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1、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原件1份,由其本人签字及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聘用意向书(原件1份,双方签字盖章);),或出资方、公司总部签发的委派书(需写明期限,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的原因报告(原件1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就业申请人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复印件1份);
6、工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政府批文(复印件1份,验原件);
7、《外国人就业花名册》(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8、《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原件一份原件1份,由就业申请人签名,相应位置贴相片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就业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免提供1、2、3、4项的材料,但投资人需另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公司章程;就业申请人为用人单位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的免提供1、2、4项的材料,但需另提供相关的任职证明。
(二)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外国人就业证》):
1、已获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的,提供以下材料:
(1)《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原件);
(2)职业签证或市公安部门《办理外国人就业居留许可申请通知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就业申请人的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验原件);
(4)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证明或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用人单位与来深就业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就业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的免提供,但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需另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代表工作证》);
(6)就业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相片2张(相片规格为2寸)。
2、就业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的可免就业许可,提供以下材料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1)就业申请人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及有效Z签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2)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证明或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外国人就业花名册》(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5)《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原件一份原件1份,由就业申请人签名,相应位置贴相片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6)就业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相片2张(相片规格为2寸)。
3、外国人在本市变更用人单位但仍从事原职业的,需提供以下材料重新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1)就业申请人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及居留许可(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申办外国人就业证的原因报告(原件1份,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用人单位与在深就业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原《外国人就业证》注销证明;
(5)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政府批文(复印件1份,验原件);
(6)《外国人就业花名册》(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7)《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原件1份,由就业申请人签名,相应位置贴相片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8)就业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相片2张(相片规格为2寸)。
就业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免提供(2)、(3)项材料,但投资人需另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公司章程;就业申请人为用人单位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的免提供(3)项材料,但需另提供相关的任职证明;就业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的,免提供(3)项材料,但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需另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代表工作证》。
(三)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延期:
1、《外国人就业花名册》(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2、《外国人就业延期申请表》(原件1份,由就业申请人签字,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就业申请人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及居留许可(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用人单位与来深就业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出资方、公司总部签发的委派书(需写明期限,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工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政府批文(复印件1份,验原件);
6、《外国人就业证》原件(需换发新证的应提供就业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相片2张,规格为2寸)。
就业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的,免提供第4项材料;但投资人需另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需另提供相关的任职证明,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需另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代表工作证》。
(四)遗失补发《外国人就业证》:
1、《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补发变更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外国人就业证》补发申请书(原件1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就业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相片2张,规格为2寸。
(五)《外国人就业证》信息变更:
1、《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补发变更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变更申请书(原件1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变更内容的相关证明(如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申请人有效护照、有效签证、劳动合同等,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外国人就业证》原件(需换发新证的应提供就业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相片2张,规格为2寸)。
(六)注销、迁移《外国人就业证》:
1、用人单位关于被聘人员离开单位的情况说明(原件1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用人单位与外国人签订劳动合同的需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外国人就业证》原件。
法律依据: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及本实施办法规定。 申请表格:
(一)新办:《外国人就业花名册》(附表1)、《外国人就业申请表》;
(二)延期:《外国人就业花名册》(附表1)、《外国人就业延期申请表》;
(三)遗失补发:《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补发变更申请表》;
(四)年检:《外国人就业年检登记表》
第二篇: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办理流程
附件1 贵州省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
附件2
贵州省《外国人就业证》申办须知
一、办理程序
(一)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并提供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相关资料,有行业主管部门的要主管部门同意,中央级用人单位、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外商投资企业聘用的外国人,直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对符合规定的发给《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到被受权单位办理通知签证函电手续后,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
(二)办理《外国人就业证》。用人单位应在拟聘用外国人入境后15日内,持以下资料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该外国人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二、办理须提交的资料
(一)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需提交的资料:1、《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2、拟聘用外国人原因报告;3、聘用单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批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聘用意向书;5、拟聘用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5、健康证明书;6、拟聘用人外国人履历证明;7、拟聘用外国人无犯罪纪录;8、外商企业还应提供:合同、章程和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外国人就业证》需提交的资料:1、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2、有效护照,职业签证;3、劳动合同;4、同底两寸照片2张。
三、要求:
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应当规范、齐全,文字须打印;复印件清晰、提供的资料统一用A4纸张;英文资料的须翻译为中文并打印。
附件3
贵州省外国人就业信息登记表
附件4 贵州省《外国人就业证》延期申请表
附件5
贵州省《外国人就业证》延期申办须知
一、条件
《外国人就业证》签发有效期到期,需继续留在中国内地就业的外国人,必须在《外国人就业证》到期日前30天内办理。
二、必备资料(一式一份) 1、填写正确的《外国人就业证延期申请表》。
2、《外国人就业证》延期申请报告。
3、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用人单位与被聘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5、《外国人就业证》(正本)。
6、本人的有效护照和就业居留许可(正本及复印件)。
7、在本市常驻代表机构中担任首席代表或代表的,还需提供本人有效的《代表工作证》(正本及复印件)。
8、发证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如《外国人就业证》延期页或变更登记页用完,须带近期二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以制作新证。
2、用人单位不再聘用受聘人的,应及时将《外国人就业证》交回我厅予以注销。
附件6 贵州省《外国人就业证》变更申请表
附件7
贵州省《外国人就业证》注销(迁移)申请表
附件8
贵州省《外国人就业证》变更、注销(迁移)须知
一、《外国人就业证》变更
(一)申办变更职业、国籍、护照号、住址所需资料:
1、填写正确的《外国人就业证》变更申请表。 2、《外国人就业证》变更申请报告。
3、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批准证书(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4、就业证内容如有如下变更的,应同时携带相应的证明材料:
(1)变更职业的需提供以下资料:职业变更为副总经理以上的,须提供董事会决议,不设董事会的,提供企业章程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聘书。变更为法定代表人或首席代表的,须提供已变更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以及《代表工作证)(复印件)。改任新职的,提供相关资格证明。
(2)变更国籍、护照号的须提供变更后本人的有效护照(正本及复印件)。
(3)变更住址的须提供新住处的住宿证明(由当地公安部门出具)(复印件)。
5、《外国人就业证》正本。
6、发证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 申办变更用人单位所需资料
1、填写正确的《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
2、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变更的,提供原单位与被聘外国人解除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在原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在原代表机构任首席代表的,应提供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注销或变更证明。
3、现用人单位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外国人履历证明(含最终学历和完整的工作经历,须中文打印,用人单位盖公章)。
5、外国人任职的相关资格证明(此证明指有关机构出具的相关技术技能证书,如无此证书,应由该外国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
6、与现从事工作相适应的学历证明(复印件)。
7、被聘外国人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8、《外国人就业证》正本。
9、本人的有效护照和就业居留许可(正本及复印件)。
10、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两张。
11、发证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外国人就业证》注销(迁移)
(一)条件外国人不在本行政区域内就业的,须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注销(迁移)证明。
(二)所需资料
1、填写正确的《外国人就业证》注销(迁移)申请表》。
2、《外国人就业证》注销(迁移)申请报告。
3、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批准证书(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用人单位与被聘外籍人员解除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5、《外国人就业证》正本。
6、发证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附件9
贵州省境外人员就业证迁移/注销名单
单位名称:
就业证号码
国籍或地区
注销日期
注销原因
姓名(中文)
护照号码
就业证有效日期
签发单位:
日期:
姓名(英文)
原任职务
离职日期
附件10
贵州省外国人就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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