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时间:2024.4.20

20xx年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 网址:

20xx年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实施方案

各市(州),各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xx年)》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4号)文件要求,继续推进我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特岗计划”目标和实施原则

实施“特岗计划”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要求,切实加强农村教育,破解城乡教育二元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战略性举措。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老化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合理配置、科学管理”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特岗计划”实施工作。

1.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相结合。“特岗计划”应在省统一为各地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内实施。设岗县(市、区)须存在师资力量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等困难,能确保3年内通过自然减员、清理挤占教师编制等方式,为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任教的特岗教师,在核定的编制内安排教师岗位,并正式聘用。今后城市、县镇中小学校招聘教师时,同等条件下对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优先聘用。

2.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相结合。设岗县(市、区)要在统筹安排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优先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超编人员的基础上安排“特岗计划”,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超编人员尚未解决的,暂不设岗。逐步解决农村学校教师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缩小城乡教师资源差距,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

3.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队伍总体建设规划相结合。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人员编制情况、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总体规划新师资的补充,统筹考虑地域、学科、学段及教师学历、年龄、素质等因素,合理设置教师岗位,科学配置教师资源,构建教师队伍补充的长效机制。

4.实施“特岗计划”要认真执行国家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在国家允许的县(市、区)落实国家特岗教师指标,在其它县(市、区)匹配地方特岗教师指标,并视情况在部分地区企业QQ:126179912 微信:tonghuaoffcn 论坛:

20xx年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 网址:

同步实施国家和省级“特岗计划”。特岗教师补充原则上以县以下农村初中为主,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小学,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也可安排;设岗相对集中,县(市、区)按需求成批安排。特岗教师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招聘条件、办法及程序、聘后管理等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

20xx年,全省共计47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计划招聘特岗教师2955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456人,省级“特岗计划”1499人(以下简称“国家计划”和“省级计划”)。

共计15个县(市、区)完全实施“国家计划”,包括大安市、洮南市、抚松县、临江市、白山市浑江区、白山市江源区、伊通满族自治县、集安市、辉南县、扶余市、永吉县、舒兰市、农安县、珲春市、敦化市。

共计23个县(市、区)完全实施“省级计划”,包括德惠市、九台市、榆树市、长春市双阳区、蛟河市、磐石市、桦甸市、梨树县、双辽市、四平市辽河农垦管理区、四平市铁东区、四平市铁西区、公主岭市、柳河县、梅河口市、通化县、白城市洮北区、东丰县、东辽县、长岭县、乾安县、松原市宁江区、松原市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

另有9个县(市、区)同步实施“国家计划”和“省级计划”,包括长白县、安图县、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图们市、镇赉县、通榆县、前郭县。

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特岗计划”与“硕师计划”结合进行,全省有13个设岗县(市、区)与符合申报20xx年“硕师计划”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签订协议并经教育部批准取得硕师资格,需占用73个“特岗计划”指标,不参加特岗教师考试,实际公布岗位2882个。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招聘对象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专业为辅;以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为主,专科毕业生为辅(不含非师范类的专科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已招聘的在岗特岗教师不能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

2.师范分院(初等教育专业)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截至20xx年9月1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专业往届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仅限于申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的“省级计划”岗位)。

4.参加过“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援农村项目,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5.延边大学、北华大学和吉林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中,取得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资格的人选。

企业QQ:126179912 微信:tonghuaoffcn 论坛:

20xx年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 网址: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农村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岗位人员,其学历要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含同类应届毕业生,下同);申报小学教师岗位人员,学历要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申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的“省级计划”岗位,学历可以放宽到对应专业的全日制往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人员。

申报人员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或相近, 其中往届毕业生须具备与申报岗位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普通话水平。申报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少数民族教师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三)服务期限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根据当地学校教育教学需求可在乡镇学校之间交流。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公布需求。由省教育厅汇总各地需求,经省编办确认编制情况后,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http://www.)、省内其他主流媒体和教育部“特岗计划”网站(.cn)面向社会公布各设岗县(市、区)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学科、数量及岗位要求。

2.报名审查。应聘者首先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报名,然后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由有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笔试由省统一组织,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设岗县(市、区)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市(州)企业QQ:126179912 微信:tonghuaoffcn 论坛:

20xx年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 网址:

教育局、人社局统一组织,设岗县(市、区)参与实施。

4.体检。市(州)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5.考核。设岗县对拟聘人员过去学习和工作的现实表现,特别是品行方面,进行考察核实。

6.确定人选。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州)汇总报省教育厅,由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教育部“特岗计划”网站上进行公示。

7.岗前培训。省教育厅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8.教师资格认定。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9.签订合同。拟聘人员与设岗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聘任合同,省对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作出总体规定,具体条款由设岗县(市、区)自行确定。

10.上岗任教。设岗县(市、区)安排特岗教师到设置“特设岗位”的农村学校任教。

通化中公教育官方网站:/

吉林省通化中公教育官方微博:/2973649790/profile

微信公众平台 微信号:tonghuaoffcn

20xx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辅导课程【官方咨询电话: 0435-3505000 3505100 】

中公教育官方资料,严谨非法盈利行为!

通化市中公教育官方网站:/

吉林省公职考试交流论坛:

企业QQ:126179912 微信:tonghuaoffcn 论坛:

20xx年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 网址:

企业QQ:126179912 微信:tonghuaoffcn 论坛:

20xx年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第二篇:贵州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


贵州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

【20xx年贵州各市特岗教师招聘考试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的考生其在校学习的课程至少有一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xx年5月1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对已取得20xx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40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筹考虑,根据研究生入学面试成绩、本人自愿及生源地等因素,推荐到今年“特岗计划”部分实施县,“硕师计划”指标含在实施县的国家“特岗计划”初中岗位指标中。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xx年5月1日后出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年龄在30岁以下(19xx年5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及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是否列入招聘对象,由各市(州)自行确定。

以上第1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的考生其在校学习的课程至少有一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招聘生源地范围由各市(州)自行确定。在编教师(含2010、2011、20xx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招聘指标

国家“特岗计划”指标11099名、县“特岗计划”指标2957名,安排在遵义县、务川、正安、凤冈、道真、桐梓、习水、湄潭、赤水、余庆、西秀区、镇宁、平坝、普定、关岭、紫云、都匀市、独山、三都、惠水、罗甸、长顺、贵定、平塘、瓮安、凯里市、黄平、施秉、三穗、岑巩、天柱、锦屏、黎平、从江、榕江、雷山、台江、剑河、麻江、丹寨、镇远、碧江区、江口、德江、石阡、思南、沿河、印江、松桃、玉屏、万山区、七星关区、大方、黔西、织金、纳雍、威宁、赫章、百里杜鹃风景区、六枝、水城、钟山区、兴义市、望谟、贞丰、册亨、安龙、普安、晴隆、兴仁70个县。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表1。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市(州)、县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为加强我省双语教育,各民族自治州、县要根据当地农村学校对双语教学师资的需要,在县级“特岗计划”小学岗位招聘面试内容中,可加试民族语言,并计入面试总成绩,具体分值由各民族自治州、县自行确定。

(五)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硕师计划”研究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市(州)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 .cn/),点击“我要报名”→“马上注册”→“选岗报名”→提交报名表成功后,下载《特岗教师报名表》并打印。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并填写。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20xx年贵州教师招聘考试报名入口】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xx年6月20-23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xx年6月24-25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本阶段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县所属的市(州)教育局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填写好的《贵州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4)“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特岗计划”县须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xx年6月26日-6月29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各市(州)拟定。

体检时间:20xx年7月1-3日。各市(州)教育局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市(州)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县落选的,由市(州)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县及时进行调剂。根据各地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的协调下,各市(州)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

被录取者(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市(州)规定时间内与“特岗计划”县签订聘任合同。“硕师计划”研究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须提交“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硕师计划”研究生,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和“硕师计划”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市(州)教育局须于7月5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7月8日前须将本市(州)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样式见附表3)和本市(州)“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附表1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gzsfchu@126.com),经省审核后于7月12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xx年7月15-16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xx年7月17-18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县所属的市(州)教育局报名。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经市(州)同意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和成人高校脱产学习的本科、专科毕业生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特岗计划”县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特岗计划”县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报所属市(州)教育局。市(州)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连同本地区考务安排于7月1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7月22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7月23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

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7月2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省设8个考点,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第一志愿报考县所属市(州)政府所在地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各市(州)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市(州、地)教育局须于8月6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样式见附表

3)报省教育厅师范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8月8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在“特岗计划”县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面试须于8月14日前完成。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特岗计划”县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市(州)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须于8月16日前完成。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特岗计划”县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特岗计划”县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和签约工作须于8月20日前完成。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市(州)教育局须于8月23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经省审核后于8月26日在贵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于8月28日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州)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市(州)教育局确定。培训合格后,由市(州)教育局发给《20xx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xx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特岗计划”县的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特岗计划”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5283622

贵州教育网:0851-5953608

遵义市教育局人事科:0852-8222836

安顺市教育局人事科:0853-3223428

黔南州教育局政治处:0854-8280305

黔东南州教育局师范科:0855-8503590

铜仁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科:0856-5223763

毕节市教育局师范科:0857-8224396 8229479

六盘水市教育局人事科:0858-8202806

黔西南州教育局师范科:0859-3223554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各市(州)、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或有关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1-5282945。

附表:1.《贵州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

2.《贵州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

3.《贵州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统计表》

更多相关推荐: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实施细则doc

皋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指导全县各中小学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营养状况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xx小学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餐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餐实施方案祥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以及20xx年7月20日祥云县教育局召开的营养改善计划的有关会议精神为科学有效地实施好下庄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特制定...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制度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制度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消防管理制度1加强食堂全体工作人员的防火防电安全教育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识和...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xx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精神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xx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监察厅局财政厅局农业厅局卫生厅局审计厅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实施方案

镇原县老庄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实施方案青少年营养健康状况关系个人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兴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是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

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黔府办发20xx13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农村义务...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家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后的又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是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营养状况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安宁市认真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xx]231号)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xx2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为保障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根据国务院办...

某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计划(1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