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国土资源局关于
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自19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以来,兴县国土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并重方针,深入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矿产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有力促进了兴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一)分类情况
兴县矿产资源丰富,种类多,分布范围广,经济潜在价值大,全县已发现矿种29种,矿产地95处。全县尚未完全探明储量或正在做勘查工作的矿产资源10种,设探矿权17个,分别是铜多金属矿、磷矿、金矿、岩金、磁铁矿、银钒矿、钼矿、铅锌矿、石墨矿和地热资源。全县正在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11种,设采矿权47个。
(二)效益情况
矿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成效显著,2010、2011、2012三个年度矿山矿产品生产销售总收入14.3亿元。兴山县以丰富的磷矿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磷化工产业,磷化工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硅化工近年来也得到长足发展,截至20xx年底,县内磷硅化工产业固定资产24亿元,年实现销售收入25亿元,始
终保持着较好的发展势头。兴县石材产业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在水月寺镇兴起到现在,企业规模由小到大,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市场领域初步扩宽,经济运行质量显著提高,已成为该镇工业经济支柱产业,现有6家石材矿山企业,注册资本4380万元,开采点11个,设计生产总规模18万立方米/年。同时其他矿种矿山企业也发展迅速,天宁煤矿集团、葛洲坝水泥唐垭水泥石灰岩矿、黄粮亮特精粉红岩垭高岭土矿等矿山企业已经成长为我县重点骨干企业。
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执法宣传,提升节约集约意识
1、政策法规宣传形式多样深入。一是印发5万册国土资源管理百题问答汇编,向全县群众发放,做到每户一册;印发600本政策法规书籍和200套宣传画册,向基层干部发放,做到村干部人手一本,村委会一村一套。二是利用 “五五”、“六五”普法活动以及、“4.22”世界地球日、“12.4”法制宣传日庆祝活动,开展政策法规讲座,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进行宣传。三是为县、乡(镇)领导订阅《中国国土资源报》,并创办内部杂志《国土资源》。四是开通宣传基本国策的电话彩铃,编制了国土资源管理顺口溜通过民间文化艺人传唱,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增强了社会各界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2、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一是健全执法网络,
聘请了6名国土资源监督员、96名国土资源监察信息员,完善了三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络。成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并于20xx年升格为副科级单位。二是加强矿产督察管理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日常监管,明确监管任务,规范监管程序,认真开展资源勘查开采年度检查;建立矿业权人诚信档案,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严格矿产资源勘查设计、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和执行情况检查,定期核定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等指标,强化矿山储量动态监管,促进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三是健全发现、制止、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动态巡查工作,建立违法违规举报处理信息平台,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发现和制止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以常态化监督管理为主、集中治理整顿为辅的监管模式;完善案件查处机制,严格依法履行查处职责,落实案件查处责任,加强检查督办,提高案件查处效果。四是深入开展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加大对各类矿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近年来,巡查发现违法案件 起,立案查处 起。
(二)科学编制开发利用规划,合理实施调控管理
1、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健全完善。按照“科学规划、分区管理,按需出让、分期实施,适时调整、持续利用”的原则,编制和完善《兴县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兴县矿业权
设置方案》,统筹安排、合理布局,不断调整和优化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结构,目前基本形成四个不同的相对集中区:水月寺为磷化工、饰面石材、有色金属、贵金属、非金属矿产集中区;峡口至昭君为煤、水泥原料、建筑沙石矿产集中区;南阳为硅石、建筑沙石矿产集中区;榛子为磷化工矿产集中区。矿产资源区域分布总体呈现“北磷、东建材、南煤、中硅石”的格局。
2、分区分类管理制度执行到位。实行矿产资源分区分类管理,强化规划空间管制;以规划为依据,因地制宜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合理设置矿业权。实行矿业权设置空间预留制度,强化矿业权投放数量和重要矿产开采总量调控制度,合理有序投放矿业权,严格控制县内矿山总数和磷矿年度开采总量,促进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对不符合规划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不得批准立项,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等证照,不得批准用地。目前全县采矿权47个(其中磷矿9个),探矿权17个(其中磷矿5个)。
(三)依托地质找矿平台建设,增强资源保障能力
1、强化地质找矿平台建设。一是建立“公益先行、基金衔接、商业跟进、整装勘查、快速突破”的地质找矿新机制,鼓励兴发集团及其他个人、企业参与地质勘查工作,并优先配置资源的开发利用。通过这个模式,对于保障兴发集团做大做强,保障兴发集团资源供给将起到极大保障作用。二是
严格地质勘查的单位管理,规范行业准入。合理确定不同资质类别地质勘查单位的从业范围和项目,建立地质勘查相关信用评价体系及信用档案,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地质工作能力和水平。目前我县已经出台《兴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加强地质勘查单位管理,切实对保障我县资源勘查的准确化、快速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对于资源储量情况,让县委政府明了、让投资企业明了。
2、强化重点矿种的地质勘查。一是加强磷矿、花岗岩、高岭土、金矿、石墨矿等重要矿种矿产勘查工作。目前探明磷矿资源储量1.4亿吨,预测资源量达3亿吨,分布集中,开发利用条件好,按照目前生产总规模245万吨/年计算,可以开采60-120年;探明饰面花岗岩资源储量170万立方米,其中三峡红、三峡浪、豹斑等优质资源2亿立方米;探明水月寺百果园银钒矿储量815.8万吨,其中含Ag888.31吨,V2O588912吨,该矿种正在办理转采手续,拟设计生产总规模60万吨/年;水月寺东冲河石墨矿、榛子板庙重晶石等勘查也在有序进行。二是通过地质找矿,提高资源储备能力,为招商引资提供优势资本,目前百果园银钒矿、水月寺东冲河石墨矿、榛子板庙重晶石等分别于招商企业达成开发协议,拟投资达15亿元。
(四)严格矿业权审批管理,优化矿产资源配置
1、强化矿业权市场建设。一是严格勘查开发准入。进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的经济实体,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管理能力,拥有素质较高的专业技术队伍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持有矿业权的数量、占有矿产资源储量要与其从业能力、资信以及发展需要相适应。二是全面实行矿产资源分类出让和有偿使用制度。新设探矿权、采矿权按照出资性质、矿种、勘查风险程度、规模等因素,确定投放时间、出让方式;规范矿业权交易秩序,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三是健全节约集约开发利用的约束机制。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压覆审批制度,提高矿产勘查开发的集中度和集约度;加大保护力度,对目前暂不宜开采的低品位矿或暂不能利用的矿产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保护;加强绿色矿山建设试点项目、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项目、磷矿全层开采技术项目的争取,目前我县已经争取上述资金1.1亿元,兴隆磷矿、兴昌磷矿分别补确定为国家第一、二批绿色矿山试点建设基地,树空坪矿区将被确定为国家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区。
2、强化矿业权审批管理。一是强化政府对矿业权设置的主导作用,切实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规范矿业权审批权限。对于矿业权审批,严格拟采矿人申请、局集体会审、县常委会会审、招拍挂出让或上报市级以上审批等法定程序。二是按照扶优扶强、布局合
理的原则,支持和引导资源加工型重点企业依法取得矿业权,参与勘查开发的联合、重组和兼并,继续深化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促进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目前我县已经完成磷矿资源整合,全县磷矿配置给兴发集团,支持兴发做大做强,目前兴发集团共有磷矿采矿权9个,设计生产245万吨/年,磷矿探矿权4个。同时也完成了6家煤矿的兼并重组,组建年产36万吨的兴山天宁集团。三是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全面实行矿产资源分类出让和有偿使用制度。规范矿业权有偿化处置工作,加强和完善矿业权市场建设,新设探矿权、采矿权按照出资性质、矿种、勘查风险程度、规模等因素,确定投放时间、出让方式;规范矿业权交易秩序,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加强和改进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征收入库,2010、2012、20xx年三个年度共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1092.5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矿产资源勘查程度低。由于资源情况不明,不能及时地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导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产生效益周期长,少则2年,多则5年。建议县政府建立勘查基金,开展有针对性的矿产资源预查工作。
2、打非治违形势严峻。由于一定的利益驱动,目前我县非法无证采矿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不容忽视。随着国家对
安全生产的抓紧,我局打非治违的责任加大,但是解决非法无证采矿需要各个县直部门的协调配合,我局单打独斗解决不了问题,因此需要县政府牵头,各个部门联动,建立长效机制。
(二)有关建议
1、加快《矿产资源法》修订进程,完善配套法律法规。目前《矿产资源法》的有关条款已不能适应新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发展要求,须加快修订。
2、进一步完善规划及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既要体现规划约束性,又要体现规划的可操作性,切实处理好规划的刚性和弹性关系。
3、进一步完善执法体系与执法手段建设,切实形成打非治违的长效机制,保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规范有序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基础业务工作建设
按照“人员精干、结构合理”的要求,建设精干高效的县乡两级矿政管理队伍,充实管理力量,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执行力;规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做好资源形势分析和储量登记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地质资料汇交制度,建立健全地质资料信息共享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矿产资源管理现代化水平。
(二)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的管理人才培养,实施科技信息矿管,信息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充分发挥 “一张图管矿”系统作用,切实做到矿业权审批、监督管理、基础数据查询的高效化、便捷化,真正实现“图上管矿”功能。
(三)加强绿色和谐矿区建设。规范地质勘查临时占地具体补偿等费用标准,协调地方和各相关部门关系,大力营造有利于地质找矿的外部环境。严格执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制度,落实责任主体,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绿色矿山建设。
(四)加强共同责任投机建设。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必须切实加强部门协同沟通,联合相关关部门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保证责任落实,工作到位,把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工作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