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安徽省病假工资的几个问题
为了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工资支付行为,保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 20xx年8月25日省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
《规定》中第二十二条是这样表述的:“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病伤假工资。病伤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为劳部发[1995]309号”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五十九条)
首先,我们来搞清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含义。我国《劳动法》第五章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它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企业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
那么,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呢?根据皖政办(2010)38号,自20xx年7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
合肥市:市区720元,(每人每月,下同),肥东县、肥西县530元,长丰县500元。
马鞍山市: 市区720元,当涂县580元。
淮北市:市区680元,濉溪县530元。
淮南市: 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680元,凤台县、潘集区、毛集试验区530元。 芜湖市:市区680元,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530元。
铜陵市:市区680元,铜陵县530元。
蚌埠市:市区630元,五河县、怀远县、固镇县530元。
滁州市:市区630元,天长市、明光市和全椒县、来安县、凤阳县、定远县530元。
巢湖市:市区630元,含山县、和县、无为县、庐江县530元。
宣城市:市区630元,宁国市580元,广德县、泾县、绩溪县、郎溪县530元,旌德县500元。 池州市:市区、九华山风景区630元,青阳县、石台县、东至县530元。
安庆市:市区630元,怀宁县、桐城市530元,枞阳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望江县500元。 黄山市:屯溪区、黄山风景区630元,徽州区、黄山区和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530元。 亳州市:市区580元,蒙城县、涡阳县530元,利辛县500元。
宿州市:市区580元,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500元。
阜阳市:市区580元,界首市、太和县530元,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500元。
六安市:市区580元,寿县、霍山县、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和叶集试验区500元。
标准有了,是不是按照具体数额乘以80%就可以了?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只是一个下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其中并没有明确具体数额及计算标准。
我们来看看几个安徽省的病假工资计算标准的规定:
一、《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精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为:
(一)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二)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机关工作人员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之和;机关技术工人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奖金之和;普通工人为岗位工资和奖金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为职务工资、津贴之和;事业单位工人为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和津贴之和,下同)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90%;
2、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
(三)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3、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二、《安徽省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病假期间生活待遇暂行办法》
(一)职工病假在六个月以内、连续工龄不满五年,发给本人标准工资70%;连续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发给本人标准工资80%;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发给本人标准工资90%;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标准工资100%。
(二)职工病假超过六个月以上,从第七个月起,连续工龄不满十年,发给本人标准工资60%;连续工龄满十年以上,发给本人标准工资70%。
三、非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病假工资应如何计算?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我们得到以下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 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第十七条 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超过6个月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1年满
3年者,为本人工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60%。此项救济费付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止。
以上三种规定涵盖了安徽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非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的计算标准。这三种规定中都提到了“本人工资”,与我们一开始说到的“当地最低工资”有何区别呢? 首先,我们来搞清楚什么是“工资”,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如月薪酬、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19xx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xx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二章“工资总额的组成”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通行的做法是:职工在上一年度的平均月缴费工资即为“本人工资”。
综上所述,我们得到以下结论:
首先,用“本人工资”乘以符合条件的系数得出数值一,再用“当地最低工资”乘以80%得出数值二;数值一与数值二比较后大值即为病假工资。
需要解决的问题:“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当地最低工资”乘以80%)最低标准包括还是不包括应由职工个人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目前只有上海、北京等少数地区明确是不包括的,其余地区并不明确,这给具体操作带来不便。
第二篇:安徽工资
1.五大四小发电集团
五大发电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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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豪门: 国投电力、国华电力、华润电力、中广核
安徽最低工资标准7月起平均上调27.1%
20xx年07月06日03:12合肥在线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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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各市、县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月1日起执行。全省平均调幅27.1%,居全国平均水平。对大批低收入人群,尤其是公益岗位上的“4050”人员来说,这绝对是个好消息。
这次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是我省自19xx年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第九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合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0xx年的720元/人,上调到10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0.6元/人·小时。
合肥最低工资上调到1010元
从公布的各市、县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可以看出,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平均上调幅度为27.1%。
其中,调整幅度最大的是合肥市,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过去的720元上调到1010元;而20xx年与合肥最低工资标准相同的马鞍山市,这次上调至900元。淮北、芜湖、宣城、铜陵市和淮南的部分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先的680元上调到800元。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此次我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同时上调,合肥市区由7.5元上调至10.6元,其他各地也相应上调。
最低工资标准不含相关福利
“有几项劳动收入是不纳入最低工资标准的,比如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7月5日,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刘效华对本次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做了全面解读。
刘效华说,根据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应在剔除上述各项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这个标准只是一个保障标准,并不等于最低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应该在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体现劳动者的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企业效益等。
个人缴纳的“社保费”也算工资
不过,刘效华说,虽然最低工资标准剔除了相关福利,但是个人缴纳的社保应计算在内。
为了让市民更好地理解,刘效华打个比方:合肥一职工的工资上显示,扣除个人缴纳社保60元后,实际到手的工资只剩1000元,但这并不能算是低于即将实行的101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因为算上个人缴纳的社保,其工资应该是1060元。
如果您的工资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直接到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物价增长等因素促成工资上调
“相隔16年,最低工资标准相差5倍。”据介绍,自19xx年我省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今年已是第九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均有大幅提高,其中,合肥市市区由19xx年时的198元每人每月,上调到今年的1010元。
最低工资上调与哪些因素有关?刘效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参考了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
有人担忧最低工资提高、社保提高有可能提高CPI,这种担心符合逻辑。因为工资提高,意味着人们购买力和消费倾向上升,从而导致消费供给品的价格上升。
省人社厅有关人士向记者解释,在物价持续上涨背景下,提高工资,特别是对低收入阶层来说是必要的,因为物价上涨,收入如果不涨,等于他们的生活水平要下降。
“失业保险金”标准将上调
让人高兴的是,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不仅意味着低收入者的收入上涨,而且,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也将提高。
刘效华介绍,根据《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我省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跟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有关。计发比例原则上为65%,最低不得低于60%。
7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按照规定,从调整次月起,以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发基数,这也就意味着,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也将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还能局部缓解招工难。”刘效华说,最低工资的上涨具有强制性,企业必须执行,这对于稳定职工队伍很有帮助。
涨幅在全国处于居中水平
今年全国不少省份都对最低工资标准做了调整,那么,我省此次调整在全国排名如何?对此,刘效华表示,我省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处于中间位置。
在省会城市中,合肥的最低工资也处于中间水平。据介绍,省会城市中,最低工资超过1000元的省份有浙江、广东、山东、福建、河北等。
据了解,北京的月最低工资已由960元调整到1160元,天津由920元调整到1160元。南京由960元调整到1140元,广州和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都增至1300元,石家庄最低工资也达到1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