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样本)
致 公司(下称“发展商”):
鉴于: 公司(法定地址: )(下称“承包商”)已与发展商签订 合同(该合同及附件下称“主合同”)。
银行(法定地址:(下称“本银行”)同意为承包商出具本不可撤销的保函,本保函的受益人为发展商。
本银行同意作为承包商的担保人,就承包商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发展商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本银行承担的保证责任限额为人民币 元(RMB¥ )(即主合同总价的10%)。
本银行向发展商承诺如下:
1. 保证在收到发展商于保函有效期内送达的依本保函约定的索款函(该索款函格式见本保函第8条),在14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和不可改变地向发展商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保证责任限额的履约保证金。发展商的索款函应符合下述条件:
a)发展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b)在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本银行;
c)明确的索赔金额(不得超过本保函第一条所列之限额); d)附有发展商出具的承包商违约事项说明及相关证据。
2. 本银行在收到索款函时将毫不迟疑地履行前述承诺,并保证: a) 不主张发展商先向承包商索赔;
b) 不主张承包商有权对发展商主张的任何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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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不主张对发展商的任何抵销权。
3. 主合同项下的工程项目或合同文件发生的任何变化、补充或修
改,或发展商对承包商合同义务、责任的任何忍让及豁免,或发展商和承包商及任何其他第三人之间的争议或纠纷,经本银行同意后,均不影响本银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4. 本银行根据本保函支付的款项应是支付发展商的净款,包括但不
限于税款在内的无论基于任何原因被要求扣除、扣缴或抵消的金额,均不能从中扣除、扣缴或抵消。本保函的担保责任将随本银行按约付款金额而递减.
5. 如遇发展商合并、分立或重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变更,通知本银
行并经本银行同意后,则本保函的发展商权益由其主合同权利的继受人继承。
6. 本保函有效期限自本保函开具之日起,至下述日期截止:1)如存在
发展商索赔,则至本银行支付给发展商索赔款项总额已达到本保函的保证责任限额之日;或2)如不存在发展商索赔,则至工程竣工验收后本保函自动失效。
7. 发展商的付款要求送达至本保函中写明的本银行通讯地址即视
为送达本银行,如本银行通讯地址变更,本银行有义务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书面告知发展商。
8. 索款函的格式如下:
索款函
致【 】:
根据【 】年【 】月【 】日贵行向本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贵行承诺为【 】公司(下称“承包商”)履行其与本公司签订的《【 】工程合同》承担不可撤销的担保责任。现承包商未履行合同约定,本公司要求贵行履行该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请贵行 2
在收到本索赔函后14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支付数额为人民币
【 】元 (RMB【 】)之款项,请贵行立即将该款项付入我公司的
如下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本银行同意,任何由于本保函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争议应最终由合
同签订地的仲裁委员会按照当时有效的该会仲裁规则解决。
本保函一式三份,发展商、承包商及本银行各执一份。
本保函加盖本银行公章后生效。
担保银行授权代表签名:
担保银行盖章:
担保银行通讯地址:
收件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出具保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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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银行履约保函样本
附件15 银行履约保函(样本)
保函编号:
开立日期:
致:
鉴于 与 (以下简称承包人)于 年 月签订的 (以下简称“承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又鉴于我行接受承包人的委托,同意出具保函为承包人担保,对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应履行全部义务及责任,以总金额人民币 向你方承担连续的、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担保。
本保函的义务是:我行在接到你方提出的因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履约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和付款凭证后的14天内,在上述担保金额的限额内向你方支付任何数额的款项,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在向我行提出要求前,我行将不坚持要求你方应首先向承包人索要上述款项。我们还同意,任何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补充都不能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应承担的义务。
本保函的保证期限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根据承包合同约定,本保函期满日期最迟不超过 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后60日。
本保函到期后,请将正本保函退回我行注销,但无论正本是否退回,本保函均告失效。
任何索赔务必于本保函到期日之前送达我行。
银行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银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日期: