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级)
(申报单位文头)
(申报单位文件编号)
关于报送***项目信息报告的函
国家发展改革委:
根据《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外资[2014]94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 (项目名称) 项目信息报告报送你委,请予以确认。
申报单位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境外收购或竞标项目信息报告
第二篇:表 境外表 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
附件3:
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注:此表填不下的内容,可另加附页) 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制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