被发现说谎时,你最好将此看作他身上的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表示惊愕,而不可把它当作一种普通的过失去责备。如果这还不足以使之改邪归正,当故态复萌,重犯类似错误时,他就应受到严厉的斥责,并遭到父母亲以及一切注意到了此事的人的唾弃。万一这种办法

仍未奏效,你就应当借助鞭笞了;因为他在受过上述警告之后,还有意说谎,那就是一种顽梗的表现,这是绝对不允许不遭惩罚,轻易逃脱的。

132.儿童由于害怕自己的过失被他人看得清清楚楚,无所遁形,所以他们也像亚当(Adam)的其余子孙一样,会找借口①(据《圣经?旧约》记载,人类的祖先是亚当、夏娃,他们本为上帝所造,但不听上帝的话,偷吃了伊甸园中智慧树上的禁果,从而染上了原罪,并世代相传。——译者注)。这种缺点和虚伪相差不远,而且可导致虚伪,对此行为是不能放任不管的;不过医治的方法宁可采用羞辱,而不是粗暴行为。所以,如果有某事要问儿童时,如果他最初的答复是一种遁词,你就应该严重地警告他,令其说出真相;万一他仍用假话搪塞,就应受到责罚;不过如果他爽快承认了,你应该表扬他的坦诚,原谅其过失,不管有怎样的过失;既然原谅他了,以后则切不可再因此而训斥他,或者再次提及此事。因为假如你想使他热爱坦诚,并通过经常实践而形成习惯,你就应该当心,不可使他因为坦诚而感到任何极小的不便;相反,他的坦白认错,除了永远不会令他受到处罚之外,你还应该用一些称誉去加以鼓励。假如你不能证实他的遁词里具有虚假的成分,你就姑且把它当成真话,并不要流露出一丝怀疑。你应使他在你的面前尽量保持最好的声誉;因为一旦他知道自己的名声扫地,你也就失掉了对他的一种重要的乃至最佳的支配权。所以你要在可以尽量避免而又不至于助长他说谎的范围内,使他在你跟前不要觉得自己是个说谎撮白者。他说话有时随口打哇哇,与事实有所出入,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不过,一旦他因说谎受了矫正之后,以后如果发现他又再犯同类错误,你是绝不可原谅他的,因为这种过失是一直禁止他犯的。假如他不是有意,本可避免,所以再犯就完全是顽梗的表现,对此有意冒犯行为,应严惩不贷。

(十七)绅士应具备的四种品质

133.以上所说的就是我所想到的关于教育一个年轻绅士的一般方法;我感到,虽然这些方法对于他的整个教育历程可以发生一些影响,但是我也决不以为上述意见已将一位成长中的年轻人的需求或培养特殊脾性所需事项包罗无遗了。不过,前提大致提过之后,我们就可以转到以下话题,比较仔细地考虑他的教育的几个部分。

134.每个绅士(凡是关心儿子教育的绅士)希望为其子所做之事,除了留给他家产外,包括在(我假定的)以下四种品质的培养上,即德行、智慧、教养和学问。至于这些名词是否有时并不代表同样的事物,或是否真的彼此互相包含,我就不想作深入的探讨了。我现在只是采用这些名词的通行用法,我假定它们已够清楚明白,可以使我的话能为他人所理解,我希望大家不难明白我的意思。

135.在一个人或者一位绅士应具备的各种品性之中,我将德行放在首位,视之为最必须的品性;他要有存在价值,受到敬爱,被他人接受或容忍,德行乃是绝对不可缺乏的。缺乏德行,无论是在阳世或阴间,我认为他都毫无幸福可言。

136.作为德行之基础,应尽早在他的心里印上对上帝的真实观念,知道上帝是独立的最高的存在即至尊,是一切事物之源泉和创造者,他爱我们,赐予我们一切,从他那里,我们得到自身所有的善。继后,就要将对此至尊的热爱与敬仰之情灌输进他的心田。开始时,能够这样做就够了,不必将有关事项向他作深入的解释;因为过早与他谈神灵,不合理地超前地去使他了解这个无限的存在的不可理解的性质,恐怕他的头脑里不是充满谬误,就是被主的不可知的观念弄得糊里糊涂。儿童只要有机会知道,上帝制造一切、统治一切、听见一切、看见一切,凡是热爱上帝、服从上帝的人,上帝就给他们一切善,这就够了;他听到你说的达一个上帝后,你会看到,他的心里对于上帝很快就会发生别的种种想法,如果你发现这些想法存在错误,你就应予纠正。我认为,若是大家对于上帝都持这种观念,对于这个人人都得承认系不可理解的存在的观念不过分好奇,那无疑是一件令人欣慰之事。许多人缺乏有力度及清晰的思想去分清哪些事情可知,哪些事情不可知,从而陷于迷信或无神论,将上帝看成与他们自己一样的凡夫俗子,或者(因为他们并不懂得别的事物)陷入虚无,根本否定上帝之存在。我觉得,与其让他们被好奇的问题所困惑,去探究上帝的不可思议的本质与存在,倒不如使他们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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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晚都用一种平易的、简短的、适合其年龄与能力的祷词,去向上帝,他们的创造音、保护者与恩人祈祷,这在宗教、知识与德行上的益处要大得多。

137.一旦他的能力所及,你就要从容地将诸如上帝这样的观念印入他的心灵,同时又教他去向上帝祈祷,将上帝作为其存在及所作、所享一切善之创造者而加以颂扬,你不可向他谈论别的神灵,除非日后他根据某一场合的需要,自行提出这一问题,或是在他读圣经史的时候产生了此类问题。

138.但是,即使如此,在他年轻的时候,你也切记,要保护他稚嫩的心灵,使他免受一切关于神灵鬼怪的印象、观念以及恐黑情绪的骚扰。对此,他可能陷入因仆人无知而导致的危险境界。这些仆人的惯用伎俩是总爱拿些妖魔鬼怪等令人恐怖的、有害的观念去恐吓儿童,当儿童孤身一人时,尤其是处在黑暗中的时候,他对于这些东西自然会害怕,这是应予小心防范的,因为他们虽然可以用这种愚蠢的方法去防止儿童的轻微过失,但是这种治疗的方法较之疾病本身更为糟糕;他们的想象力从此就烙上了须臾不离的惊骇、恐怖的观念。这种关于妖魔的思想一旦侵入儿童稚嫩的心灵,产生一种强烈的、伴以忧心忡忡的关于恐怖的印象之后,这种忧虑越积越深,乃至根深蒂固,即使能再拔除,也非易事了;他们有了这种情绪,就时时生出许多奇异的幻觉,孤身一人就很胆小,甚至对自己的影子和黑暗都感到害怕,此后整个一生都是如此。有些小时候有过这种经历及体验的成人向我诉过苦;虽然他们己欣然知晓,没有理由在黑暗中比在光天化日之下更须畏惧那些看不见的东西。尽管他们的理智纠正了他们以前所获的错误观念,然而这些观念还是要窥视任何可乘之机,使他们产生幻觉,不付出一些痛苦,是不能将这些观念清除的。我在这里可以告诉你一个不同寻常的,但却是真实的故事,使你知道人们心灵中早期所获得的印象是何等的持久与可怕。西部的某镇上住着一个神经错乱的人,男孩子看见了都爱取笑他。有一天,这个人在街上看见了平时捉弄他的一个孩子,于是跨进附近的一家利器店,抓住一把出鞘的剑,转身就去追赶那个男孩,男孩看见他拿着武器追来,拔腿逃命,幸而气力强健,步伐敏捷,在疯汉赶上他之前,跑回了家。那时屋门只是闩着;当他手扶门闩,回头张望追逐者还有多远时,疯子已经追到了走廊的入口,举剑就要砍;男孩刚刚来得及跑进去,并关上门,才幸免于难;可是虽然他逃脱了肉体,却逃脱不了精神,这种可怖的观念给他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即使不说终生不忘,起码也保持了许多年。因为当他长大成人,告诉我这个故事时,还说,从此以后,无论何时,只要他从那门口经过,总禁不住要回头张望一下,不管他当时心里为何种事务缠绕,或尽管当时根本就没有想到那个疯子。

如果让儿童独立发展,他们在黑暗之中决不会比在光天化日之下更感惊恐。他们愿意过一种有昼夜变化的生活,欢迎黑夜有利睡眠,正与欢迎白昼有利游戏一样。他人的谈话不应使他们产生歧义,得出黑夜比白天蕴藏着更多的危险或恐怖事物的观念,如果由于周边人的愚昧使他们受到这种伤害,使他们觉得在黑暗与睡眠的时候有些反常,你应尽快去使他们的心理摆脱这种观念,你要使他们明白,为他们创造了一切美好事物的上帝也为他们创造了黑夜,好使他们得到更为舒适、安温的睡眠;他们是处在上帝的庇护之下的,黑暗中并无伤害他们的东西存在。关于上帝与善的神灵还应当再告诉他们些什么,我们以后再议;至于邪恶的神灵,则在他没有成熟,不宜知晓那种知识之前,最好能让他摆脱错误的想象。

139.你在儿童年龄所许可的范围内,如同教义所明智教导的,根据上帝的真实的观念,奠定了他的德行基础,使他惯于向上帝祈祷之后;应予注意之事,就在使他准确地谈论真理,同时还要用尽一切可想到的方法,使其向善。你要使他知道,人的许多过错,较快就会得到原谅,惟有歪曲事实,用遁词去遮掩过失另当别论。你要及早教他有爱心,善待他人,这样做就可以较早奠定一个诚实人之根基;一切不公道的事情通常都是源自我们太自爱,又太漠视他人之故。

以上就是我对此问题所要表达的一般意见,要在儿童身上奠定德行的初步基础,有了这些也就够了。等他长大后,其本性中的倾向是应予注意的;他的本性如果使他偏离了德行的正道,有误入歧途之虞时,我们就应采用一种合适的方法去救治。因为亚当的子孙中,极少拥有天性毫无偏倚的幸福,

消除或平衡这种偏倚乃是教育之事务。不过对此问题的详细讨论非本文——一篇短短教育论文——的任务。我并不想作一篇详细讨论一切德行与邪恶的论文,并阐述每种德行如何才能获得,每种特殊的邪恶如何对症下药,加以治疗;尽管我曾提到几种最常见的错误,以及纠正那些错误的方法。

I40.和一般流行的见解一样,我将智慧理解为:即一个人在世上处理其个人事务时精明强干,并富于远见。这是善良天性、心智专一和经验结合的产物,故非儿童所可企及。对于智慧问题,于儿童而言,能做到的一件最重要的事情是:要尽力阻止他们变狡猾;狡猾仿效智慧,却与智慧相离最远;它像一只猴子一样有近似人的外表,但缺乏人的实质,因此更为丑恶不堪;狡猾只是因为缺乏悟性,不能直接达到目的,于是求助于诡计与欺骗术;其弊在于:狡猾的计谋只能使你得利一时,却受害长远。无论何种掩饰均不能天衣无缝,不被人发觉。世上决没有一个人能如此狡猾,以致蒙蔽了所有的同类,他们的真面目一巳被人发觉以后,会遭到所有人的厌恶;人人都不喜欢狡猾的人,整个世界都会联合起来群起而攻之;但是坦诚、公正、聪敏的人则会受到每个人的礼让,使其专一于其事务。应使一个儿童习惯于获得关于事物的真实观念,不达此目的就不满足;应使儿童把心智用在伟大的、有价值的思想上,而与虚假以及包含大量虚假成分的狡猾保持距离;这才是儿童对于智慧的最合适的准备。至于其他事项,那是需要时间、经验和观察,并且还要熟知各类人的脾性与计谋,方才能够学到,对于无知、粗疏的儿童,或急躁、轻率的青年来说,不能抱如此之期望。在这种尚未成熟的年岁时所能做到的,就是我曾经说过的,要使他们习惯于真实与诚笃、服从理智,以及尽量反省自己的行为。

(二十)教养

141.一个绅士的第二种美德是良好的教养。不良教养在行为举止上有两种表现:一种是忸怩羞怯,另一种是轻狂放肆;要避免这两种情况,就须恪守一条规则,即:不可轻视自己,也不要藐视他人。

142.这条规则的前半,不可理解为反对谦虚,而是指的反对狂妄自大。我们不应把自己想得太好,以致将自身的价值估计过高;不可自以为自己具有某些超越别人的长处,便以为应在别人面前占优势;我们只应在我们的本分之内,谦逊地接受别人的给予。不过有些行动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其他人也期待我们去做,在实施这些行动时,我们便应该看得起自己,无论在谁面前,不要惊慌失措,要按照各人的地位与身份保持尊重与距离。经常在人群中,尤其是儿童中,可见到的一种现象是:这些人在陌生人或地位较高者面前,表现得笨拙羞怯。他们的思想、言语以及外表,全都显得惊慌失措,他们在紊乱中也丧失了主心骨,以至一事无成,即便能做事,也不可能做到自如、优雅,不能因此得到别人的喜悦与欢迎。医治这种毛病的办法也与医治其他毛病的办法一样,只有一个,即引入并使之养成一种相反的习惯。但是,正如我们不与生人及上流社会的人士相处,我们就不能习惯于跟他们交谈一样,医治这种不良教养毛病的唯一方法,是结交各种朋友,多与地位较高者交往。

143.以上所说的是,我们在别人面前要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对此也许谈得多了一点;不良教养的另一表现则是对于那些我们必须与之交往的人的喜好与尊严过于疏忽。为了避免这种情形发生,有两件事情必须要做:第一,持有一种不愿冒犯他人的心性;第二,要有表现那种心情的最受欢迎与最令人愉悦的方式。人具备了前者就叫作有礼貌;具备了后者就叫作得体。后者具体指容貌、声音、言语、动作、姿势以及整个外在的举止都庄重优雅,使我们在朋友中获得好评,使那些与我们交谈的人感到安逸与高兴。这是表明心灵内在礼貌的一种语言;它与别种语言一样,主要被各国的时尚与习俗所控制,它的规则与实行,应主要从观察、从那些教养得体的人们的举止上去学习,至于前者,与外在的表现相比,那是隐藏在外表之内的,是对于一切人的一般的善意与尊重,使得一个人要小心在意,不在举止上有任何对他人蔑视、失敬或疏忽的表现;而是依照那个国家的时尚与惯例。按照别人的等级与地位,去对别人表示尊重与肯定。这是一种通过外在举止表现的性情,具备这种性情的人不会使任何对方在交谈时感到不安。

下面我将提出四种品质,它们是与所有社会德行中首屈一指、最为称道的品质极不相容的。缺乏文明的毛病,通常都从这些品质中的某一种产生出来。我要把它们列举出来,为的是使儿童避免受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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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影响,或是使儿童从其不良影响中翻然醒悟。

(1)天生的粗暴是位居第一的不良品质,它使得一个人对别人缺乏殷勤与恳挚,从而不知道尊重别人的性向、脾气或身分。这是粗汉悍妇的确凿标记,这种人对于交往者毫不在意何种事物可使之高兴,何种事物刚使之厌恶;人们常常可以遇见一种人,他们衣着时髦,性格暴虐,颐指气使,为所欲为,完全漠视别人的感受,周边的人深受其蹂躏之苦。这是人人看得见,觉得可怕的一种兽性,无人可与之安然共处;所以,任何一个想让别人觉得自己还有一点教养的人身上,都没有它的地位。因为良好教养的目的与作用本在使得自然的顽梗变柔顺,使人们的脾气变温和,使他们对人谦恭有礼,以及善于和交往者相处。

(2)轻蔑,或者缺乏适当的尊敬,每每体现在一些人的脸色、言语或姿势上面;无论表示蔑视的对象是谁,它总会导致别人的坐立不安,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心甘情愿地被人家轻视怠慢。

(3)非难,以及挑刺拔茬,是和文明礼貌直接对立的。无论人们犯了什么过失,或者实系子虚乌有之事,他们总不愿意人家当着他们或其他人的面.在大庭广众、光天化日之下予以公升宣布。任何人有了污点都会感到羞耻;任何缺点一旦被人发现了,总会令人感到不安,即使是明显的、恶劣的缺点也一样。

嘲笑是暴露别人过失的一种最精巧的办法,不过因为嘲笑通常都是很隽永的,所用语言也很精彩,而且还可以使得在场的人乐不可支,一般人就产生一种误解,以为它在适当的范围以内并非失礼行为。所以,那些社会地位较高者也常采用这种取笑的谈话方式,这种人的谈话颇受欢迎,并常常引来旁观的第三者的满堂喝彩。不过他们应该思考,他人的快乐是以被他们嘲笑的当事人作代价的,那个被嘲笑的人岂能安逸自在?除非嘲笑的主题真是一件值得称道之事。因为在此情形之下,令人忍俊不禁的比喻与描述使得嘲笑将娱乐与赞扬兼收并蓄,被嘲笑的人也能从中获益,并参与其中去取乐。不过正确地把握此事是如此微妙,以致一点疏忽就会全盘弄糟,合理把握取笑并非每个人都具备的才能,所以我认为,凡是不愿意激怒他人的人.尤其是一切年轻人,都应小心地避免戏谑别人,因为一点小小失误,或任何一个不当措词,都可能使得取笑对象不快,并在他们心灵中留下一段难忘的记忆,认为是自己作了该受责难的事,才会招致别人辛辣的、虽不乏睿智的嘲弄。

除了嘲笑,反驳也是非难别人的一种方式,教养不良的缺点也在这种谈话形式中暴露出来。对别人殷勤、尊重,并不意味着要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对别人言听计从,也不是说我们无论听了什么都要听之任之,保持缄默。真理与博爱有时候要求我们反对别人的意见,纠正别人的谬误,只要做的时候相当小心,注意场所,那是并不违背礼仪的。不过有些人你一看就可以知道他们是喜欢诘难、较劲的,他们不管是非,者是反对某一个人,甚至反对群体中的每一个人,不管他们说什么,他都一概表示异议。这是一种易见的极其荒谬的责难形式,听到的人谁也不能逃脱受到伤害的切肤之病。所有反对别人的言论容易被人家疑心为责难,别人接受起来,很少有不感到屈辱的,所以说的时候态度要极端温和,措词要极其婉转,要以所有行为举止去表明,你并非是在责难他。同时,应该尽量伴之以尊敬和善意,这样,我们在辩论中获胜时,才不至于失掉对方对于我们的敬重。

(4)刁难是和礼仪相反的另外一种过失。不仅因为它常常带来不合时宜的、使人动怒的言语和举止;还由于它是我们动怒时,对于对方无礼行为的一种无言的非议和责备。这种怀疑或暗示是会令任何人都感到不自在的。不仅如此,席个有了一个爱发脾气的人,会使大家都败了口味,和睦的氛围在此噪音的骚扰不,就会荡然无存。

人类如此坚定不移地不断追求的幸福是快乐,由此不难理解,为什么有礼貌的人较之有用处的人更能受到别人的青睐。一个重要的、有价值的人(或是一个真正朋友)的能力、诚挚和善意,极难抵消其严峻与冥顽的表白所产生的不安。权力与财富,乃至德行本身,之所以被人看重,无非是它们能够增进我们的幸福之故。

所以,一个旨在增进他人幸福的人,如果在为他人效力时,粗言恶语、形象不佳,就会在做事的

风度上,引起别人的不快。凡是知道如何使得交谈对方舒畅自在,而自己又不至于降低身分溜须逢迎的人,他就可以说是掌握了处世的真诀,到处都会受到欢迎与器重。所以礼貌乃是置于首位的大事,应特别小心地在儿童及青年身上养成习惯。

144.此外还有一种违反良好风范的过失,就是礼节过繁,固执地坚持将不合时宣的、令人不能不感到愚蠢或羞辱的礼节强加于人。这种情形看起来,与其说是对别人的尊重,不如说是对别人的戏弄;至少,也像是和人争强斗胜,充其量也不过是使别人不堪其烦,故决非良好教养的表现;良好教养的功用或目的就在于使那些与我们交流的人感到安逸、自在,此外并无别的用途及目的。这是一种极少有青年去犯的过失;不过万—他们犯了,或有将犯的嫌疑,他们就应该被告知,应得到警告,勿在礼节上出差错。他们与人交流的时候应悬为目标的事情是在礼仪上对于每一个人表达一种合适的普通礼节及致意,借以表明白己的尊重和善意。欲达此目的,而又不被别人疑心为系逢迎、伪善或卑下之举,这是一种杰出的技巧,只有敏锐的感觉、理性及行为端庄的伙伴才能使之领悟;但是这种技巧在社会生活中用途极大,所以非常值得学习。

145.虽然我们的行为在这方面表现得体就可获得良好教养的名声,似乎它是教育的特有的效果,然而,正如我说的,幼儿不应为此多受烦扰;我的意思是说,勿让他们在诸如脱帽致意、弯腿行礼(这是英国上流社会流行的一种向尊者致意的一种礼节。通常动作是:一腿弯曲,另一腿向后伸——译者注)等问题上,都要讲究时髦动作。如果你能尽力将谦逊和善良的品性教给他们,这种风度便不会缺乏;其实,礼仪只不过是一种小心,不在交往中对于任何人流露出丝毫怠慢或鄙视而已。至于最为认可、最受重视的表达方法,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在世界上的一些国家中,礼仪与它们的语言一样,各有特点,各不相同;所以,我们只要认真思考一下,就会明白,将有关礼仪的规则和内容教给儿童是无用且不当的,就好像要一个只和英国人说话的人不时去学一两条西班牙文的规则一样。尽管你尽你所能,与你的儿子谈论了礼仪问题,但是他的伙伴是个什么样子,他的仪态也不会脱离同样的窠臼。与你近邻的一位农夫,或许从未越出其所在教区一步,无论你对他如何训诫,他的言语和他的举止一样仍旧会是一副诌媚者的神气,也就是说,他的言语与举止不会比那些他日常与之交往的人显得更得体;因此,关于这一点,在他长到可请一位导师的年龄之前是无计可施的,而导师也务必要是一个受过良好教养的人。假如我能自由发表我的意见,我是切切实实地主张,儿童的所作所为.一定要与任何顽梗、虚骄,以及邪恶的事情绝缘,至于他们如何脱帽、如何弯腿等,则是无伤大雅之事。倘若你能教他们热爱、尊敬别人,那么,一旦当他们的年龄所需要时,他们就会按照日常习惯的时尚,找到可令所有人接受的表达方式,至于他们身体的动作和举止.前面已经说过,到了适当的时候,一个舞蹈教师就可以把最合适的姿态教给他们。与此同时,当儿童尚幼时,人们不会指望他们过于注意这些礼节;在那种年龄,儿童在礼节上粗疏一些是允许的,正和成年人应该懂得寒喧是一样的;即使有些非常讲究的人觉得这是一种过失,至少我也深信是一种不必介意的过错,应留给时间、导师与交往去矫正。因此我认为干涉,或是责备体儿子的过错(这是我常见的儿童的一种遭遇)是并不值得的;不过,一旦他的举止里面有了骄傲或邪恶的成分,那就应采用规劝或羞辱的方法去力图消除。

当儿童尚幼时,虽然不宜为教养上的规则及礼仪细节所过分困惑,但是确实存在这种情况,即一种失礼、粗野的行径极易在年轻人身上滋长,如果未曾及早加以约束的话;这就是,当别人正在谈话的时候,前去插嘴,用反驳去打断别人的说话。年轻人之所以爱找机会去纠正别人的谈话,他们之所以不放过任何表现自己的才智的机会,这种情形或许起因于好辩的习俗,或是才华、学问的声誉使然,以致把辩驳视为知识的唯一标准与证明;我知道学者们在这种地方是最受责难的。别人谈话的时候,去插嘴打断是一种极度的鲁莽行为;因为我们在知道别人将说什么之前就发议论,若不是不着边际的愚蠢,也是一种明白表示;我们已对他的发言腻烦了,再也不愿恭听,我们轻视他所说的一切;而且按照我们的判断,他的话也让在座的其他人感到不中听,所以要他们听我们的,我们可以说些值得他们去听的话。这种作法表示出一种极大的不敬,是不能不惹恼别人的;但是这种不敬几乎在所有的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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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中都有所流露。假如按照一般情形,通过插嘴增加一些谈资,以此去更正他人的错误,或是驳诘别人所说的话,我们这样插进去自充先生,俨然凌驾于他人之上,要去补偏救弊,或是揭露他人判断之谬误,这就是一种更大的骄傲与自负的表现了。

我并不是说,人们交谈时意见不能有分歧,也不是说对别人的议论我们不能反对;因为这样做可能使社交的最大优势荡然无存,使人们不能从机敏的同伴处获得教益和改进;在争辩时,人们都可从对峙的意见中获得启示,争辩还可揭示事物的方方面面、不同特点及各种可能性,假如第一个人说过之后,其余的人必须赞同,并鹦鹉学舌,人云亦云,这种好处便会损失殆尽。我所反对的不是一个人不能对别人的观点表示异议,而是反对在表述时风范欠佳。我们应该教导年轻人,除非别人问到他们的意见,或是别人说完了,一片安静时,不可插嘴;说话的时候只能用一种探讨的语气,而非教导的口吻。应该避免武断的态度及傲慢的神情,要等在座的人全都停止了说话,有了机会时,才可以以学生的身分,谦逊地提出问题。

这种谦恭有礼的态度既不会遮掩他们的才能,也不会减弱他们的理由的力度;反而可以便他们引人注目,使他们所说的话占尽风头。一个不当的论据或是平庸的观察这样提出来时,加上几句不同凡响的礼貌的对他人的意见表示尊重的开场白,便可以使他们获得更多的声望与尊重。与上述情况相反,即便是最敏锐的智慧或最深邃的科学,如果用粗暴、傲慢,或吵吵嚷嚷的方式提出,永远只会令听者烦躁,即使他在辩论中获得胜利,也不会在别人的心中留下良好的印象。

所以,这种情形在年轻人身上是应该仔细地加以注意的,从一开始就应加以阻止,要使他们在一切交谈中养戍一种相反的习惯。而且因为成人也常常有饶舌,爱在辩论时插嘴,大呼小叫的现象,即使在我们这种阶层的人中也是这样,所以尤应及早防止。印度人是被我们叫作野蛮人的,可是他们谈话时比我们彬彬有礼得多,他们彼此洗耳恭听;要等别人说完,然后再去从容地答复,既不吵闹,也不动容。假如在我们这种号称世界的文明之都的地方还不能做到这一点,我们应当归咎于教育的失职,它还没有把我们身上这种古代的蛮性改正过来。

你不曾瞧见这样一场西洋景吧:两个有身分的贵妇人,偶然坐在一间房子里的两边,面面相觑,周围还有许多人;她俩争辩起来了,越争越起劲,以致在达到高潮时彼此都逐渐把座椅向前移动,一会儿工夫,两个人竞紧紧地贴在房子的中央了;为了取胜,她们在那里激烈地争辩,就像斗鸡场上的两只公鸡一样,对周围的人视若无睹,毫不在意,难道你不觉得这是一幕令人忍俊不禁的景象吗?这个故事是一个有身分的人告诉我的,争辩的时候就在现场,谈及此事时,他没忘记提到争辩双方当时的口不择言,那是争辩的热度经常会驱使人们去这样做的;既然习俗使得此类事情频颁发生,所以教育更应小心在意地加以提防。没有人对于别人的这种毛病不感憎恶,虽然他们对自身的此类缺点视而不见;也有不少人察觉到自己身上的这种毛病,决心予以改正,但却难于摆脱这一不良习气,这应归咎于他们所受的教育的失误,导致积习难改。

146.如果我们将上面所说的关于伴侣的话沉思一下,或许它就可给我们以更大的展望,使我们知道它的影响有多么深远。交际在我们心上打下的印痕不仅是礼仪的样式而已。与外表相比,伴侣的色泽更深地渗透到内部;如果我们把世上的道德与宗教作一个准确的估计,我们也许就会知道,绝大多数人不惜献身去坚持的见解与礼仪,根据的多半是他们本国的习尚和一般人的日常实践,而不是他们的理智的信仰。我说这句话的意思只是要使你明白,我觉得伴侣对于令郎的生活的各个方面有多么重要的关系,由于同伴是作用于他的、比你在其它方面所能作的更大的力量,所以应成为受到高度重视,并有所准备的儿童生活的一部分。

下篇

知识与技能教育 学问在教育中的地位

147.你也许会觉得奇怪,为何我将学问放在最后,假若我告诉你,说学问最不重要,你是更会觉得难解了。这从一个书呆子口里说出来是稀奇的,通常大家为儿童殚精竭力的即使不全是学问,但主要是学问,人们谈到教育时,所想到的几乎也只有学问一件事,所以我的上述说法就更显得是一种反论了。人们为了一点拉丁语与希腊语,不知道了多少罪,耗费了多少年的光阴,无端地弄出了多少吵嚷与忙碌,每忆及此,我就禁不住想到,儿童的父母还在依靠学校教师的教鞭的威慑,他们把教鞭看做教育的唯一工具,好像掌握一两种语言就是教育的全部事务。人们认为,一个儿童在他的最好的年岁里拿出七八年乃至十多年的工夫去刻苦向学.以求掌握一两种语言,这是必要和可能的,我却认为,儿童所花的劳苦与时间可以大打折扣,难道它们不是几乎都可以从游戏里面学到吗?

请你原谅我,假如我说,我不忍想象;“为了接受天才的教育”(adcapindumingeniicultum)。一个青年绅士竟然像牲口似的被放入牧群里,被人用鞭苔去驱使,好像要使他饱受灾磨之苦似的经过几个年级,其后果将会怎样呢?你不是口口声声地说不要他读书写字吗?我们教区里的牧师把(Hopkins)和斯坦霍尔(sternhold)当作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人①(霍普金斯是英国搜查女巫运动中的声名狼藉的人物,曾任律师。斯坦霍尔不祥。——译者注),是他自己读书不得法,将霍普金斯和斯坦霍尔的真实身分弄得面目全非,难道你要使令郎变得比这个牧师更加糊涂颟(man)顶吗?不应这样,不要如此性急,我在此向你恳求。读书、写字和学问,我也认为是必需的,但却不应成为主要的工作。我想,如果有人竟然不知道将一个德者或者智者看得远比一个大学者更为可贵,你也会觉得他是一个愚不可及之人。我并不否认,对于心智健全的入来说,学问对于辅佐德行与智慧都极有帮助,然而同时我们也得承认,对心智不是那么健全的人来说,学问就徒然使他们更加愚蠢,乃至沦为化外之人。我说这些话的意思,是要你在考虑令郎的教养,为他寻求一个教员或导师的时候,不可只是一心想着拉丁语和逻辑。学问固然不可少,但应居于第二位,只能作为辅助更重要的品质之用。你应寻找一个知道如何去小心地形成他的风度的人;务必将孩子交到这样的人的手上,他能尽量保持令郎的纯真,珍惜并培植其优点,温和地改正与消除其任何不良倾向,使之养成良好的习惯。这才是问题肯綮之所在,只要作如此安排,我想学问不仅可以去追求,而且可用我们能够想到的办法去获取,且收事半功倍之效。

二知识教育的具体意见 (一)如何诱导儿童学习

148.当他到了能够说话的时候,他就应该开始学习阅读。但是与此有关.我又要提到一件大家极易遗忘之事,再来叮嘱一下。这就是,你应该极力注意,决不可把读书当作他的一种工作,也不可使他把读书看成一项任务。我已经说过,我们甚至从摇篮时代起就是自然而然地爱好自由的,所以我们对于许多事情之所以感到憎恶,不为别的,只因那些事情均系强加于我们之故。我常发一种奇想:学习可以变成儿童的一种游戏、一项娱乐,觉得如果学习被儿童当作一件充满荣耀、名誉、快乐及娱乐意味的事情,或是把它当作了某事的奖励;假如他们从未因为忽略了求学就受到责备或惩罚,他们是会向往求学受教的。有一件事情使我对这种意见更为深信不疑,这就是在葡萄牙人那里,儿童把学习读写视为—种时髦和竞赛,以至欲罢不能;他们相互学习,如此专心致志,好像有人禁止他们去学似的。我记得有一次我住在一个朋友家里,他的小儿子是一个穿童装的幼儿,要他读书十分困难(当时他是由他的母亲在家里教他读书的),于是我就劝他们换个方法,不要令其子将读书当作他的一种责任;我们有目的地谈论起来,并让他听见,但是对他毫不留意。我们说,当学生是嗣子与长兄的权利;说他们读了书就可以变成美好的绅士,得到每一个人的喜爱,至于其弟受教养,乃是对于他们的一种恩惠,教他们学习读、写,本是他们非分的获得,只要他们自己情愿,尽管可以去变成一些无知无识的村夫土佬儿。这种作法果然奏效,自那以后,那个孩子就自己要求受教育;他会自己走到他的母亲跟前去学习,他要女仆听他读书,否则就不让她安宁。我相信,对其他儿童也可以用这种类似的方法对待;一旦我们发现了他们的性情,就可以将某些想法注入他们的头脑,使他们自己向往学习,把求学当成另外一种游戏或娱乐去追求。但是,如同我以前说过的,学习决不可当作他们的一项任务,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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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变成他们的一种麻烦,我们可以在被子和玩具上面粘上字母,在游戏时教儿童学习字母;此外还有许多适合他们特殊性情的方法,可以使他们把学习当作一种玩耍。

149.照此情景,儿童是可以被诱导去学会有关字母的知识的,当他们学习阅读时,勿需正襟危坐,只觉得是一种玩耍,别人在皮鞭的淫威下才肯去学习的东西,他们在玩耍中就学会了。儿童不可把任何诸如工作或其它严肃的事情放到自己身上;这是他们的精神与身体都无法承受的,这会使他们的健康受到损害。我相信,之所以有许多人憎恶书本及学问,原因就是当他们在敌视一切此类约束的年龄,被迫束缚在书本卞之故。这种情形正同暴饮暴食一样,饱食之后所生的憎恶是难以消除的。

150.所以我觉得,倘若通常并没有加以利用的玩具能够适合达到教学的目的,我们就可以设法使儿童在他们以为是游戏的时候学习阅读。例如,假如我们仿照皇家橡树(royaloak)彩票抽奖所用之圆球,制作一个分作32面或是24面或25面的象牙球;然后在一些面上粘上一个A宇,在另一些面上粘上一个B字,其余的面分别粘上c字和D字,你看如何?我主张在开始阶段,你不妨只粘这4个字母,甚至只粘两个,待他烂熟于心后,然后酌情增加;一直到每面有一个字母,全部字母都在球上可以显示为止。我宁可由别的孩子在他的面前玩耍这个象牙球,玩的时候不妨采取打赌的形式,看谁先掷出一个A字或者B字,这同掷骰子的时候,看谁先探出6点或7点如出一辙。这是你们的游戏,不要引诱他参加,免得你把它当作一种工作;因为我并不想让他认为这不过是成年人的—种游戏,我相信他自然就会喜欢这种游戏。

为使儿童更有理由认为这是一种游戏,觉得是一种得到了别人的善意的认可才能加入的游戏,游戏完毕,就要将球收起,不要让他拿到,免得他将球长期占有,从而使球变得对他来说陈旧乏味。

151你要保持他的求知的热望,你就得使他觉得这是属于他们长辈的一种游戏;等到他用这种方法,认识字母之后,你再将字母换成音节,他就可以不知不觉地学习读法,决不会因此受到责备或烦扰,也不会因为书本中有关拼写等的困难用法及由此造成的烦恼,而使他们对书本视若寇仇了。

如果你对儿童留心观察,就会发现,他们常常花费很大的气力去学习几种游戏,那些游戏假如是由别人强加的,他们就会畏惧它们,就像畏惧任务与工作一样。我认识一个极有身分的人(其学问与德行较之其出身及显赫地位更为可敬),他将六个元音字母粘在一个骰子的6个面上(因为在我们的文字里面,Y也是元音字母之一),而把其余18个辅音字母分别粘在另外3个骰子上面,将此作为其子女的一种游戏,看谁一次用这四个骰子掷出的字数最多,谁就将获胜;他的长子那时还是一个穿着童装的幼儿,全身心地投入这项游戏,在玩耍中自己就学会了拼音,他从未被强迫向学,亦从未因此受过训斥。

152.我曾见过一些小女孩,一连耗费几小时的时间,费尽气力,要把自己变成掷石子的专家。我在旁观看时,不禁想到,可惜缺乏一种良好的设计,去使她们利用那种专注与努力,做别的对她们更为有益的工作;我觉得这完全是年长的人的差错及疏忽所致。儿童远不如成人爱偷懒;如果他们好动的性情未曾用到有益的事情上面,那是应该责备成年人的,如果成人愿意耗费哪怕一半的力气,去对儿童加以引导,那么这些小猴子一定会乐于追随,那些有益的事情通常也可以变得像儿童的游戏一样令他们感到快乐。我猜想,以前一定有些聪明的葡萄牙人,在本国儿童中,开创此风气(我曾在那儿被告知此事),正如我说过的那样,要阻止他们的儿童不去学习读、写竟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在法国的某些地方,儿童从很小的时候起也都互相学习唱歌与跳舞。

153.粘在骰子或多边形物体上的字母,大小最好跟对折本的《圣经》上的字母相同,儿童开始学习时,全都不要用大写体;他一旦能读小写字体所印的东西之后,他就不会长期忽视大写体的;他在开始学习的时候不可变化太多,以免他困惑迷茫。你还可以把这种骰子当作皇家橡树一样的游戏去玩,这又是一种变化,在游戏时,你将樱桃或苹果等作为打赌之物。

154.除此之外,凡是喜欢这种方法的人,只要他们愿意,很容易发明许多别的利用字母进行的游戏,去达此用途。不过,我觉得上面所说的四个骰子极便易、有用,要找到比它更好的颇为不易,因

此也许不用劳神费力去找了。

155.关于学习阅读,我说的已经很多,就是不要强迫他学习,也不要因此责备他,你要尽你可能地诱导他去阅读,但是不可将此作为他的一种任务。在儿童可以阅读之前,你宁可让他迟一年学会读书,不可使他因此对学习产生憎恶心理。如果你要与他辩驳,应局限于那些急切的、关系真理与善良的事情上面;但是不是能把ABC当作任务强加于他。应该利用你的技巧,使其意志变柔顺,服从理智。你应教他爱好信用与赞誉;害怕被别人误解或小觑,尤其怕被你和他的母亲看不起,然后,其余一切都可轻而易举地发生作用了。不过,我觉得,如果你打算那样做,你就不可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面定下许多规则,对他加以束缚,也不可为他的每一个微不足道的过错,或可能别人以为是大的过失,就去责备他;但是关于这一问题,我已说得够多了。

(二)适合儿童阅读的书籍及正确的学习方法

156.当他用这种和缓的方法开始学习读书时,你应该选择一本浅显、有趣而又适合其能力的书,放到他的手上,书中的乐趣,一旦被他发现,就可吸引他前进,并可作为他读书时所受辛劳的酬报,不过所选的书不可使他的头脑充满纯粹空疏无用、华而不实的东西,或是奠定邪恶与愚蠢的根基。我觉得《伊索寓言》是达到此目的的最佳读物,《伊索寓言》是一些故事,可使儿童感到愉快和满足,但是成人亦可从中获得一些有益的反思,假如这些故事长久地保留在他的记忆中,乃至在他成年后仍存在于他们充满阳刚之气的头脑和严肃的事务中的话,他也决不会因此感到后悔。当此类书籍包含的知识容量增加时,比如他的《伊索寓言》是配有插图的,那就更会使他欢欣雀跃,并可鼓励他去阅读求知,因为如果儿童的观念中缺乏此类生动直观的事物,单听人说说没有多少用处,而且也不能够获得满足;这些观念能从声音中得到,只能从事物本身或事物的图片上获得。因此我认为当他开始学习拼音的时候,你就应该尽量将能够找到的动物图片提供给他,并在图片上印上动物名称,这种办法一方面可以引导他去阅读,同时又可供给他一些发问与求知的材料。我认为《列那狐的故事》是可以用来达到同样目的的另一本书。当儿童懂得开卷有益及乐在其中的道理时,如果他周围的人经常和他谈论他所读过的故事,听他讲述那些故事,对他的阅读不一啻是一种鼓励,其它的益处姑且不论。通常所用的方法对于这种钓饵似乎完全予以漠视;初学者往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才能体会到开卷有益及乐在其中的道理,井“入其彀中”,未入门前他们认为书本只是一种时髦的娱乐,或是无端的麻烦,没有丝毫用处。

157.祷词、教义和十诫是他应该学习并烂熟于心的;但是我认为熟记的方法不宜由他自己捧着入门书死读,而应由别人反复读给他听,甚至在他能够阅读之前就可以开始。但是不可将熟记与学习阅读混为一谈,以免彼此掣肘。学习阅读时应该极力避免产生麻烦,或是将此变成他的工作。

我不知道英语里是否还有类似上面所说的其它种类的书籍,可唤起儿童的兴趣,并诱导他们去阅读;但是我倾向认为,既然一般儿童都被交付给学校,适应学校的方法,而学校只知利用教鞭的威吓去强迫他们,却不知道利用学习中的乐趣诱使他们学习,当这些有用的书籍混杂在别的种种糊涂的书籍中时,注定是会被人忽视的,除了《角帖书》、《入门书》、《诗篇》、《圣约书》和《圣经》以外,我不知道有过这种考虑。

158.至于一般儿童所常阅读,借以练习和改进其阅读能力的《圣经》,我认为,若按章节顺序,乱读一气,儿童的获益就是遥不可及之事了,无论是就增进阅读能力而言,或是从确立宗教信仰考虑,恐怕都找不到一个比它更糟的方法。因为在阅读一本全然不解的书籍的各个段落时,儿童怎能从中得到乐趣,或是受到鼓励呢?而“摩西律”(LawofMoses)“梭罗门之歌”(songofsolomon)、《旧约》里的“预言书”和《新约》里的“使徒书”与“启示录”,不是太难理解了吗,又如何能适合儿童的能力呢?

虽然“福音书”和“使徒列传”的故事有些地方较易理解,但是整个地阅读还是和儿童时期的理解力极不相称。我承认,宗教的原则乃是从这些书籍或篇章中提取,或是体现在《圣经》的字里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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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只有适合儿童能力和观念的部分,才可建议儿童去阅读。但这与阅读《圣经》全文,及为阅读而阅读不可同日而语。一个儿童如果从小漫不经心地阅读《圣经》的各个段落,只知道那是上帝的话,此外并无别的特点,那么,他的脑筋里面倘若还有一点他应具备的关于宗教的信条,他的那种思想将会是何等的混乱!我认为,之所以有些人终其一生,对于宗教从未有过清晰明确的观念,原因盖出于此。

159.我现在既然碰到了这个话题,不妨再说几句。《圣经》里面有些部分是适合于儿童阅读的,因而可放到儿童手上,并使他们沉醉其中;比如,约瑟(Joseph)和他兄弟的故事,大卫(David)与歌利亚(Goliath)的故事,大卫与约李单(Jonathan)的故事等,都属于适合儿童阅读的故事;此外,还有别的种种他所应当作教训去读的部分,如同“你要别人怎样对你,你便先得那样去待别人”之类的警句;类似的其它简单明了的道德规则只要选择得当,通常都可作为阅读材料,兼收教导之功。故应让儿童经常阅读,直至烂熟于心;后来,当他年岁渐长,可以实践这种规则的时候,我们就应在儿童转折期的适当时机,对他谆谆教诲,使之成为他生活与行动的标准和神圣的规则。但儿童若漫不经心地阅读整部《圣经》,我认为对于他们是极不相宜的,在此之前,他们首先应熟悉《圣经》里的最平易、最基本的部分,对于自己所最宜信奉并付诸实践的事项具备一些基本概念,不过对于这些内容,我认为他们也应从《圣经》的原文去领会,而不可从诸如思想偏颇的人的著述中去了解,这些人因从体系及推论出发,产生偏见,却在自己的著述中大肆宣扬,并力图强加于人。沃辛顿博士(Dr.worthington)为要避免这种情况发生,编了一部《教义问答》,里面的答语均来自《圣经》原文;不失为一个良好的楷模,所用词语的健全形式是不会相致任何一个基督教徒的反对,以为不适合他的孩子去学习的。儿童一旦能够背诵祷词、教义和十诫之后,他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悟性及记忆所能接受或记住的,每天或每周学习一个问题。当他把这本《教义问答》背得滚瓜烂熟,以致对整本书里的任何问题都能够对答如流时,这时他就可很方便地将心思转移,放到剩下的散布在整部《圣经》中的道德规则上面,作为培养记忆的最好练习以及须臾不离、永远奉为人生行为的准则。

(三)怎样练习写字、绘画

160.当他能够流畅地读英语的时候,就可以叫他去学写字。在这里,应该教他的第一件事是正确地握笔,他在纸上写字前就应掌握完美的握笔姿势,否则到那时会尝到苦果。因为一个人要想干好任何事情,一次就不要揽得太多,如果一个动作能够分解为两部分,他们就不可奢望自己同时把两部分动作都完美地掌握,不仅儿童如此,其他任何人也毫无例外。我觉得意大利人只用大指和食指握笔的方式也许是最好的;不过关于这一点你可以向一个良好的书法教师或是任何字写得又好又快的人请教。他学会握笔后,第二步就应该学会怎样铺纸,怎样搁置手臂,以及怎样保持身体姿势。上述各种练习全都作过之后,有一个教他写字而不十分麻烦的方法,就是去找一块木板,刻上你最喜欢的字体。但是你必须记住,板上的字形要比他平常所写的大一些,因为不管是谁,被教授书法时,总是初学时字写得较大,后来则自然地越写越小,而决不会越写越大。上述木板刻好后,你可以取出几张上好的书写用纸,用红墨水把字印下来,他只要用一支好笔,上满墨水,照样子勾画一遍即可;开始时要向他示范:每个字母从哪里起笔、应如何组成,这样做,可以很快地使他的手能书写那些字母。这一步练熟后,他就应该到白纸上去练习;这样他就会便捷地掌握你所喜欢的书法。

161当他字写得既好又快时,我认为他不仅应继续练习字,同时还可以进一步学习绘画,以改善手的用途;绘画对于一个绅士有时候是极有用的,尤其是在他旅行时;有些东西即使写满整整一页纸,都不能够表述清楚,使人理解,可是只要好好地画上几笔,组合起来,就可以将一个人的意见充分传达。一个人无论看见多少建筑,遇到多少车辆,以及领路过多少种类的服装,他只要施展一点绘画的技巧,就可容易地将它们的观念保持下来,传达给别人;倘若用词语去表示,则有失真之虞,即使描述得极为确切,充其量也只会留下雾中看花的影子,难道不是这样吗?我的意思并不是希望令郎成为一个高明的画家?要达到像样的水平,耗时甚多,非一个青年绅士所可负担,因为他尚需在其它更加重要

的事情上面求取进步。但是,假若他在绘画上只求懂得透视画法及技巧,除人像外,能将其它可视之物都画在纸上。并过得去,就可以了;我觉得这是很快就可以学会的,特别是,如果他有绘画天才的话;不过,要是他缺乏这方面的才能,那么,除了绝对必要的事情以外,最好让他平静地过去就得了,而不要使他无端地遭遇许多烦恼;所以在绘画与其它一切并非绝对必需的事情上面,规则都是一样的,这就是,不要违反雅典娜(Nihi1invitaMinerva)的意思。

我曾被告之,速记作为艺术,只有在英格兰才为人们所知晓,并被认为值得学习,其原因是:一方面它可以便人们记下要记之物,其次是可以隐匿人们不愿公开之事。因为凡是学过任何一种文字的人,可以轻易地将那种文字加以变换,使之适合于自己的私人用途或奇想,如果再紧缩一下,就可以便之适合于自己将从事的职务之便了。里奇先生(Mr?Rich)发明的速记法是我所见过的速记法中最好的一种;我认为,凡是精通文法,而又肯于在此领域钻研的人,还可以将速写变得更容易、更简短。不过学习这种缩写的方法,是用不着急于去找一位教师的;等他的手能够自如地运笔,字写得又好又快时.再寻找合适的机会,在任何时候去学习也为时不晚。因为孩子们很少用得着速记,在他们写的字尚未达到炉火纯青,并成为固定的习惯前,决不要去练习速写。

(四)对外语学习的意见

162.一到他能说英语的时候,他就应该学习别种语言。如果建议儿童去学的别种语言是法语,那是不会引起任何人的疑虑的。其理由是,一般人习惯于教授法语的正确方法,这就是经常用法语与儿童进行谈话,而不是诉诸于语法规则。如果常和儿童在一起的导师只与他说拉丁语,也只准他用拉丁语回答问题,那么,他的拉丁语一定也同样地容易学好。不过由于法语是一种眼下流行的语言,更多地用在口语中,故应先学,可在儿童发音器官还很柔弱时开始,以使它能对那些规范的声音构成十分熟悉,从而养成法语发言纯正的习惯,这是耽搁愈久就愈不容易做到的。

163.采用这种方法,通常花上一两年时间,他就可以将法语说好读通了,那时他就应该继续学习拉丁语;不过一些父母亲对此问题的态度令人费解,他们虽在法语教学上进行过成功的尝试,可是竟然并不觉得拉丁语也应采用同样的说与读的方法去学习。当儿童与导师在一起,通过说、读,而不是任何其它方式学习这些外语时,只有一点要注意的,就是,他不可忘了读英语,这可以由他的母亲或其他人通过听他每天从《圣经》或别种英语书上选读几段文章等形式进行,他的英语可借此保温,不致淡忘。

164.我认为拉丁语对于一个绅士是绝对必需的;勿庸置疑,支配着一切的习俗已将拉丁语变成了教育的一个如此重要的部分,以致许多儿童在皮鞭的淫威下被迫去学习这种语言,在难熬的学习中将许多宝贵的光阴付诸东流,尽管他们一旦离校,终生终世再也用不着和拉丁语打交道。一个做父亲的徒然耗费自己的金钱与儿子的时间,让他去学罗马人的语言,同时又打算叫他今后从事一项根本用不着拉丁语的职业,他在学校里面学到的一点拉丁语后来也难免不忘得精光,而且因为学习时受过夹磨,故他对于拉丁语也十之八九会感到厌恶;你想,世界上还有比这更荒唐可笑的事情吗?一种语言对于一个前途已确定的儿童的一生毫无用处,也却仍被迫去入门;与此同时,写一手好字与算账技能在所有生活状态下,都会令人风光十足,尤其是在多数的商业上,绝对缺少不了,却被人们予以忽视.若非我们到处都有此种事例,这种情形难道能令人置信吗?但是,虽然这种种经商处世的本领在文法学校里是并不容易,乃至根本无法获得的,然而事实上,不仅绅士们将其意在商界发展的年幼子弟送进了文法学校,就是商人和农夫也趋之若鹜,虽然他们既无意向,亦乏能力去使他们的孩子变成学者。假如你问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们会把你的问题看成是一个奇怪的问题,仿佛是问他们为什么要去教堂一样地奇怪。这里,习俗取代了理智,在如此行事的人看来,遵循习俗即是理由;这种作法是如此神圣,以至被人们几乎奉为宗教信条而遵守执行,他们恪守这种作法,就好像他们的孩子如果不学利黎(Lilly)的文法,就等于没有接受正统的教育似的,

165.不管拉丁语对于某些人是如何必要,对于另外某些人虽然毫无用处,也被看成是必要的;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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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经过考虑之后,却认为对于文法学校所用的一般教授拉丁语的方法是不能加以鼓励的。反对这种教法的理由是显而易见,能使人心悦诚服的,所以已使一些明达之士改变观念,停止走从众的老路,并获得了成效,虽然他们所用的方法还不完全是我所想象的便捷易行的方法;简而言之,这个方法,是这样的;绝对不要用文法去麻烦儿童,不必受规则的烦扰,像说英语一样,与儿童用拉丁语进行交谈;假如你肯思考,就不难明白,当儿童呱呱堕地时,在他看来,拉丁语并不比英语更生疏;但是他既不要先生、规则,也不要文法,就开始学英语了;学习拉丁语亦可照此办理,如同西塞罗①的样子,儿童只要经常有人与他讲拉丁语,这种语言就会不断长进。我们常常看见一位法国妇女教一个英国女孩法语,只过了一二年,英国女孩就可以用法语流畅地交谈及阅读了;法国女教师一点也不需要文法规则这类的东西,采取的主要作法就是与女孩闲聊,这就不能不令我感到奇怪,为什么绅士们在其子弟身上竟然忽视了运用这种行之有效的方法,还误认为儿子没有女儿聪明能干。

166.所以,假如你能找到一个拉丁语说得流畅的人,与令郎形影相随,经常和他说拉丁语,不准他说或者读别种语言,这就是教授拉丁语的正途,我所建议的就是这种方法;因为这不仅是儿童习得一种语言的最易及最佳方法,可以使儿童免受辛苦、不遭斥责,就能学会别人在学校里受教鞭驱使,花费六七年工夫才能学会的语言;同时还可以形成儿童的心理与风度,并且还可以使他学习别的几种科学,例如地理、天文、年代学、解剖学的大部,历史的若干部分,以及其它各种在感官范围内,而又基本上只须运用记忆的事物的知识。因为我们假如采用真实的方法,我们的知识就会源源而来,应在这些可感知的事物上面奠定基础,而不要在逻辑与形而上学的抽象观念上奠定基础。因为它们在悟性乍一出发求知的时候,只能使悟性得到娱乐,而不能使之得到启迪。年轻人把脑筋用在这种抽象的思考上面,如果假以时日,仍不能取得成功与进步,或是不能得到他们预先期望的用处,他们就会无论对学习还是自身,都会产生一种轻视或自惭形秽的想法;他们觉得书本里面只有一些诘屈聱牙的字句和空泛的声音,此外一无所有,于是他们就会停止学习,抛弃书本了。再不然,他们就会得出结论;如果书本里确有真知灼见,他们自己则缺乏理解那种知识的悟性。如此而已,也许我依据自己的经验就可以向你作证。当一个年轻绅士的同龄人正在全力玫读拉丁语及其它语言时,他用我建议的方法学习的其它事物中,我还可以把几何学也加上去;我知道有一个用这种方法教养的年轻绅士,还不到12岁,他就能够证明欧几里得几何学上的好几条定理了。

167.不过,假如你找不到这样一个既会说拉丁语,而又能在知识的所有领域承担起对令郎指导之责的人,愿意使用这种方法,那末,其次的一个最佳选择就是尽量用接近该办法的方式去教他,可以找一本易读而又有趣的书,如同《伊索寓言》之类。将英译文(要尽量直译)写在一行,将相应的拉丁文写在正上方的一行。让他天天反复诵读,直到完全了解了拉丁文的意义为止;然后再读别的寓言,也要到他完全掌握为止,练习时,即使他已经懂了的部分也不可删节,要不时复习一下,以免遗忘。当他习字的时候,可以用这些材料供他作抄写的范本,这样,他就既训练了手,同时又使拉丁语得到了进步。这种方法没有用拉丁语直接与儿童会话好;教的时候首先要使他熟悉动词的构造,然后再去准确地背熟名词与代词的变格,这样他就可熟悉拉丁语的精筋和风格;须知拉丁语的动词和名词不像现代的语言一样,字义变化的时候不是在词前加上虚词,而是改变词尾的音节。我认为超越以上范围的文法他是勿需掌握的,以上学习要到他能够自己用斯齐俄被阿斯(Scioppius)和培利查阿斯(Pcrizonius)的注释去读“圣雅典娜”(sanctiiMinerva)的时候为止。

(五)教师的合理教学方法及技巧

在对儿童的教学中,我认为还有一些事项是务必遵守的,就是在大多数的情形之下,如果他们遇了困难,不宜通过提问的方式,要他们自己去寻找解决难题的途径,因为这会使他们更加迷茫;例如问他们所要解释的句子里面的主格是什么;又如当他们不能迅速回答提问的时候,因为想要使得他们明白“abstulere”(已经带走)的意义,便先去问他们“aufero”(带走)是什么意义。这种作法徒然耗费时间,使得他们不安;因为当他们正在全神贯注地学习的时候,他们应该保持良好的心境,要使一

切事情都变得容易,尽量使他们感到快乐。所以无论他们在什么地方停住不动,同时又想前进时,你不可斥责埋怨,而应立刻帮助他们克服困难。请记住,如果教师采用比较严厉、苛刻的手段,则纯系其骄傲、暴躁性格之体现;他指望儿童应掌握的知识相他自己知道的一样多,其实,他应该想通,他的事务是在使儿童养成习惯,不在愤怒地反复向儿童灌输规则,规则对于我们人生行为的作用并不大,至少对于儿童没有用处,因为儿童对于规则是左耳进右耳出的。在需要运用理智的科学上面,我并不否认这种方法有时可以改变,可以故意设置一些障碍,去激发他们的努力,使他们的心理习惯了竭尽全力去推理。但是我觉得这在儿童年纪极小的时候或是在他们接触任何知识部门的入门阶段都不可行;那时一切事情的本身都是困难的,教师的重大作用和技巧就在尽力使得一切事情变得容易,尤其是在极少有为儿童摆正位置机会的语言学习问题上。因为依靠呆读死记及习惯才能学会的语言,当能流畅自如地表达时,一切文法规则都已统统置诸脑后。我承认,一种语言的文法有时候是要极其仔细地加以研究的,但是这种研究只能由一个沉浸其中,能批判性地了解某种语言的成人去做,很少是专门学者以外的其他人的工作。我觉得大家会同意,如果一个绅士要研究任何语言,他就应该研究他本国的语言,以便对于自己经常使用的语言获得一种绝对精确的理解。做教员的人之所以不但不应为他们的学生制造困难,相反地应使他们的道路变得平坦,在他们趑趄(zi一声qie四声,行走困难)不前时应立刻帮助他们前进,是基于另一个更深层的原因。儿童的心理是狭窄与脆弱的,通常一次只能容纳一种思想。一个儿童的头脑里面无论萌生了什么念头,顿时就为那件事情所缠绕,尤其是同时有激情相伴随的时候更是如此。所以,儿童学习任何事物的时候,教师应该施展其技巧,去为他们清除一切杂念,最好使他们心灵腾出地方来,专心致志地接受他们所应接受的思想,否则这些思想在他们的心里便不会留下印象。儿童的天性使得其心理飘忽不定,新奇的事物都可吸引他们;当此类事物出现时,他们就立刻急于去尝试,过后却很快就厌腻了。由于他们对同一件事物很快就会感到厌倦,所以他们的快乐几乎都是建立在变换与多样化上面的。要使儿童去固定他们的纷绕变换的思想,是与儿童时期的天性不相容的。这种情形不知是应归因于他们脑筋的气质,还是由于他们的血气旺盛,不够稳定,以致心理不能对其完全支配;显而易见的是,要儿童将思想长久地用在某一件事情上,对他们是一种痛苦。长久的、持续的注意是强加于他们的最苦的差事之一;所以,凡是要使儿童专心用功的人,就应该尽量使得他所提议的事情令人愉悦;至少应小心避免带来令人沮丧或惊吓的观念。如果他们拿起书本时全然没有喜悦及趣味盎然之感,他们的思想自然会远离令他们厌恶的事情,而在比较可喜的事物上面寻求较大的快乐,随后不可避免地闲荡,就是一件毫不奇怪之事了。

我知道,做导师的人常用的方法是,努力使学生注意力集中,如果发现学生有一点走神,他们就用训斥与惩罚,去使他们将心思固定在当时所从事的事情上面。但是这种办法乃是一定会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的。导师的愤激言词或打击使得儿童的内心产生恐怖,并迅速蔓延开来,占据了他的整个心理,使他再也没有容纳别的印象的空隙。我相信,读了上述这段话的人都一定会回忆起以前父母亲或教师的粗暴行为及专横训斥对自己思想的伤害,当时自己的脑筋因此变成了一片虚空,以致对于自己说的什么和听到的什么都茫无所知。他顿时丧失对所在环境的洞察力,他的心里充满了紊乱与慌张,在那种状态之下,再也不能注意任何事物了。

的确,父母和管理者应使受教的儿童敬畏自己,以确立自己的权威;并以此去管束他们;但是一旦获得了对于儿童的支配权以后,他们应当极为谨慎地使用这种权利,不可把自己当成惊吓鸟儿的稻草人,使学生总是在他们的目光下颤栗。这种严酷的办法,可使儿童容易管束,但是对于他们的益处却是微乎其微的。儿童的思想若是被某种情绪,尤其是恐怖情绪所支配与骚扰时,他们就不应学习,因为恐怖对他们的稚嫩脆弱的精神会产生最强烈的印象。你要使他的心理接受体的教导,或者增加知识,就应该使之保持安闲平静。你不能在一颗颤栗的心灵上写上美观平正的文字,正如同你不能在一张震动的纸上写上美观平正的文字是一样的道理。

教师的突出技巧在于集中并且保持学生的注意;一旦办到之后,他就可以在学生能力所及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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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向前推进;如果他不能集中并保持学生的注意,他的所有忙乱辛劳就会是无的放矢。为了达到此目的,他应该使儿童理解(尽其所能地理解)他所教授的东西的用途,应该让儿童知道,利用他所学过的知识,他就能够作出以前所不能作的事情了;这种事情能给他以力量,使他具有真正的优势,凌驾于对此一无所知者之上。此外,教师在他的一切教导中,还要显得和蔼可亲;他可通过谦和的举止,使儿童知道教师是爱他的,他的良苦用心只是为了自己好,这是在儿童身上激发爱心,使之一心向学,热爱教师教导的唯一方法。

除了顽梗以外,对待任何事情都不应采用专横或粗暴的方式。儿童的所有其他过失都应采用温和的手段去改正,和蔼勉励的言语能够更好地做工作、更卓有成效地影响一个俯就的心灵,甚至可在相当程度上预防粗暴、专横作法常在健全、豁达的心灵上造成的刚愎任性的缺点。自然,顽梗和有意的玩忽职守是应予控制的,即使要用鞭挞也在所不惜;但是我认为,学生的刚愎任性常常是导师刚愎任性的结果;此外,儿童如果不是因为受了不必要的和施用不得其法的粗暴待遇,从而形成了逆反性格,以致憎恶他们的教师、憎恶从教师而来的一切事物,那么,大多数儿童很少应受到体罚的处分。

漫不经心、疏忽健忘、见异思迁、神志恍惚,这些都是儿童时期的自然的缺点;所以,只要他们不是有意表现,应予温和地提醒,假以时日,逐渐地克服。如果属于此类缺点的每一过失都引发恼怒与申斥,则训斥和惩罚的机会必然频繁到来,以致导师在学生的心目中变成一个永远可怕的、令人不安的对象。单是这一点就足以妨碍学生从导师的授课上获益,使他的一切教学方法统统难以奏效。

对于儿童,他应经常流露出亲切与善意,并以此调剂他施予儿童心灵的对他的敬畏之感,这种亲切与善意的情感可激励儿童去完成其本职工作,使之乐于服从他的命令。这就可以使他们赢得导师的青睬,可使他们听导师的话时,就像是听从一位对自己关怀备至,为自己好而甘愿吃苦受罪的朋友一样;这就可以使他们在与导师相处时感到安适、自在,只有具备这种情绪,心灵才能接收新的知识,才能容许各种印象进入,那些印象如果不被他们所接收及保持,那么,他们和教师合作所作的一切均告徒劳;其中不快的情绪多,而学习的成效微乎其微。

(六)学习拉丁语的方法及对传统教法的批评

168.当采用拉丁语与英语相问排列的办法,使儿童对于拉丁语具备了相当知识之后,他可以前进一步,去阅读别的简单的拉丁语书籍,诸如查士丁(Justin)或伙待罗被阿斯(Eutropius)等的著作;为了使他在阅读和理解方面减少沉闷、困难的感觉,如果他乐意,可让他用英译本去帮助自己。有人说,这样一来,儿童认识拉丁语只能通过死记硬背了,不能让这种反对意见吓唬任何人。如果仔细思考一下,就会感到,这种说法不仅在任何时候都不能用作反对采取上述方法去学习语言的理由,而且很明显地,它是符合语言学习方式的。因为语言是只能通过死记硬背去学会的;那些不肯通过反复记忆背诵将英语或拉丁语说得流畅的人认为,一个人要开口时,一心只想着他要说的事情,勿须考虑语法规则,他的舌头自然而然地就会恰如其分地表情达意,运用那种语言的成语警句;我认为这种人既不能将英语或拉丁语说好,更谈不上精通了。我很愿意获悉某君的尊姓大名,他能告诉我一种通过文法规则,任何人都可以按其所能学会或说好的语言。语言不是规则或人为造成的,而是由于偶发事件及人们的共同使用而形成的,凡是想把语言说好的人,只有那条规则可守:他不能信托任何别的东西,而只能信托记忆,信托一种说话习惯。根据这种习惯,人们要遵循师从能说会道者学习的时尚,换言之,就是只有依靠死记硬背去学会说。

也许有人在这里会问:然而文法就没有用处了吗?难道那些人们花费许多气力,才总结出来的几种语言的规则与解说;写下数量如此众多的关于各种词类的变格、各种变化形式,以及关于性、数、格一致及各种句法的人,都是白费气力,学了这些东西真是毫无用处吗?我并不这样认为,文法自有它的地位。但是我认为我可以说,文法引起的骚扰太多了,大大超过了实际的需要,那些为了文法吃尽苦头的人,其实他们并不需要文法;我的意思是指那些在文法学校里面因为文法常受困扰的儿童。

用死记硬背方法学会的语言,对于应付生活和一般商业上的共同事务是足够了,这是一件不言自

明之事。不仅如此,那些身分高贵,与教养良好的同伴长期相处的妇女也向我们揭示;几乎不学文法或具备文法知识,采用这种平易自然的方式,同样可以使她们的言语显得极为文雅优美、礼貌得体。有些从来不知道何谓动词的时态与分词,不知何谓副词与介词的女子,说起话来,其得体及用词之正确程度,也与一般文法学校用通行的方法教养出来的大多数绅士没有区别(如果我说她们的说话和乡村学校教师是差不多的,她们还会勃然动容呢)。所以我们说文法在某些情形下是可以不学的。接着有人一定会问,什么人才该学文法,并且应在什么时候开始呢?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答复如下:

(1)一般人学习语言的目的是出于日常的社会交往及共同生活中的思想交流之需,除此之外并无进一步的用处。对于这个目标,通过会话去学习一种语言的基本方式不仅已经够用,而且因为它最迅捷、最合适、最自然,不失为一个较好的方法。因此,就语言的此项用途而言,人们也许可以答道:文法并非必需。对于这一观点,我的许多读者不能不认可,因为他们明白我在此处所说话的含义,一个人在与他人交谈时,即便他从未学过英语文法,也可以了解他人的意思。我认为用这种方式交流的人在英国人中毫无疑问占了绝大多数,至于通过规则而学会母语的人,迄今我还从未听说过呢。

(2)此外还有一种人,其中绝大多数在世上是靠嘴巴及笔杆子过活;如果方便的话,他们最好能将话说得合适而又正确(虽然并非必需),好使自己的思想更容易地进入别人的心灵,留下更深刻的印象。有鉴于此,对于一个绅士来说,无论使用哪种说法,仅仅使人明白意思是不够的。他应该研究各种有助于他流畅表述的文法,但必须是他母语的、正在位用的语言的文法,以使他准确无误地懂得国语,谈吐得当,避免用一些文理不屈的、冒犯人的不合规范的话,使听者感到刺耳。文法对于实现这一目的是必需的;但是仅限于他们自己的固有语言的文法,只限于那些努力对自己的语言加以修习并使文体趋于完善之人。至于一切绅士是不是不应该这样去做,我将此问题留待思考。既然人们认为说话不得体以及缺乏文法准确性乃是有悖于绅士阶层之一员的身分的,因此一个人有了这种缺憾常常颇遭?(上此下言)议,被指责为因过去未曾受到良好教养,以及与其身分不合之狐朋狗友交往使然。如果人们对这种说法认可(我姑且假定这种说法是对的),那么,为什么一方面年轻绅士们被强迫去学习外国的、且已死亡的语言的文法,同时却从未有人格他们本国语言的文法告诉他们,这就不能不算是一件蹊跷之事了。他们根本不知道有这种东西,更谈不上就教从师了。加之从未有人告诉他们,说他们的本国语言是值得他们关注、值得他们修习的,虽然他们天天都要使用国语,而且在其未来的生涯中,表述得优美或是拙劣,常常被人们当作评价他们人品的标准,至于他们潜心研究过文法的语言,日后他们也许很少有说写的机会,即使有了使用的机会,他们使用不当的错误也会得到别人的谅解。假如有一个中国人注意到了这种教养方式,岂不会萌生遐想,以为我们的年轻绅士们全都是预定去当专教外国死文字的教师或教授,而不是成为国语的行家里手吗?

(3)此外还有第三种人,他们潜心研究两三种已死亡的,我们又称之为习得的外语,努力激发自已对这些语言技巧的兴趣。毫无疑问,凡是以这种眼光去学习某种语言,希望精通那种语言的人,当然应该仔细研究其文法。此外,我不希望被人误会,以为这是在贬低希腊语和拉丁语的价值,我承认这两种语言用途很广,且非常优美,一个对其茫然不知的门外汉在世界的这个地盘上不可能有任何地位可言。但是一个绅士通常要从罗马及希腊作家中间获得于已有用的知识,我认为,他尽可不必研究文法,而在单靠阅读就充分理解这些语言的情况下达到他的目的。关于今后对这两种语言中的不管哪一种的文法及其精确性的关注应达到何种程度,那是在他产生研究之需时,可由他自行决定的。这就把我引向了问题的另外一部分了,即:

何时教授文法为宜?

基于上述前提,对此问题的答复是显而易见的,就是:

如果在任何时候须教授文法,必须教给一个已经能说那种语言的人;否则他怎么能够受教呢?对于这一点,至少可从古代那些睿智、学术发达的国家获得证据。他们将文法当作修习本国语言,而不是外国语言的教育的一部分。希腊人将别的民族视为化外之人,同时鄙视他们的语言。在罗马共和制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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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虽然希腊的学问备受推崇,但是罗马青年研究的还是罗马人的语言;他们使用的是他们自己的语言,所以他们所学的和练习的也都是他们自己的语言。

但是,如果要较为具体地确定教授文法的适当时机,我认为文法可以作为修辞学的导论,此外我就看不出可供人们研究的其它理由了;一个人要到须对自己的言词小心润饰,表述胜过未受教育者时,方才可以学习文法规则,在此以前则不宜学习,因为文法的功用不在使人能说话.而在使人将话说得正确,且能按照语言的确切规则去说,这是使语言优美的要素之一,如果一个人说话不必求美,文法上的规则对他来说就几乎无用了;如果修辞学不是必修之课,文法也就可暂付阙如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不想当拉丁语批评家,或者不想用拉丁语演说,或者不想用拉丁语写急件的人,却要去浪费时间,为拉丁语的文法大伤其神。一个人如果自己觉得有某种必要,或者怀有某种心情,要去探究某种外语,希望确切地了解它,他是应将足够多的时间去用于文法研究的,如果他使用这种语言的目的仅在看懂用那种语言写出的书籍,不求精通那种语言本身,那么,我已说过,单是阅读就足以达到此目的,而不必使心灵承受记忆众多规则和错综复杂的文法之苦。

169.为了让儿童练习书写或写作,有时你可以令他将拉丁语译成英语,但是拉丁语的学习则仅限于拉丁语单词的学习,这种工作无论对于年轻人或年龄大的人来说都是一件兴味索然之事,所以你应尽力在这些工作中增加一些真实的知识,开始时,还是应利用感官去感知那些最易明白的事物,包括诸如矿物、植物和动物的知识,尤其是树木、果树及其构造、种植方法的知识,其中有许多东西都可以教给儿童,同时对于成人也并非毫无用处;至于地理、天文和解剖学更应加以利用。不过无论你教他什么东西,都要小心在意,不可—次塞得太多;同时除了纯粹的德行以外,不可将任何事情当成他的任务,除了邪恶或明显的邪恶倾向以外,不可为任何事情责备他。

170.但是如果命运决定了他必须进学校去学拉丁语,那么,即使我将我认为的在学校中应该采用的最佳方法告诉你.也是徒劳之举;你只能顺从学校的陈规旧制,不能指望学校的一切为令郎一人而改变;但是如果可能的话,你应当用尽一切方法,使他不要作拉丁语作文和演讲,尤其不要作任何韵文。如果这种办法有所稗益,你就应该坚持不懈,并表示你不打算把他变成一个拉丁语的演说家或诗人,只要他对一个拉丁语的作家的作品能完全理解即可;你还应表明的是,根据你的观察,那些担任现代语言教学,且成效斐然的教师,也从来不为逗乐,而要学生用法语或意大利语演说或作诗。他们的事务仅限于语言,而非构想。

171.但是为什么不要他练习作文、吟诗,我还要至为详细地告诉你理由:第一,我承认,作文有个有用的借口,就是声称对于无论何种主题,它都可以教人将话说得冠冕堂皇、流利畅达;假如真能用这种方式占达到这个目的,诚然不失为一大优点,能够随时根据当时目的,侃侃而谈,对于一个绅士来说,没有什么比这更不可少了,也没有什么比这在生活的一切场合中更为有用了,但是我要指出,一般学校里采用的作文方法完全无助于这一目标的实现;你只要考虑一下,青年人做作文的时候在搞些什么,就不难明白;他们所从事的无非是利用某些拉丁成语,例如“Omniavincitamor”(爱情战胜一切)或“NonlicetinBellobisPeccare”(战场上不允许犯两次错)之类去杜撰一篇演说词而已。

可怜的年轻人,他对于那些自己要谈论的事情一无所知。须知,这些事情只能依靠时间与观察去懂得、但又不能不绞尽脑计、冥思苦索,在他一窍不通的事情上面勉强发议论。这简直是一种埃及式的暴政,他们缺乏制砖的材料,却偏要吩咐他们去做砖。所以,在这种情形之下,可怜的孩子们常常跑去向高年级的同学求助,对他们说:“请你给我一点感觉吧?”这种情形究竟是合情合理的成分多,近是荒谬可笑的成分多,一时恐怕难下断语。一个人在具备能力就某—话题发表评论之前,他应该先去熟悉那个题目;如果让他贸然发言,其愚蠢程度则无异于叫一个盲人去谈色彩,或者叫一个聋人去谈音乐一样。如果有一个人邀请另外一个完全不懂得我们法律的人到我们的民众集会土辩论一个法律问题,你不会觉得他有点发颠吗?然而为了增强和训练学生的想象力,一些教师常常叫他们去做作文,讨论某些事情,我且请问,这些学生对于作文的题材,又懂得些什么?

172.其次,请你想想他们作文所用的语言;那是拉丁语、是一种曾在一些外国通行,但后来不论在何处,都早己死亡了的语言;这种语言是令郎在成人后的一生中.未必有千分之一的机会去用来发表演讲的;况且用这种语言表述观点的方式与母语又大相径庭,即便学精了,对于其英语文体的纯粹与熟练也无甚稗益。此外,在我们英国的各项事务今,现在极少有使用事先撰写好的英文讲稿的场合或用途,所以我看不出我们学校里采用这种练习有什么道理,除非这种练习有以下用途:即学习撰写拉丁语演讲稿是教会人们用英语即席演讲的必要途径。而我认为,要使一个人具备即席演说的才能,宁可采取以下方法:按照年轻绅士的年龄与接受能力,就某些他们似懂非懂,但利害相关的题材,提出合理而且有益的问题,当他们己成熟到能进行此类性质的练习时,叫他们在所有场合,立即或者稍微思索一下就谈论某一话题,这样做时是没有任何写好的材料可资利用的。我姑且问你,如果我们能采用这种方式去考查学生学习说话的效果,那么一旦学生

有了参加辩论的机会,那种人能做到无往而不胜呢?是那些习惯于在说话之前要有写好的讲稿的人呢,还是那些只去思考所处的情境,力求将其理解得清楚明白,依靠自身能力,即席发表讲话的人呢?谁只要肯从这种角度进行判断,就不会认为,习惯于用经过字斟句酌的演讲词和现成文稿去发言的方式,是适合于一个年轻绅士应付不同情境的各种事务了。

173.但是也许有人会告诉我们,说作文的目的乃是增进和完善他们拉丁语的能力。诚然,练习作文是他们在学校里的正当事务;但是作文不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正当途径;作文使他们的头脑因为挖空心思要去找些事情说而变得颠三倒四,不是要去学习字词的意义;他们做作文的时候所寻找的以及努力追求的不是语言,而是思想,但是学习和精通一种语言,其本身就是一件远非安逸、愉快的事情。不应该像这种方式行事,又用其它困难去拖累它。总之,如果我们想用这种训练去促进儿童的创造力,就让他们用英语作吧,因为他们的英语字词熟悉,运用自如,当他们用本国语言写作时,就比较容易看出是一种什么思想。如果拉丁语非学不可,就应该采用最容易的方式,不可用诸如杜撰演说词之类的困难的工作,去使其心理遭受磨难煎熬,并产生厌恶情绪。

174.如果上述理由可以用来反对儿童在学校里用拉丁语做作文,那么,我还有更多更有分量的话,去反对他们作诗歌韵文,包括任何种类的诗文。因为假如他缺乏作诗的天才,却偏要使这个孩子吃尽苦头,把太好光阴白白浪费在毫无成功希望的事情上,那真是一件世界上最不通情理的事情;如果他本来具有诗人的气质,而做父亲的人却还希望或听任这种气质得到培养与改进,在我看来,那就是世界上一件最怪诞的事情。我认为做父母的人应该尽其可能待这种苗头打压下去;我不明白一个为人父者持有何种理由,竟希望他的儿子成为一个诗人,与此同时,他又不情愿其子蔑视其它一切职务与工作;但这还不是最坏的情形,因为假如他一旦被认可为一个成功的诗人,获得了一个才子的声誉,我希望人们考虑,看他会在与何种伙伴的交往及何种场合的流连中耗尽他的光阴,不仅如此,此外还有他的财产也是一样,因为一个人在诗文之府(parnassus)里发现金矿或银矿实属极为罕见之等。诗文之府的外观逗人喜爱,但却是一块不毛之地;世上极少有人从这块田地里获得了收成,去增加他们的遗产。诗和赌博通常不分家,它们在这种地方的情形相似,除了那些没有任何谋生本领的混混外,人们难以从彼处获益。有钱人几乎总是为它而蒙受损失;他们只要未将全部(或主要)家产失掉就算万幸了。所以,假如你不愿将令郎变成其寻欢作乐伙伴的四弦琴,使他们离了他就觉得喝酒也不能亢奋,甚至不知如何消磨整个下午;如果你不愿让他空耗自己的时间与金钱去给人逗乐,同时将其祖上留下的污迹斑斑的田地视若草芥,那么,他是否成为一个诗人,或他所在学校的教师是否将他导入诗文之府,我想,对于此类问题你是不会十分介意的。然而,万一有人认为作诗是他的儿子应有的素养,觉得学习赋诗可以增进其子的想象力和才华,他就必须承认,欲达此目的,与其让儿子用非本国语言写一些生硬蹩脚的诗歌,还不如让他阅读凝炼优美的希腊与罗马诗人的作品来得有用。至于那些想在英语诗创作上有所突破的人,我想,他是不会以为应当先从拉丁诗着手,才能达到其目的的。

175.在我看来,文法学校中流行的方法——这是又一常见之事——也是毫无益处的,除非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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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是阻碍青年对于语言的学习,我主张这种学习应该尽力变得轻松、愉快;使人痛苦的成分应该尽量剔除。我的意思及此处所反对的,是他们被迫去记熟众多的教学要求掌握的作家的作品;我觉得这种作法毫无裨益可言。尤其是对于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更是如此。学习语言只能依靠阅读与谈话,对—些作家浅尝辄止定难奏效;一个人的头脑里一旦塞满了这些浮光掠影的东西,他就是得到—个恰如其分的学究的装饰品。乃至踏上了成为一个学究之路;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东西比这种装饰品更不适合于一个绅士的身分了。因为一个人自己头脑空乏贫弱,却拾他人的丰富思想及华丽言辞之余唾,并交相混杂,世上能有比这更为滑稽可笑的事吗?其结果只会更加暴露自己的不足而已,他们的言词里是—点优雅的韵味也没有的,他们自然也不可能是博得欢迎的演说者,这种情形犹如在一件陈旧的褐布外套上,缝上大块鲜红夺目的缎子补丁一样。诚然,当人们看到一段值得记忆的文章,其表达非常紧凑、精彩(诸如此类文章在古代作家中是很多的),他们不失时机地要年轻学子用心记住,有时用这些名人大家的脍炙人口之作来训练学生的记忆,自然未尝不可。但是在他们需要熟记的功课学习中、若要他们对书籍不加挑选或鉴别,见一本就读一本,我却看不出有何益处,这样做只会徒然浪费他们的时间和精力,使他们憎恶书本。因为除了无益的麻烦外,他们从中一无所获。

176.我听见有人说过,儿童应该用熟记的方式去吸收外界事物。去锻炼与增强其记忆力。我希望这种说法中理智的根据和自信的唐突一样多,我还希望这种实践主要建立在精细的观察,而不是古老的习俗之上;因为很明显,记忆的强度乃归功于幸福的体质,而非训练引起的任何习惯的改进。诚然,如果心理专注于某事,唯恐遗忘,故时时回忆,常常得到新的印象,这样就可将那件事记住,不过这样做时主要还得依靠自身记忆力固有的自然强度。一个印在蜂蜡或铅材上的印象决没有印在黄铜或钢铁材质上的持久。如果印象常常重现,的确它可以比较持久;但是每一次新的回想就是一个新的印象,如果你要知道心灵能够记住多久,你就应从新的印象算起。不过记熟一页页的拉丁文却并末更有助于人的记忆力去保留住其它任何事物,这就好像在一块铅材上刻上一句话,未必就更能牢固地保持别的字句一样。假如这种记忆的训练果真能给记忆注入力量,增强我们的才干,那么,所有其它国家的演员们就应该有最好的记忆,并是最好的伴侣。但是以此种方式进入他们头脑的杂乱的东西究竟能否使他们更好地记住其它事物呢?他们将别人的言词烂熟于心,而他们的才华又是否能与他们所花费的辛劳成比例地增进呢?这些都是经验可以提供证明的。记忆在人生的各个时期及各种状况下都甚属必需,缺少它则将一事无成,如果训练可以使之增强,我们则用不着担心它因缺少训练而变得迟钝及无能。不过我担心这种心理能力不是用任何训练或努力就可大为获益乃至全面改善的、至少在文法学校中,这一借口难以奏效。据传薛西斯(Xerxes)能叫出其军队里十来万士兵的姓名,我猜想他之所以具有这种非凡的能力,并不是小时候死记功课得来的。这种抛开书本辛苦地背诵读过的东西,以期训练和增进记忆力的方法,我认为,在王子的教育中极少运用,假如这种方法真有人们传说的长处,则王子岂能像那些地位最卑微的学生一样,对此这不在意吗?王子也与任何人一样,需要良好的记忆力,他们的这种能力通常也与别人难分仲伯;虽然从未有人在这方面留意过。凡是心理所注意、所专心的事情,它就记得最好,其理由上面已经提及;如果将方法与秩序结合,即大功告成,我认为那样做对于贫弱的记忆就算是尽到了帮助;如果有人要采用任何别的方法,尤其是用别人的成串的言词来充实自己,而学习者自己其实并不专心,我觉得那就实属事倍功半的蚀本之举了。

我此处的意思并不是说不要给儿童的记忆以训练。我认为他们的记忆应该运用,但是不能用于书本中整页整页地背诵学习,因为一旦功课念过了,工作完毕之后,他们又把它抛到九霄云外,从此再也不予理会。这种办法既不能够增强记忆,也不能够改进心理。他们对于作家所应牢记的事项,我在上面已经提及;一旦让他们去记这些满含睿智的有用的文句之后,他们就决不应该再将其忘却,而应常被叫去说明其意义;这样一来,除了这些文句都是一些良好的规则与观察,对他们将来的生活不无稗益外,他们还可学会时常反省,想想自己应记些什么,这是使记忆变得敏捷、管用的唯一方法。时常反省的习惯可以使他们的心理不会野马脱缰,可以将他们的思想从无益的、乏味的漫游中召唤回家;

所以,我认为最好每天安排一些事物,让他们去记忆,不过所记之事自身应是值得记忆的,应是一旦你呼唤,或是他们自己搜索时,就绝不会成为在你心灵里找不到的东西。这样就可以迫使他们经常思想集中,你不可能指望他们能养成比这更好的智能上的习惯了。

177.但是,当儿童尚处于生命中稚嫩可塑的年岁时,无论由谁照料、教导,勿容置疑的一件事就是:管理吉应该认定拉丁语乃是教育上最无关紧要的一部分;须知德行与善良的心灵较之任何学问或语言都更为重要,他的主要工作应放在形成学生的心理,使之具有一种正确的心性上;一旦做到这一点,对于所有其它事物纵然不予注意,到了一定的时候,它们也会自然产生出来;如果没有做到这一点,不能将不良乃至邪恶的习惯拒之门外,则语言、科学,以及教育上的其它一切成就除了制造更为卑下、危险的人物外,岂能有其它的效果。诚然,人们为了学习拉丁语,而被弄得焦头烂额,以为这是一件重大而困难的工作,然而他的母亲只要每天肯在他身上花两三小时,令其对她朗读用拉丁语写成的“福音书”,她就可以自己承担起教子之责;她只要买一本拉丁语的《圣经》,请人找出多音节的拉丁语字词,并在最末第二个是长音的音节加以标记,就能调节她的发音,使她读得出重音了;每天阅读“福音书”时,最好避免以拉丁语去理解。如果她弄懂了拉丁语的“福音书”,还可以用同样的方法去读《伊索寓言》、“攸持罗彼阿斯”(EutroPius)、“查士丁”(Justin)以及其它同类书籍。我之所以提到这个办法,并不是奇思乱想的产物,我确实知道有人实践过,并运用这种方法,轻轻松松地学会了拉丁语。

但是姑且回到我所说的本题吧;对年轻人承担教养之责的人,尤其是负责教养年轻绅士的人,他所应具备的不仅是拉丁语的素养,甚至也不仅是文科知识,他应该是一个德行高尚、稳健、明达、脾气温和,并具有技巧的人,在和学生的日常谈话中,总是显得庄重自如、和蔼可亲。不过关于这方面的要求,我在别处已经说得够多了。

(七)一般文化课的设置及学习方法

178前已提及,一个儿童学习法语与拉丁语的时候,同时也可以学习算术、地理、年代学、历史和几何。如果用法语或拉丁语教他这些知识,一旦他懂得这二种语言中的任何一种之后,他便在语言学习的收获之余,又获得了这些学科的知识。

我认为应从地理的学习开始,可以学习地球的地貌、世界四大组成部分的位置与疆界,以及某些特殊王国与国家的位置与国界;不过,这仅仅是一种视觉与记忆力的训练,一个儿童一定会快快乐乐地去学习,并将所学到的东西记住。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现在,我住的宅子里就有一个孩子,他的母亲应用这种方法教孩子地理,成效如此之大,以至他还不到6岁,就已经知道了世界四大部分的界限;如果提问,他能够立即在地球仪上指出任何国家,在英格兰的地图上指出任何郡县;他知道世界上一切大的江河、海角、海峡、海湾,能够找出任何地点的经度及纬度。我承认,他应当从地球仪上学到的,当然不止这些仅通过视力及背诵记忆而掌握的事物。然而这是坚实的一步,是朝向目标的准备,一旦他的判断力足够成熟了,余下的一切就会变得轻而易举;现在他的时间相当充裕;受求知的愉悦感驱使,在不知不觉中,他就可学会语言。

179.当他记住了地球仪上的各个自然部分之后,学习算术的时机便已到来。所谓的地球仪上的各个自然部分,我是指用各种名称与国别去称呼的陆地与海洋的位置,那些人为的和想象的界线并不包括在内,这些界线全是人们构想出来,为专供支持地理科学的改进之用。

180.算术是心理通常所具有,或习惯于使自身具有的抽象推理的最简单,因而自然是位居第一的类型,它在日常生活、事务的各个部分用途甚广,缺少了它,几乎任何事情都休想办成。诚然,一个人在算术方面不可能懂得过多,也不可能过分完善;所以一旦他具备了计数能力,就应立刻去练习计数;他每天都应进行这种练习,直到掌握了数的技术。当他懂得了加法与减法时,他可以前进一步,去学习地理,等到他把两极、带、平行圈与子午线弄明白之后,就可教他了解经度及纬度,并使他从经纬度去学会使用地图,从地图两侧的数目字去了解各个国家的位置,并学会在地球仪上找出那些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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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上述事情他都会做之后,那时他就可以去研究天球仪;他应将那些圆圈全部重温一遍,尤其要注意观察黄道或黄道带,务使之在心里全部清楚明白,然后就可教之以各种星座的形状及位置,不妨先在天球仪上演示,然后再转到天空的实物。

等到这些事情完成,他将我们所在半球的星座了如指掌之后,这时就可以向他传授一些关于我们这个行星世界的观念;为此目的,不妨使他知道哥白尼(Copernican)学说的梗慨,并向他解释行星的位置、每个行星与其旋转的中心——太阳的距离。这就可以通过最简单、自然的方式,使之了解行星的运行及其学说。既然天文学家不再怀疑行星是围绕太阳运行的,他就应从这种对学习者来说不单最简明、最少困惑,同时其本身也最符合真理的假设出发。不过在这方面也与其它事物的教导一样,对儿童授课时,务必小心在意,要从明白简单的地方开始,一次教授的内容要尽量减少,须等到有关材料在他们头脑里扎根,教学才可继续进行,才可再教那门科学里面的新材料。最初可以给他们一个简单的观念,当看到他们正确吸收,充分理解之后,然后要做的事是,在达到你目的的路途中,挑出第二个简单的观念,并增加到第一个上面,这样温和地、不知不觉地一步一步迈向前去,不会错乱,也勿需惊慌,儿童的悟性就可以开启,思想就可以拓展,乃至远远超过人们可以预期的程度。此外,一个人如果学会某种知识,要使他记忆牢靠,要鼓励他继续前进,最好的方法则莫过于使他将这种知识再转教别人。

181当他按照上述方法、熟悉了地球仪及天球仪后,就可以学一点几何了;我认为,有了欧几里得的前六本书,就可以满足他的几何教学之需了。因为对于一个事业家来说,再多学一些是否必要或有益,对此我确实有些怀疑。至少有一点是清楚的,这就是,如果他具有几何的天才与兴趣,在从师学过这么多内容后,即使没有教师指导,他也可以独立前行了。

所以地球仪及天球仪是应予研究的,而且应勤加研究;我认为,如果导师能够仔细地分辨什么是儿童所能知道的,什么是不能知道的,学习还可以尽早开始;这里有一条规则,其通用范围或许甚广,就是:只要在儿童的感觉范围之内,尤其是在视觉范围以内,无论什么事情,都可以教给儿童,作为他们记忆力的训练;比如一个幼小的孩子,几乎在他刚刚知道自己所居住的房屋后,立刻就可以在地球仪上面学习,了解赤道、子午线、欧洲,以及英格兰位于何处,如果有什么要注意的,那就是一次不要教得太多,在所教的材料尚未完全领会,并在记忆中扎根之前,切勿教授新的材料。

182年代学应该和地理同时学习,齐头并进。我的意思是指年代学的总体轮廓,以便他在心灵中对于整个时间的进程以及历史上的福泽后世的若干显赫时代有所认识。在缺少这二门学科的情况下,作为精明、持重及公民知识之支配者的历史,应是现实世界中的绅士或事业家应予适当研究的;不过我还是要说,如果缺乏地理及年代学知识,历史在人们记忆中就会严重失真走样,并变得几乎无用了;它只会沦为既没有秩序,也缺乏教益的一堆乱七八糟事实材料的堆积。有了年代学与地理,就可以将人类的活动按照时间与国别分别归入适当位置,这样一来,不仅那些活动比较容易记住,而已只有在这种自然的秩序下,它们才便于观察,从而使人在阅读时变成更好、更能干的读者。

183.当我说年代学应当成为他精通的一门科学时,我并不是指年代学里的琐屑争议。这种争议是无穷无尽的,其中大部分对于一个绅士无关紧要,即使它们容易获得了,也不值得去探讨。因此,所有涉及那些年代学家问的学术性争吵及喧嚣应该完全避免。关于这门学问,我所看见的一本最有用的书是斯持劳奇乌斯(strauchius)的不长的论文,共印刷了12次,书名叫作《年代学要略》(sreviariumChronologium),一个年轻绅士对于年代学所应具备的知识均可从中选出;这是因为学生不必为书中的所有材料所拖累。他将一切最著名或最有益的时期都转化成儒略历(JulianPeriod),这是一个年代学上所能利用的最为便捷、简明、可靠的方法。除了斯持劳奇乌斯这本书外,还可以加上爱尔法格斯(Hclvicus)的年代表,这是一本任何场合都用得着的书。

184.最能给人教训的是历史,最能使人得到愉快的也是历史。由于它能给人教益,故应由成人去

研究;因为它能给人愉悦,所以我觉得它最适合于一个少年去学习,一旦他学过了年代学,知道了本地所经历的几个时代,而又能将其变成儒略历以后,他就应该去学一点拉丁语的历史了。选择的时候要以文体平易为准,无论他从什么地方读起,借助于年代学,他的阅读可以避免杂乱无章,此外,题材有乐趣,就会吸引他去读,在不知不觉之中就将语言学到家,不致于像一般儿童一样,因为要去阅读他们的力所不及的书籍,诸如罗马演说家和诗人的作品等(其目的只是为了学习罗马语言),而大伤其神,乃至焦头烂额。当他读过,并通晓了较易理解的作家——此类作家可能包括查土丁(Justin)、攸特罗彼阿斯(Eutropius)、昆塔斯(Quintus)和库齐乌斯(Curtius)等人的作品,然后再去阅读稍难理解的作家作品就没有大的麻烦;这样从文体最简明、易解的历史学家渐渐读去,最后最深邃、超脱的拉丁语作家的作品,诸如西塞罗(Tully)、威吉尔(Virgil)和荷累斯(Horace)等人的作品,也都不在话下了。

185.如果从儿童一开始就在其力所能及的一切事情上,多通过实践,而少依靠规则,去学习关于德行的知识;如果他能养成以爱好名誉去取代满足私欲的习惯,我不知道除了《圣经》所载之外,他是否还应再读别种关于道德的论文;此外,我也不知道,在作为生活之指导,领掌握德行的原则与戒律,而不是像学生要学拉丁语一样去读西塞罗的《职务论》(Office)之前,他是否应掌握伦理学的体系。

186.当他充分消化了西塞罗的《职务论》,同时又学过了浦芬多夫(Puffendorf)的《论人及公民的责任》(deofficiohominis&civis)之后,他就应及时去读格老秀斯(Grotins)的《论战争及和平的法律》(dejurebelli&pacis),或者也许是浦芬多夫的一本更好的书,叫作《论自然及人类律》(dujurenaturali&gentium);他将被授以关于人类的自然权力和社会的起源与基础,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责任的知识。这种关于民法与历史的主要部分之研究,一个绅土不仅应接触,而且应经常全神贯注地投入其中,没有大功告成的时候。一个德行及举止良好的青年,且能精通民法概要(它所涉及的不是个人事件中的诈骗,而是根据理性原则,讨论文明国家的一般事务及交往),通晓拉丁文,写得一手好字,这样他就可以脱颖而出,自有充分把握谋得职业,并到处受到重视了。

187.如果有人认为一个英国绅土不必懂得他本国的法律,这恐怕是一种奇谈怪论。一个绅士无论身在何处,法律都是如此须臾不可缺少,以至从一个保安官一直到政府部长,我知道没有一个地方的人缺少了它会感到踏实。我的意思并不是指法律里面的奸诈或争论与吹毛求疵的部分,一个绅士的职责是寻求是非的真实尺度,而不在于掌握避免干某事,而在另一事上获得回报的技巧;当他在为国服务问题上劳神费力时,他决不应该这样去研究法律。为了这个目的,我认为一个不拟以法律为业的绅士研究我们法律的正确途径是;去浏览一个我们英国宪法以及古书上不成文法产关于政府的论述,以及比较接近现代的某些作家的作品,去从中了解这个政府。一旦他对此获得了一个正确的观念,他就可以去读英国史,在历史上的每个王朝都要加上当时制定的法律。这种作法可以揭示我们英国各种法令的原委、制订法令的真实依据及其应有的分量。

188修辞学与逻辑作为艺术,按照惯例,通常紧接在文法之后学习,我以前对此很少提及,大家或许会感到奇怪。原因是,年轻人从中获益甚少;我极少看见,或者说从未见到过有人通过学习这些自命为可以教人推理严密、谈吐文雅的规则而掌握了推理与说话的技巧;因此,我主张一个年轻绅士只要了解它们的最基本的体系就够了,用不着长久驻足于那些程式的思索与研究。正确的推论既不是建立在实词和范畴上面,也不是在说话的方式与词藻上面。对这一问题的思考,不在我现在要说的话题之内。姑且回到我们目前的问题吧;如果你希望令郎擅长推理,可以叫他读契林涅斯(Chillingworth)的作品;如果你希望他妙语连珠,可以让他精通西塞罗的作品,从而得到关于雄辩术的真实观念;你还可以让他阅读那些用英语表述完美的作品,以便他的英语文体达到冰心玉洁的境界。

(八)口头及书面语言能力的培养

189.如果正确推理的用途与目的乃是获得对于事物的正确观念与判断,是在分辨真、假与正、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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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按照这种鉴别去行动;那么,切记决不可使令郎在围绕争辩的技巧与程式中养大成人,他既不可自己这样去实践,也不应羡慕别人这样做;除非你不希望他成为一个能于的人,而成为一个毫无意义的口角者,在谈论中固执己见,以与他人对抗而自呜得意;更糟的情况是,怀疑一切,以为争辩中能找到的唯一东西就是胜利,而绝无诸如真理这样的事物可言。世上最不诚实、最有悖于一个绅士或者任何一个自命为理性动物之事,莫过于不服从显而易见的道理,不在清晰的论证前折服。无论对方的回答如何圆满,如何使人满意,他都要坚持争论,只要能用模棱两可,充满歧意的词汇修饰自己的论点,引起与他人的争论,或是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一种不明是非的辩论方法),不管所说的话得当不得当,有意义或无意义,与自己过去的说法相符或相反,都毫不在意,世上不符合文明的谈话以及不符合一切辩论目的之事,难道有比这更出格的吗?关于这一问题,简而言之,逻辑辩论的方法与目的,本来就在辩论中的正方决不会认可反方的任何回答,而反方也决不会屈从正方的论证。任何一方都决不会完全依据真理及知识行事,否则他就会被视为一个可怜的失败者,受到不能坚持自己信念的羞辱,此乃辩论的主要目的和荣誉所在。真理需要通过对于事物自身成熟的合适的思考,方才能够发现,并获得支持,而非杜撰的词语与辩论的方式所可得到;这种办法强词夺理地、谬误地运用含糊的字眼,决不会使人发现真理,这是一种最无用、最令人厌恶的谈话方式,对于一个绅士,或是对于一个热爱人世间一切事物的真理的人来说,它是尤为不适宜的。

如果—个绅士既不能通过写作,又不能通过谈话左很好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对他而言,最大的缺点可能莫过于此。不过,我认为还是不妨问问我的读者,看他是否知道有许多家资丰厚的人,从名义上说是应具有绅士品质的,可是必要时,他们竟连一个故事都不会讲,更不用说将各种事物论述得清楚明白,令人信服,我认为这种情况的发生不应归咎于他们自身,而应归咎于他们所受的教育,因此我必须为我的同胞们说句公道话,我认为只要他们努力,他们决不会被其任何邻居所胜过。他们学过修辞学,可是从未学过如何使用他们的常用语言,包括用嘴与笔去流利自如地表述他们的思想;他们以为那些通晓语言艺术的人的说话或文章,既然经过了各种名目的辞藻的修饰,故各种名目的辞藻自身,就成为语言流畅的艺术及技巧了。这件事正与一切需要实践的工作一样,不是可以根据预定的简单或复杂的规则而学会的,而应遵循良好的规范,最好是榜样,去训练与运用,直到习惯养成,操作起来(并干好)毫不费力为止。

迄今人们取得共识的一点是,一旦儿童具有讲故事的能力时,也许应不失时宜地令其实践,通常要他们讲述他们知道的故事;开始阶段,在故事情节联结的方式上,要帮助他们克服其中最明显的错误。等到改正后,再将次要的错误告诉他们,这样一个个地更正,务使所有的错误,至少是大错误,均予改正为止。当他们已能相当流利地说故事时,你可以要他们将故事写出来。《伊索寓言》几乎是我所知道的唯一适合儿童之用的一本书,这本书就可以提供材料,供他们去作此类英语写作的练习,这种作用正同它在帮助儿童学习拉丁语时,可供他们阅读与翻译一样。一旦他们文法上的错误已经消除,能够将一个故事的若干情节组合成一篇连续的、前后呼应的文字,而不在过渡之处显得突兀、不自然(这种情况是经常发生的),那时如果有人希望他们在这种勿需搜索枯肠,就能出口成章的第一步功夫上面更上一层楼,他可以向西塞罗求助,在西塞罗的第一本书《论创造》(Delnventine)的第二十节上面,有一些关于掌握雄辩才能的规则,可以根据几个主题及构思,将这些规则付诸实践,使他们由此懂得,一个完美的叙事,其技巧及优雅究竟何在。从这些规则的任何一条中都可以找出恰当的例子,向他们显示其他人是怎样实践的。古代的经典作家提供了许多此类范例,这些范例不仅可用于翻译,而且应放在他们面前,作为日常效法的榜样。

当他们懂得了怎样将英语写得前后连贯、恰如其分、有条不紊,熟练地掌握了一种差强人意的叙事文体后,在书信的写作中,他们不必执著干机敏或客套的表述,只要学着表述自己乎和易解的感觉,避免前后脱节或混乱、毛糙就足矣。一旦在这一方面已臻完善,他们就可以福耳杜(voiture)为榜样,去提高自己的思想,用致意的、欢快的、揶揄的或者插科打诨的信件,去慰藉远方的朋友;同时还可

以拿西塞罗的书信,作为商务或交往信件的最佳范例。人类生活中需要写信的场合是无所不在的,没有一个绅士能够避免在这种写作里面表现自已。每天都可以遇到一些机会,迫使他不能不动笔,其结果除了常因书信表述得体与否而影响到他的事务外,并且还总是使他的教养、观念及能力暴露无遗,比在会话里面受到更为严格的检验;须知,他在会话里一时的差错,多半只待说完之后就可以烟消云散,故不至于受到严格的评论,比较容易脱逃人们的注意和指责。

假如教育方法乃是指向正确目标,那么,人们会想到,写信本是一件必要的事,不可能遭到忽视,既然用拉丁语作文赋诗,这样一种一无用处之事尚且到处都在强加给儿童,使之在力所不及的工作上劳神费力,使之因遭到非自然的困难而不能愉快地在语言学习方面求得进步。但是习惯这样确定了并沿袭至今的作法,又有谁胆敢违背呢?你能叫一个饱学的乡村学校教师(他精通法内比(Farnaby)的《修辞学》上的一切借喻和词藻)去教学生用英语流畅地表述自己的思想,而认为是很合理的吗?他头脑里也许压根儿就没有起过这种念头,哪怕学生的母亲(即使她是一个对逻辑和修辞学体系一无所知的人)也能比他教得更好。

正确地写与正确地说,可以增添人的魅力,使他人乐于倾听他的发言;既然一个英国绅士常用的是英语,所以他主要应培植、应注意去修饰和改进的文体也应是英语。一个人的拉丁语比英语说得好或写得好,也许可成为大家谈论的话题,但就他自己而言,与其因一种不足道的才能而赢得凡夫俗子的无谓的称誉,倒不如能熟练驾驭他随时要用的国语,酣畅淋漓地表情达意来得有用。据我所知,这一问题普遍地遭到了忽视,无论何处,人们都不曾注意增进年轻人的国语能力,以便他们能对国语充分理解并掌握。在我们中间,如果某人国语比一般人熟练、纯正,则应归因于机会或他的天才,以及别的事项,而不是他的教育,也不是教师的关照。对于一个自己就是在希腊语与拉丁语的学习中教养长大的人来说,虽然他的拉丁语与希腊语水平并不高,但是要他留心学生说的或者写的是什么英语,那是会使他的尊严受到委屈的。拉丁语与希腊语乃系学者所学的语言,只能由有学问的人去鼓捣、去教授的;至于英语则是目不识丁的村夫野者的语言;尽管我们知道,我们的一些邻邦政府并不认为倡导国语以及对改进国语予以奖励应只是置于公众的关心之下。它们认为,美化及丰富其国语并非国家事务中的不足挂齿的一件小事;它们为此开设了学院,支付了薪俸,从而在国人中激起了竞相争将国语的书面语表述正确的雄心与竞赛;如果我们回顾以前几个时代的情形,我们就可以知道他们取得了什么成果,他们怎样将或许是最坏的一种语言流传到我们这儿来的,以及现在的情形。罗马的伟人们练习国语;我们从历史记录中也见到过一些曾任皇帝拉丁语教师的演说家的名字,尽管拉丁语是他们的国语。

显而易见的是,希腊人对国语的掌握较之罗马人更胜一筹。在他们看来,一切别的语言都是属于蛮人的,只有他们自己的除外,这个富有学识而又精明的民族似乎从未研究过或看重过外国语言;尽管他们的学问和哲学毫无疑问是舶来品。

我在这里并不是反对希腊语和拉丁语,我认为它们应予研究,至少拉丁语应被每位绅士所通晓。但是一个年轻人无论学习哪种外语(他懂得越多越好),他应该批判地研究、学习的,应当努力表述得熟练、清晰及优雅的,还是他的国语。为此目的,他对于国语应天天练习不辍。

(九)自然哲学及关于精神与形体的研究

190.作为一门思辨科学的自然哲学,我想我们是一点也没有的,也许我有理由说,我们永远不能将它变成一门科学。自然的作品乃是出自某种智慧的创造设计,并被远非我们的能力所能发现或想象的运作方式所操作,对我们来说,怎能将其归纳成为一门科学呢?自然哲学是一种关于事物自身原理、性质及运作的知识,我认为系由二个部分组成,一部分包括精神及其本质与特性,另一部分包括形体。第一部分通常是指玄学;但是在对涉及精神领域的问题进行思考时,无论在何种名称下进行,我认为都应放在物质导形体研究之前,不可将其视为一种可以制成系统,根据知识原理去对待的科学;而要把它当作我们心灵的扩充,以使对理智与启示引导我们前去的智力世界有更真切、充分的理解。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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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帝与我们自己的灵魂外,我们对于其它精神的员清晰、重大的发现都是上天以启示的方法给予我们的,所以,我认为,年轻人应当具有的关于它们的知识,至少应从那种启示得来。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的结论是如果有人写出一部优秀的《圣经史》,供年轻人阅读,那将是一件好事;在这本文书里,凡是宜于采用的东西,便都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放入,而只适合成人的东西则予删除,这样一来,就可以避免通常由于滥读《圣经》——在热心于我们《圣经》学习的人们中存在的问题——所产生的混乱。这样做还有一种好处,就是持之以恒阅读的结果可以在儿童的心灵中注入关于精神的观念与信仰,他们在读这本史书时经常都得牵涉到精神方面,此乃研究形体的一种良好的准备。因为如果缺乏精神的观念,或否定精神的存在,我们哲学的一个主要部分就是残缺不全的,因为它将创造的最美好与最有力量的部分,摒弃于人们的沉思默想之外。

191.关于这本《圣经史》,我认为最好能够缩写成一个简明扼要的提要,包括儿童一旦能阅读时就应通晓的主要的与最本质的条目。虽然这种办法可使之早日具有一些关于精神的观念,但与我以前所说的,我不愿让儿童在年幼时受到关于精灵观念侵扰的说法并不矛盾,我原来那段话的意思是;照顾儿童的女仆及儿童周边的其他人,为了使儿童对自己言听计从,于是就去恐吓他们,使得孩子的幼稚的心灵很早就具有种种关于精灵鬼怪的印象,我认为这种作法是不妥的,儿童的心理总是被恐惧、焦虑、脆弱与迷信所支配,这对他们此后的一生极为不利;当他们以后出而面世,与人交谈时,他们便会变得萎靡不振、羞愧害臊,这种情形不是偶然发生的,他们要彻底根治这种毛病,以及从压在身上的重负下获得慰藉,他们抛弃了一切关于精神的思想,奔向另外一个极端,但即是一个更坏的极端。

192。我之所以主张有关精神的研究应置于形体研究之前,主张年轻人在研究自然哲学之前,先得好好领会《圣经》上的教义,其理由是,物质乃是我们的一切感觉所经常接触的东西,极易控制心灵,而将物质以外的其它一切东西拒于门外,立足于此原则基础之上的偏见就经常不为精神的存在留下空间了,或是不承认在大自然(inrerumnatura)里面还有非物质的东西存在;然而显而易见的道理是,单用物质与运动并不能够解释自然界中的任何重要现象,譬如一般地心引力问题;我认为就不能够用任何物质的自然作用,或者任何其它运动规律去解释,只能说成是由于一个更高存在的绝对意志,在命令它这样做。所以,我们如果欲对诺亚(Noah)时代的洪水加以完善的解释,我们便不得不承认那是超越自然常规之外的事,所以我建议不妨思索一下,看是否上帝暂时将地心引力的中心改变了(这是和地心引力本身一样容易理解之事,也许我们所不知道的些许原因变化就可以便之发生),这样解释诺亚时期的洪水要比一切假设都容易顺理成章。对于这种看法,我曾耳闻一种重要的反对意见,说是这种原因只能产生一种局部的洪水。不过只要承认地心引力中心一旦改变,便不难想象神的力量可能将地心引力的中心放在离地心有适当距离之处,使之在适当的时空以内围绕地球旋转,这样一来,洪水自然就会无处不在了,我认为,这样去解释摩西所说的洪水中的一切现象,较之以往许多困难的假设容易理解。不过此处不是辩论这个问题的地方,我在这里不过是顺便提到,以表示我们在理解自然现象时,除了纯粹的物质及其运动外,还得求助于其它事物的必要性;在这里,《圣经》上所传递的有关精神及其力量的观念,对于揭示其运作贡献甚巨,这便可能是一种合适的准备,到有更为合适的时机,就可以将这种假设加以更充分的说明,用以解释《圣经》上所记载的大洪水中的各个阶段,以及解决对于洪水史中任何设想的困难了。

193.但是姑且回到自然哲学的研究吧。虽然世上充满了各类关于自然哲学的体系,但是我却没法说,我知道其中哪一派能够当作一种科学去教给年轻人,使他准能从中发现真理以及获得确切的知识,此乃一切科学在满足人们的期望时能提供的。我这样说当然不是要得出这样的结论:不管哪一种自然哲学的体系都不必去了解。在现在这种注重学问的时代,一个绅士对于有关知识懂得一些是必要的,以使自己适于交际;不过应教他掌握的,到底只是最流行的笛卡尔(DeCartes)学派,还是在了解笛卡尔学派的概貌之外,也知道其它几种学派呢?似可商榷;我认为阅读本地所有的自然哲学学派的目的乃是在于了解各种假设,明白各派所用的术语及说法方式,而不在于求得对于自然成果的广泛的、科

学的和满意的知识。只有一处可议,就是在大多数事情上,现代微点论者(Corpuseularians)的说法都比逍遥学派(PeriPateticks)更容易理解,后者以前一直控制着学校,后来才被前者取代。如果有人要进一步回顾,了解古人的各种意见,他可以参看卡德涅斯博士(Dr.Cudworth)的《智慧体系》(IntellectualSystem),这位博学的作者通过辑录并解释希腊哲学家的观点而体现出来的精确性与判断力,可以使你对于他们所根据的原则、各家主要的各具特点的假说,在本书里比我所知道的任何其它地方更加看得清楚明白。不过,我不会因为我们所具有的或所能具有的关于自然的知识都并不能成为一门科学,而去阻止其他人研究自然。自然界中的许多事物是一个绅士所容易知道及必需知道的,此外,还有许多事物乃是以愉悦与利益,作为对寻幽探奇者的艰辛劳动的丰厚回报。不过我认为,上述种种事物宁可从诸如那些亲身进行过合理实验与观察的作者夫获得,而不是来自于纯思辨方式的构想。因此,当一位绅士对时下流行的自然哲学学派稍加了解后,诸如波以耳先生(Mr.Boyle)的许多此类著作,以及其它关于耕作、种植、园艺等类的作品,都是适合他去阅读的。

194.虽然就我所知道的各种物理学派而言,很难鼓励我从那些号称能从一般意义上根据物质的基本原则给予我们一种自然哲学体系的各种论文中,去获得确切的知识或科学,然而,无与伦比的牛顿先生却向世人揭示,根据事实所证实的原则,一旦将数学广泛应用于自然界某些领域的研究,能使我们获得多少关于深奥莫测的宇宙的特定领域的知识。牛顿在其令人赞叹的著作《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Philosophiaenatura1isprincipiamathematica)一书中,对于我们这个行星世界及其可观察到的最发人深思的现象作了精彩清晰的说明,如果其他人对于自然界的另外一些领域也能为我们作出同样的说明、那么,对于这个庞大机器的若干部件,我们可能指望得到迄今为止我们可以期盼的更真实、更确切的知识了。虽然世上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具备足够的数学知识,可以理解牛顿的论证,可是既然最缜密的数学家对其论证已加以考查,并予以认可,可见他的书确实值得一读,凡欲了解我们所在太阳系中天体的运动、性质和运转的人,一定会从中得到不少启示和满足,他们在阅读时,只须小心注意他的结论,这些结论可视为已经证明的命题而予以信赖。

(十)对希腊语学习的看法及关于语言学习的一般意见

195.简而言之,这就是我对于一个年轻绅士之学业所持的一些想法,然而我在这里竟将希腊文略而不议,也许会使人们感到奇怪,因为在我们这样的国度里,所有学问均可在希腊人处寻踪溯源,找到根基。对此说法我并无异议,并且还可以补充一句,就是,一个对希腊语一窍不通的人就不能算是一个学者。不过我在这里所考虑的不是一个专门学者的教育,而只是一个绅士的教育,对他而言,人人承认拉丁语和法语是必要的,就像现在世上流行的那样。当他成年时,如果还想继续深入钻研,并探讨希腊的学术,他是很容易自己将希腊语设法学会的。如果他自身缺乏那种欲望,那么,即使在一位导师的教导之下去学习,也不过是浪费劳力而已,一旦获得自由之后,他曾耗费了大量时间与辛劳而学来的东西,就会遭到冷落,就会弃如敝屐。即使以学者而论,他们在学校里学得的希腊语,百人中日后又有几人能够记得,更有几人能够提高到对希腊作家的作品阅读自如,充分理解的水平呢?

关于一个年轻绅士的学习问题,现在可告一段落了,他的导师应当记住,他的工作不是要将世上可以知道的事物尽量教给学生,而在使学生热爱知识、尊重知识;在于当学生产生求知的念头时,使学生用正当的方式求知,及对自身加以改进。

此处,我愿将一位睿智的作家关于语言学科的意见所能,忠于其原意的方式转告读者。他说: 儿童很少会因为学习过多的语言知识而不堪重负。语言知识对于各种身分的人都有用处,它们平等地为各种人开辟通道,使之达到学问的深奥莫测之境,或是仅对学问的比较平易有趣的部分浅尝辄止。如果这种烦难的学习略微推迟一点,那么,年轻人不是没有足够决心全身心投入,就是缺乏毅力坚持不懈。即使有人具备持之以恒的毅力,但是,那时他的时间便应另有它用,再用于语言学习则有诸多不便;那时他的年岁已大,不能再局限于字词的学习,如果他在超过了学习语言的年龄仍专注于字词的学习,并力图掌握那些东西,那么,这种作法至少也是在浪费一个人一生中最美好的光阴。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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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当一切事物都容易在心灵里留下深刻的印象时,这种语言上的硕大根基才能坚实地奠定起来,当一个人的记忆力旺盛、敏捷、强健之时;当他的头脑与心胸尚无牵挂、尚无激情、尚无图谋之时,那些承担儿童管教之责的人有足够的权威使之长时间地、持续地用功。我信服一种观点,即:世上之所以真正的学富五车之士廖若晨星,而装模作样的浅薄之徒则如过江之鲫,究其原因,皆为忽视这一作法之故。①

我认为,这位观察细致的绅士所说的,语言宜于在我们的人生早期去学习的观点,会得到所有人的赞同。不过做父母与导师的人应当考虑,儿童究竟应学习哪种语言为宜。因为必须承认,如果某种语言在他日后的生活里(这种生活是已作安排的),他决不会有兴趣去加以利用,或者从其气质估计,知道他一旦成年,离开了教养者的管束,可以听凭自己的性向行事之时,他就会完全将其置诸脑后,乃至忘得一干二净,那么,要他去学习那种语言不是徒然地伤神费力,浪费时间吗?须知,他到了一切可以听凭自己的意志行事时,他是不会匀出哪怕少许时间去维护那些文人学者所用之语言的,除了日常使用,或是另有特别需要,迫使他不能不学的语言外,他是不会再去理会别种语言的。

不过,基于为那些欲成为学者之人考虑之故,我愿将这位作家的可使其上述意见更趋完善的补白抄录如下。凡欲求得真学问者,应该考虑这些话,因此做导师的人可援引这些话去形成规则,去对学生谆谆告诫,指导其日后的学习。他说:

对原著的钻研学习决不会成为一个推崇过分的主张。这是研究任何学问的一条最便捷、最稳妥,乃至最惬意的途径。对事物的知识宜从源头上求得,而非间接地获取。不可将硕彦鸿儒的著作束之高阁。而要去细细品味,牢记心头,一旦有机会就要加以引用;你要从全方位及全部环境着眼,将彻底理解这些作品作为你的工作;你应充分熟悉原作者遵奉的原则,并将那些原则贯串起来,然后作出你自己的推断。第一流的诠释者就是这样作的,你在达到这种境界之前不得懈怠。你不可凭着那些借来的光亮,就感到心满意足,也不可依赖别人的见解,作为你自己的向导,除非你跌了跟头,或身陷黑夜,不知所措时,才可向他人求助。须知,别人的阐释不等于你自己的领悟,它们是会从你身上溜走的。相反,你自己的观察结论乃是你自己动脑的产物,故能坚守阵地。在所有交谈、讨论和争辩的场合,它们都在你的身边,随时听命于你。除了难以克服的困难外,你不要在读书时停住脚步,丧失其中的乐趣;当然若真是遇到不可逾越的鸿沟时,则诠释者们也会止步不前,无话可说了。那些在某些领域显得学识渊博的诠释者们,喜欢在原文平和易解的段落夸夸其谈,卖弄才华,在并无必要之处,毫不吝惜言词,不怕辛劳,此举实属徒劳。你若完全按照这种方式去做你的学问,则不能有别的解释,只能视为人的惰性所致;懒惰鼓励书呆子去塞满而不是充实他们的书库,并将优秀的作家放大堆的注释及评论淹没;由此你可以察觉,在这且,懒惰是自己与自己作对,自己遭践自己,因为人们原来一直极力避免读书之苦,现在这样一来,反而必须多读多问,多受辛劳了。①

(十一)儿童须掌握的研究方法

下面这节话虽然看起来好像只是与学者有关,但是对于他们的教育和研究的合理安排至关重要,所以我希望大家不会责怪我把它插在此处;尤其是如果考虑到,它对于绅士们也不无稗益的话;无论何时,如果他们不在任何一种学问上浅尝辄止,而是要深入下去,使自己具备一种坚实、满意及自主的见解,这些话会是有用的。

据说次序与恒心是使得人与人产生重要区别的原因,我对此深信不疑,没有何物比良好的方法更能为学者清扫道路,帮助他前进,使他在从事探索时,行进得如此便捷、如此深入。他的教师应努力使他明白这层道理,使他习惯于遵守次序,应在所有运用思想的场合,教之以方法;向他显示,方法何在,其优点是什么,使他熟知若干种类的方法,既要知道从一般到特殊的方法,也要知道从特殊到比较一般的方法,应使他在二者上均得到练习,使他懂得根据具体情况而采用相应的合适方法,以便最好地为所要达到的目的服务。

在历史研究中,时间的次序应居于主导地位,在哲学探究上,自然的次序则应居于主导地位,在

一切进展中,自然的次序是从某物当时所在地向周边结合处推进;在心理方面也是一样,应从心理已有的知识入手,进而探求与其相邻相关的知识,这样延续下去,使之从事物的最简单、最基本、可以分解的部分出发,去达到它的目的。就此目的而言,如果能使学生习惯于对已有事物仔细地加以甄别,亦即具有清晰的观念,无论置身何处,其心理都能找出事物真正的区别所在,这对他将是极有用处的;然而,凡是在他尚未具备清晰的观念或尚未具备各自有别的清楚观念之处,他应该小心地避免从术语上去加以区分。

(十二)对儿童须掌握的文体才能的看法

196.除了从研究与书本去获得知识外,还有其它的成就是一个绅士所必需的,那些成就需通过练习去获得,而且必须有时间保障,有教师辅佐。

舞蹈可以使得一个人终生具有优雅的举止及超凡脱俗的阳刚之气,此外还能使幼儿变得自信;我认为,一旦儿童到了年龄与力量适宜之时,他们就可以学习舞蹈,但不宜过早开始。你必须物色一个良好的教师,他知道什么是优雅的举止以及如何形成,知道怎样使身体的一切动作舒展自如,并且能够教导别人去做。凡是不能将此教给别人的人,就不如根本没有的好。天生的笨拙比矫揉造作的姿态要好很多;我认为一个人脱帽与弯腿致敬的姿势,与其遵照一个并不优雅的舞蹈教师的楷模,倒不如仿效一个诚笃的乡村绅士的样子,叫人看得顺眼。至于舞蹈的细节及舞姿,我则认为无关紧要,乃至毫无关系,我所关注的只是舞蹈所形成的优雅的举止。

197.音乐被认为与舞蹈有相当关系,一个擅长某些乐器的人,定会赢得许多人的青睐。不过一个年轻人为在音乐上学到一点技能,往往浪费了许多时间,并经常与一些怪模怪样的朋友为伍,很多人认为,此类朋友还是不去结交为好。在那些才学兼备、事务缠身的人们中,我很少听说有人因为富有音乐才能而得到别人的称誉或尊重,所以我认为,在世上一切成就的排名表中,音乐乃是居于末席的。人生短促,不允许我们将各种事情都学会;我们的心理也不能总是专注在要学的事物上。我们身心构造的弱点要求我们须经常松弛;凡是善于利用生活中各种部分的人,需将生活中的大量时间用于娱乐。至少,不能拒绝让年轻人享有娱乐的权利;除非你要急匆匆地促使他们衰老,你要领路将他们送入坟墓的悲哀,或是违背你的意愿,让他们过早地享有第二个童年①(“第二个童年”与上文意思相近,意指老人;老人需要人照料,和婴幼儿相似,故名。——译者注)。所以,我认为,他们的时间与辛劳应花费在严肃的、有助于自身改善的事务上,他们应从事那些获益最大、成果喜人的事务,并采用可得的最容易、最简捷的方法学习;或许,如同我在以前说过的,将身心的训练交替变成一种娱乐,堪称教育上的最起码的诀窍。我相信,一个能仔细考察学生气质与性向的谨慎稳妥之士,不难做到这一点。因为一个人不管是学习疲倦了,或是跳舞跳累了,他并不希望立刻倒头就睡,而是换换口味,做些别的可以取乐的事情。但须牢记的是,凡是干起来并无乐趣可言的事情,就不能归入娱乐之列。

19L击剑与骑马被视为教养不可或缺的部分,因此若不提及,会被认为系一件重大的疏漏;骑马多半只有在大的城镇里才能学习,在安逸与奢华的城市里,这是一项对于健康最为有利的运动;因此,一个年轻绅士住在城里时,他是宜于骑马的。此外,通过练习骑马还能使一个年轻人在马背上显得坚定自信、优雅潇洒,使他能够叫马止步、急转弯、卧倒,这些技能对于一个绅士来说,无论在和平时期或战争时期都是有用的。不过骑马究竟是不是如此重要,值得当作一件工作,值得他耗费除保持健康所需的更多的时间(为了保持健康,他在从事如此消耗精力的运动后,可以有适当的间歇),我想此问题可留待父母与导师斟酌决定;他们最好记住,在全部教育工作中,绝大部分的时间与努力都应花费在年轻人的日常生活(这种生活是己预作安排的),及遭遇事物中后果最为显著、使用频度最高的事务上。

199.至于击剑,在我看来,是一项有益于健康的良好运动,不过对生命则构成危险;凡是对自己的剑术充满自信的人喜欢与那些自认为也学会用剑的人争吵。这种想法使他们在名誉攸关的场合,或是稍受刺激,乃至无人招惹他们的时候,常常暴躁得过度。年轻人血脉旺盛,他们认为若是不在决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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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显示一下自己的技能和勇气,击剑就白学了;看来他们似乎也有自己的道理。但是这种理由却不知引发了多少令人伤心的悲剧,许多母亲的眼泪可以对此作证。一个不会击剑的人就会比较小心地避免和悍夫、赌徒为伍。他既不会在细节上纠缠不休,也不会当众侮辱他人,或是冒犯后又蛮横地强词夺理,这些通常都是引起争吵的原因。一个人到了决斗场上,凭他那一点平庸的剑术,与其说是保护自己不受伤害,不如说是将自己暴露在敌人的剑锋之下。的确,一个勇敢但完全不会击剑的人,自会尽力一次刺杀过去,并且不会躲闪,与一个平庸的击剑家相比,他会占到便宜;倘若他会扑击,那就更是如此。所以,如果有某种措施可以采取以预防这种意外,或一个人准备让其子参加决斗,我就宁愿我的儿子成为一个良好的扑击士,而不是成为一个普通的击剑家;一个绅士最多只能成为一个普通的击剑家,除非他经常到击剑学校去,日日练习不辍。不过,既然击剑与骑马被认为是一个绅士的教养所必备的内容,要使绅士阶层之任何一个成员完全摆脱这种特色当然是异常困难的。所以我打算将此问题留给做父亲的人去考虑,就其子的气质及欲取得的地位而论,看是否允许他、或是否鼓励他去顺应时尚。这种决斗的风气对一般市民的生活影响极小,就是最好斗的民族,

以前也并不知晓此事,接受这种风气的人看来增加不了什么力量与勇气;除非我们这样认为,通过决斗时出剑的招式,可增进人们的军事技能或勇猛精神,不过我本人认为,决斗将来在世上终归会消亡的。

200.上面说到的种种意见,就是我现在对于学习与学业成就的想法。一切工作的重大责任乃是培养德行与智慧,如一句拉丁成语所说:“智慧所在,神性所在”(Nullumnumenabest,sisitPrudentia)。

你应教导他,使之控制自己的性向,使爱好服从理智的指导。一旦做到这点,并通过经常练习,成为习惯,上述任务的最困难的部分就完成了。我认为,要使一个年轻人做到这一点,对称誉的热爱心理可发挥很大作用,而其它任何东西的作用都会相形见绌,所以应当用尽一切可想之法,将这种爱好称誉的心思注入他的心灵。你应尽量使其心理能感到名誉与羞辱;一旦做到了这一点,你就在他的心里确立了一个原则,当你不在他身边时,仍可影响他的行为,其作用远非对教鞭的畏惧所可比拟,那才是一个合适的主干,日后可赖以嫁接道德与宗教的真正原则的花枝。

(三)技能教育及其它 (一)技能教育的作用

201.我还有一事需要提及,不过一旦说出之后,会引火烧身,被人怀疑为我忘乎所以,不知所云,忘记了以前关于教育的议论全是围绕一个绅士而发,与技艺纯然风马牛不相干。然而我不能不说,我希望一个绅士也要学习一种技艺,一种手工的技艺;甚至不止一种,要学习两三种,而特别注重一种。

202.对于儿童的忙忙碌碌,而无片刻安宁的性向应随时加以指导,使之去作对自身有益的事情,这样做的优点有两个:其一是,通过练习获得的技巧自身就是值得掌握的。这种技巧不仅存在于语言及学生所学的各门科学中,而且存在于绘画、切削、园艺、淬火、打铁等各种行业中,而所有这些有用的技艺都是值得掌握的。第二个优点是,毋庸置疑,练习自身对于儿童的健康也是必要的或有益的。对幼小儿童来说,有些知识是必须知道的,因此尽管学习某些知识对于增进其健康全然无益,他们还是应在那些事情上花些时间,求得进步。诸如读书、写字以及其它各种培植心灵的静坐的学习,就是一个绅士从幼年开始就不得不耗费其大部分时间去从事的工作。至于其它手工技艺,则是从劳动获得的,须通过劳动去练习;其中许多手工劳动不但能通过练习增进我们的灵敏及技巧,而且也有益于我们的健康,尤其是那些需要我们在户外去作的事情更是如此。因此,在这些事情上,健康与进步可以合而为一,那些以读书、学习为其主要工作的人,应选择一些合适的技艺作为娱乐。选择时,要顾及一个人的年龄与性向,而且无论何时,都不让他勉强行事。因为命令与暴力通常只会引发,而不能医治憎恶的心情;对于强人所难之事,不管是谁,一旦有了机会,他就会迅速摆脱,逃之天天,即使在于,也得不到多大益处,更无娱乐可言。

(二)儿童应学习的技艺

20L在具有各种技艺的人中,或许我是会最喜欢画家的,若不是对绘画有一两种不易驳回的反对意见的话。第一,丑陋的图画乃是世上最糟的东西之一;但要获得差强人意的绘画技巧,又会过多地耗费一个人的时间。如果他具有爱好绘画的天性,忽视其它一切更加有用的学问的危险便会袭来;如果他缺乏爱好绘画的天性,则因此所花的一切时间、辛劳与金钱又完全付诸东流。此外,我不赞成一位绅士绘画的另一个理由是,绘画乃是一种静坐的娱乐,劳心胜过劳力。一个绅士较为正经的工作是学习,学到需要松弛、振作之时,就应运动身体,使之精神宽舒,以确保健康与精力。出于这两个理由,所以我不赞成绘画。

204.其次,基于为一个乡村绅士设想,我建议学习下面两种技艺之一,最好两种都学;一种是园艺(或一般农艺),另一种是木工活,如同木匠、纲木匠或切削工匠之类的工作,这些工作对于一个终日学习或事务缠身的人来说是一种合适而又健康的娱乐。因为人的心理不能长久地用于同一件事情或囿于同一种方式上,此外,静坐或勤学之人,需要运动,以使精神转向,得到娱乐,同时又活动了身体。

对于一个乡村绅士来说,我认为园艺与木工这两种技艺真是再好不过了;其中木工可以在天气欠佳或者季节不宜,无法从事园艺活动时,为他提供运动的机会。此外,他学会了园艺之后,就能够管理并指导他的园丁;学会了木工,则能设计并制造许多既有趣又有用的东西,虽然我并不将此视为要他劳动的主要目的,而只是当作一种吸引他去劳动的诱饵;我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有益的、健全的体力锻炼,来使之从较为正经的思想和工作中得到消遣。

205.古代的伟人们颇为懂得如何利用体力劳动去作为对国家大事操劳的调节,他们认为用体力劳动作为处理国家大事之后的消遣,丝毫无损于其尊严。他们闲暇时最常用的消遣方式似乎是务农。犹太人中的基甸翁(Gideon)是在打谷时被人请出来的,罗马人中的星星内塔斯(Cincinnatus)则是在犁田时被人喊出来,去指挥本国军队,抵御外敌的;显然,虽然他们善于使用连枷或犁耙,称得上是使用这些工具内行家里手,可是并未妨碍他们统帅军队,亦未使他们的军事与统治才能稍显逊色。他们既是伟大的将领与政治家,又是一介农夫。老加图(CatoMajor)在罗马共和政府担任过所有的高官,声名显赫,他就亲手留下了证据,告诉我们,他对于乡村的事务是何等精通;我还记得,赛拉斯(cyrus)也认为园艺并无损于皇帝的尊严,所以他曾将自己亲自种植的一片果林指给塞诺封(Xenophon)看。如果有必要列举倡导有益的娱乐的事例,在古代史料中,此类事例在犹太人与异邦人那里真是不胜枚举的。

(三)怎样看待娱乐

206.当我将上述种种事情或其它类似的手艺练习称作消遣或娱乐时,请勿以为我犯了错误;因为娱乐与懒惰不可同日而语(这是人人都可以察觉的),娱乐只是换种工作,让身体疲倦的部分宽舒一下;凡是认为消遣不是艰辛劳动的人,他便是忘记了猎人的三更早起、马背颠簸、大汗淋漓,以及饥寒交加等种种情形,然而打猎却被人们视为最伟大的人物所常用的娱乐。只要人们喜欢,掘土、种植、接木,以及诸如此类的有益的工作,也能成为远胜过任何风行的无聊游戏的娱乐;任何人在某一行当上一旦形成习惯,掌握了技能,就会迅速钟情于它。我相信有些人是因为受他人之邀,不便拒绝,而时时去打牌,或作别的游戏,那种娱乐与生活中任何最正经的事情相比较,他们定会对前者更为厌倦,虽然他们的天性并不憎恶那种游戏,有时也想玩玩,作为消遣。

207.游戏是有身分之人——尤其是贵妇们——耗时甚多之事。我认为这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表明人类并不能够完全地饱食终日,无所事事;他们总得找点事情做;否则他们怎能接连坐上许多个小时,不辞劳苦,去从事那些实行起来通常烦恼多过快乐的事情呢?这一道理是显而易见的,嗜赌之人事后回想,赌博不会留下快感,也不会使身心获益;至于说到他们的财产,如果他们对此过于关切,那么,赌博便成了一种生意,而不是一种娱乐了,极少有人所拥有的财富,是通过赌博获取的?即使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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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徒靠此发迹了,充其量也不过是做了一桩可怜的买卖.他以牺牲名誉的代价,换得囊中的充盈。

凡是不务正业,未在其工作岗位上全身心投入并感到疲乏之人,娱乐是与他无缘的。须掌握的技巧是,在安排娱乐时间时,应使人身上操劳过的疲乏的部分得到松弛,并重新振作起来,同时还应做一些不仅可获得眼下的欢快、舒适,还可使将来获益的事情。只是由于自命不凡及炫耀财富的虚荣感及自负心理作祟,才导致无益的、乃至危险的(正如他们称呼的)“娱乐”成为时尚,并使人们误以为学习或是参与任何有益的事情乃是不适合于一个绅士的消遣。这就是世上流行搓牌、聚赌,以及酗酒的原因;许多人将闲暇的时间蹉跎在这些事情上,只是顺从习俗,以及缺乏别种较好的消遣方式之故,而不是觉得里面有什么真正的快乐。他们无法承受闲暇带来的重负,化解不了无事可干的难受心情;同时他们又从未学过任何值得赞美的手艺,去使自己得到消遣,于是只好求助于种种愚蠢的或不良的方式,去消磨时光。一个有理性的人,在他尚未被习俗毁掉之前,从这些活动中几乎毫无乐趣可言。

(四)儿童可以学习的手艺

208.我说这层话的意思并不意味着,我不允许一个年轻绅士得到同龄及同一境况的青年中流行的无害的消遣。我决不想看到他被愁云惨雾所笼罩,宁愿说服他对与之交往者的各种狂欢、娱乐,显得格外随和一点,凡是他们希望他去干的事,只要符合一个绅士及一个诚实的人的身分,他都不要反对或动怒。虽然对于打牌与掷骰赌博,我认为最安全、最明智的方式是根本不让他去与此类游戏沾边,从而使那些危险的引诱物变得无能为力,他的有益的时间不致虚掷。然而对于闲暇无事时聊聊天,谈笑风生,及其它一切流行的合适的娱乐,都是可以允许的;我说,一个年轻人在正经的、主要的工作之余,他还是有充裕的时间去学习任何手艺的。人们之所以没有学会一门以上的技艺,原因是缺乏执着与努力,而不是没有空闲;一个人只要每天在这种消遣方式上花上一小时的工夫,并持之以恒,短时间内,就会获得重大的进步,远超出他的想象之外。这种办法即使并没有别的好处,而只能将通常是邪恶无用及危险的消遣摒除于时尚之外,使人们知道,它们并非必需之物,就是值得提倡的。如果人们从年轻时起就能革除那种闲荡的习气,不因为顺从习俗,将其生命的相当部分蹉跎而过,既不干正经事,又无娱乐可言,那么,他们就有充裕的时间任成百上千种事情上获得技巧,崭露才智,那些技艺即使与他们的职业相距甚远,但是决不会妨碍他们的职业。由于这层理由以及前述的各种理由,我认为怠情、懒散、无所事事,靠沉溺于梦境打发日子的脾性乃是最不可放任不管的,是最不能容许年轻人身上存在的。这是某种疾病的症状,表明一个人的健康系统紊乱,无论在何种年龄或何种身分的人身上,对此病症都不可坐视不理。

209.除了上述的各种技能外,还可以加上薰香、油漆、雕刻以及几种与铁、铜、银器制作有关的工作;如果他像多数年轻绅士一样,相当一部分时间是在大城镇里度过的,他还可以学习刻字、抛光、镶嵌宝石或打磨光学玻璃。在这众多精巧的手艺之中,他决不至于找不出一种喜爱的,除非他懒惰,或是沉沦了,这在正确的教育方式下是不会发生的。既然他不能一天到晚学习、读书与谈话,所以除了运动所需的时间之外,他一定还有许多空闲,如果不这样度过,他便会用较坏的方法去消磨。因为我可以下个结论,一个年轻人极少有完全坐着不动,一事不做的念头;如果这种情形出现,那就是一种必须予以纠正的错误。

(五)商业算学及学会记账的意义

210.但是,如果他的父母出了差错,被工匠和手艺两个可羞的名字吓倒,对于他们的孩子所作的种种事情产生了憎恶感;那么,此外还有一件与手艺有关的事情,在他们思考之后,就会觉得他们的儿子是绝对必需予以学习的。

虽然商业算学是一种不能帮助一个绅士去获得财富的科学,但就保持其原有的财富而论,在用途和效率上,则无物可及。人们很少见到对收支记账,因此随时了解家务状况的人,却将其家务推上衰败凋零之境;我相信,许多人是因为没有留意,或是缺乏这种操作技能,常常欠了账自己才知道,或者旧债未偿,又欠新债。所以我奉劝一切绅士们要完全学会商业算学,不要因其名称来自商界,使用

者也多系商人,便认为不是他们应学的技能。

211.一旦我的少主人掌握了记账的技能(这与其说是与算术有关,还不如说是理智的工作),或许他的父亲就应不失时宜地令其实践,记下所有与已有关的事项。我的意思并不是要他将花钱购买的每一品脱酒或花钱的游戏全都记下,只要有了花费的一般名称就够了;我也不想要他的父亲去严格地核查这种账目,从中寻找指摘他花费不当的机会;做父亲的应该记得,他自己也曾是个青年,不可忘记自己年轻时的思想,他也不可忘记其子有产生那些同样思想的权利,他应该容忍它们的存在。所以,如果我主张一个年轻绅士要记账,目的并不是借此去核查其用途(因为对于父亲应允之事,他便应完全自己作主),我的目的只是要使他早日养成做此事的习惯,以及及时把账记得纯熟自如,这种工作实用有益且必须,故在其一生中,须经常实行。有一位威尼斯官员,其子沉迷于父亲的丰富的财产,不能自己;威尼斯人发现儿子穷奢极欲,挥霍无度,于是便吩咐账房,要他的儿子来取钱时,必须点数,给他的钱数不可多过他所点的数目。人们也许会认为这种措施对于一个年轻绅士的花费并未构成重大的约束;因为他说得出多少钱数.便可自由地得到多少钱。但是对于一个只知寻欢作乐的纨绔子弟,这就是一宗很大的麻烦,最后终于以下面这段严肃、有益的反思而告终:要我数一数想花的钱都觉得心烦,然而我的祖先不但要数钱,而且还要设法去赚钱,他们该是何等地劳神费力呢?这种理性的思想是在他遭受了一点小小的辛劳之后引起的,并如此有效地作用于他的心理,使之努力上进。此后,他就变成了一个节俭的人。至少每个人都得承认,要使一个人花费有度,最好是对日常开销记下账目,以使他随时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

(六)关于儿童旅行的意见

212.教育的最后一部分通常是旅行:一般认为,旅行之后便大功告成,造就一个绅士的工作终告结束。我承认,到国外去旅行颇为有益,然而通常选择派遣年轻人出国旅行的时间.在我看来,是极难使那种益处在年轻人身上体现出来的。旅行的主要好处可以归纳成两类:第一是语言,其次是通过多观察、接触各种在脾性、习俗及生活方式上彼此不同的人们,尤其是与自己所在教区及邻近地区有别的人们,增进智慧及持重能力。但是人们一般安排青年出国旅行是在16岁到2l岁之间,那时正是其人生中最难获得这种长进的时候,我认为学习外语,包括学习其正确发音,第一个时机应是从7岁到14岁或16岁,那时有导师相伴是有益的、必须的,因为导师可以用那些外语向他传授别的事物。但是当他们自己以为已长大了,勿需再受他人的管束,然而他们的持重与经验又不足以管束自己时,让他们在一个管辖者的带领之下,远离父母的视线,这岂不是等于在他们的自卫能力最为薄弱之时,却将他们暴露在其人生旅途中可能遭遇的最大危险面前吗?在生命中那个躁动不安的时期来临之前,我们可以指望导师享有某种权威;他们在十五六岁以前,还不到执拗的年龄,同时他人的引诱或榜样也不会使他们脱离导师的指导;可是一到这个年龄之后,他便通过与成人的交往获得慰藉,并以为自己也是一个成人了;对于许多邪恶的事情,他也开始喜欢并自夸了,觉得再受别人的管束与指导乃是一种耻辱,那时监管者既缺乏强迫学生的力量,而学生也没有听命于他的情绪,与此相反,他受热血与时髦风尚的指导,听从那些与自己一样机灵的同伴的引诱,而非导师的告诫,在他眼里,导师现在成了其自由的仇敌,在这种情形下,即便他的监管者是个极其小心谨慎的人,又有何计可施呢?人在什么时候,会像他所经历的这种既粗暴,又难以驾驭的时期更易误入歧途呢?这个时期是他一生中最宜由父母及朋友的眼睛与权威去看管或约束的。人生在此之前,颇具揉曲性,尚未变得执拗,故较易管束、较为安全;过此时期,则理智与远见开始发展,使人留心自身的安全与长进了。因此我认为,一个年轻绅士出国旅行的最佳时期是在年纪较轻,易受导师管束的时候;或是年岁较长,无需导师的时候;那时他已到可以管束自己的年龄,在外国看见了值得注意的事物,会留心观察,在他回国以后,国外的所见所闻,对他自有益处;此外,在同一时期,由于他事先完全熟悉了本国的法律、风气及本国固有道德的利弊优劣,他就有了材料和国外的人士去交流,从与他们的交谈中获得他所希望获得的知识。

213.(缺)①(原文如此。——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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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许多年轻绅士之所以出去旅行回来后极少进步,我认为其原因就是未按上述办法去安排之故。如果说他们带回了一些所目睹的风土人情的知识,也常常只是对他们在国外所见的最糟糕、最无价值的事物的赞美而已;保留在他们记忆中的只是在其自由之翅首次扇动之后所喜欢寻觅的事物,而非返回后可使自己变得聪明、美好的东西。本来在这种年龄出国旅行,他们尚须别人照顾,由他人替他们预备一切必需之物,替他们去观察,那么,除了这种结果外,还能有别的指望吗?他们有了教师作庇护、作口实,认为自己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对自己的行为无需检点,他们极少用亲身对事物的探究或有益的观察去打扰自己。他们的思想所追求的是游戏与快乐,认为这是少被管束的一种表现;他们极少麻烦自己,去对所遇到的人们的图谋加以考查,说词进行观察,以及手腕、气质、性向予以思考,从而知道自己应如何对付他们。此处,陪伴他们旅行的人应给他们以庇护,一旦他们陷入荆棘丛中,要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对于他们的一切不良行为,亦应采取对策。

215.我承认,知人是一种重要的技巧,不能奢望一个年轻人能迅速地、完美地掌握这种技巧。然而,如果国外旅行有时不能使他眼界大开,不能使他小心谨慎,不能使他习惯于考查外表之下的底蕴,不能使他在亲切自然的举止保卫下.去与形形色色的生人交往,显得潇洒自在,而又不致失去别人的好评,那么,这种出国旅行就无甚稗益了。一个到了成人的年龄,具有成人的思想,计划使自己得到长进的人出国旅行,无论到了哪里,都可与当地的上流人士交往,彼此熟悉;这虽是一个绅士能从旅行中得到的最大益处,但是我还要间,像我们这种在导师率领下去旅行的青年,他们一百个人里面又有几个拜访过任何上流人士呢?至于和这种人士结交,从与他们的谈话去学习那个国家的良好教养,看其中有何种值得遵照执行之物,就更无从谈及,须知,与这种人士交谈,会使一个年轻人在一天之中学到的,比他在各类旅馆出出进进,闲荡一年学到的还要多哩。本来这也不足为奇;德高望重之人是不轻易与尚须导师照料的孩子套近乎的,然而一个具有成人风度的年轻绅士和异乡客人,急切知道当地的习俗、礼仪、法律、政治,他就可随处得到最优秀、最具有才识之人的热诚帮助与款待;他们对于一个机敏好问的外国人总是愿意接待、鼓励,并显得和颜悦色的。

216.这种道理无论怎样实在,但是习俗却是要他们在人生中的最不适宜的时候去旅行的,着眼点并不是他们的长进;我担心,要想改变这种习俗是难以办到的。少男不能在8岁或10岁的时候冒险出国,因为担心嫩弱的孩子会遇到不测,虽然那时的危险实际上比16岁或18岁的时候小10倍。他也不能留在国内,等待那个危险执拗的年岁过去,因为他必须在21岁的时候回国,以便娶妻生子。当做父亲的心急如焚地要分遗产,而做母亲的也急不可待地要再得一批婴儿作为玩物时,于是我的少主人不管怎样,一到年龄,使得找个太太;虽然为其健康、才能或后代着想,推迟一点,并无害处;他最好无论在年龄与学识方面都站在孩子前面一点,因为孩子经常发现他们与父亲的距离过近,这令父子双方都感到极不自在。但是年轻绅土一旦被婚姻套住;便是委身于其太太之时啊。①(其意即:由于妇女喜欢孩子,因此年轻绅士早婚后,还必须早育。——译者注)

结束语

217.我对于教育所持的明确的意见,现在要宣告结束了,不过我不愿意大家认为我把这些文字看成一篇讨论教育题材的确切论文。教育上需要考虑的事情还有成百上千件呢;尤其是当你考虑到儿童的各种不同气质、倾向、过失,要去给以合适的医治时,更是如此。事情实在太复杂,要一本书才能写完;其实一本书也还不够。每个人的心理都与他的面孔一样,各有一些特色,使之与他人区别开来;我们很难找到两个能用完全相同的方法去进行教导的儿童。此外,我认为一个王子、一个贵族,以及一个普通绅士子弟,其教养方式也应当彼此有别。但是我在这里所提到的只是针对教育的主要结果、目的,提出若干仅供参考的一般意见,这些议论原是为一位绅士的儿子而发的,那时这位绅士的儿子年龄很小,我只把他看成是一张白纸或一块蜡,可以随心所欲地描画或铸造成时髦的式样;我所提到的差不多全是这种年轻绅士的教养所必需的项目,我现在将这些偶然的想法公诸于世,同时怀有这种 希望,即本文虽然远谈不上是一篇完善的教育论文,它由不能使得每个人部从中获得正好适合于其孩子的方法,但是本文能给予那些对自己珍爱的小孩子关怀备至的人以若干启示,使他们在教育子女问题上,格外有勇气,宁可服从自己的理智,冒些风险,而不是完全地服从古老的习俗。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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