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
关于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我局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于20xx年5月全面启动,按照省、市局的安排部署,我局按照上级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我局与人劳局、卫生局、工会联合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属有关企业下发了《全市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活动方案》,各乡镇(区)也制定了适合本镇的实施方案,并付诸实施,此次活动历时两年,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组织开展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登记工作,102家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进行了网上申报,其中31家完成了纸质备案;开展了制鞋、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危害的调查摸底工作,全市共有制鞋企业 5家,木质家具制造企业62 家,做到了这两个行业底数清,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12月份转发了省、市安监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暂行)〉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请书〉等三个申请书的通知》、《关于加强职业健康检测与评价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全省箱包、制鞋业实施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制度的通知》。今年7月省、市安监局要对对制鞋、 1
箱包行业进行培训并发放行政许可证,此工作在进行当中;20xx年,继续组织开展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登记工作,目前已有8家企业进行了申报登记,3家完成了纸质备案;7月份为深化全市粉尘与高毒危害治理成果,根据省、市安监局《关于深入开展职业危害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1]56号)和石家庄市安监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深化职业危害治理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的要求,以冶金、制鞋和粉尘危害严重的行业为重点,进行为期一年的职业危害治理专项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一)、机构设置问题。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在20xx年向市政府申请设立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科的同时,已按要求内设了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科,安排了工作场所,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到目前该工作机构仍未得到市编办审批。
(二)、业务培训问题。由于此项工作目前正在起步阶段,执法人员尚未进行培训,业务技能与实际工作需要存在一定差距,只能通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武装自己,缺少实际的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亟待提高。
(三)、职业卫生申报工作。为了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按照省安监局下发的《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协调[2007]84号)文件 2
要求,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职业病危害状况,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我们认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在申报过程中,我们对申报范围、申报内容、申报方式、申报时间做了详细地说明,要求有关企业(单位)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的有关法律义务,实事求是,如实填写。并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但是,从开展情况来看,企业申报总体情况较好,有了好的开端并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存在诸多的问题和难点。从企业层面来看:用人单位法制意识不强,存在不愿意主动做好申报工作,原因是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不明确、不落实,往往重生产经营,追求企业效益,忽视了职业病的防治。不少企业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工作存在“无人懂、无人管”的现象。另外,企业管理层存在麻痹侥幸心理等,缺乏防治职业危害的主动性。从监管层面来看,自身知识还不能满足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求,缺少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不准,影响了工作进度。
(四)、企业的主体责任未落实。在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对职工安全与健康不重视,主体责任不落实,没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有效的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的制度、措施;安全投入不足,生产力水平低下,防护设施简陋;安全基础管理混乱,违规生产、违规作业问题 3
突出。工人意识差,不能根据自身的工作岗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职业危害现象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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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职业卫生检查工作总结
五、作业场所职业健康条件。
铸造工、电焊工作业场所作业空间大,危害性小,基本不影响职业健康。喷漆车间环境条件较差,正在积极做好通风装置的考察、设计工作,力争尽快改善。
六、存在的问题。
1、今年以来公司员工增加较多,且流动性很大。从事职业病危害工种的焊工,岗前职业病体检未达100%,还存在一些漏检情况。
2、喷漆车间的排风装置需改造,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善工作场所的环境。
3、职业危害评价和控制还有薄弱环节。
20xx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