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1. 问:我是外语专业在职人员,目前已经拿到外方接收院校的邀请函,我该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还是刚刚公布的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答:经研究,20xx年申请人可根据自己制定的留学计划及申请准备情况,按照项目选派办法自行选择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或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如已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则不论录取结果如何,不得再申请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2. 问:我是在外自费生,外语专业的,想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攻读博士研究生,我应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还是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答:目前,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不面向在外自费生进行选拔。因此,相关专业自费留学生仍应通过驻外教育处(组)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3. 问:哪些学生应该申请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哪些应该申请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派出?
答:应由申请人结合不同奖学金计划要求自己做出选择。
4. 问:通过所在单位(校际)合作渠道派出的“外语人才”本科插班生申请时还需要提交校际渠道情况及培养方案吗
答:是的。申请人除应按《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外,还须由受理单位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所在单位(校际)合作渠道说明包括培养模式、时间安排和费用等情况。
5. 问:20xx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是否没有项目单位及名额限制? 答:是的,按照公开的原则,没有特定的项目单位和名额限制。
6. 问:“外语复合型人才”申请人在职人员是否可以申请?
答:不可以。必须是在校学生,且先由学校提交项目申请,项目经批准后,由学校负责选拔推荐工作。
7. 问:“课题研究人才”对于课题有何要求?若以团队形式申报“课题研究人才”,被录取人员是同期派出或分批派出?
答:所指课题应为已立项的课题,须由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开具认定证明。研究团队被录取人员是同期派出或分批派出,主要由其必要性及专家评议结果而定。
第二篇: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外语及国际新闻传播高层次人才为目标,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外交工作,服务于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特别是外语教育改革,为提高国家软实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
2、发展目标
合理借鉴国外语言教学的最新理念、先进模式及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出既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又有宽阔的知识面和出色的跨文化沟通能力的新一代国际化外语及国际新闻传播人才、国家急需的高水平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专家。
二、实施范围
重点支持设有相关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国家非通用语种本科人才培养基地学科的院校、设有教育部特色专业的专业外语院校、设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院校及特殊部门的人才培养。
三、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与选派类别
①支持高校外语教育教学改革及师资队伍建设,每年增派200名专业外语教师及从事区域问题研究人员,以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身份赴国外研修或进行学术交流。通过师资培养,借鉴国外语言教学的最新理念和先进模式,开展复合型人才教学,切实提高培养质量。同时,通过选派从事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人员赴对象国高水平高校或机构进行研修,培养一批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专家。
各校根据本项目总体规划,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规划 1
报留学基金委,由留学基金委与各校签约的方式确定各校具体选派计划。
②提升教师学历层次,改善师资学历结构和知识结构,培养未来高水平师资,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每年选派50名外语专业青年骨干教师及拟作为师资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赴国外一流高校攻读博士学位。
③进一步满足特殊部门急需人才培养需要,每年增派不超过60名具体从事对象国语言文化、区域问题研究及新闻宣传等工作在职人员,以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身份赴国外研修。
④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复合型的外语及相关专业高水平人才。支持外语专业本科生在学期间到语言对象国留学,提高语言水平,同时也获得对象国(地区)社会、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具体认识。每年选派规模为800名。
2、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3-12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本科插班生(在学期间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3-12个月,具体根据所在学校教学安排及所申请互换奖学金项目或专项奖学金项目的规定确定。
3、选派专业领域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国际新闻传播专业等相关专业。
4、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应派往所学语种对象国知名院校、研究机构或对口单位。
5、派出方式及资助内容
①凡符合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以下简称互换项目)或专项奖学金项目选拔条件者,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具体项目要求统一安排申请外方奖学金。凡纳入互换项目及俄罗斯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派出者,如外方提供的奖学金高于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国家留学基金不再给予补助;低于规定标准的部分,按国 2
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补齐其差额。纳入其它专项(如韩国庆熙大学进修生项目、日本文部省日研生项目)的不提供补差。
本科插班生由各校根据本科插班生选派规划确定的纳入互换/专项的规模确定拟纳入互换/专项的具体人员;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研究生的类别人员在录取后由留学基金委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申请外方奖学金。
②未纳入与互换项目或专项奖学金项目派出者,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派出,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对赴国外一流院校,师从一流导师,且难以获得学费资助的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经专家评审可提供学费资助。每名留学人员的每学年学费原则上最高不超过3万美元。
6、经费负担办法
高校教师或研究人员: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有关院校按照1:1比例配套资助(按统一标准计算)。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本科插班生: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
有关部门被选派人员: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
四、选拔条件
1、关于申请人
①基本条件:申请人应为项目实施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在校优秀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②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③身心健康;
④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本项目资助范围暂不包括境内其它人员和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
3
本项目暂不接受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的申请。
2、关于申请类别要求:
①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是项目实施院校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
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除应符合访问学者的申请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b) 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或外方院校或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各方面均有突出表现;各项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极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申请时须另提交学校校内评审意见表、两位专家推荐信及学费清单。
③本科插班生:申请时应为外语相关专业优秀在读本科2-3年级学生,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五、选拔办法
1、选拔方式: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各单位负责选拔推荐工作。
2、申请受理时间
4
①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博士研究生:每年2月20日—3月20日;
②本科插班生:每年12月15日-次年1月15日;
③俄罗斯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韩国庆熙大学进修生项目及日本文部省日研生项目:由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另行通知。
3、受理方式
各院校(单位)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陆apply.进行网上报名。
各院校(单位)登陆apply./managerlogin对被推荐人选提交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保证信息准确无误后将网上数据提交留学基金委,并在申请受理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留学基金委提交以下材料:
①单位公函(公函中应对选拔、评审情况及被推荐人选整体情况等内容做出详细说明);
②《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 ③候选人书面申请材料。具体包括《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含单位推荐意见表)、国外邀请信复印件、收费清单等。(除攻读博士学位的需提交书面材料一式四份外,其他人员均提交一式二份);
④互换项目、俄罗斯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等候选人应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内容及要求详见国家留学网)。
六、 评审及录取办法
1、高校教师、研究人员及本科插班生:留学基金委对各校推荐人选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本科插班生的录取名单2月公布;其他人员7月公布。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5月份公布。
3、特殊部门被选派人员: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7月公布。
4、纳入俄罗斯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等专项的,录取结果由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另行通知。
5
七、 对外联系及派出
纳入与互换项目或其他专项派出的人员,由留学基金委统一商外方联系落实留学单位。
凡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派出者,均依托各校(单位)现有与国外合作渠道派出,留学人员由推荐单位统一负责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及导师。
攻读博士学位及本科插班生原则上应在申请当年派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留学资格自录取之时两年内有效。凡届时未能派出,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八、 派出与管理
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并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具体按照国家公派留学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