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设想

时间:2024.4.13

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设想

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设想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三保两抓”的中心工作,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全力以赴,以完善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管制度为着力点,以促进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和提高社区集体经济效益为重点工作,以实现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大力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全面提高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水平。

一、20xx年工作回顾

(一)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管政策法规体系

我办经常深入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街属企业和基层、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开展调研,并结合我区实际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使制度真正成为规范我区区属国有企业、股份合作公司管理,保障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安全保值的重要抓手。

1、突出重点环节,堵塞管理漏洞。一是修订了《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机制,标志着我区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入了新的阶段。二是针对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物业资产管理存在对外租赁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物业租赁期限过长、租金减免操作不规范、物业租赁合同签订和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拟订了《龙岗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物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物业资产出租、使用、调配、处置行为,提高物业资产使用效益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三是根据区审计局20xx年对区事业单位审计调查结果,我办开展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下属全资或控股经济实体清查。鉴于行政事业单位不得创办经济实体的政策要求,为加强对我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运营监管,经调研,结合各级法律法规要求,我办制定了《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所属经济实体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管理触角进一步延伸到这部分国有资产。四是拟订了《深圳市龙岗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不断规范社区政府公共物业清理、移交以及委托使用等日常管理行为。五是为加强和完善对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行使集体股表决权的监督管理,拟订了《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对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机制。

2、抓好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集体经济是基层发展的支柱,特别是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管理和发展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社区集体经济能否持续稳定发展,关系到社区基层稳定和我党执政基础。为此,我办组织开展了抽查审计,主要是对股份合作公司执行区委“1+4”文件和区政府《龙岗区社区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7个文件以及上级相关文件情况进行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办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社区基层的实际,这些制度对规范股份合作公司的管理,保障社区集体资产的安全,促进社区集体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肯定。各股份合作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相关管理规定,切实维护了社区集体资产的安全。为切实提高股份合作公司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保障社区集体

资产的安全与增值,促进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我办积极组织开展股份合作公司改制以来第一次审计工作。通过制定《20xx年度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审计工作方案》,以及成立由我办、各街道集体办和聘请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组成的审计工作组,从今年4月中旬开始,对全区11个街道25家股份合作公司进行抽样审计。全面检查各公司的财务核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法人治理等情况,并对财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以起到引以为戒、举一反

三、规范治理的作用,促进股份合作公司规范财务核算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保障社区集体资产安全与保值增值。

3、建立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完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监管的体制机制。为推进我区阳光政府工作向基层延伸,加强社区民主管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区纪委开展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办,为此,我办已向区编办申请增设“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管理科”。由我办负责推进各街道股份合作公司全面实现集中记账,强化财会指导和服务,进一步提高社区财务管理水平,同时通过建设信息公开平台,促进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二)认真落实“三保”总要求,积极推进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提高股份合作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1、加大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扶持力度,在产业结构调整上取得新突破。产业结构单一是我区股份合作公司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我办以推进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为重点,多措并举。认真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拟扶持项目的受理、汇总、审核、上报等工作。全年共落实扶持转型发展项目52个,扶持资金2540万元。上述扶持项目涉及旧改、高新技术工业园开发、旅游、休闲、特色产业等,而且扶持项目和扶持资金较去年都有所增加,有利于股份合作公司加快转型发展步伐,有效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经过几年的实践,目前我区已涌现出特色休闲旅游业型(如溪新玫瑰海岸、西涌滨海旅游)、特色产业园型(如南约留学生创业园和南岭文化创业产业型)、“工改商”型(如坂田商业广场改造)等多种类型的转型发展模式、实现成功转型发展的社区。年底我办将组织召开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现场会,大力推动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的步伐。

2、加强调研,积极探索破解股份合作公司经济发展难题。我办把开展调查研究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方法和任务,经常深入基层、社区,在调研中摸清情况,在调研中了解服务人民群众的方向。通过调研,探索新思路,破解新难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措施。20xx年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办沉着应对、准确判断,采取有效措施,主动服务,攻坚克难。自20xx年11月份开始,我办连续每月都开展世界金融海啸对我区股份合作公司影响的调查工作,并建立金融海啸影响月报及监控制度,及时掌握事态发展。根据社区厂房物业空置逐月增加的状况,积极与区贸工局研究出台空置厂房及位置较优厂房的优化升级和功能转换等相关政策,积极帮助股份合作公司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为区政府及各部门及时掌握金融危机影响的动态情况,为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持,获得区领导的肯定。

此外,随着社会生产分工的细化,大型工业生产企业均把大部分零部件以及包装材料等附属产品承包给其他企业生产。为此,我办联合区贸工局对股份合作公司为区内大工业企业提供配套服务进行了专题调研。课题组先后到横岗、南湾、布吉、坂田、大鹏、葵涌等街道、红荷等8家股份合作公司进行调研,与各街道集体办的同志、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班子成员进行座谈,分别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对股份合作公司为大工业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服务的可行

性进行探讨,组织起草了《关于我区股份合作公司为大工业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服务的专项调研报告》。从调研结果看,股份合作公司可以通过盘活、优化、整合现有资源,探索出一条我区股份合作公司与区内大工业企业联合发展的路径,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双赢格局。目前我区在电子、模具、汽车、塑料、金属结构等行业已形成许多知名品牌,比较大的企业有华为、中集、比亚迪、新天地等。我区股份合作公司可发挥地缘优势,争创条件融入我区大企业的生产链条,为其提供零配件等产品或包装、物流等服务。另外还可以为大企业员工提供住宿、餐饮、娱乐等生活方面的配套服务。如大鹏街道鹏城股份合作公司,为大亚湾核电站提供配套宿舍,目前已建设4.3万平米的宿舍楼供核电站及其关联单位使用,并提供配套宿舍的物业管理服务,既为客户提供了满意的服务,又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益。这些调研为股份合作公司从“出租型经济”向“实业型经济”转型发展探索了新路子,为社区集体经济的转型发展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股份合作公司发展的关键在于人才,关键在于现有管理团队思想观念及管理意识的改变与提高。我办以此为重要任务,采取灵活的形式,于今年11月份开始,开展“送培训下基层”活动。为股份合作公司提供企业管理、合同法理论与实务、物业管理、产业升级等培训课程,由股份合作公司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培训课程,做到有的放矢。同时为使培训收到实效,我办邀请深圳大学、深圳经理学院的资深教授到各街道授课,同时我办领导班子成员及业务骨干分别进入全区11个街道组织开展区委、区政府有关集体资产及股份合作公司管理制度的培训。通过培训,使股份合作公司管理人员充分认识社区集体经济所处的困境、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面临的管理问题以及社区集体经济如何实现产业升级等。切实提高股份合作公司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和市场意识,切实提高股份合作公司的管理水平,推动社区集体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4、创新服务举措,增加社区集体收入,在保增长、保民生上取得新实效。为增加社区居民收入,我办积极帮助股份合作公司盘活社区集体闲置资金,创新理财手段。一是推动转地补偿款及股份合作公司自有资金参与政府工程项目融资。此项工作是区委区政府扶持股份合作公司应对金融危机的一项重大的惠民政策,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股份合作公司“高看一眼,厚爱三分”,是对基层社区的关怀和扶持。我办向区政府提交了《关于出台社区转地款及自有闲置资金参与政府工程项目融资优惠措施的报告》,并组织召开专题融资工作会议,新江副区长在会上作重要指示,要求各街道积极落实区政府的政策,全面推动工作开展,帮助社区盘活闲置资金。今年总共落实融资金额约1.8亿元,总融资将超过4亿元,每年为社区增加收入约900万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二是结合街属企业改制工作,积极推动股份合作公司运用扶贫奔康资金购买街属企业物业资产。截至目前股份合作公司已购买街属企业物业资产合计建筑面积21325.71平方米,价值约5518万元。既为股份合作公司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发展后劲;又促成街道办快速回笼街属企业改制资金,实现双赢。

5、严格把关,积极做好股份合作公司上报业务的审查备案工作。通过实地调查,严格审核,积极指导大鹏岭吓、叠福和南澳东山等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改制组建股份合作公司的工作,共备案成立股份合作公司7家;积极协调布吉水径、横岗六约、横岗红荷3家股份合作公司办理参股企业的股权转让备案;为龙岗南联等18家经济合作社进行注销备案,指导南联17家子公司完成资产划转;先后完成了30宗股份合作公司贷款担保的审核备案工作,涉及金额5.36亿元;指导平湖新南、平湖新木、龙城龙红格3家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制及其下属龙口居民小组经济组织开展分设工作,已完成其中6家股份合作公司的设立备案。

6、积极营建好交流平台,着力创办好《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信息简报》。采编人员坚持每个星期深入基层进行实地调研,及时了解掌握股份合作公司管理、发展与改革的最新动态,坚持做到刊发的内容符合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每期印发1100多份,充分宣传介绍我区集体经济运行、公司经营管理、产业转型发展等先进经验,为全区股份合作公司提供一个学习、沟通交流、合作的平台,进一步促进股份合作公司健康发展。

7、建立行之有效的引导工作机制,推动股份合作公司健康发展。一是建立年度工作会议制度,组织召开了股份合作公司20xx年度工作会议,在总结20xx年股份合作公司总体发展情况、工作情况基础上,对20xx年工作进行部署,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思路。二是建立年度统计和分析工作机制,坚持抓好全区股份合作公司半年和年度会计报表统计,并不断充实和完善股份合作公司经济收益分配情况统计报表的项目与内容,在此基础上开展经济运行分析,从经济的视角对股份合作公司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从巩固“物业经济”、探索经营多元化、规范会计核算行为等多个方面,提出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意见,为区、街道、社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此外,认真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积极做好国庆60周年特别防护期维稳工作,全年协助各街道办调处股份合作公司股权纠纷、街属企业改制等信访维稳事项27宗,目前已结案23宗。

(三)加大指导与督查力度,全面完成街属企业改制工作

从20xx年起,按照深圳市以及区政府体制改革和新一轮区街财政体制改革重要配套工程的要求,街属企业必须全面改制退出。但是,由于街属企业改制涉及面广,债务处理难度大,员工安置补偿难,历史遗留问题多等诸多问题,改制进程困难重重。在各个部门、街道及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办按照“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先易后难”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街属企业改制。全区68家街属企业(不包含各街道投资管理公司)在今年年底将全面完成改制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指导监督力度。一是成立了区街属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从区属企业抽调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专职负责街属企业改制的监督和指导工作。同时要求各街道办也相应成立工作机构,为改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编制了九期《街属企业改革动态》,及时掌握和反馈信息,为街道决策和交流经验提供有效平台。三是经常深入各街道办了解情况,对企业改制难点问题,如资产处置、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员工安置补偿等,逐一进行指导,有效地解决了一些制约改制的瓶颈问题,加快了工作进程。四是与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联合,建立了督办和月报制度,督促各街道加快改制进度。

2、严把“四关”,确保改制工作有序推进。一是严把政策关。为使街属企业改制工作符合中央、省、市相关规定的要求,20xx年,我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龙岗区街道办属企业改革的意见》,明确街属企业改制要严格按照依法开展、积极稳妥和分类指导的原则,通过整体转让、内部员工持股、关停并转等方式,实现街道全面退出企业经营,促进各街道办职能向服务型、管理型转变。二是严把程序关。按照《关于规范龙岗区街属企业改制程序的意见》要求,为保证街属企业改制更加有序、规范进行,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我办编制了《龙岗区街属企业改制工作程序指南》,明确了改制工作从成立改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改制立项、清产核资、财务审计、离任审计、资产评估、改制方案、改制方案审批到申请变更税

务登记等三个阶段19个环节的改制程序,使街属企业改制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三是严把评估关。在改制中,我办要求各街道或街道改制办自行选定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并且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不得由同一家中介机构实施,以保证资产评估的全面性和公允性。同时要求中介机构对土地、物业资产必须采用市场法或收益法,按照现状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报告必须对资产现状进行描述,特别是要将资产存在的瑕疵予以披露,以避免改制后扯皮。资产评估结果出来后,先由公司产权单位或改制办审核,报街道办审核确认,最后报区国资办备案。四是严把合同关。严把股权转让合同签订程序,必须先缴清股权转让款方能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要求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前不得出让改制企业经营管理权,不得移交企业公章和营业执照,以防“国有资产购买国有资产”的事件发生。实行员工持股的,要求企业员工必须先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实现身份转变后,才能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由于严格把关,自我办成立以来,未发生街道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

3、积极出谋献策,依法化解街属企业风险。为规避资产流失风险,积极指导南澳、龙岗等街属企业,通过法院判决,采取“以物抵债”方式,剥离并保全了街道资产27000多万元,有效地化解了街道办的风险,减少了街道办的损失。比如南澳街道,截至20xx年10月底,街属企业总资产4689万元,总负债6313万元,资不抵债2600多万元,街属企业资产已被债权人查封。正常情况下,街道办必须拿出2600多万元抵债。经我们指导,采取强有力措施,以街属企业欠街道办债务的方式,依法通过法院判决,并采取“以物抵债”方式,有效地剥离了1400多万元物业,减少了街道办2600多万元债务,化解了社区股份合作公司660万元的担保风险,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4、全力推进三个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突破街属企业改制工作难点。我区各街道街属企业均存在企业注册资本不到位和原镇政府抽调占用企业资金、资产、对外担保等问题,给街道办带来潜在的风险。我办经过深入调研,全面摸清“三大历史遗留债务问题”产生的原因、处理现状,制定了《龙岗区街属企业遗留债务工作方案》,指导街道办理顺与所属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妥善解决企业遗留债务问题。在受理、审核企业改制材料时,要求各街道办必须在解决好历史遗留债务后才能进行企业改制。20xx年至20xx年,各街道共解决“三大历史遗留问题”合计金额22.26亿元,包括补足企业注册资本2.52亿元;解决原镇政府抽调占用企业资金资产7.59亿元;解除各项担保12.15亿元,为企业改制扫清了障碍,有效化解了街道办财政风险,确保新一轮区街财政体制改革顺利实施。

5、认真做好街属企业改制后续工作,加强改制退出资产管理,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为切实做好街属企业改制后续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街属企业改制后续工作及加强改制退出资产管理的意见》。要求各街道认真做好改制相关资料、法律文本的归档、做好员工劳动关系解除及社会保险衔接、加强街属企业改制退出资产的管理、规范改制退出(剥离)资产处置程序和转让方式。对外转让改制退出(剥离)的资产原则上实行“招、拍、挂”。转让给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或情况特殊的经区国资办批准后可进行协议转让。

(四)强化管理,促进区属国有企业规范运作

1、加强区属国有企业产权和日常运营监管,促进区属企业规范运作。一是认真做好20xx年度区属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及数据汇总工作。全年为42家区属企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其中注销登记4家,新设占有登记3家,补办登记2家,变动登记12家。20xx年度企业产权登记检查结果反映(除已注销企业外),我区38家国有企业注册资本共121,653

万元,其中国家资本23,021万元、法人资本95,262.2万元(其中国有法人资本92,003.8万元)。按级次分类,区属一级企业23户,实收资本共97,036万元;二级企业15家,实收资本共24,617万元。按组织形式分类,国有独资企业5家,实收资本共34,600万元;国有控股企业33家,实收资本共87,053万元。二是全面核实了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收支预算执行结果,抓好20xx年收支预算审核,确保其费用开支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三是严格按照《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国有企业及街属企业资产损失核销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组织召开区属企业融资担保和不良资产核销联审会议,把好区属企业不良资产核销以及融资担保关。全年共完成了区再生资源公司、对外经济发展公司、龙之盛公司8项3719.36万元不良资产的核销工作,并要求申请不良资产核销的企业做到“帐销案存”,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运营。四是开展20xx年度区、街属企业会计报表的统计工作,及时掌握企业经营动态,为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安全运营提供重要的依据。五是组织开展区、街属国有企业“小金库”清查,对21家区属国有企业、13家街道办属企业进行检查,未发现企业存在“小金库”现象。

2、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区属企业管理水平。一是为促进龙岗区区属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我办在向全区区属企业推广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把全面预算管理纳入企业综合考评体系,督促和引导企业切实建立以预算目标为中心的各级责任体系,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二是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专题培训,全区区属国有企业副总以上领导人员和街道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共10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切实提高了区属企业管理人员依法治企的意识,提高国有企业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三是理顺国有资产产权主体归属,我办代表区政府进行产权管理,解决了龙岗体育公园公司股东身份和股权主体以及国有资产运营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此外,认真组织开展市区水务、村级自建供水设施清产核资,全面推进社区水务资源整合工作,促进特区内外水务资源一体化。

(五)加强服务与指导,推进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现科学化管理

1、全面优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在资产集中管理上取得新成果。在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后,我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街道一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也统一纳入该系统中进行统一管理,构建起全区资产集中管理的整体架构。为帮助各街道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比较薄弱、管理部门不统一、管理手段各不相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积极推动各街道运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我办深入每一个街道进行细致的调研,帮助、督促各街道提高对资产管理的重视,明确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尽最大能力帮助各街道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同时,制定《龙岗区街道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实施方案》,明确了各街道在系统实施中的工作目标、工作程序、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20xx年11月3日至今,共举办培训班3期9组,已完成区属一、二级单位和卫生系统共400多人次的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目前,全区554家一、二级行政事业单位已正式启用该资产管理系统。针对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我办深入每一个街道进行细致的调研,帮助、督促街道提高对资产管理的重视、明确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

2、对部分政府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在促进国有物业资产收益水平上取得新提高。一是按照市物业资产体制创新课题调研组的要求,我办牵头对我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根据调查,目前我区政府物业资产总面积约272.9万平方米,购建价值约53.93

亿元。其中,区本级政府物业资产总面积约245.9万平方米,购建价值约43.49亿元;11个街道办事处政府物业资产总面积27.0万平方米,购建价值约10.44亿元。在全面摸清我区政府物业资产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加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的建议,组织撰写了《关于我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二是对南湾等街道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调研,积极帮助街道理顺管理体制,规范管理程序,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3、着力抓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监管,在提高固定资产使用上取得新效益。我办认真贯彻《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报废资产的管理,实行统一回收、统一鉴定、统一处置,处置资金直接上缴区财政专户.对于大批的报废资产,公开招标处置;对于价值较大的处置资产,通过深圳市拍卖行公开挂牌拍卖;对于仍有使用价值的资产,统一回收并维修维护后调剂到需要的单位再次使用,或者统一以区政府的名义捐赠给贫困地区,大大提高了资产的使用效率。全年共处置审批、备案业务共363宗,累计金额 12934.3 万元,其中报废62 宗,合计金额4674.9 万元;报损11宗,合计金额 235.1 万元;备案46宗,合计金额1177.7万元。处置变现统一上缴财政专户变现收入共计 16.39万元。以区政府的名义捐赠给贫困地区电脑 420 台。

(六)创新接收方式,完善委托管理程序,稳步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用房清理移交

1、采取“以租代购”的接收方式,为区政府减轻财政负担。对于部分具经营性、属有偿移交的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如文体活动中心、幼儿园、老人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等),提出“以租代购”方式进行接收,不仅加快了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的接收进度,还为区政府减轻了财政负担。

2、完善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接收程序和方式,为企业服务取得新成绩。一是对于要进行清理移交的社区配套物业,严格审查申报资料,严格勘查项目现场,同时主动为企业服务。在协调社区配套和公共用房移交与接收的工作中,由于有的企业不了解有关协议文书的文本规格、政策,以及小区规划、位置、楼层面积、法律层面等参照标准,我办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服务,耐心解释相关条款,帮助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办完相关手续,为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方便,切实提高行政效率。截至11月30日,我办共签订社区配套物业移交协议97个项目,面积达81498.14平方米,其中,实物移交76个,面积达60159.76平方米。二是制定并完善《委托使用管理责任书》,在明确各方管理责任、理顺委托使用程序的基础上,对于已完成接收手续的社区政府物业,按功能分类,与相应的政府职能部门尽快办理委托使用管理手续,降低社区政府物业的闲置率,使其尽快发挥功能作用。20xx年共接收实物83项,面积达73642.14平方米;已签订《委托使用管理责任书》11项,面积达9914.83平方米;直接委托给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使用的18项,面积达4200.38平方米。

3、对历史遗留项目进行现场清理、核查,加强政府物业资产的管理。对历史遗留项目进行清理和接收是社区配套物业清理移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了顺利开展该项工作,我办加紧与国土部门进行资料交接,并组织人员对资料进行了统计分析,分门别类,对历史遗留项目中已由相关单位完成实物移交手续的155项,逐项进行现场核查,并拍照存档,要求并督促原接收单位将有关资料等移交我办。在这155个项目中,其中88项由相关使用单位正常承办使用,面积达178931.64平方米;50项闲置,面积达18882.83平方米;13项被物业公司或开发单位占用,面积达5123.57平方米;4项相关单位只办理了移交手续,未接收实物,面积

达2002.59平方米。

(七)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锻造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

1、提高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确保各项业务办理有序高效。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是跨部门、跨行业的工作,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区属企业股权/产权变动登记、股份合作公司贷款担保备案、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移交等各项行政审批事项,主要面向各单位、企业、股份合作公司。为尽快办理这些业务,我办不断规范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流程,运用网络系统,公开办理程序,明确申报所需资料清单等,使各项业务办理有序高效。

2、完善责任落实体系,加强机关执行力建设。一是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年初我办制定了《20xx年龙岗区国资办目标责任白皮书》,并将年度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具体环节,实现工作责任的无缝链接,确保工作任务有布置、有落实、限期完成,保证令行畅通。二是进一步加快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办理。20xx年我办负责办理市、区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共11项,特别是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办理“关于扶持社区经济发展的建议”1号重点建议。为使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得到有效办理,落到实处,我办制定了《龙岗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1号重点建议办理方案》,并积极参加区人大组织开展的“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目前,市、区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肯定和认可,征求意见满意率达100%。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以“加强作风建设,保障科学发展”为主题,扎实有序地开展了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努力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杜绝国有产权交易领域的腐败行为,大力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净化和规范市场行为。通过开展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权力观念进一步端正,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办的工作作风、工作状态、精神面貌都得到了全面改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过去的一年,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在今年的审计中发现,股份合作公司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转型发展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二是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清理和移交工作人员严重不足,清理和移交进度缓慢,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社区物业资产的管理带来较大困难。三是在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在完善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同时在党员干部队伍中个别人员的思想观念存在与科学发展不相符合、不相适应的地方,比如,一些同志思想不够解放,习惯于条条框框、按部就班。

三、20xx年工作思路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20xx年我办的工作指导思想为: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产业发达、人文荟萃、平安和谐、生态优美”这一目标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为核心,以管理为手段,以创新为主线,着力推动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进一步加强集体资产监管力度,强化街属企业改制资产管理,不断完善

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化管理,加快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清理移交力度,努力开创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我办将主要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监管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引导,促进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升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1、加快推进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步伐。一是积极开展集体资本与国有资本联合发展试点,推动社区集体资本与区属国有资本联合参与金融股权和市、区政府部分公共基础设施等项目投资,调整集体资本结构,获取更大的资本回报,壮大社区集体经济。二是推动股份合作公司参股村镇银行、创新投公司、政府交通基础收费项目及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在推动股份合作公司积极参与旧工业区、旧村改造上寻找突破口,不断提升社区物业价值,培育集体经济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探讨各街道开展股份合作公司为辖区内大企业、大项目提供生产配套和生活配套服务试点,为股份合作公司培育自主产业寻找突破口。四是按照区里关于网吧指标向社区倾斜的政策,引导股份合作公司参与经营网吧。(全年)

2、进一步完善股份合作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一是研究完善《关于我区城市化进程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改制的试行办法》相关政策。二是研究制订《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开展旧工业区、旧屋村改造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股份合作公司旧改工作行为,促进股份合作公司持续发展。三是研究制订《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领导人员薪酬指导意见》,规范股份合作公司“三会”人员薪酬标准,逐步建立健全监管和激励机制。(全年)

3、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议科学决策与监督机制,推进股份合作公司政企分开。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形成职责分明、运作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项目,切实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彻底改变过去董事长一人说了算,“三会”形同虚设的局面。今年重点是抓好试点工作。(全年)

4、全力推进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各股份合作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在街道集体办开展代理记账,强化对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的管理。年初完成信息平台财务软件、信息公开软件安装等工作,确保20xx年3月前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成试运行,实现村务居务、股份合作公司财务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阳光政府”向基层延伸。

5、着力抓好股份合作公司审计工作。按照区纪委关于用3年时间完成全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审计的要求,我办拟计划在20xx年和20xx年用2年时间,全面开展对股份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

6、组织召开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现场会,总结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经验,为全区股份合作公司提供转型发展交流的平台。(上半年)

7、继续办好《信息简报》,组织开展股份合作公司管理人员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开拓思路,转变观念。(全年)

(二)在街属企业改制资产后续管理方面,重点是做好企业改制剥离资产的监督管理。

1、认真做好街属企业改制收尾工作。做好各街道投资公司过渡期管理以及其他部分留存企业股权的退出工作,督促各街道办彻底退出企业运作领域。(全年)

2、督促各街道办加强改制剥离资产的管理和资产处置的工作力度。要求各街道办逐项做好造册登记、整理归档、办理移交等手续,规范资产处置程序,防止资产流失。(全年)

3、督促各街道继续处理好企业改制遗留债务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确保政府无风险。同时要求各街道做好改制企业档案资料,包括合同、证照的保存工作(全年)

(三)在区属企业的管理方面,我们工作思路是“加强监督,促进资产保值增值”。重点要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1、配合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打造总部集群配套政策,协调落实相关产业园区开发的扶持政策,加快企业发展步伐,增强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全年)

2、贯彻落实《龙岗区事业单位国有全资及控股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事业单位下属经济实体的资产与经营状况的管理,建立日常监管制度,完善档案管理。(全年)

3、完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特别是新成立公司的产权登记和已出让企业的产权变更登记或注销工作。(全年)

4、严格把关,做好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审核、核销及备案管理工作。(全年)

(四)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重点要抓好三项工作:

1、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管理系统的资产核实和处置、网上运行、统一结账、系统优化等工作,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各系统、各街道通过管理系统做好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系统运作达到预期目的。(全年)

2、进一步加强对街道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服务和指导,帮助街道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全年)

3、完善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物业资产管理体制,通过出台《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物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全年)

(五)在社区公共服务用房接收与管理方面,重点是加大接收进度,完善管理手段,做好已接收政府物业的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制度。主要抓好以下两项工作:

1、加强监督管理,加快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历史遗留项目的清理。(全年)

2、探索公益经营性社区配套物业的经营管理办法,使其既能发挥社会公共效益,又能发挥

经济效益。(全年)

(六)在机关建设方面,重点是强化机关管理,全面建设务实高效、团结和谐的政府机关

1、全力提高机关行政效能。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体系,认真落实《20xx年龙岗区国资办目标责任白皮书》,严格执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作督办制度,强化科室主办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机关行政效能。该项工作要求全年推进。

2、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学习型机关,有针对性地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培训、企业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执行能力。该项工作要求全年推进。

3、积极推进和谐机关及和谐社会建设。抓好信访和服务工作,积极采取现场办公、现场协调等形式,稳妥地协调处理好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切实为基层排忧解难,推动基层社区的和谐发展。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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